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 第二卷 第三章 奔牛
    紅雀在三天裡,就賺到了起先設想的收入。

    芭蕊團長慷慨地宣佈,今天上午只演出一場,讓大伙好好樂樂。

    畢竟狂歡的氣氛,讓每個愛熱鬧的姑娘都有些不安分。

    耳朵裡都是快活的人聲,口袋裡也有點餘錢,誰不想出去走走,買點喜歡的東西呢?

    帳篷內,一場戲劇正接近尾聲。這是講敘某個叛逆的紅髮女強盜,為了拯救監獄裡的戀人,與邪惡的典獄長鬥智鬥勇的故事。

    最漂亮的妮可當仁不讓扮演女強盜,紅色的頭髮上戴著用羽毛和廉價寶石製成的小頭冠,而小皮甲上滿是閃亮的漆片,這副打扮也許讓不少藝術界的人士覺得毫沒品位,但普通市民們可不追究,他們只要女演員能露出半個雪白的胸脯以及皮裙下修長的美腿,就心滿意足了。

    長得英氣的恩娜經常反串成男角,高挺的鼻樑與齊耳的短髮,惹來不少女士們愛慕的歎息。

    典獄長當然是福蘭裝扮,不過他的腔調過於正義,在結尾,他喊著「罪人下地獄時」,凜然得彷彿女強盜真的有罪,幸虧妮可急中生智,加上了一段譴責典獄長裝模做樣,其實是想策劃邪惡陰謀的台詞。

    這峰迴路轉的情節沒讓觀眾起疑,反而以為是高超的演技,所以,在大團圓結局,壞人被打敗,失散的戀人擁抱在一起時,熱烈的掌聲持續了好一段。

    在後台,妮可氣憤地抱怨,「光憑模樣,觀眾就認為你是壞蛋,所以你不用加什麼個人風格和講究演技。」

    「抱歉。」福蘭整理著道具。

    「還有還有,」妮可把胳膊伸給福蘭看,皮膚上有清晰的青色痕跡,這是在打鬥戲中,被他捏傷的,「下次小點勁,你真不知道自個的力氣有多大麼?」

    芭蕊團長很快來解圍,「妮可,有客人想買你的晚上,你去和他談吧。」

    「三十個銀幣我就答應。」妮可說,然後朝福蘭鉤鉤手指頭,「大個子,你想的話,給你打折。」

    「代價可是我一月的工資。」福蘭拒絕,但他的話被誤解,紅髮姑娘瞧不起的說,「哼哼,想免費,那可沒門。」

    「好啦,別鬧了。」芭蕊說,「還有,卡西莫多,你去買點食物和酒,晚上加餐。」

    福蘭答應了,他走出營地,所以沒聽到兩個姑娘的嬉鬧聲。

    「團長,大個子不像是男人哦,沒見過在姑娘堆裡,卻不偷腥的。」妮可咬著團長的耳朵,低聲說,「不會他沒那方面的能力吧。」

    「卡西莫多算個紳士。」

    「沒見過長得這麼醜的紳士。」妮可仔細瞧瞧芭蕊,「你這麼維護他,難道,你偷偷和他在小帳篷裡待過?」

    「小狐狸。」團長笑罵,「客人還在等著。」

    「原來年紀大的女人,要的是強壯的身體,而不是長相。」妮可促狹地想著心思。

    ※※※

    讚美歡樂!

    費都的大街小巷變成了舞台,化裝遊行、小丑、美食、歡笑、瘋狂將是整整一周內的主題,如果不能將自己旺盛的精力消耗乾淨,直至疲憊不堪,那麼,你會被譏笑為不懂得享樂的呆子。

    街頭奔牛正在競技場前面的龐洛街進行中,這條一千多米長的狹窄石板路,聚集了百多名勇敢的愛好者,儘管每年的奔牛活動,都有不少人會在公牛的踐踏下送命,但費都人還是樂此不彼,噢,根據傳統,如果參加奔牛的小伙子們沒有受傷,那準是個只會逃跑的孬種。

    根據表現——通常是一個健壯的,背部有不少擦傷的年輕人,會獲得冠軍的稱號,獎勵是一大桶香檳,和贊助商提供的小禮物。

    街道兩旁早被精明的住戶出租了出去,每個視線良好的小窗口,趴滿了不敢親自參加,又不願錯過刺激的人,不少都是上流社會的公子哥與小姐。

    這次的奔牛節額外加演了一段花邊,兩位貴族青年為了獲取某位小姐的芳心,如騎士般走上了街頭。

    「魯齊,要小心啊。」漂亮的姑娘在二樓的窗戶前,摘下白手套揮舞著,她神情既羞澀又得意,而陪伴在旁的女友們,紛紛嫉妒地想,「怎麼沒兩位勇士這麼追求我。」

    「親愛的,冠軍與榮譽屬於您。」叫密斯的年輕人在樓下回答,並炫耀地朝競爭對手微笑。

    「納奧米小姐,您太偏心了。」另一位青年悲痛地叫道,「請恩賜點愛意於我,不然我寧願等會死在公牛的蹄子下。」

    這特意將自己放在弱勢地位的說辭贏得了納奧米小姐的同情與眷顧,她親切地喊,「裡德爾先生,晚上的沙龍,你能來邀請我跳第一支舞。」

    十六頭健壯的公牛從欄棚中放了出來,人群立刻開始奔跑,這是在死亡邊緣的狂歡,如果不能跑進競技場就被追上,那至少得斷幾根骨頭。

    兩條腿始終跑不過四條腿。許多人見鋒利的尖角越迫越近,側身逃進了路旁樓房的門裡,本來整齊的隊形立刻雜亂不堪,觀眾們傳出一陣陣噓聲。

    為美人芳心而飛奔的兩位小伙子,顯然平時進行過大量的運動,直到離競技場大門只有幾步之遙才被追趕上,魯齊面色蒼白,但他靈敏地避開一隻公牛的撞擊,趁著牛群間的空擋,放棄了努力,逃到街邊。

    而裡德爾沒這麼好的運氣,他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參加奔牛的一些忌諱,當外套被牛角鉤下來後,裡身鮮紅的小夾克使公牛興奮了,他被牛角擦了下,在地上狼狽地滾了幾圈,等暈呼呼地半爬起來時,牛群改變了前行的方向,都朝他衝了過來。

    「天,小心。」人們提醒道,不少人預見了悲慘的結局,捂上眼睛。

    裡德爾手腳並用,想逃過這群死神的踐踏。

    他怕得想哭,為自己莽撞地選擇而後悔,納奧米就算再漂亮十倍,也沒有性命重要。

    似乎天國同情這小伙子的命運,救世主從天而降。

    一支粗壯的胳膊扭住牛角,狂奔中的牛竟活生生停住了,再也無法前進分毫,手臂的主人喘了口氣,用力把牛摔倒在地。

    然後他扯下裡德爾的夾克,朝反方向扔過去,牛群遲疑地想轉身,反而混亂地撞擊起來。

    人群歡呼著,不過這勇士的相貌可不好看,不少光顧過紅雀的客人,都認出來,他是那巡迴劇團的員工。

    「這巨人力氣真大。」大家交頭接耳。

    「我的腰……」裡德爾躺著一動也不能動,顯得很痛苦,旁人遞過來半杯甜酒,喂到他嘴裡,過了老半天,他才喘過氣來。

    「如果您沒事,我該走了。」福蘭說。

    「哦,請等等。」裡德爾喊道,「如果不能報答恩人,會讓我的名譽蒙羞。」

    納奧米不知何時擠了過來,眼眶都是了淚水,「裡德爾。」她的稱呼親密了許多,沒加上先生的後綴,「你沒事吧,剛才嚇死我了。」

    美人的到來,讓小伙子又充滿了勇氣,他站起身,拍拍衣褲上的灰塵,「吾愛,為了你,再危險的事兒我都願面對。」

    他拉著納奧米的手,不願鬆開,而小姐紅著臉,默認了他放肆的行為。

    裡德爾過了好久才想起救命恩人,他用那種上層人物慣用的語氣說,「這位先生,我該怎麼報答你呢。」他摸摸錢袋,突然又有了個好點子,「晚上我有個聚會,你可以作為我的同伴參加。」

    福蘭早準備離開,但繡在這男人衣服上的家徽讓他改變了主意。

    那是一朵金雀花。

    「我很樂意。」福蘭回答。

    「太好不過了。」裡德爾高興地叫道,「傍晚我來接您,您住在……」他看看福蘭很普通的衣服,「您可以在三大街的廣場等我,六點鐘。」

    「我將手頭的活計處理完,六點鐘在廣場恭候您。」

    納奧米偷偷對新任男友說,「為何邀請他,那些傷疤光看一眼就覺得害怕。給幾個金幣,鄉下人就會感動得流淚。」

    「親愛的。」裡德爾還在為自己的好點子興奮,「難道跳舞和聊天,你還未厭倦麼?這種醜八怪,可是個滑稽的樂子。」

    同時,福蘭也在想,這是他接近萊因施曼家族的良機。

    既然復仇之神賜予了機會,那就別錯過。

    ※※※

    「達奇大師在記載裡,有很多畫作都於戰亂中流失了,我們只能從書中的名字,來推測那些無緣一見的偉大藝術。」銀行的資深鑒定師說,他受邀與行長共進午餐。

    「真遺憾,」德博拉感歎,「大師可有傳世的肖像畫?」

    「《戀人》、《少女》,都是達奇的顛峰之作。」

    「哦,我曾經聽人談論起,他繪製過一副黑衣女子的肖像,名字叫……」德博拉揉著額頭,裝做記不起來。

    「《海倫》!」鑒定師說,「這是大師最傑出的作品!畫中的模特,是達奇於晚年的情人,也有另一種說法,那模特,根本是大師的自畫像,他用畫筆,如天國之主般,賦予了自己女性陰柔的特徵。」

    「太奇妙了,不知《海倫》目前被哪位王公收藏著。」

    「閣下,它在五十年前就失竊了。而原主人,是位威名顯赫的親王,他用了各種方法,都沒有找到。」鑒定師回答,這宗案子傳得很廣,很多人都知道。

    德博拉也清楚,他只是想證實。

    「如果《海倫》能出現在市面上,起碼值一百萬,所有的藝術家與王公貴族,都會為它而瘋狂。但我想,沒準這名畫早已被誰秘密收藏起來了。」

    對,就收藏在銀行的金庫裡。德博拉欣喜若狂,他肯定那敗家子不知道素描下的秘密,一百萬是他的了。

    還有個更關鍵的問題。

    「我的朋友,因為保管不善,兩副收藏品粘在了一起,有方法分開嗎?」

    「保管藝術品,非常講究技巧,不是什麼人都能學會的。」鑒定師鄙視地說,他為行長的話感到心疼,「濕氣、炎熱,都會讓脆弱的彩墨顏料醞散,必須用中和液、溶劑、經過訓練的靈巧手指,專業工具,慢慢修復。精神稍不集中,畫就毀了。」

    「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看具體情形,我曾經處理過這類事故,花了兩個星期。」

    行長暗想,「兩個星期?來不及了,存期是十天,現在都過了五天。」

    他本想把《海倫》從框子裡取出來,但一百萬與一萬,像孿生兄弟般黏得緊密。

    把兩幅畫都私吞是不現實的,那可是寄存在高等金庫,難道能用丟失之類的理由來答覆?黃金路最著名的銀行守衛最嚴密的金庫,居然丟了東西,這種大案子巡警廳就會介入,而做為行長的他,名譽掃地,總行也不會放過自己。

    一百萬,與身為銀行家的信譽,他都不想失去。

    德博拉很快下了決定,「既然敗家子認為畫只值一萬,我找個理由,用原價,或者出雙倍,把它買下來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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