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迷路 第一章
    一九九六年 夏天

    正值夏季,雖然將近五點鐘,太陽卻仍持續發揮威力。

    一身白衣藍裙的少女自門外匆匆跑進屋內,細細的汗水在她額間冒出,粉嫩小臉上,帶著淺淺笑意。她是孟家的養女--孟純。

    孟振亦只有一個兒子孟余邦,後來妻子幾次懷孕都胎死腹中,斷了夫妻倆想要個女兒的夢想。

    兒子余邦自出生後,身體就很糟糕,不好帶、不好養,三天兩頭跑急診室,讓兩夫妻忙得焦頭爛額。

    後來,迷信的祖母帶余邦的八字到廟裡請師父指點,師父說,必須幫余邦娶個童養媳回家,情況才會轉好。

    在科學解釋一切的時代,沒人會相信這種事,孟振亦自然將它視為無稽之談。直到有一回,余邦腸胃炎住院,小小的腸胃炎竟然讓他陷入昏迷,手足無措的孟振亦猛然想起母親的話,便開車到附近一所孤兒院,領養一名女嬰。

    他替小女嬰取名作「孟純」,「純」和「存」字音相近,意思是希望女孩能為孟家保存唯一骨血。

    說也奇怪,自從孟純被抱回孟家後,余邦的身體一日好過一閂,沒幾天便出院回家,之後更是健康得像普通男孩一樣,會跑會跳,調皮得不得了。

    孟家上上下下對孟純非常好,也許是感激她保住余邦,也許是從小一手帶大的,他們對她的關懷像親生子女。

    余邦高中畢業那年,和同學出去玩,半路卻出了車禍,車上四個同學全受了重傷,其中以余邦最嚴重。

    他重度昏迷,幾次醫生要宣判他腦死,但孟家夫妻不願意放棄任何希望。

    余邦童稚時的經驗讓孟振亦有了想法,在徵求孟純的同意後,他幫兩個小孩辦了簡單的結婚典禮,登記入籍,十四歲的孟純成了余邦名分上的妻子。

    果然,在婚禮第二天,余邦奇跡般清醒,再一次,孟家人認定孟純是余邦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女人。

    「余邦哥哥、余邦哥哥,我問來了。」一進門,孟純就往樓上方向喊。

    「幹什麼跑這麼急?看你,流了一身汗。」孟媽媽走過來,手裡端了一碗蓮子湯。

    「我買了東西,要余邦哥哥幫我帶給曉堂表姊。」按過蓮子湯,盂純咕嚕咕嚕,一下子就吃得乾乾淨淨。她最喜歡媽咪煮的甜品,每次煮好,她都是最捧場的一個。

    曉堂是余邦的表姊,她住在美國,過幾天要結婚了,孟家全員都要到美國參加她的婚禮,可是孟純要畢業考,沒辦法一起到美國,有點遺憾,但余邦答應她,等她畢業典禮過後,帶她去出國去玩兩個星期。

    「余邦和爸爸還沒回家,你要不要先去洗澡?」媽媽問。

    「好吧!」

    孟純點頭答應,她是最柔順、最乖巧的女兒,從沒和爸爸媽媽鬧過脾氣,別家小孩的青春期是叛逆搞怪,孟純的青春期可愛得像個小公主。

    「你好歹唸唸書,要畢業考了,不要全班都畢了業,只有你還要在學校留級一年。」

    「媽,我功課沒有那麼差勁啦。」軟軟的音調不是抗議,是撒嬌。

    「不差勁的話就聽余邦的話,去考大學囉!」

    「我才不要自討沒趣,我一定考不上的。」

    「就算不想考大學,也要認真唸書。」

    「遵命!我的好媽媽。」

    「對廠,今天我到廟裡求一個平安符給你,好好戴在脖子上,它能保佑你平平安安,順順利利考好試。」

    孟純不好意思笑了。

    每次碰上她月考,媽媽都會到廟裡面幫她求平安符,希望神仙保佑她低空飛過,不要讓學校給留級。

    反觀余邦哥哥,他就不需要媽媽替他瞎忙,他從小拿慣全班第一名、全校第一名,念好高中、好大學更是意料中的事,沒人會替他的學業多擔一分心。

    再看看她,從小大補、小補、家教、補習班,該上的課一個都沒逃過,偏偏補不出一張像樣的成績單。

    「媽媽,養我你會不會覺得沒面子?」

    「我為什麼要覺得沒面子?」

    「因為我頭腦不好,不會工作、不會唸書,好像什麼事都做不好。有這種笨女兒,全天下的爸爸媽媽都會覺得委屈,對不對?」

    「誰說,小孟純是我們家的青鳥,她給我們全家帶來很多很多的幸福。」

    「有嗎?」

    「沒有嗎?想想看,爸爸說他什麼時候很幸福?」

    「嗯……我幫他捶背的時候。」

    「答對了。還有,余邦哥哥什麼時候最幸福?」

    「他說,陪我唸書的時候最幸福,可是我覺得他在誆我,教一個笨學生,沒有人會覺得幸福,除非……除非我的笨會讓他覺得很有成就感。」

    「不對,你是我們家的幸福,有孟純在,我們都好快樂。媽媽問你一句話,好不好?」

    「嗯!」她點點頭,勾住媽媽的手,頭斜靠在媽媽肩上,她們是最要好、最要好的母女檔。

    「你喜歡不喜歡余邦哥哥?」

    「當然喜歡啊!他對我很好,」孟純直覺反應。

    「孟純,你也知道,你和余邦在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早被認定啦,我想,等我們參加過曉堂的婚禮回國後,就把你和余邦的事情辦一辦,了卻我們心中一件大事,好不好?」

    「哦……媽媽,余邦哥哥一定要娶我嗎?要是他有喜歡的女生怎麼辦?」孟純遲疑。

    「不會,余邦最喜歡的女孩子是你,而且我不是告訴過你,余邦給人家算過命,說他一定要娶童養媳,才能一生平安順利,你們的婚事是天注定的,沒人能更改。」

    「這樣啊……那……那個事情辦完後,我們全家人會像現在一樣生活嗎?」孟純有著不喜改變的性格。

    「當然,不過你秈余邦的關係會有一些改變,你以後就變成他名副其實的妻子囉。」

    「那……好吧!如果你們覺得可以的話。」

    這就是孟純,不太有自己的主見、不太有脾氣,事事都順著別人的想法去做,雖然有點兒傻,卻傻得讓人疼入心底。

    她在媽媽臉上印上一個吻,快步回自己房間。

    看著十八歲的孟純,當媽媽的人滿心歡喜,孟家有福、余邦有福,才能得到孟純這個好孩子相伴。

    女  女  士

    孟純剛洗好澡,走出浴室,就看見余邦坐在書桌邊,手拿紅筆在她的課本上面,幫忙畫重點。

    「余邦哥哥,你回來了。」

    「明天要畢業考了,課本都是白色的,連條重點都沒有,告訴我,你要怎麼去考試?」

    「我們班長說要幫我作弊。」她答得理所當然。

    「我真懷疑,你到學校裡面做什麼?」笑睨她一眼,余邦把孟純拉到身邊坐下。

    「我在學校裡面交好朋友啊,我們老師人蠻溫柔的,我覺得學校是個不錯玩的地方。」

    「成天玩,你沒有一技之長,將來出社會怎麼養活自己?」

    「余邦哥哥……你不養我嗎?爸爸說,養我是你的責任。」

    「爸爸的論調會害死你,讓你一點上進心都沒有。」余邦捏捏她可愛的小鼻子說話。

    「有沒有上進心很重要嗎?只要你可以把我養得飽飽的,我就繼續住家裡面當你們的青鳥,替你們製造幸福。」

    趴在余邦哥哥背上,她的頭貼靠著他的,他是最值得信賴的好兄長。

    「我懷疑你是真笨還是假笨。」

    「看是哪個方面囉!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專長,我的專長不是讀書,我的專長是讓人家都快樂。」

    「是啊……有你在,我們全家都很快樂。」余邦同意她的論調。

    把孟純抓到前面,他和她並肩坐著。「告訴我,媽媽說的是真的嗎?她說,你願意嫁給我?」

    「當然是真的,我要快快找到長期飯票,不然出社會我會餓死。」決定好的事她不想猶豫,因為猶豫會令人頭痛。

    「你還年輕,沒認認真真談過一回戀愛,將來……說不定會有所遺憾。」余邦站在她的立場說話。

    談戀愛很好玩嗎?她沒試過、不知道。

    「結婚後,我們不能談戀愛嗎?還是……你有談戀愛的對象?如果有的話,我沒關係的,我去跟爸爸媽媽講。」她一臉的深明大義,惹得余邦發笑。

    「我沒有女朋友!我只是覺得你太小,就這樣決定你的一輩子,替你惋惜。」

    「余邦哥哥,你們對我很好,我想……就算是對親生女兒或妹妹,也不可能再好了,小時候第一次知道你們不是我真正的親人時,我以為你們在對我開玩笑,那時,我真的很難接受。

    後來……曉堂表姊告訴我,我非但不該傷心,反而應該感到高興、感恩,因為再沒有人會對養女那麼好了。

    如果說被父母遺棄是種遺憾,是的!我遺憾;如果說失去親人是遺憾,是的!我遺憾;可你們彌補了我所有的遺憾,我猜我的人生再不會有遺憾,因為你會站在面前,幫我擋住所有遺憾的,對不對?」

    是感恩也好,是報答也罷!如果答應這場婚禮能為家人帶來快樂,她義無反顧!

    「是的,我會幫你擋住所有遺憾。」把孟純抱在胸間,對於余邦而言,她定他永遠不肯卸下的責任。

    「那還有什麼可擔心?」人應該知恩圖報,不是嗎?

    「你說對了,不用擔心!」深吸氣,余邦想,大概真的是自己想太多。

    「啊!對!我買一條項煉要送給曉堂表姊,你幫我帶給她好嗎?」孟純跳起來,走到書包旁邊,打開,從裡面拿出一個紙袋子。

    余邦打開,是條鑽石項煉。

    「很貴嗎?」

    「鑽石才八分,又打折,還是花掉我三個月零用錢,不過,沒關係,曉堂表姊會開心才是最重要的。」孟純笑眼對他說。

    「你哦!花錢沒節制,不會過日子。」他用食指點了點她的額頭。

    「反正你會資助我,對不對?」對余邦哥哥耍賴,是孟純最拿手的事情。

    「是……來!我幫你整理行李。」

    「什麼行李?我又不去美國。」孟純不懂。

    「你不是說畢業考完,要和同學去環島旅行?」受不了這個迷糊丫頭,他揉亂她一頭長髮。

    「對嗅!我都忘記了。」

    「你的頭腦裡面到底都裝什麼?」

    「裝……余邦哥哥,青鳥頭腦裡面裝什麼,你知道嗎?」孟家人總說她是青島,一隻專為他們帶來幸福的青鳥。

    「裝胡思亂想!」

    他沒理她,從衣櫃上層拿出行李袋,將一套一套衣服往裡塞。之後,打開自己的公事包,將剛在半路買的外出包清洗用品放進袋中,收拾好行李,他轉身面對孟純。

    「告訴我,會不會記得每天打電話給我?」

    「我……盡量記得……」

    盂純抓抓頭髮,玩過頭,誰會記得天天打電話,余邦哥哥的要求分明是過分。

    「我看,我還是把電話寫在你的隨身記事簿裡面,收在最明顯的地方,要是你真的有事,人家就會打電話給我。」他不相信孟純,寧願相信外人。

    「對對對,余邦哥哥真聰明,這樣一來,要是你沒接到電話,就表示我很平安。」

    「我該怎麼說你?」

    「說我……很乖?」

    沒錯,她全身上下最大的優點就是乖,乖到讓人不敢昧著良心罵她一聲壞。

    搖搖頭,他拿她沒辦法。

    「後天晚上我打電話回家,夜裡不要到處亂跑。」

    「嗯,我不亂跑。」點頭,她沒反對,因為她乖嘛!

    「這裡有兩萬塊錢,我幫你分成四份,分別放在四個地方,要是丟了一部分,還有其他的錢可以用。」

    說著,他把錢折疊好,放在行李的四個口袋中。

    「好,記住了。」

    「這裡有五千塊,三千塊放在書桌底層,兩千塊放在你的包包裡面,包包裡面的錢用完了,才可以拿抽屜的錢出來用。」

    「知道了。」

    「要是不幸,全部的錢統統不見了,怎麼辦?」他做隨堂測驗。

    「打電話給吳秘書,她會幫我解決所有的困難。」這句話她背過一千次,每回只要余邦出門,他就會把這句話拿出來考孟純一回。

    「很好,出門要注意什麼?」

    「要注意安全,不可以脫隊,余邦哥哥,我已經十八歲了,還要每次出門都把這些話背誦一次嗎?」孟純皺起兩道可愛的小柳眉問。

    她的話問出余邦的笑意。沒錯!她十八歲了,再過幾天就要為人妻,但他總對她放心不下,在哥哥眼裡,妹妹永遠是個長不大的小女孩。

    「好!不逼你背,把頭髮吹乾,我們下去吃飯。」

    「爸爸回來了嗎?」

    「我們一起回家的。」

    「好!趕快吹頭髮。」她低下頭,把頭埋在膝蓋間,讓他的大掌在她發間耙梳。

    這一年,她十八、他二十二,她被呵護了一輩子、她被慣了一輩子,她認定婚姻是報答恩情最好的辦法:他寵了她十八年、疼了她十八年,他認定這種心情就是愛情。

    女  六  士

    提一袋鹼酥雞,孟純從外面走回來,全家人都不在,她有些孤單,卻也有著自由自在的快感。

    中午考完試,孟純同家睡一場飽覺,醒來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穿起拖鞋,拎著小包包,出門買鹼酥雞和汽水當晚餐。要是讓余邦哥哥看見她拿垃圾食物當正餐,肯定把她罵慘。

    脫鞋啪-啪-響,袋子裡的鹼酥雞引人食指大動,想著想著,她加快腳步往前。

    巷子口的街燈壞掉,幸好隔壁張伯伯家有人在,窗戶裡透出微弱光芒。

    走到家門前,她拿出口袋裡的鑰匙,連試幾次,才把鑰匙插進洞孔中,喀擦一聲,門打開。

    這時,孟純感覺後腰一陣涼意,瞬地愕然。她還沒大喊出聲,嘴巴已經被一隻大手掌搗住,發不出半點聲音。

    「安靜!打開門,走進去。」低沉的男音在她耳邊響起,不是徵詢,是命令。

    孟純很害怕,骨碌碌的大眼睛轉來轉去,巷子裡面半個人都沒有,求救機率是零。

    打開家門,儘管腳步再小,摩摩蹭蹭,她還是走進花園裡面。

    男人反手帶上大門,右手環住她的腰,左手搗住她的嘴巴,孟純的背密密實實抵在他的身上。

    看不是他的臉,只覺得他的體魄挺拔,是個高大男人,在他懷中,孟純沒有一分逃生機會。

    危險的氣氛壓迫得她呼吸不順,汗水從額間滴滴滑落,她驚恐、她焦惶,她想大聲埋怨台灣治安,想開口問--治安不好,該下台的人是誰?

    男人低頭,灼熱的呼吸噴在耳邊,濕熱氣體引出她陣陣顫慄,先姦後殺的聳動畫面,不斷在她腦海反覆上演。

    身後的龐然身軀散發出窒人氣息,孟純好想哭。

    當「想哭」念頭一出現,鼻酸酸、眼酸酸,潮濕的眼眶掉下第一滴淚水。

    二滴、三滴……搗在她嘴巴上的大手感覺到濕意。

    門外雜沓腳步聲響起,她嘴上的手加重力道。

    孟純提耳傾聽,分不清楚有多少個人,只覺他們的腳步都刻意放輕,幾個淺聲交談後,腳步在附近眾攏、離開、眾攏、再遠離……漸漸地,聽不到聲音。

    嘴巴上的大手終於鬆開,孟純直覺要張口大喊,但當眼光接觸到他如豹般的銳利眼眸時,張開的嘴巴自動乖乖合攏。

    抬起手臂,抹兩下淚水,臉還是濕的,她悶氣,乖乖往客廳方向走,打開門,回頭,他還站在門邊,沒離開。

    要邀請他進門嗎?

    孟純搖頭,如果他是通緝犯,她會變成共犯,余邦哥哥不在家,不能帶錢到警察局保她出來。

    又走兩步,身後沒有聲響。他還沒離開嗎?

    打開門,跨進右腳,他沒動靜;跨進左腳,他沒動靜;忍不住好奇心的驅使,她轉頭--

    啪!鬆手,那一包鹼酥雞疾速落下……

    他居然……就站在她身後!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鹼酥雞落地前撈了起來,交回她手上。

    「我、我……你、你……你要進去嗎?」

    孟純被他的身手嚇傻,如果他是金庸小說裡面的武林高手,除了開口巴結之外,她沒別的事情好做了。

    男人點點頭,跨開大步,自行往裡面走。

    他、他……他的環保局適應力真好。

    走在他後面,孟純打開電燈,一室亮光照清他的容貌,濃濃的眉梢攏起,挺直的鼻樑下是張薄薄的寬唇,他的長相無懈可擊,孟純生平第一次觸電!

    他是個……很好看的歹徒,不、不,他是個好看的大俠,孟純必須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討好他--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

    男人的眼光在屋內四下搜索,縝密的態度,仿-屋子裡藏了幾百個便衣警察,他要將他們一一揪出來。

    「沒有人啦!我爸媽和哥哥都去美國了。」孟純脫口而出的話讓自己懊悔至極。她應該說爸媽馬上回來才對。

    男人掃她-眼,孟純忙擠出一個不自然笑容,很假很假的笑容裡,酒窩若隱若現,牙齒的顫抖明顯地帶動嘴唇。

    她的強作鎮靜,讓拓拔淵忍不住莞爾。

    沒人在家嗎?很好!他正想找個不會被打擾的地方,好好休息幾天。

    他不想回堂口讓那群「兄弟」揶揄,每回掛綵,他們都要關虹來演-出賢妻良母溫柔記……累!

    背過她,他低言一句:「我待幾天就走,你不要打電話、不要對外透露今晚的事情。」

    奇怪!他居然出言安慰一個女人的恐懼?像在反應他的話般,電話鈴聲突地大響。

    孟純挪挪挪,挪到電話旁邊,他看她、她望他,巴結表情揚起。

    「拜託、拜託,那是我余邦哥哥打電話回來,我一定要接,不然他一緊張,就會從美國馬上趕回來。我保證不說出你的事情,我保證不洩露秘密,讓我接電話好嗎?」

    嬌柔討好的語調出現,他不為所動,直直望著她的眼睛裡寫著威脅。

    他沒說話,但眼神充分表達了意思--不怕當上分屍案女主角的話,你就接接看。

    鈴響十聲,盂純扭絞雙手,咬咬下唇,她的手搭在話筒上面,試著和他講道理。

    「你說要住幾天才離開,如果我大哥一緊張趕回來,你也不方便的,是不是?」

    居然有人敢漠視他的威脅?怒火點燃,準備燒上這個笨女人的屁股。

    鈐響十五聲,孟純深吸口氣再度出言:「拜託、拜託,我絕對不會出賣你,我只是不想爸媽相哥哥替我擔心,不然你拿刀子抵在我喉頭,如果你覺得我的話危及到你的安全,你就動手好了。」

    嘴唇嘟得高高,她的委曲求全他應該知道,平時,余邦哥哥看見她這個小媳婦表情,不管她是不是耍賴或無理取鬧,統統會先允了她再講。

    他的眼神轉為冷冽,她是第一個看不懂他臉色的女人。

    拓拔淵拿起刀子,下一刻就要把電話線割斷,孟純猜出他的意圖。

    不管了啦!他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孟純抓起話筒就說話。

    「余邦哥哥嗎,我是孟純,我很好。」她說得很快,抱起電話,離他兩步,她決意護衛電話到底。

    「你去了哪裡,為什麼我打兩通電話你都不在?」余邦的聲音裡有譴責。

    「對不起,我去買晚餐,剛剛才進門。」

    澄澈的眼睛看向拓拔淵,孟純臉上的諂媚笑容沒退,兩隻手合掌,她拿拓拔淵當阿彌陀佛拜。

    他的眼光沒離開她,但戒備神色離去,怪怪的,他竟然對她放心一-

    「今天考得怎麼樣?」余邦又問。

    「沒問題的啦!我去問過導師,她說不管怎樣都會讓我畢業,她不想用自己的暑假來跟我這個笨學生耗。」

    他仍盯住她看?笑臉對他無用,孟純癟起嘴,右手推著他的胸瞠,緩緩搖頭,用動作告誡他,弄壞別人家東西不道德。

    她的掌心軟軟的,抵住他的胸膛,教人舒暢的溫度傳進心窩,癟嘴的表情讓他覺得……可愛?

    在短暫的片刻裡,拓拔淵的腦筋裡一片空白。

    覺得怪異的人不單單是他,連孟純也懷疑起,她對他的恐懼竟然在片刻間煙消雲散。就為她手抵上他的胸膛?

    余邦哥哥說得沒錯,人與人之間多「接觸」溝通,就不會對彼此產生誤會。

    他凌厲眼光掃向她,孟純第二次觸電!不曉得在觸電過幾次之後,她會不會變成電磁鐵?

    「晚上早一點睡,養足精神,明天要出去玩,知不知道?」余邦叮囑。

    「我知道了,余邦哥哥,你不可以打電話吵我睡覺哦!還有啊,我的禮物要記得交給曉堂表姊,還有啊,要好好照顧爸爸媽媽,還有啊,別忘記幫我帶禮物回來,還有啊……」

    「夠了,小管家婆,睡覺前要記得撥鬧鐘。」

    「好,余邦哥哥晚安。」

    孟純匆匆掛掉電話。小小的兩根指頭在胸前比了一個勝利姿勢。耶!她贏了「壞人」一次!得意搖擺!

    迎向他的瞪視,孟純不好意思的咬咬下唇,得意忘形是笨蛋最專門的事。她雖然不聰明,卻也不能再用蠢動作來激怒敵人。

    他失控了,一向深藏不露的拓拔淵,竟讓一個蠢到像豬的女人,氣到忘記深不可測是他的形象標誌。

    大步跨向前,他的胸膛貼上她的鼻尖,沒打算逼她窒息,可他強勢的男人味,頻頻讓她呼吸不順,她的氣喘病在十八歲這年初次病發。

    「不要挑戰我的命令。」他的語調像一把冷箭,咻咻咻,射得她的血液凍成洛神花茶冰沙。

    「我、我……你誤會了,我不是要挑戰你,我只是做一件對我們兩人都好的事情,你是大男人,不會計較的,對不對?」頭抬高,她的鼻頭在他的襯衫上面畫一道線。

    哦!好高,仰頭,她只看得見他的鼻孔,是心形的呢,真漂亮,一個漂亮壞人有一個漂亮鼻孔,卻有個不漂亮的心,可惜啊可惜。

    孟純閉起眼,怕他的眼神又帶來高伏特電壓。

    意思是他計較了便不是大男人?

    通常在拓拔淵疾言厲色說了那樣一句話後,大多數的人不是跪地求饒,至少也要聲淚俱下,表明自己絕不再犯同樣的過錯,而這女人居然、居然質疑起他是不是男人?!

    手握拳,指節啪啪響起,噴出鼻孔的怒氣直逼人體四十度極限。

    「啊!你流血了。」孟純大喊。

    他的過度用力,讓已止血的傷口迸裂,鮮血滴在地毯上方。

    「你小心一點好不好,地毯很難洗的,要是被爸媽媽看見這裡有血跡,他們一定會大驚小怪,硬要帶我上醫院縫針啦!」

    她怕死醫院、怕死藥味、怕死全家人的大驚小怪。

    抓起一把面紙,孟純跪在地毯上面,用力擦拭血跡。

    這個女人不關心他的傷口,只擔心她的地毯?該死的!這女人的智力正不正常?

    他剛剛懷疑起她的頭腦時,就見孟純拿一把衛生紙壓在他的傷口上方,這個舉動……比較正常,拓拔淵的臉色緩和,但她接下來的話,又讓他想噴血。

    「小心一點,不要滴在地毯上,你的血型是什麼型的?我是O型,你呢?要是我們血型不一樣,被余邦哥哥驗出來,我很難解釋你的存在。」

    接下來十幾分鐘,就見她提來一桶清水和菜瓜布、抹布,用力處理他留下的「災難」。

    好不容易,乾淨的地毯讓她露出滿足笑容,站起身,對著兩眼火勢早已燎原的拓拔淵說:「弄好了,我去拿醫藥箱幫你擦藥。」

    總算說出-句人話!拓拔淵選了沙發一角坐下,撩開衣袖,十幾公分的刀傷,看來頗怵目驚心,儘管這種傷口他見得多了。

    「好大的傷,是警察弄的嗎?」

    她認定他是壞人,而警察抓壞人是千古不變定律,所以他手上的傷絕對是警察的傑作。

    只是……現任警察除了槍之外,還會帶刀子嗎?下次碰到警察時再問清楚,說不定警察帶弓箭、長鞭和……十香軟筋散。

    在盂純的認知裡,拓拔淵當定壞人,善良正義的她,準備起一番話語來規勸他棄暗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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