心的港灣 第三章
    坐上李凌摩托車的陳欣嵐,享受著前所未有的飛翔感覺。她心想:如果是去視野寬廣、空氣清新的郊外,那一定更棒!

    來到冰店前,李凌停妥車子後,陳欣嵐還有點捨不得下來。她對這車子的喜愛,李凌全看在眼裡;若不是這種ZX—11的摩托車體型太大,不適合女孩子騎,再加上對陳欣嵐安全的顧慮,他真的會買一輛送她——即使所費驚人,他也毫不在乎!

    「你不下來,我們怎麼吃冰?難道要我把冰從冰店裡拿出來餵你?」李凌催促陳欣嵐下車。

    陳欣嵐雖然捨不得,但她也不想自己一個人坐在摩托車上曬太陽,看著李凌在冰店裡吃冰;於是她邊從車子上下來邊說道:「坐這台摩托車的感受簡直是『酷斃』了!這車的外型,真是『帥呆』了!」

    李凌聽了很高興,於是問:「還有沒有其他的形容詞?」

    陳欣嵐察覺到李凌的高興,暗忖:哼!剛剛還差點撞到我,不行!不能讓他太高興!

    於是陳欣嵐換了個口氣說:「有啊!車比人帥,車比人酷,車比人好,車……」陳欣嵐已經看見李凌頭冒黑煙,馬上識相地閉嘴。

    「難道我一無是處嗎?」李凌生氣地喊道。

    正巧他們已經走進冰店,所以李凌氣歸氣,他還是很有紳士風度地替她服務,幫她拉出椅子之後,自己就在她對面的位子上坐下。

    「其實你也不是一無是處啦!起碼你待會兒可以幫我付錢。」

    「你——算了,不跟你辯了,反正你是見不得我好。此事到此為止,你要吃什麼冰?」李凌適時地阻止陳欣嵐再度開口。

    陳欣嵐有點不服氣地說道:「梅子冰!」

    「好!老闆,兩碗梅子冰。」李凌轉頭向老闆說著,當他再轉過頭時,卻發現陳欣嵐一直盯著他的車子瞧。

    「喂!你這樣盯著我的車看,你不怕脖子扭傷,或者眼睛受傷嗎?」李凌叫了陳欣嵐。

    「我從來沒有看過這種車,它有名字嗎?」「有啊!它的名字是ZX—11,也有人稱它為『魔神』;台灣太小了,使它一直沒有機會展現它的速度與爆發力。」

    「它的顏色很漂亮耶!紅、黑兩色搭配,台灣目前好像還沒有這種車。」

    「它是我在美國買的,也是第一個真正屬於我的東西。」

    「為什麼?」她不解地問。

    「因為它是我打工賺來的,而不是向家裡要錢買的。」

    「這一輛要花不少錢吧!打工?難道你工作的地點是山寨嗎?我的意思就是說,你是不是去當土匪啦?!」

    土匪?好吧!今天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做土匪!李凌在心裡暗忖著。

    這時,梅子冰已經送來了,兩人便開始吃起冰來。李凌也開口說:「我不是去當土匪,我是去當殺手!每殺一個,就有一定的報酬,如果你能按照僱主要求的殺法去殺人,那價錢還可以再往上調整。」

    「真的?!」陳欣嵐的臉色開始由白到黑再到紫!她已忍不住嘔吐起來,李凌不放心地問:「你沒事吧?欣嵐,對不起,剛剛跟你講『殺手』的事,我是騙你的。我真該死!我馬上載你去醫院。」陳欣嵐看見如此自責的李凌,於是她便老實地告訴他:「你別自責了,我不是因為你的話才吐的,我也知道你是故意要嚇我的。」

    「什麼?你不是因為聽了我的話才吐的!那——那你一定是生病了!不行,我得帶你去看醫生。」

    陳欣嵐慢慢地坐回她的位子上,一手按著肚子,說道:「我不想去醫院,我討厭打針,更討厭吃藥!我真的沒事,我想——大概是吃壞肚子的關係吧?!」

    李凌也在陳欣嵐旁邊的位子上坐下,但眼光一直停在她身上。「中午你吃了什麼?」

    陳欣嵐邊想邊說:「嗯……我吃了一個漢堡、兩杯可樂、一個比薩,還有一碗麵!」

    李凌瞪大眼睛問:「那些東西全都是你吃的?」

    「是啊!不過我並不是一次就把它們吃完!」

    李凌不解地問:「難道你吃東西還分段嗎?!」

    「唉!因為中午我回到家時,煮飯的陳嫂不在,她只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她家裡有事,她必須趕緊回去之類的話;那也就是說,我沒中餐可吃,所以,我就到麥當勞吃了一個漢堡及一杯可樂。從麥當勞出來後,我春了看手錶,離兩點的約會還有一段時間,於是我就從另一條路回家,而且順路買了比薩與可樂,帶回家吃。」

    陳欣嵐已經說了一大串,但李凌的心思仍然停在「約會」這兩個字上。

    「你說你下午有『約會』?」

    「是啊!是我前兩天答應林文彥要和他去看電影的。」

    看電影?而且還是和男生?聽到此話的李凌,醋意大發。陳欣嵐看著李凌大半天都不說話,覺得有點奇怪,不過她沒問,只是繼續說著:「至於那碗麵,是我從電影院出來後,一個人閒逛時吃的。」

    咦!好像有點不對勁兒,李凌看了看表。「現在才下午四點二十分,你怎麼可能會看完電影,而且還去閒逛呢?」

    陳欣嵐忍不住又罵李凌。「你耳朵是不是有問題?我說我從電影院出來,才去閒逛的,我說我看完電影了嗎?」

    「你是說……」李凌射出「你放人家鴿子」的眸光。

    「對啦!真是敗給你了!」她回答著。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為何欣嵐已經答應赴約,卻還放林文彥鴿子呢?李凌在心裡這麼想著,嘴上卻說:「好了,既然已經證明你的嘔吐是因為你吃太多東西,那麼眼前的這碗冰,你就無福消受了。」

    陳欣嵐叫道:「那怎麼可以!叫了不吃,多可惜啊!」

    「為了你的肚子著想,我的小姐,拜託你控制一下食慾好不好?這樣吧!從現在開始,如果你除了茶之外,什麼都不吃,一直撐到吃晚餐的時候,我就帶你去吃大餐。」

    「沒騙我?」陳欣嵐問。

    「不!不騙你,從現在開始,我——李凌,再也不對陳欣嵐說任何一句謊言。」李凌像在發誓一樣地說。

    「那現在……」

    「現在我載你去兜風!」李凌拉起陳欣嵐往外走,但她卻停住腳步。

    「可是你還沒跟我說關於這輛摩托車的故事。」

    「我們邊兜風邊說給你聽,嗯?那你也得把看電影的事說給我聽,好不好?」李凌想趁機探聽欣嵐與那個叫林文彥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好啊!不過,說來話長喔!」

    「我洗耳恭聽。」李凌說完後,就和陳欣嵐離開冰店,兩人再度騎上「魔神」飛馳而去。

    若說要在擁擠的、空氣污染嚴重的台北市兜風,那可能要帶著面罩,並且只能是走著。李凌可沒有「頭殼壞去」,所以,他帶著陳欣嵐往郊區走;最後,他們來到陽明山上,找了一個能俯視整個台北市的地方。

    「如何,是不是很棒?現在整個台北市都在你的腳下,有沒有那種唯我獨尊的感覺?」李凌問。

    「真正唯我獨尊的人,得到的並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份孤獨而已;而我不要全世界,我只要擁有疼愛與呵護。」陳欣嵐幽幽地說著,她的神情與言語,震撼了李凌的心。

    李凌一直認為這個十八九歲的女孩是快樂的;帶她來這裡,她應該會高興得又叫又跳;但此刻的陳欣嵐,臉上的憂愁、言語中所夾帶的感傷,讓李凌覺得好心疼。他好想擁著她、安慰她。呵護她。

    李凌啊李凌!看來你原本想要一輩子單身的念頭,已經被她給打破了;不過,你真的有要呵護她的意念嗎?李凌問著自己。之後,他給了自己一個滿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護她。保護她;甚至,還要擁有她!想罷,李凌拉著陳欣嵐,讓她能夠注視他。「欣嵐,看著我,不管以後想呵護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溫柔地看著陳欣嵐,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種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點也不瞭解李凌的心意,只當他是像哥哥般地疼愛自己,於是她說:「我沒有哥哥,你當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聽差點吐血,心想:真是報應!我對蕙儀的態度,竟會變成欣嵐對我的心意。他衝口而出:「不!我不要當你哥!」

    陳欣嵐不明白地問道:「為什麼?是你不喜歡我,還是你不想有個這麼差勁的妹妹?」她愈說聲音愈小,頭也愈來愈低。

    「不,我很喜歡你,而且你一點也不差勁。至於我不想當你哥的原因,是我認為,我倆之間不應只有兄妹情誼。」

    陳欣嵐一臉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須趕緊轉移話題,不然到最後,逼得我必須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時,只怕會把這丫頭給嚇跑了。於是他趕緊說:「好了,別再想了,只要你認為我是你的誰,那我就是誰;但前提是,我必須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現在你能告訴我,你今天下午去約會的事嗎?」

    他果真轉移了陳欣嵐的注意力,陳欣嵐告訴李凌,林文彥是她的同學,還有她捉弄林文彥的種種,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彥與她的好朋友席夢竹的事。她說得很開心,李凌聽了,也很開心。陳欣嵐開心,是因為她認為她在撮合林文彥與席夢竹的這件事上,展現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興的原因則是,他知道他沒有對手存在。

    「我說完了,那該換你說『魔神』的事了吧!」陳欣嵐在說完約會的這件事後,馬上要求李凌說。

    「在美國讀完大學後,我不想按照我乾爹的安排去攻讀碩士,但我乾爹軟硬兼施,逼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陳欣嵐露出懷疑的表情,正要開口時,李凌卻比她早了一步開口。

    「別以為我狠心拋下我乾爹,而是我已經用盡所有的招數,仍然無法說服我乾爹。當時,如果我答應,只怕後果連你也無法想像;而所謂的後果就是——一個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轉入耶魯大學念商科……」

    陳欣嵐的眼中果然充滿驚訝,似乎在告訴李凌:「真是看不出來你會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

    李凌笑了笑,拉著陳欣嵐,在一塊較大的石頭上坐下來。李凌看著陳欣嵐,繼續說著:「當時的我,對自己很沒信心,我擔心我不能念完碩士,所以我決定逃避,從紐約逃到舊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學太久了,在舊金山,我變得孤僻,不喜歡和人打交道,但是我瞭解到我必須工作,我才會有錢與我乾爹玩捉迷藏;所以我開始早出晚歸,每天除了七小時的睡眠之外,其餘的時間,我都在拚命地工作。我曾同時擁有四份工作,有時是白天交替著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後,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看到了這部車,才第一眼,它就讓我下定決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積蓄,我也要買下它!果真,等我買了它之後,身邊只乘下一百塊美金;但我從沒有後悔過,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拚命地去賺錢。大約是一個月以後吧!我於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們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會那麼容易地再走進我乾爹為我所築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騎著「魔神」跑到了西雅圖,在那兒生活了三個月後,又再次被找到,於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乾爹的消息似乎愈來愈靈通,我僅僅在芝加哥才住了兩個月,就被他給找到;而這次,我連跑的機會都沒有,就被他給逮了回去。這部車跟著我跑遍了美國,連我來台灣,它也跟著來了,它是我寶貝!」

    在李凌說完後,她好奇地問:「為什麼你總是只談到你乾爹,那你父母呢?」

    聽至此話的李凌,低著頭,輕聲說道:「死了,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死了。我連他們的長相都不知道,而關於他們的事,乾爹只說了一些。」「對不起,我不該使你想起傷心的往事。」陳欣嵐道歉。

    李凌抬起頭來,笑著說道:「沒關係,我不會介意的。時候不早了,我們下山吧!山下還有大餐等著我們呢!」

    欣嵐高興地跑向「魔神」,身後滿臉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氣息,一下子彷彿也年輕了幾歲——雖然他才二十五歲,但他已經好久沒這樣出來散心了。每次出來,都只有孤獨的自己,現在多了陳欣嵐,李凌霎時覺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樂與希望。

    看來,他快無藥可救了。陳欣嵐!她真是個小精靈。不僅打破他單身的念頭,連「浪跡天涯」的夢想,也不是她的對手。李凌從不認為他有家,但為了陳欣嵐,台灣將成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載著陳欣嵐,他在路上告訴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認識真正的欣嵐的大好時機,一定要好好把握!

    ※            ※            ※            ※            ※

    當李凌告訴陳欣嵐要上餐廳去吃大餐時,她拒絕了,真讓李凌大感意外;再問她想去哪裡吃,她的回答竟是兩百元就可以吃飽的自助小餐館。

    李凌看著眼前狼吞虎嚥的陳欣嵐,擔心地說道:「慢點吃,沒人跟你搶,小心別噎著了。」

    他並適時地遞了杯飲料給她。

    滿嘴食物的陳欣嵐,含糊地對他說聲:「謝謝。」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開口問道:「你才幾個小時沒吃東西,就餓成這樣,那你在學校,是不是零食不離手,飲料不離口的?」

    陳欣嵐吞下她最後一口食物,喝完最後一滴飲料,擦了擦嘴角之後,說道:「學校裡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飲料的,頂多上福利社買個礦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著她。「那你就在週末一次吃夠本?」

    「老實說,這是我三年來最豐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開心的一次。」陳欣嵐望著已經驚訝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繼續說著:「其實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會吃到陳嫂燒的菜,上課的日子,我總是在外面解決三餐,所以我都隨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難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畫面出現,所以我也不見得會有好的胃口。」陳欣嵐淡淡地說。

    「既然如此,那你剛才為何要拒絕去大餐廳呢?那兒的菜比這兒好太多了。」

    「我不喜歡去有錢人去的地方;在那兒,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沒胃口。」

    李凌愈來愈糊塗了。「你是討厭那裡的氣氛,還是——」

    「我討厭有錢人!」不等李凌說完,她馬上搶著說。

    聽到這話的李凌,則是在心裡盤算自己有多少財產——二百萬存款,一輛摩托車,一輛以他為名卻從來沒碰過的跑車,每月十萬元的薪水——這樣,他不知會不會被陳欣嵐看做是有錢人?看來,他得弄個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馬上把法拉利跑車無條件讓給季郡邦,每個月的薪水也自動調整為五萬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麼叫做『有錢人』?」

    陳欣嵐看著李凌那張寫著「十萬個為什麼」的臉,心想:我乾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說出來,兔得他一直問「為什麼?」但,我有必要與這個才見二次面,彼此還算不上是熟的人說這麼多心事嗎?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稱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彥與夢竹而已。算了,把他當朋友吧!可是,這些心事連文彥和夢竹都不知道……考慮到最後,陳欣嵐還是決定說了;或許她真的想交李凌這個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錢人是,穿著筆挺西裝,卻是滿身銅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著,心想:該死!在離開公司時,真該脫掉西裝外套,或者到十二樓去換件休閒服;而現在的自己,若再加條領帶,就符合欣嵐的有錢人條件之一了;不過,我應該沒有銅臭味吧?!

    此時,陳欣嵐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裝;不過,她明白她並不討厭他,所以又進一步地解釋:「放心吧!我不會把每個穿西裝的人都認為是有錢人,而我,也不是討厭每個穿西裝的人。」

    李凌這才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並且要自己牢記,下次在陳欣嵐面前出現,盡量不要穿西裝。

    接著,陳欣嵐繼續說:「我認為有錢人全是拜金主義者,他們的眼中,只有權勢、名利;是那種可以犧牲家庭幸福,只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們的心中,甚至沒有『愛』這個字存在。『錢』是一種會讓人們心志墮落的東西,雖然我們不能完全沒有它,但一旦過多,就會讓人迷失自己——就像藥品一樣:適量,會讓我們脫離疾病,但過多,則會將我們推向鬼門關。所謂『富不過三代』就是有錢人最大的悲哀;『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是我討厭有錢人的最主要原因。」

    在她一口氣說完後,李凌才完全明白,她所謂的「有錢人」,並不是指本身有錢,而是指那些希望變得更有錢的人。當李凌正慶幸自己不是陳欣嵐口中的』有錢人』時,這才注意到她從下午就一直拿在手上的東西——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逛街的成果。

    「你很喜歡逛街嗎?」

    陳欣嵐知道李凌對她買那麼多東西感到好奇,所以她直接告訴他:「我不喜歡『壓馬路』,更不喜歡買東西,我只喜歡花錢。我爸爸是個名副其實的『拜金主義者』,而我媽媽則是個典型的『由奢入儉難』的人;而我,就是想讓他們嘗嘗『富不過三代』的悲哀。」

    「這女孩腦袋裡到底裝了什麼?」李凌心裡想著,臉上的表情看在陳欣嵐眼中,簡直是「智障派掌門人」。

    「你是不是在猜我是不是我爸媽親生的?還是你在想,我腦袋有無『秀逗』?」陳欣嵐挑明地問李凌。

    「對啊!咦,你怎麼會知道?你該不會懂得讀心術吧!」

    「當然不是,只是光看你臉上的表情,猜都猜得出來;不過,我很累了,你不要每次都要我來猜,有什麼話,你可以問的。」

    李凌一臉被打敗的表情。「算了!不跟你辯了,問你一個正經的問題,你為什麼要讓你家『富不過三代』呢?」

    「我有拒答的權利嗎?」

    「你不說,我是不會勉強的。」李凌嘴上雖是這樣說,但心裡卻失望得要死。

    看李凌不說話,陳欣嵐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喂!我也想問你一個問題;不過,你也有不回答的權利。」

    「你問吧!」

    「那天,在橋上你為什麼會失魂落魄的?」

    李凌望著她的明眸,心想著:她為何這麼關心我?她真的想與我分享喜怒哀樂嗎?

    不論李凌心裡怎麼想,他還是告訴了陳欣嵐:「目前我在『柯氏企業』上班,我對我的人生很仿惶;不要以為生涯規劃是每個人都能做的,這世上渾渾噩噩過日子的人不計其數。生涯規劃是為自己的將來做打算,先給自己一個目標,好讓自己朝著理想邁進;但當自己的理想與實際情況毫無交集時,做生涯規劃根本是在浪費時間。我,就是那種不願意浪費時間的人,所以我開始懷疑我自己;一顆想環遊世界、乘風破浪的心,被綁在硬梆梆的辦公桌前,我不知道我這樣浪費生命對不對?而且,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件事能讓我產生掙脫這道枷鎖的勇氣與決心;所以那天下班後,我的心情惡劣到了極點,所以,我才會跑出去散心。不過,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在那座橋上停下來,或許是老天刻意安排吧!當時我若不停下腳步,就不會遇上你了。」

    「遇上我,就等於遇上麻煩!哪天如我心情不好,你的下場可能會跟林文彥差不多。」

    李凌笑了笑,陳欣嵐又不解地問:「你現在在『柯氏企業』上班,難道你被你乾爹從芝加哥帶回去之後,他就真的把你綁去上課嗎?」

    「不!他沒強迫我,相反的,是我自己要去的。」

    「為什麼?」

    「因為一個人。」

    「女人?」她瞪大眼睛猜著。

    看著好奇得連眼珠子都快掉下來的陳欣嵐,李凌覺得非常好笑,而他的笑聲,卻吸引了店裡的每一雙眼睛。「你別笑,快說嘛!」

    李凌也意識到自己的笑聲太過分了,所以馬上收起笑容,回答道:「是一個男人。」

    這回,陳欣嵐的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在告訴李凌:李先生,你該不會是「同性戀」吧?!

    李凌馬上制止她的猜測。「不准胡思亂想!我是一個很正常的男人!」

    李凌又繼續剛剛的話題。「他叫季郡邦,如今是我的上司。那時,他剛到美國,乾爹想栽培他,才要他到美國唸書的。而我認為他是一個值得我深交的朋友,所以我犧牲自己,陪他進耶魯;畢業後,乾爹就把公司交給我們,而我就是為此到台灣來白勺。」

    「原來如此!」

    「喂!我們好像在店裡待太久了,不如先離開,你想上哪兒去,我都奉陪。」李凌說。

    欣嵐看了看表,表上顯示的時間是八點十分。「如果你能在一個小時內,騎著『魔神』繞完台北市一圈,我們就去兜風,我很喜歡那種坐在摩托車上讓風拂在臉上的感覺!」

    「沒問題!」

    「那走吧!」

    ※            ※            ※            ※            ※

    繞完台北市的李凌與陳欣嵐,又停在小餐館前。

    「接下來你想去哪裡?」李凌詢問著。

    陳欣嵐的回答很乾脆:「回家!我想回家休息!」

    「也好,今天你大概真的累了,那——我送你回家。」李凌騎著摩托車載著她,繞了幾條街道,最後停在一棟大樓前。

    「這就是你家?」

    「嗯!」

    「很氣派喔!」

    「是啊!是很『氣派』呢!再見了!」

    「喂」光顧著笑的李凌,差點忘了最重要的事。「明天你有空嗎?」

    陳欣嵐想了一下,本想說沒空的,可是跟他在一起的那種快樂感覺,令她不忍心拒絕他。「有!不過,只有上午有空,因為下午我得唸書。」

    「哦,也對!你是高三學生,課業壓力很重,那你明天上午還願意陪我出去玩嗎?」

    「嗯——好啊!要去哪兒?」

    「去接觸大自然好不好?」

    「好啊!太棒了!高中三年,我覺得我是『入獄』三年,這回,我得趁機『逃獄』一下。」

    李凌笑著拍了拍她的頭。「真是調皮!那我走了,明天早上七點,我在這裡等你,不准嫌早,拜拜!」說完後,李凌就騎著「魔神」離去,而陳欣嵐也轉身進入家中。

    ※            ※            ※            ※            ※

    回到「柯氏企業」大樓的李凌,一進入大樓,便直接上十二樓。他今天真的要狠下心腸,把一切公事都忘得一乾二淨。與陳欣嵐相處了一整個下午,讓他覺得很快樂,更讓他覺得他的生命很充實;於是他踩著愉快的步伐走出電梯,邊開門邊吹著口哨。

    當他推開門之際,一個沉思中的人影映入他的眼簾——季郡邦,這個多情種,他的拜把兄弟。這幾年來,他一直活在回憶中,像這樣沒衝動的人,卻是商場老手,這要是傳出去,就怕打死人也沒有人會相信。又,如果讓季郡邦的客戶看到現在的他,那他的一世英名鐵定毀於一旦了;到時候,人家肯定會真正明白,季郡邦只是只紙老虎罷了。

    李凌一縱身,跳上沙發,恰好與季郡邦面對面。

    「早啊!老哥!我還以為這個時候你應該還在辦公室裡才對。」李凌賊賊地說著。

    季郡邦給了他一個有點生氣又不怎麼生氣的眼光。「好說!好說!我說啊,我眼前的這位兄弟,季郡邦就算再賤,也犯不著為了一個蹺班的混蛋來累死自己。」

    認識郡邦這麼多年,他會以這種口氣說話,還是第一次聽到,小心點!李凌在心裡想著,口頭上卻不好意思地說:「對不起啦!那等你想通了,準備蹺班時,我一定會義不容辭地替你工作。」

    季郡邦給了李凌一個看不太出來的微笑,說道:「看你滿面春風,我就饒你這一次,下不為例。對了,有什麼艷遇,說來聽聽吧!」

    李凌把他與陳欣嵐的事告訴季郡邦;他嘴上說得很高興,臉上亦是洋溢著幸福。

    「看來,你就快要和我一樣沒救了;不過,我倒希望你有個好的結果。」這就是季郡邦聽李凌說完後的感想。

    李凌忽然想起季郡邦跟他女朋友的事。於是他好奇地問:「喂!郡邦,談談你女朋友吧!」

    「怎麼突然要我說她?」

    「好奇嘛!你有沒有她的照片?」

    「於嘛!想比比,看是你的女朋友漂亮,還是我的芷菁好看,唉!你女朋友一定不是芷菁的對手。」季郡邦邊說邊從皮夾中掏出芷菁的照片,當他說完時,照片已遞到李凌手上。

    李凌看著照片中那個笑得燦爛的美人——天啊!她真的是很漂亮,難怪郡邦一直對她念念不忘。李凌心想著,但基於面子問題,故意說:「誰說的!我覺得欣嵐比『你的』芷菁可愛多了,也純真多了!」

    季郡邦看著好勝的李凌,笑著說:「唉!你啊——根本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看來,愛情果真是盲目的!」

    告訴你,我現在懶得理你,我要去洗澡休息了,這樣,我明天才有精神帶欣嵐去玩。」李凌說完後,就走入自己的臥室。

    隔著一道門,季郡邦想的是芷菁的一切,而門內的李凌,則滿腦袋瓜裡全是陳欣嵐的影子;她的多愁善感,她變化多端的俏皮可愛,她對他突如其來的驚嚇與震撼,她的身影充塞他的每一個細胞……李凌不僅在計劃明天,他更在計劃著他們的未來……

    ※            ※            ※            ※            ※

    天還未亮,李凌已經起床;他的心情就像是小學生要去郊遊的前一天的心情——是那樣的緊張與期待。

    當李凌要去廁所,經過客廳時。天啊!是郡邦,他是已經睡醒了,還是根本沒睡?

    李凌看見季郡邦仍坐在客廳中,本想過去勸勸他,但後來想想:如果我勸得了他,那他早就聽我的勸了。唉!老天爺,如果你也可憐郡邦,那就保佑他快點找到他的黎芷菁吧!歎了一口氣後,李凌就轉身進入廁所。

    一切準備就緒的李凌,騎上『魔神』,來到欣嵐家門前,他看了一下手錶——六點五十五分。

    來早了,不知欣嵐準備好了沒?李凌心想著,絲毫沒察覺出她已來到他身旁。

    「喂!」陳欣嵐叫了他一聲。

    回過神後的李凌,看見眼前的陳欣嵐,不免又是一陣驚訝。「你來了!我怎麼都沒注意到?」

    「是你自己心不在焉的。喂!你剛剛在想什麼?」陳欣嵐邊說邊「爬」上摩托車。

    「想你啊!想你什麼時候會出來?想你今天穿得漂不漂亮……」

    陳欣嵐一聽,順口問:「那你說我今天漂不漂亮?」

    李凌發動著車子,並沒有轉過去看她,只說:「漂亮!」

    「你看都沒看,怎麼知道漂亮?」

    「反正我怎麼看,你都很漂亮。坐穩了!」

    「魔神」就這樣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馳著,而陳欣嵐抱著李凌,不管車速如何,她都想繼續剛才的話題。「你說,不管你怎麼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沒睡好,就是你眼睛有問題!這樣吧!改天我帶你去見識一下真正的美女……」陳欣嵐說到這裡,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著等紅燈的空當兒,轉頭告訴她:「不許你貶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會兒,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陳欣嵐果真很聽話,一路從台北睡到宜蘭,連李凌都不禁要懷疑,這丫頭昨晚是否沒睡好!

    到了宜蘭的一處海邊,李凌將摩托車停下,陳欣嵐仍未醒來,她的兩手仍緊緊地抱著李凌,李凌心想:乾脆讓她睡到太陽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過的李凌,卻覺得陳欣嵐的一雙手似是有著魔力般,讓他感到那麼溫暖及眷戀,真想讓此刻化為永恆,幸福的笑容在他臉上與旭日的光芒相互輝映著。

    「嗯,目的地到了嗎?」陳欣嵐突然醒了,漸漸地鬆開她環抱在李凌腰上的雙手,揉揉惺忪眼睛,看看四周,然後打了一個很大的呵欠,說道:「這裡是哪兒?」

    因她的醒來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聽到陳欣嵐的聲音,隨即又精力充沛地說:「你看那邊——」李凌指向海面上。

    陳欣嵐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座小島。「那是——」

    「龜山島。」

    「你是說……」陳欣嵐露出欣喜,卻顯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車後,便拿著預先準備好的相機,牽著陳欣嵐走向海邊。「對!你想的沒錯,這裡是宜蘭。來,我們來拍張相,留作紀念。」

    拍完照,他們來到街上,陳欣嵐開始覺得有點餓;而李凌比陳欣嵐的肚子還敏感,在她的肚子咕嚕咕嚕叫之前,李凌已經帶她來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餓了,你先進去,我停好車子就來。」李凌對陳欣嵐說著。

    在享用早餐時,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並不大。

    「你必須多吃點,瞧你瘦得像非洲難民似的,你得多長一些肉,看起來才會比較有精神一點。」

    「我已經吃飽了,其他的食物留給你好了。」

    「你不多吃點,待會兒怎麼會有力氣玩?」

    「等一下你要帶我去哪裡?」

    「帶你去賣!」李凌開玩笑地說。

    陳欣嵐則是一本正經地告訴李凌:「我不會幫你數鈔票的。」

    出了早餐店後,兩人便又騎著「魔神」,沿著蘭陽溪往上遊走,到了機車不能再前進時,兩人便下車。李凌牽著陳欣嵐來到溪邊,背對背地坐在一塊較大的石頭上,欣賞著風景,氣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聽見她口中哼著曲調。「你在唱什麼歌啊?」李凌好奇地問。

    「歌啊!」陳欣嵐的回答讓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雞同鴨講嗎?我當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說,你在唱什麼歌?」

    「民謠,是一首法國民謠;不過,我只會唱中文版。」

    「唱來聽聽!」李凌要求著。

    「好啊!不過我先聲明,若是你剛剛吃下的東西全吐出來,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於是陳欣嵐清清喉嚨,唱著:

    河水靜靜向東流,流過山村和城市;

    河水日夜向東流,流過荒野峽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鄉情,

    帶給我的故鄉人——遙遠的故鄉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陳欣嵐應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則是輕輕和著。

    「喂!我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她唱完歌後,很慎重地問。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別告訴我,你從來沒聽過。」李凌邊說邊拿起小石子往溪裡丟去。

    「我當然記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覺得好奇怪哦!不如這樣吧!以後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沒有別的選擇嗎?」

    「沒有!」

    陳欣嵐回答得既乾脆又霸道,因此覺得無奈的李凌,不再丟擲石頭,俯下身去洗手,說道:「說吧!你要問我什麼問題?」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隨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聽,一個重心不穩,來個「倒栽蔥」,還好他及時用手頂住,否則這位老兄的頭就要插進溪裡去了。

    「大哥!你沒事吧?」

    「沒事才怪!難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禁不起嚇的嗎?」

    陳欣嵐扶起李凌,說道:「我又沒嚇你,只不過問了一個問題嘛!更何況,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轉過身來面對有點難過的陳欣嵐,柔聲問道:「我的看法對你很重要嗎?」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較在乎別人的想法。」

    李凌霎時僵住了他的溫柔,醋意正狂亂地襲擊他的心;他冷冷地說:「別人?別人是誰?那個叫林文彥的嗎?」

    「林文彥?你怎麼會認為是他呢?我幹嘛在乎他對我的觀感?我說的別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沒別的意思。」

    李凌這才鬆了一口氣,又以溫柔的口吻問:「你為什麼覺得別人會認為你很隨便呢?」

    「因為在一般人的觀念裡,今天我和你出來,可以說是有點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對啊!我們才見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們只能算是不太熟的朋友,而我一個女孩子家,跟著一個不太熟的男人跑到這麼偏僻的地方來,在別人眼中,我不是很隨便嗎?」

    「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出來呢?」

    「許地仙曾說:『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莊的相思病。』雖然我對鄉村沒有多大的留戀,但牢寵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蝕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來走走,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我一心覺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學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覺得你不像是壞人,而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個朋友吧!況且,我只不過是和你出來走走而已啊!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只把我當做是你生命中的過客,那我這個過客對你的過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著說道:「這就是你純真的地方。對你認為是『朋友』的人,給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雖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因為純真並不等於愚笨……」

    「可是……」

    「欣嵐!俗話說:『凡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所以,記住!以後凡是你認為對的,不會損害自己與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聲是給你鼓勵,噓聲是給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棄。你看我,我就是一個失敗的例子。別人的眼光可以給我們力量,亦可以使我們滅亡,但重要的不是別人怎麼看你,而是你怎麼看自己。好,那我現在問你,你會後悔跟我出來嗎?」

    「嗯——不會!」

    「很好,那我再問你,你認為你是一個隨便的女孩嗎?」

    「不是!」

    「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挺快的,我很高興你能這麼認為。記住我剛才跟你說的話,因為我認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難的事。」

    陳欣嵐抬頭好奇地問:「你是讀心理系的嗎?」

    「為何有此一問?」

    「因為我覺得你很會說服人,而且你對人性瞭解得透徹,也很達觀。」

    「這倒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說我。其實,只要生命的歷練足夠,你也能夠洞悉人性,瞭解生命的。時間不早了,我們走吧!」「魔神」的聲音再次迴響在山谷中。

    宜蘭——雨的城市,在這裡,老天爺像是個愛哭的女孩,不時地落下串串淚珠。在回台北的途中,一路上皆是——細雨;陳欣嵐與李凌雖然沒有被雨淋成落湯雞,但由於「魔神」在雨中瀟灑地穿梭,他們兩人的頭髮可也找不到一根是乾的。

    李凌送陳欣嵐回到家,在門口,他不斷地叮嚀:「欣嵐,趕快進去把頭髮弄乾,否則會感冒的,知道嗎?如果中午你沒飯吃,打個電話給我,別再亂吃東西了,知道嗎?」李凌把他的電話號碼寫在陳欣嵐手上,那可是私人電話啊!當陳欣嵐轉身要進去時,李凌又開口:「喂!欣嵐,等等!」

    陳欣嵐轉過頭。「我會記得把頭髮吹乾,還有,不可亂吃東西,你要說的,我都快會背了。你這隻老公雞,再不讓我進去,我看,我就快感冒了。」

    「哈哈!『老公雞』,很好玩的外號!我叫你是要問你,你每天都幾點放學?」

    「九點十分,你問這個幹嘛?」

    「沒事,隨便問問,你趕快進去吧!」李凌催促著。

    「好啦!那我進去了,你也要記得把頭髮弄乾,拜拜!」

    李凌看著陳欣嵐進入家中後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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