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為賊我偷心 正文 第七十二章 黃蜂尾後針
    寧王冷澈的八大侍衛之一林克清來到「棲月苑」拜見季歌飛。這個林克清,綽號「八爪」,擅使雙劍,是寧王很得力的侍衛兼保鏢,身手利落而武功高強,為人豪爽,深受寧王冷澈的賞識。

    可是最近「八爪」被朋友拉去迷上了賭博,最初的時候手氣很順,贏了不少錢,這讓「八爪」很是興奮,可是好運不長遠,很快,運氣大翻盤,不但所有原來贏的錢都輸了回去,連自己的家底都進了莊家的口袋,「八爪」暗暗憋氣,發誓要撓回本兒來,於是又跟別人借了些錢,全都投進去,豈料又是如同泥牛入海,所有的錢打了水漂兒。

    因此,現在的「八爪」是負債纍纍,每天都在想怎麼還債,但是他一點都不敢跟寧王冷澈透露,因為寧王平生最恨賭博,如果他知道了,怕是會打折「八爪」的兩條腿或者兩隻手。

    這些,都是季歌飛悄悄打探出來的,她也一直沒有聲張,而是暗暗讓婢女小春為「八爪」送去了好些銀兩應急,「八爪」十分感激。

    季歌飛的小算盤打得很響,在寧王府裡,自己也一定要拉攏一些能為自己效命的忠黨死士,以備不時之需。

    而「八爪」也就是在恰當的時候在恰當的時機走入季歌飛的眼簾的。

    「八爪」低著頭,向堂上抱拳行禮:「屬下參見王妃。」(雖然是側妃,但尊稱還是免不了的。)

    季歌飛點點頭,讓左右婢女退下,親切地對「八爪」說:「將軍不必多禮,請坐。」

    「八爪」趕緊輕輕將屁股搭在椅子上,不敢坐得太實誠,隨時準備站起來回答側妃的問話。

    季歌飛親手端給「八爪」一杯清茶,「八爪」誠惶誠恐地接過。這真的是很大的面子啊!

    看見「八爪」侷促的樣子,季歌飛暗自感覺有點好笑,但是她忍住笑意,輕輕地抿了一口清茶,柔聲軟語地問:「前幾日聽說將軍遇到點小麻煩,不知道解決了嗎?」

    「八爪」地額頭冷汗淋漓。天啊。不知道王爺知不知道這回事?

    季歌飛看見「八爪」一副羞赧地樣子。嫣然一笑:「將軍放心。我不會告訴王爺地。我只是想幫幫你。」她地眼波如水。輕輕走到窗前。從窗台邊一個小巧玲瓏地盒子裡拿出一枚光華閃閃、晶瑩剔透地夜明珠來。她用兩根白皙纖嫩地玉指輕輕地捻著那顆鴿子蛋大小地夜明珠。遞到了「八爪」地面前。

    「這……。」「八爪」遲疑地盯著那顆夜明珠。一時摸不著頭腦。他有抬頭看著季歌飛。嘴裡囁嚅著:「王妃。這是……?」

    季歌飛輕輕地將這顆夜明珠放在「八爪」地手裡。微笑著說:「這是給你地。雖然這不是一顆價值連城地夜明珠。但也是珍品。可以買下好多東西。你拿去應急吧。相信你所遇到地麻煩都會迎刃而解。」

    「八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地耳朵。這樣一個貴重無比地夜明珠就這樣賞給了自己?他一時以為這是在夢中。「王妃。這是真地?真是賞給我地?」

    季歌飛一笑:「你覺得我是在騙你還是在開玩笑?」

    「八爪」趕緊低下頭:「屬下不敢,只是,無功不受祿,屬下接受這麼貴重的東西,實在是寢食難安,今後只要王妃吩咐一句話,屬下當牛做馬,也萬死不辭。」

    季歌飛美麗的臉孔上洋溢著溫暖的笑:「你真要報答我?」

    「八爪」點點頭:「全聽王妃吩咐,屬下願意為王妃效犬馬之勞。」

    季歌飛微笑:「好吧,既然你這樣說了,我要你替我殺一個人,事成之後,我保你步步高陞,榮華富貴享用不盡。」

    殺人?殺誰?「八爪」的頭皮有點發麻:「王妃,你該不會讓我……。」

    季歌飛明白「八爪」的心思,她輕輕地擺了擺纖手:「你放心,我不會為難你,如果你不願意去,就當我沒有說過。」

    「八爪」硬著頭皮說:「王妃到底要我殺誰?」

    季歌飛亭亭玉立地走近窗戶,眺望著花園中秋意漸濃的蕭瑟景色,她的眼睛裡也充滿了肅殺:「你還記得前一段日子在王府裡住過的藍羽蓁嗎?對了,後來被王爺趕出王府的那個小丫頭。」

    藍羽蓁?「八爪」的腦海裡立刻出現了一個嬌俏動人,冰雪聰明的少女形象,他的舌頭有點打結:「藍姑娘?為什麼要殺她?」此話一出口,他立馬很後悔,怎麼能質問王妃呢?

    季歌飛柳眉一挑,淡淡一笑:「那個藍羽蓁為什麼要被趕出王府,你知道嗎?因為王爺原本很寵愛她,可是忤逆犯上,觸怒了王爺。至於要她的命,也是王爺的意思,不過你要守口如瓶,不要毀了王爺的清譽,你明白嗎?」

    「八爪」沉思了一會兒,答道:「王妃的意思,屬下,明白,請王妃和王爺放心,屬下一定會盡心去做,如果失敗,即便是死,屬下也絕對不會說出王妃和王爺的。」

    季歌飛笑得及其嫵媚動人,她揚著纖手:「好了,你去吧!要見機行事哦!」

    「八爪」再次跪拜,退出「棲月苑」。

    羽蓁好容易才說動鬼面修羅可以自己上街去轉轉,鬼面修羅厭惡逛街,也不能拉著自己不去逛啊!愛逛街是女孩子的天性嘛,即便是古代的女孩子也是這樣。

    羽蓁這次出去主要是想給鬼面修羅買一些布料作身衣服,上次喝醉酒的時候,將他的衣裳吐得一塌糊塗,自己一直比較內疚,我藍羽蓁可不願意欠別人的,所以還是給他買一身新衣裳比較好,順便也給自己買一身。(喂喂,羽蓁小姐,我看你主要是想給你自己買新衣服吧?到哪裡都改不了愛臭美的毛病。你管我?一板磚拍飛!)

    在古代,不像俺們現代這樣有現成的服裝店,男士女士進去逛逛,看見有合適的就去試穿,覺得合適又好看的呢,就買下,當然有錢就買下,沒錢就過過眼癮。

    古代人怎麼買衣服呢?通常都是買下自己喜歡的布料,荷包鼓的呢,就請專門的裁縫給自己量身裁製;而經濟狀況不好的人家呢,一般是扯一些布料,自己回家縫製,雖然針法粗陋,但是畢竟也是給自己家人煥然一新。

    羽蓁十分不滿意這種情況,多不方便啊,以後有機會,自己一定要開個服裝店,作出好多漂亮的衣服,對了,讓鳳飛煙和鬼面修羅做模特,每天在店前走上一遭,肯定會吸引人的眼球兒。(拜託,想錢想的發瘋的羽蓁,你就饒了可憐的鳳飛煙和鬼面修羅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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