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 第二卷 第十一章 追捕(四)
    警察頭子把證件隨意瞟了兩下,和藹地,像拉家常似地說,夥計,你打哪裡來?」

    「先生,聖保羅。「福蘭擦著汗,眼神漂移,卓爾法注意到他的身體不安地顫抖,跡象非常可疑。

    「有同夥?」卓爾法暗示隊員控制住車內的所有人。

    「做什麼的?」

    「噢,我是個生意人,去費都進些舶來品,您知道,東方的絲綢彩繡像雲彩般燦爛,讓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將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葉,得用最昂貴的銀壺來搭配,還有……」

    「行了。」卓爾法打斷對方的滔詣不絕,「你獨自一人去費都?」

    「對,先生。」

    「打開你的行李,我需要檢查。」

    「沒有行李,先生?」

    「一個商人,什麼都不帶,就自稱要去費都買絲綢和茶葉?」卓爾法微笑,這笑容在他陰鬱的臉上顯得恐怖,「將他帶上手銬!」

    「先生,你沒有權利,這是濫用職權!」福蘭大聲抗議,車站不少員工在遠處朝這邊張望,「你沒有證據,就給我銬夾子……」

    「夾子?」卓爾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語,比如「灰佬又在窩裡餵食了,拇指被夾子逮著。」

    灰佬和夾子是警察與手銬,窩是巢穴、接頭點的意思,餵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動,拇指則是幫派在地區的負責人。

    卓爾法看到這個可疑份子的臉,一瞬間變得蒼白。

    他不動聲色,但心下疑惑,所謂的秘語只是不成氣候的小混混們私底下的行話,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於弄這些鬼名堂,他們更擅長打著官腔與大人物談買賣。

    警察頭子是要來抓連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幫派小混混。

    馬車上突然傳出驚呼聲,一個警察跳下車報告,「車上有人東西被偷竊了。「是那個打著領結的小職員。他正翻著口袋,「我的錢包不見了。」

    秘密警察們很快在車廂地椅子下找到個箱子,裡面正巧放著沒多少票子的錢包和些換洗的衣物,「這錢包是我的!」小職員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誰的?」

    沒人承認。但小職員指著福蘭說,「是他的,上車時,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福蘭流著汗,結結巴巴地說。「可能是個誤會。」「誤會?」卓爾法提著這小偷的衣領,他無比失望,這類抓竊賊的活計,對日後地陞遷毫無幫助,但這人的特徵,又與御使的描敘極為相似。

    「寧殺錯,勿放過。「卓爾法想,他正準備命令下屬,將對方送進囚車,讓御使隨後指認時。一個細節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這傢伙嘴巴上的鬍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鬍子就被拉下來,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鬍子,連灰髮都是假的。

    是個很俊俏的年輕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貴族的公子哥偷跑出來遊玩。但卓爾法對男人地模樣不感興趣,「你到底是誰?現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廳地牢房,有幾十種法子,讓你連十年前玩過什麼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個人付了大筆錢,讓我化裝成這副樣子,坐馬車出來?」

    「什麼人?」

    「不知道,他戴著大帽子。又是躲著陽光,但隱約能看出灰色的鬢角與小鬍子,我想這種事輕鬆,來錢又快,就答應了。」

    「他讓你去哪?」

    「他只讓我坐車,隨便去哪都成。」

    「什麼時候發生的?」

    「下午,聖保羅地驛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麼外地的鮮肉好下手。那個人找到我,一千愷撒,不是傻子都會答應,連衣服都是他給的。」

    小偷內衣的襯兜裡,的確有一千愷撒的票子。

    卓爾法飛快地轉著腦筋,思緒很亂:果然是個狡猾的對手,在離開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個笨賊忍不住,下手偷了東西,他就會被當成目標抓起來,等我們審訊後發覺錯了時,目標早已得逞,跑得無影無蹤。

    警察頭子崇拜權利,他也深信,大人物親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絕對不是簡單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關節捏得啪啪直響,「你還有什麼線索?老實說清楚,也許能少關幾天。」「他準備去邊境,因為我事後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買了去邊境小鎮的馬車票。」

    卓爾法不再猶豫,功勞一定不能讓給別人,他準備帶著隊員連夜去邊境小鎮劫住目標。

    至於這個小偷,他隨口吩咐,「把他交給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來。」

    金雀花地私家探子目送著福蘭被趕來的巡警帶走。他們也在商量,「現在怎麼辦?」

    「等頭來,由他決定。」剛才的錢包,就是探子幫忙偷的,然後放進福蘭故意遺留在車廂內的箱子裡。

    「他真是家族的成員,那我們得從治安隊把他弄出來;不是,也得把他弄出來控制住。」探子想,他們商議,一人跟著去治安隊,一人留在驛站,等待後援。

    驛站嚴格而言,是個袖珍的鎮子,餐館、旅店、小商舖都能看到,但沒有長住人口,來來往往的都是旅客和每個店舖的老闆與員工。

    當然,警署也有,與一家餐館共同租憑了一間單位,餐館正門旁,多開個扇稍微小些地側門,門簷上掛有雙頭鷹的小徽章,大概是因為隔牆就是餐館廚房的原因,警署的室內空氣飄揚著油煙與菜餚的味道。

    這氣味會隨時變更,有時是燉金槍魚,有時是奶油土豆,根據廚房烹調的食物來決定。

    警署只有兩名警察,薪水由驛站與聖保羅總局共同承擔,老實說,驛站鎮很難發生什麼案子,來去的都是熟面孔和暫時住宿的旅客,最大一起案子。還是幾年前,某位旅客的行李,在旅店被盜。

    署長是個快退休的老警察,帶著個剛入行的新手,每天以看報紙和喝咖啡打發時光,最近新手有了最廣泛的追求,他喜歡上了旅店地一位服務生姑娘,整天泡在那兒。

    「布蘭。多巡邏,提高警惕,說不準哪天你能遇到起大案子,升職調到總局。」署長有時會嘮叨。

    「老爹。」小警察布蘭會笑著說,「安穩點不好麼,我可不想年輕時,被窮凶極惡的歹徒謀殺。」

    署長想了想,不再言語,低頭繼續看報紙。

    安穩的活著,比燦爛刺激的冒險更適合普通人。

    這就是驛站鎮警署平淡的生活。像暖和晚春裡的湖面。偶爾起些無傷大雅的漣漪。

    今天,強烈的風暴刮皺了湖水,掀起陣陣浪花。

    先是暗警廳地秘密警察們駕臨。布蘭起初還好奇地申請參加行動,被嚴厲地拒絕。

    「小巡警要有小巡警的本分。」他們這麼說,署長聽得出話語中的不屑。

    但到了晚上,秘密警察撤退時,沒有任何收穫,反而給署裡送來一個小偷。

    署長老爹無不諷刺地想,「這就是暗探的本事嗎?」

    小局子沒有審判權,能做的就是把小偷關押,通知總局,等幾天。

    就會有輛囚車到來,讓小偷去聖保羅的三等刑事法庭接受判決:保釋或者去監獄待上半年。

    警署只有兩個拘留間,三面都是用磚頭加固過的牆壁,還有一面是拇指粗的鐵欄,最多裝得下三個人。

    老爹瞧了瞧犯人,是個年輕的俊小伙,他搖搖頭,為年輕人不學好而歎氣。

    「把他關到……」老爹想了想,左手那間昨天住過個鬧事的醉漢。

    嘔吐物讓裡面充滿酸澀地氣味,現在都沒消退,他把福蘭關進了右邊比較乾淨點地拘留間。

    「夥計,吃過飯了嗎?」布蘭問。

    「還沒。」福蘭回答。

    「我可以替你買,隔壁的餐館食物並不好,我去旅館,那兒的廚子手藝更純熟。」布蘭建議,「但錢你得自己出。」

    「我聽說牢飯是免費地。」

    「那是指監獄,而且獄子裡你得參加勞動,來換取吃上飯的權利。」布蘭笑了,臉上的青春痘亮晶晶,「你是新手吧。」

    「不,以前進過一次。」福蘭說,他想起了當年在費都的經歷。

    「嘿,這個俊哥們還是老手。」布蘭仔細瞧了瞧囚犯,突然有了點感歎,「我有你一半英俊,可愛的小苔絲就不會若影若離了。」

    「我沒錢。」福蘭說,他的錢包被卓爾法拿走,而裝滿十幾萬票子的小提箱,被他加鎖放到了紅雀劇團的行裝裡。

    「那就不好辦了。」布蘭聳肩,「總局不會給犯人的伙食費報銷,虧的又是署裡微不足道地津貼。」

    老爹發話了,「好了,去給這孩子買幾個麵包吧。」

    「麵包?鎮裡沒麵包作坊,從城裡運來的,放了幾天都開始發硬。」布蘭不肯放過見「可愛的小苔絲」的任何機會,「我去旅店給他端點熱湯。」

    等福蘭吃過飯,夜已經很黑了,兩名警察就睡在局子裡,聽得到微微的鼾聲。

    黑暗中,福蘭站起來,敲敲牆壁,很厚,只有在變身時,他才擁有恐怖的力量,砸開牆壁或拉斷鐵欄杆都不成問題。

    意念間,他就可以消失在星光燦爛的曠野。

    但勢必會驚動睡夢中的警察。

    他不能讓變身的秘密暴露出來,而殺人滅口地事,他也幹不來。

    「人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正義與道德,所以我沒錯!」惡棍們經常以此來宣稱自個的無辜。

    但用這為借口,踐踏他人,所謂的正義與邪惡、墮落,就毫無區別。

    福蘭重新坐下,躺到水泥砌成的床上。

    「總有機會的。」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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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加感冒,讓我坐到電腦前時,頭都昏昏的。

    感謝在作者龜速的更新時,還繼續著的讀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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