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安居樂業 第五卷 三百年故唐舊地 第四三章 新唐制
    姓是可以大肆慶祝,但林靖文就不能了,建國並不意已經完結,恰恰相反,事情才剛剛開始。

    按理當立三公,是為丞相、太尉和御使大夫,不過林靖文建立的體制可跟漢、唐諸朝都不一樣,三公是有,但不是什麼丞相太尉之類的,而是三大臣,不,是四大臣,合稱四公。

    總理大臣、樞密大臣、律政大臣,還有一個將作大臣。

    總理大臣掌總理院,主政,分農、商、虞、工、戶、稅、安、禮、吏九部,各部以尚書為主官,侍郎為副,其下劃分各司各曹,以員外郎、領之。這卻與以往的戶、吏、工、禮、兵、刑六部制不同,劃分更為仔細,職權更為明確,尤其最重大的改革是稅收不再由各地方把持,而是由直屬中央總理院的稅部直接徵收,稅收征上來之後存入中央錢莊,由錢莊調動分配,各地方行政支出由總理院通過中央錢莊調撥,這幾乎杜絕了地方官從中盤剝,惡名昭著的火耗更是沒有了生存的空間。總理大臣一職林靖文本來是看好李善長的,但他雖然才能卓著可投降過來的時間還短,難以服眾,目前由各部尚書組成議政會議行使總理大臣的權力,其職暫由林靖文名義上兼任。

    所謂火耗就是,本來朝廷只要征一貫錢的稅,但地方官往往征十貫,因為將這些錢往京城運送需要費用、稅吏需要俸祿、征上來的銀子鑄成銀錠或銅錢結成貫的時候也有所銀、銅損耗,這樣一來,輕稅低賦也變成了重稅。不過,因為中央錢莊的存在,大唐卻是杜絕了火耗的存在。而且賦稅統一徵收,也避免了地方官吏從中盤剝地可能。

    樞密院自然是主軍的,由樞密大臣執掌,樞密使本來是王散,但他的才能實在不足,在伐鴨府的時候被林靖文找了由頭免去樞密使的職務,目前樞密大臣一職由趙栻暫代,他是大宋皇子,又是林靖文的弟子,地位顯赫。也沒人不服。樞密院掌軍政、軍械、輜重、參謀四部和軍情一司,四部相當於後世的四總部,主官是中丞,與尚書同級,副手稱司佐,與侍郎同級,其下設曹,主官亦稱掾。

    律政院主訴訟、刑罰,律政大臣是陸青城,下設理、刑二部。各稱少卿,亦與尚書同級。

    匠作院就好說了。主持科技研究一事,由將作大臣為主官,這一院與其它三院不同,幾乎沒有什麼實權,但將作大臣與其餘三大臣同級,由吳煦擔任,這卻是林靖文為了提高科技的地位而特別設置的。

    此外還有三台,御使台、蘭台、殿台,直接向大王負責。

    御使台顧名思意就是監官和諫官所在,分兩個部分。一部分主監察,下有監、察、度支三寺,分主監督官吏、察訪民情、審核官府財政的權利,另一部分主勸諫。監、諫分別由御使大夫和大納言為主官。地位特殊,比尚書高半級,又比四大臣低。

    蘭台在漢代是收藏圖書和檔案地地方。但林靖文將它改成唐王的秘書機構,設左右尚書僕射、中書舍人等職。左右僕射的職責是將四院呈報上來的文書分門別類並提出初步處理方案之後交由唐王處理,左僕射主政,右僕射主軍,中書舍人則是負責擬訂唐王的旨意並下達給各院的官員,這三職跟唐朝不同,權利被大大削弱。

    當然,諸多政務軍事唐王不可能獨立處理好,需要有建議和參考,這就帶來了蘭台行走一說。

    蘭台行走,又稱蘭台學士,是一種榮譽性的虛銜,四院大臣直接成為蘭台學士,各部尚書、中丞、少卿也可以被唐王允許進入蘭台幫助唐王處理事務,這就跟內閣差不多,但只有建議權,沒有實施的權利。

    殿台極為特殊,是林靖文費了幾年時間才構思好的立法機構,立什麼法怎麼立法在以往乃至歷史上以後的各朝各代都是由皇帝一言而決,往往是皇帝一拍腦門就決定立個新法或者廢除舊法,了不起也就跟一些重要地大臣商議一下。老天,立法在後世被重視得不得了,關乎到國計民生,一個差池國家就大亂了,哪能由某一個一拍腦門就決定的?殿台設有主官,大行令,林靖文地設想是由太子擔任,但他現在哪來的太子,也就只有自己親自掛職了,殿台下設立法會議,由兩種人組成,一種是從四院退休下來的臣子武將,這些人有實施法律條文的經驗,另一種是民間宿老和農、工、商、士、軍五大階層的民間代表,律法關係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他們可以知道哪種律法對百姓有利哪種是苛法暴律,這些人都被稱為議郎。殿台的機制也算是比價原始的國民議會吧,不過這個議會所擁有的權利只有立法權而已,林靖文才不想搞什麼民主來約束自己的權力,那樣做地是傻冒。

    此外另一個重點是王宮之中官職和體制。

    稱內外,外有少府,掌王室用度,另有衛尉掌宮門警中令主持王宮之中各宮殿的守衛。值得一提的是,林靖文通過律法的形式規定賦稅之中最多只能有二十之一被用於王室用度,也就是全國財政地5%,一5%則直接廢|;通常是昏君,會失了他林家江山,這樣的國君不要也罷,還不如從王室之中另選賢能。

    內部就是內宮了,也就是後宮。一提到後宮就不能不提到太監,太監啊,很讓人頭疼地一個問題,歷史上太監亂政的例子實在太多了,若是為了防備後宮淫亂而使用太監,只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原因而承擔太監亂政的風險,這樣的代價未免太大了,而且,用了太監難道就不會淫亂了?貌似不可能吧!

    思索再三。林靖文決定廢除太監體制,自此以後不再選拔太監入宮,而採用歐洲普遍採用的女官制度,選拔聰慧有才能地女子入宮為官,另外從民間招收壯女,王宮維護和興修新的宮殿園林就考慮採用機械吧,這樣一來也能應付,說不定還可以小小地促進一下科技的發展呢!林靖文想的倒挺美的,不過也不是沒有可能,王室需要的話匠藝院敢不用心去發明製造麼。說不定科技真的會因此而進步。

    這樣一來,內宮官吏就全部由女子擔任,地位最高的是大長秋(這個職位自秦代就有,是中國古代的官名,大家別跟棒子所謂的大長今搞混了),這個官職在秦代叫將行,漢景帝改為大長秋,唐以後廢除。大長秋主要掌管地是皇后命令的傳達和輔佐皇后管理後宮事務,是皇后的卿,後宮之中之官吏當以大長秋為首。不過唐以後改設內務總管一職。其餘的還有秉筆、掌印、都督等女官。

    ……

    大唐第二王朝的官職體系被林靖文這麼一整理,秦、漢、唐各代的體制都有借鑒。是為創建了一種新的體制,後世稱為新唐制,官員職責更為明確,分工更為仔細,而且周密,幾乎很少有遺漏的地方,經過以後各代的修修補補,這種體制居然一直沿用到民主時代才結束,也算得林靖文和他手下幕僚班子的驕傲了。

    新唐制地主要特點在於分工明確而且周全,但還有一個特點很少人看出來。或者看出來了也不敢說,那就是集權。

    整個體制看起來三權分立,政不干軍,軍不干法。法不干政,這也是事實,看起來各院各部權力很大。但實際上呢?分則弱,不管是中央各部院還是地方各州府,官吏的權力被極大地削弱,不再是什麼都管的「萬權通」,官吏的權力被局限在小小的一個方面,而且被層層監督,甚至是政、軍、法三方因為職權的關係也互相有所監督。這樣一來,不但地方官府的權力被大大削弱,集權於中央,而且官吏的權力削弱得更厲害。

    地方要造反嗎?好,你一個官吏只管到一個方面,甚至連徵稅權都沒有,你拿什麼造反?總理大臣想架空大王嗎?可以,但不說別的,蘭台的存在就極大的削弱了總理院地權力,沒有蘭台簽署的文書你總理院即使蓋了章也無效,你連發號施令的權力都沒有你拿什麼去架空大王?若是樞密大臣想造反,更簡單,直接下令錢糧物資斷絕供應,軍隊餓著肚子只怕他們第一個要殺的就是你樞密大臣。至於律政大臣和將作大臣,這兩個是最不會造反地,他們沒那資格。

    —

    如果說這還不保險,那加上直屬大王的細作司和調查司呢?細作司負責探察周邊國家勢力的政治、軍事、文化等各方面地情報,被林靖文改為西廠,調查司複雜的就是檢查大唐內部情報,政治是否開明、百姓是否滿意、官吏是否廉潔,都在調查司的職責範圍之內,被林靖文改為錦衣衛(惡搞一下,哈哈)。當然,西廠和錦衣衛不會像明朝那樣明目張膽和囂張,做情報的就應該低調,怎麼能在大庭廣眾這麼大搖大擺地行事呢?

    重重監察和相互牽制之下,林靖文這個大王手上看似沒什麼權力——都被分擔到三院去了——但實際上呢,所有的權力都集中在他手上,但他也不必像別的國君那樣事必躬親,即使甩手不管國家也不至於崩潰,也不會招致叛亂和架空。

    國君嘛,關鍵在於掌握平衡,讓手下人互相牽制就好,還要給手下關鍵性的限制,而不是要文武雙全樣樣都干,那就不叫國君了,手下一堆打工仔不用放著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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