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 第四卷 第一章 坦丁狩獵場
    黃昏時,他看到了坦丁。

    站在遠方,凝視著地平線上,那座宛若天宮般的輝煌城市,讓人覺得,彷彿魂靈也掙脫開了軀殼,飄蕩沉迷於世間最不朽的建築之中。

    它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震撼,連綿如山脈般的白巖城牆伸展到視線無法觸及的遠端,夜幕低垂,不由分說地把青的山綠的水,都繪上淡黑的顏色,但這大自然的威能,彷彿無法接近坦丁,那巨大城市璀璨的燈火噴薄到四面八方,夜也同白晝。

    粗厚甚至包上鐵板的高小說wWw首發大牆壁、重重疊疊的塔哨與炮樓、異常雄偉的城門,完全給人一種力的象徵,但它又不是粗鄙的,單純以防禦為目的的要塞,在眾多匠人與大師的藝術魔力下,鐵塊和石頭、巨柱與穹頂,他們甚至連花崗岩壁的色澤與紋理都沒放過,讓這些建築互相契合,狂野的力與細膩的典雅,這兩種極端完美的融合成一體。

    城牆整整有三層,每道中間都留下寬闊的空間,車隊是從東側的凱旋門進入的,城門悠長隧道的上面,正懸著連著絞盤的鐵柵欄門,這些鐵條的底端,也被澆灌成獅頭的模樣,當門被放下時,彷彿一群匍匐於地面,準備撲食的獅子,正窺視著敵人,據說這道門的原址,就是當年科摩大帝放下馬鞭的地方。

    如果抬頭仔細看,會發現柵欄正中的那條,底部不是獅頭,而是一張人臉,這又是個有趣的典故,負責修建東門的,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建築大師,他從家鄉被召集到坦丁,對沒日沒夜的設計工作感到疲倦和不滿,為了報復,他將科摩大帝的容貌特徵。混雜到了一隻獅頭中。

    當然,這個舉動很快被嫉妒他才華的人舉報了。建築大師被押送到了大帝的行宮,他看到拜倫的君主敲著腿,滿臉怒火,暗想著自己在劫難逃。

    一位喜愛藝術地公爵代他求情說,「至尊的陛下,請寬恕這個蠢人吧,藝術家除了追隨著美。在其它方面都是愚昧的。」

    「噢,你叫他蠢人?」大帝生氣地斥責,「你竟說出即便我也不敢對他說的侮辱的話!」

    大帝走下御座,親手為大師解下捆綁的鎖鏈,赦免了他的罪,甚至連那只人面獅也沒有下令更改。

    「在藝術面前,惟有神靈才能媲美,也許幾百年後,不是坦丁因我,而是我因坦丁才變得不朽。」大帝說。

    而現在。時間的偉力。讓人與事都變成了塵埃,惟一能留下地,供後人欣賞的。只有傳說與這巍巍的城市。

    「坦丁,連每塊磚頭的縫隙裡,都隱藏著一段故事。」不少詩人都這麼感慨。

    進城時,紅雀劇團得到了熱情的歡迎。

    寬闊大街的兩側擠滿了人群,氣氛熱烈極了,女孩們高呼著幾位英俊男演員的名字,而妮可從馬車上下來,準備走進下寢飯店時,人群騷動起來,瘋狂的口哨與掌聲四起。

    皇室禮儀大臣的特派官員親自來飯店接待了紅雀。並向他們傳達了皇室的讚歎之情。「先生小姐們,正如你們所知,三個月後就是太子殿下地婚禮,很高興貴團能為這慶典增添光彩。」官員說。

    有幾個並沒有受到邀請,沒資格進入坦丁大劇院表演,到時候只能租下廣場搭起帳篷地小糰子,用嫉妒地眼神打量著紅雀的馬車,「我不覺得他們有多麼好。」小劇團酸溜溜地說,「不久前。紅雀還是和我們一樣呢,現在居然能給大人物們演出。」

    「沒辦法,聽說他們弄到了一筆投資,要是我有錢,也能成為明星。」

    紅雀劇團住進了萊茵大道一號的黑河飯店,四十多號員工佔了整幢建築地頂樓,包括一間準備臨時改成排演廳的大會議室,「第一場演出是在一周後,希望大伙加把勁。」芭蕊團長說,她去坦丁大劇院表演的夢想已經要實現了,「在這三個月裡,受到邀請,能在大劇院演出的劇團,連同我們在內,只有六家,紅雀一定要成為受到掌聲最多的那家。」

    「我聽說婚禮在皇家教堂舉行,當天,最出眾的劇團,能得到於教堂門前廣場表演的機會。」勞倫興奮地說,「如果到時候是我們,那紅雀將得到拜倫首席大劇團的美譽。」

    「其它的劇團都會這麼想,所以絕對不能放鬆。」芭蕊提醒,「比起花與劍、聖殿這些老字號的劇團,咱們地水準並不見得會高過。」

    福蘭微笑地看著他們聚精會神地商討著每個細節,悄悄從會議室裡退出來,「佩姬將成為皇太子妃,代表著至少在一段時間內,皇室與這個豪門世家會和睦相處,想扳倒她,難上加難。」

    他想著剛從報紙上得到的消息,看了看懷表,九點一刻,福蘭先去房間換好衣服,走廊上,他外套的袖口被人拉住,福蘭看到獸人小姑娘塞西莉亞正在用濕潤的大眼睛盯著他,「大個子,我也想出去玩。」

    「乖,回自己房間,回來時我會給你帶糖果的。」福蘭想一個人出去靜靜,他連勸帶哄,把姑娘送回了房。

    在飯店門口,福蘭擋住輛馬車,「先生,想去哪?」

    「去……坦丁司法廳第一法院。」他猶豫了會,說道。

    「您是去辦事?現在法院應該已關門了。」

    「不,我去參觀。」

    車伕有些奇怪,要說遊覽,坦丁多的是地方,宏偉的鬥獸場、歷史悠久的名建築、大教堂、夜間開放的博覽館比比皆是,和它們地藝術價值比起來,第一法院簡直就是棟破樓。

    「如您所願。」車伕聳聳肩。

    雖然是夜晚,但路上的車輛仍然多到數不清,各式各樣的單馬車、公共馬車、輕便馬車把路口擁擠得只能緩緩穿行,福蘭租下的馬車,艱難地轉過路口,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潮中。

    「好餓。」塞西莉亞趴在窗台上,看著夜景,普通劇團成員都是四人一間房,與姑娘同住的女演員告戒著別把身子太伸出窗外。小心摔下去。

    「沒關係的。「塞西莉亞笑嘻嘻地說,又抓了一把葡萄曹夾心餅乾,塞到嘴巴裡。

    但還是餓。

    不是身體上的,而是更深層次的飢餓感,塞西莉亞望著窗外,眼睛上流淌起微微地綠芒,以前和伊戈叔叔在一起時,每過段時間。叔叔都會把她帶到一個奇怪的房間裡去,指著被綁在柱子上的人說,「吃掉他,就不餓了。「然後在恐懼的尖叫聲中,塞西莉亞直接從對方的身體裡,把生命力吸收成自己的能量。看著漸漸失去性命的人,肌肉、內臟失去水份,變成石頭般顏色的乾屍。不光是生命,奧術、神力甚至是龍脈,她是個不挑食地好孩子。什麼都能吃。

    而吸收那種純能源所產生的快感。深深印在靈魂裡,彷彿每根毛髮都隨之愉快地吶喊著,比起連吃十支雞腿。都來得滿足。

    塞西莉亞偷偷看了眼身後忙碌的女演員,用力搖著頭,「不能吃姐姐們,也不樂意吃大個子,但是,我好餓。」

    她還記得,在又冷又黑的夜晚,是劇團把她從樹林裡揀了回來,是這些大哥哥大姐姐們,給她端來熱水。拿來香噴噴的食物,還有柔軟溫暖的床鋪。塞西莉亞雖然年齡小,但知道,誰對她好。

    獸人姑娘輕輕地呻嚀著,她居高臨下,望著樓底街道上的人群,「那些都很好吃……」姑娘舔著嘴唇。

    她的鼻子抽動了幾下,瞳孔猛地收縮起來,貪婪地凝視著遠處。正在走近的模糊身影。

    那是塞西莉亞最喜歡吃的食物,是龍脈者地氣味。

    她裝著沒事地樣子,從臥室走出來。

    「別跑太遠了,乖孩子要早早睡覺。」女演員在房裡喊著。

    「嗯,我馬上回來。」塞西莉亞說,然後,看到周圍沒人,推開走廊上的窗戶,輕盈地從三樓跳到對面一座屋子的房頂上。

    她遙遙跟蹤著食物地氣息,在屋頂間飛快地移動,將這個城市當成黑夜中的叢林,籽獵與捕食的天性,正在血脈中沸騰。

    吃個飽,再睡個熱乎覺,再舒服不過了。

    馬蒂達靠在卓爾法·隆奇的背上,昏昏欲睡,旁人們用好奇地目光,打量著一個老頭,背著個大姑娘,穿過鬧市。

    「慈祥的父親和他寵壞了的女兒。」看到這一幕的人都這麼想。

    「我進城時詢問過衛兵,紅雀已經到了坦丁。」卓爾法想,「明天就把她送回去吧,今晚先找個地方住下來。」

    他路過黑河飯店,看了看奢華的裝潢,搖搖頭,這地方他可住不起,得找家小旅館。

    姑娘突然在他背上動了動,「怎麼啦?」卓爾法問。

    「好像有人再看我。」馬蒂達不安地四處張望。

    「因為你已經是個大孩子,還賴在叔叔的背上。」卓爾法把姑娘放下,「下面的路自己走。」

    蒂達乖乖地回答,但她似乎覺得,剛才那道目光帶來地感覺,並不是好奇,而是,餓肚子的人在馬路上,瞧見了熱乎乎的鮮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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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閣下,這裡並不是對外開放的遊覽場所。」在坦丁司法廳第一法院的門前,看門人擋住福蘭。

    「噢,先生,請成全我小小的私人興趣,每到一座城市,我優先選擇參觀的,不是名勝古跡,而是法庭,因為比起那些彷彿縈夢中的美,我更欣賞現實中的莊嚴,而第一法院,在凡夫俗子地眼中,宛若天國的審判台。」

    看門人很有眼力,雖然對方的相貌很磣人,但能從衣飾的細節與談吐中,推斷到這位品位獨特的遊客,就算不屬於貴族,也是上層社會的一員。他還是有些遲疑,「先生,您小說wWw首發知道我的職權是……」

    「一百愷撒。」福蘭說。這個數字顯然打動了看門人,他拿出鑰匙,打開側門,「好吧,既然您堅持,但只能在一樓大廳參觀,不過別開燈,萬一哪裡檢控官大人路過,見到庭子裡還亮著光,會斥責我沒有盡心職守。」

    福蘭從看門人手中接過蠟燭台,走進了黑漆漆的走廊。

    燭光在陰影中被拉得很長,筆直的牆壁也似乎扭曲起來,整侗建築物裡鬼域似的寂靜,只有咯吱咯吱的腳步聲。

    走廊上掛著一副副肖像畫,均是司法廳歷代大人物的畫像,在油布的右下角,寫著他們的名字。

    「亞爾維斯法庭長拜倫歷214-266、班克羅夫特首席檢控官拜倫歷321-358……」他念著那些名字,然後,在走廊盡頭的一張畫前停了下來。

    「佩姬·唐·萊因施曼大檢控官現職」,福蘭看著畫像上,穿著灰黑法袍的女人,輕輕說,「女士,我剛知道了,您將成為尊貴的皇太子妃殿下,但請相信,這並不能延緩我復仇的腳步,不光是您,還有您身後的萊因施曼一族,您與這個跋扈的家族,都喜歡將人心視為玩具,把陰謀當成遊戲,那麼現在,和我來玩一場遊戲吧,它會很有趣。」

    二十分鐘後,看門人見到遊客從裡面出來,「可否滿意。」他接過歸還的燭台時問。

    「還成。」福蘭回答,忽然覺得褲角被什麼東西叼著,他朝下看,是一條雜毛大狗,正伸出舌頭,拚命搖著尾巴。

    「快走快走。」看門人揮著手,對福蘭解釋,「這隻畜生在附近好多天了,趕也趕不走。」

    「它好像有主人。」福蘭伸手摸著大狗的頭,看到它的脖子上有髒兮兮的紅色軟皮項圈,圈子還連著半截被扯斷的鏈條。

    「或許吧,也許這畜生從家裡偷跑出來,回不了家,現在已經是只流浪狗了。」看門人說。

    當福蘭離開法庭廣場,準備在路邊找棲回飯店的車子時,他回頭,瞧見那條大狗不遠不近的跟在後面。

    「想跟我回家?」福蘭蹲下來,逗弄著大狗,扳開項圈,看到皮革內側,燙著「猴子」的字樣,他好笑地聳聳肩,對大狗說,「你主人起名字的方式真奇怪。」

    他想起了自己曾經養過的黑傑克,也許能暫時再收養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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