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月不傾城 正文 第三十一章 驅逐
    「董小姐,」季浣依大驚失色,「你真的早就知道了這件事?為什麼不說呢!」季浣依從客廳跑過來,滿臉的不解。

    「接到你電話前一會兒,我才從朋友那兒知道這件事,怎麼說啊,」似乎越描越黑,看著韓競風繃緊的臉,我有些心慌,他是不是以為報紙在幾天前就被我瀏覽過,而我,將這樣重要的事情故意隱瞞?「報紙我根本沒有看過,它們堆在信箱裡幾天了才被我拿上來。」

    「你還要狡辯。」韓競風捏緊拳頭,「騙子永遠是騙子,我真不該相信你。」

    「你說什麼?請你不要用帶有侮辱性的字眼來人身攻擊我,我是有自尊的。」聽到他的鄙夷,我有些憤怒,忍不住放大了音量,季浣依站在他身後,有些緊張地看著我們。

    「哼,自尊,真可笑,蹩腳的招數也只有你這種智商的人能使出來,報紙上誰的名字都沒有,我不過問問你,就做賊心虛了?」韓競風冷笑地看著我,我怔怔地看著他,眼裡的這個男人越來越可惡,也越來越可怕,他詐我。

    「你一直都不相信我,是吧?」我白了之前漲紅的臉,難怪沒有別人混得好,我這智商,真的不夠份量。「之前說什麼不信就不會問,呵,也是逗我玩兒呢?」

    「要想保留自尊,讓別人尊重你,首先你得把自己當人。」韓競風很殘忍地說道。

    他罵我不是人,他罵我不自尊?「別以為你多本事,你以為自己值得別人尊敬嗎?」我將手中的衣物狠狠地砸到他身上。

    「夠了董小姐,」季浣依撿起地上的衣物和報紙,斥責道,「既然錯了就要改,韓導為你的事已經傷透了腦筋,你什麼都不知道,卻在這裡強詞奪理,是你做錯事,不值得他信任了。」

    我做錯了什麼事?有前科就注定一輩子是賊了嗎?韓競風已經盡其所能羞辱了我,現在還來個幫兇!罪魁禍首就是那團報紙,該死的報紙。

    我一步衝到季浣依面前,想從她手中搶過那可惡的紙團,我要將它碎屍萬段。

    「啊,你幹嗎?」季浣依驚恐地往後退,躲避中,她的手被我抓出一道紅痕,而走廊與客廳連接處的地毯,也害她被狼狽地絆倒。

    「啪,」一記響亮的耳光,臉火辣辣地疼,真狠啊!我站直身體,定定地看著韓競風。

    「這下我沒冤枉你吧,你確實扇了我一耳光。」我的牙齒被自己咬得咯咯響。

    「韓導,」季浣依被韓競風拉起來,看了看我,沒有任何解釋。

    「滾,」他看著我,眼神冰冷,我是一個凶殘潑辣的女人,在他面前毀滅證據,踢打女伴,背地裡出陰招誣陷他,他趕我出去,已經是他認為的最紳士的懲罰方式了吧?

    「哈,哈哈,」我笑出了眼淚,「真可惜,你有一雙眼睛,卻什麼也看不到。」

    抹乾淨笑出來的淚水,我抽抽鼻子,走回房間收拾簡單的衣物,鑰匙環上的鑰匙被我取下來放在了客廳的茶几上,季浣依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眼睛卻看著站在陽台上的韓競風。

    「韓競風,我沒有帶走你房間的任何東西,如果不信,你可以請這客廳裡的另一位女士搜我的身。」我拎著塞滿衣物的大包包,他依舊背對我,沒有反應。

    「既然這樣,就當你搜過了,不見了東西可別賴我。」我強裝瀟灑地將包扔上後背,「後會無期。」

    「你還真會算計,別忘了我們之間還有一個合約,為期三個月。」韓競風突然回頭,他似乎不想這麼便宜就放過我。

    「你不說我倒忘了,提醒你,如果想繼續合約,就去找那個被你拿來詐我的帥哥,我已經給他背了一個多月黑鍋了,」都是凌舸那傢伙,害我挨了一巴掌,我不管,就算之前是我出的餿主意,這一巴掌也算還夠債了,要是凌舸說不夠,我寧願去賣血讓他打官司,也不願繼續伺候韓競風。

    所以哥們兒,別怪我不夠意思出賣你。我在心裡暗自說了聲對不起。

    這回,韓競風沒有說話,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想什麼關我屁事,我對他僅有的一點好感都蕩然無存了,先前見他躺在病床上,很辛苦的樣子,還有一些些的愧疚,好啦,現在,一巴掌扇下來,扯平啦!希望出了這個大門,下輩子都不要再見到他。

    打開門,竟然很意外地見到林曉柯,她穿著一條舊長裙,懨懨地走下樓梯,在我打開門出去的時候,正好經過門口。

    「董太太,」她眼睛一亮,歡喜地叫道,「很久不見你了。」

    「哦,呵呵,」我應付地笑了笑,走向電梯。

    「你要出去旅遊?跟你先生嗎?」她聲音大得很,「咦,你先生怎麼不跟你一起出門?」林曉柯八卦地跟在我身後,眼睛還不忘透過敞開的大門往屋裡瞄了瞄。

    我沒有理會,「叮」的一聲,電梯到了。

    「難道你跟你先生?也跟我的主人一樣?」林曉柯同情地看著我,「第三者真可恨,破壞人家的家庭。」

    電梯門關上的時候,我還聽到她關切的聲音,「保重啊董太太,會什麼月開那個什麼明的!」她知道什麼啊,她什麼都不知道,我到離開都沒有說真話呢,她卻很實在地擔心我安慰我,眼淚刷刷地流下來,沒來由地濕了滿臉。

    和凌舸約了見面的地點,離棚戶區不遠的一家小粉館,早晨沒賣完的包子在蒸籠裡冒著熱氣,幾隻大頭的蒼蠅從附近的下水道邊上飛來,被包子味兒吸引,徘徊不去。

    又是蒼蠅,嘿,還真是有緣,我撥拉著碗裡的幾根米粉,等著凌舸。

    碗裡的湯都快凝固了,凌舸才氣喘吁吁跑來,一見我就嚷嚷「這些老頭老太太真可恨,硬是不讓我把摩托車停在他們家門口,你看這巷子,多窄,害我推來推去,就差直接推上三樓了。」

    「什麼時候鳥槍換大炮了?還買了摩托車?」我遞給他一瓶礦泉水。

    「買的朋友的二手貨,便宜,早想置辦這個行頭了,不然,搶新聞都不行,不夠快!」他咕咚咕咚灌下一大口,「上回的事兒不會追究了吧,聽說韓競風已經出院了?我的錢可都用得差不多啦。」

    「看到我的衣服沒?我被轟出來了,媽媽的,跟喪家犬一樣。」我踢踢腳邊的袋子。

    「真藏不住?」凌舸瞪大眼睛,「你擺不平?你們現在關係應該不一般吧,當了那麼久的助理兼幫傭,也說不上話?」他還是那麼天真,從頭到尾就一小白。

    「哥們兒,完了,別做夢了,想讓他們那些吸血鬼輕易放過你?」我站起身,「麻煩你買單,沒幾塊錢,我先去家裡補個眠。」

    凌舸乖乖掏錢,跟在我身後,還很馬屁地幫我拎袋子。

    「哦,對了哥們兒,」我很平靜地看著他,「我出賣你了。」

    靜默十秒,然後,我沒事兒人一樣,轉身繼續往棚戶區走,凌舸則呆愣在那兒,震撼頗大,難以回神。

    這個夜晚的天台,有些寂靜得可怕,凌舸整晚盯著我,像要把我看成透明人,別說他,就連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了。

    之前勇敢地承擔全部責任,之後可恥地出賣哥們兒!人,真是奇怪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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