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妖精歲月 正文 第五卷,九十六、計劃
    是我第二次練成「情根」,不可否認,母親雖然來自是對於劍法真的很有研究。

    那情根爆發出的力量不可小視,中的玄機更是讓我感動。

    情根,心中有情,才是劍。

    劍,不是用來傷害的,而是用來感恩的。

    有一顆充滿愛,充滿感恩的心,才能真正做到一個劍手的最高境界。

    而不是,充滿仇。

    我突然想起子淇,他還好,有沒有天天在練劍?有沒有找到緣分中的那個女孩,一起練成「情根」?

    我把銀劍放鞘,坐下來,望著天邊大朵大朵的雲層,猶如棉花團一般,天氣很好,應該說天界的天氣一直都是風和日麗,如果沒有陰謀,沒有殺戮,這裡該是多麼美麗的地方。

    看著身邊人,露出一絲微笑:「即墨瑾,你說你在等人,那個人,還沒來嗎?」

    他淡淡一笑,側過臉,然勾了勾唇角:「來了。」

    來了?

    我望向院落外。然後。我看見雲層隱約有一抹金色。

    我沒想到。這個人。竟是慕容君地金甲衛。

    那巨大地身軀。在地上投下一大片陰影。眉宇間一片肅殺。顯示出那是一個行事狠烈又果斷地人。

    我沒有動。只是望著他。我相信。即墨瑾行事。必有他地道理。所以。我只是想看看。

    即墨瑾站起來。白色袍子地一角微微掀起弧度。不多不少。優雅閒適。

    那雙漆黑的眼睛裡,沒有了看我時的溫柔,清冷中含著一絲威嚴。

    他說:「金甲神君。」

    金甲神君沉眉,吐出幾個字:「東西我帶來了。」

    東西?即墨瑾問他要了什麼東西?

    即墨瑾瞇起眼,金甲神君伸手從懷裡取出什麼,放於桌上。

    我望過去,一怔。那是一枚形狀猶如七星的鋼片一般的東西,顏色如陳年的鐵,呈灰銅色,薄如蟬翼,也不知是什麼。

    即墨瑾目光掃過那東西,愈發深沉,半響,低聲說:「有勞神君。」

    金甲神君的臉像是刀刻地一般,仔細看來,那臉上竟有許許多多細小的疤痕,要不是那麼近距離的看,是斷然看不出來的,現在,我只覺得那些疤痕彎彎曲曲,十分詭異。

    這張臉,彷彿戴了一張面具一般,沒有一絲表情,灰瞳冷冷的看了一眼即墨瑾:「別忘了你我的承諾。」

    即墨瑾~眼:「不會。」

    他轉身便走,很快消失,這個人,做事說話都乾脆利落,不會做一絲一毫多餘的事,也不肯多說一句話。

    待他走後,我的目光落在那灰銅色的鐵片上,看了看即墨瑾:「這是什麼?」

    他輕輕一笑,手指一晃,瞬間,那東西就隱入他地手心裡。

    「到底是什麼?」我皺了皺眉。

    「這個,叫七星齒,是打開天獄的鑰匙。」

    我驚愕的站起來,「天獄?就是你說的那個關押重犯的地方?」

    他沒有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即墨瑾,」我看住他,「你是不是還不想告訴我,你究竟要幹什麼?還有這鑰匙你要來幹什麼?金甲神君不是慕容君地人嗎?他為什麼要個給你?」

    即墨瑾注視我,笑了笑,一雙眼睛深延而美麗:「你一下那麼多問題,叫我怎麼回答?」

    我吐口氣:「一個一個來,宮主大人的思路不會那麼不清晰吧?」

    心裡無端的氣惱起來,我是完全相信他的,可是,我不喜歡那種被蒙在鼓裡,什麼都不知道的感覺,好像他做的一切都與我無關。

    我知道,他不想我知道,是不想我擔心,可是,不知道我會更擔心。

    聽到「宮主」兩個字,即墨瑾的眼睛又瞇起來,像是細碎的玻璃,然後笑了起:「我沒打算瞞你,你先坐下來。」

    我坐了下來,他瞇著眼看著窗外:「天獄,是關押重犯的地方,而天獄的鑰匙,只有一把,這不是普通地鑰匙,而是一種神器,有靈性,所以,如果它認定了主人,沒有主人的心訣,就算是別人拿到,也是一無是處。」

    「而金甲神君是個很奇特的人,他不喜一切仙人生生世世追求的修仙之道,卻喜歡鑽研一些氣息古怪的兵器,這把七星齒,就是他所制,所以,只會遵從他一個人的意願。」即墨瑾的眼睛深邃如海,「這就是,為什麼他本是追隨天帝的,依慕容君的性格,應該不會留下對他有威脅的人或東西,可是現在他還好好地活著的原因。」

    我腦子裡什麼東西一閃:「你是說,慕容君本應該殺了他的,可是沒有動手,是因為對他的七星齒有所忌憚?」

    即墨瑾說:「也可以這麼說。不過表面上,金甲神君已誠服於慕容君,所以權衡利弊,無論如何,慕容君是不會動他的。」

    我明白了一些,這就像新王篡位,前朝地餘孽應該全部消滅乾淨的,免得他們捲土重來,可是有一個人手中拿著這位新王地把柄,所以新王不敢輕舉妄動。

    「這七星齒既這麼重要,可以打開天獄之門,那為什麼,金甲神君要把他給你?」

    即墨瑾笑了一下:「那是因為,慕容君雖然不能對金甲神君做什麼,但天界奪位一戰,他其實已經脈俱斷,只是依靠著身上的仙氣才能與常人無異,所以,他想做

    必須要有人幫忙。」

    我看住即墨瑾:「他想做什麼事?」

    他輕啟唇,吐出幾個字:「他去天獄,救出天帝。」

    我驚得一身冷汗,「天帝真的沒死?」

    「沒死。」即墨瑾說,「為了留下天帝最後一絲氣息,是金甲神君親自把他關進天獄地,他這樣做,只是為了讓慕容君可以放下戒心。」

    我的心跳加快:「以,他要你去救天帝?你答應了?」

    即墨瑾點頭:「如果能夠救:來當然最好,如果救不出來,也可以引起天界的混亂,至少可以拖延時間。」

    我歎口氣:「就拖延時間又如何?等到那位天帝出來,說不定慕容君早已對我們下了殺手,他知道是你去劫天獄,是死也不會放過你的。你……」

    他淡淡一笑,中的情緒深邃難懂:「無妨,他不會對我如何。」

    「他是個瘋子!」我情急下叫起來。

    即墨瑾摸了摸我的頭髮:「飄飄在心我?」

    我氣結:「即墨瑾,到現在你還不相信我?」

    他輕笑:「不是不相信,只是想知道。」

    我胸口酸澀:「是,我擔心你,你這樣去冒,你叫我怎麼不擔心?」

    他地唇角勾起來,手指在我發間揉搓:「飄飄,我們現在的處境,由不得再多的考慮,有很多事,必須要做,否則,我會後悔,我已經後悔過一次,不想再後悔第二次。」

    我不太明白他說的話的意思,可是他的眼睛深邃如海,卻溫柔如水,讓我平靜下來:「那麼,讓我跟你一起去。」

    「不。」這次,他拒絕的很乾脆,深深的望住我,「你答應過我的事,你忘記了麼?」

    我答應過他,要保護好自己,永遠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可是,即墨瑾,如果你出了什麼事,我又怎麼獨活下去?

    我吐口氣:「我知道我在你身邊只會拖累你,但如果看不見你,我會更不安。」

    他笑笑:「不會,」眼中帶著說不清地情緒,「我一定會來帶你離開。」

    我抓過他的手,纏上他的小指,眼睛濕潤:「拉鉤,不能說話不算數,不然,我會在這裡永遠等下去。」

    他的眸子裡有什麼東西慢慢的熏染開去,像是平靜地湖面波瀾輕顫:「好。」

    我看住他,一字一字的說:「那麼,我也答應你,我會在這裡安靜的等你。」

    目光相撞,所有的情感都在不言中。

    ……

    第三天,離我與慕容君定下的婚約,是最後一天。

    所有的事在今天也必須有個了結。

    據說每日的某個時辰,慕容君會修煉他的心法,而那個時候,如果妄動,就會仙氣洩露,導致前功盡棄,甚至會魂飛魄散。

    這點,也是金甲神君那得來的消息。

    他跟隨天帝不知多少年,對以前神的天君地很多習性,都一一瞭解。

    所以,無論如何,現在,是最好的時機。

    在我和即墨瑾見面之後,我就知道他不會任由慕容君控制,總會想出什麼辦法來,這是一種單純的信任,沒有理由,就是相信。

    可是我不知道,他的辦法,竟是借助天帝的力量。

    別說天獄是什麼樣的地方我們不知道,單聽這個名字,就知道裡面不是那麼容易進去的,更何況是救人。

    雖然金甲神君會帶路,可是就算真的救出了天帝,他到底有多大的把握和慕容君一戰?

    當初,他如果能打敗慕容君,也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

    所以一開始,這樣地想法也曾出現在我的腦子裡,可是我很快否定了,沒想到,居然成真了。

    金甲神君要借助即墨瑾救出他的主子,而即墨瑾想借此機會帶我離開天界。

    而我

    我當然不想留在天界,更不想嫁給那個瘋子,可是楚顏還沒有找到,基仔和飛天在哪裡我也不知道,最好的結果,是天帝在那天獄裡機緣巧合的恢復了修為,還得以大大地增強,一出來便打敗了慕容君,放了所有的人。

    這種希望微乎其微,而另一種比較好地結果,是混亂中,我們可以逃出去。

    只是這種結果,我便見不到楚顏,我來天界,是為了找楚顏,只是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慕容君故意留下令牌,讓我找到天界,他完全可以強行把我抓來,可他非要繞個圈子,彷彿是一個小孩子在玩一個遊戲,簡單的過程已經滿足不了,非要繞著圈子。

    然後,他應該知道即墨瑾為了我,為了翡翠仙子一定也會來天界,所以在雲端上高高興興,饒有興趣地看著這一切,也許暗中還在笑。

    真是個態。

    可是,他要的究竟是什麼呢?

    是整個天下?但憑他明明可以讓溟夜受制,聖界就更不在話下,為什麼非要弄得那麼複雜呢?

    難道真是所謂地個人喜好而已?

    也許就是他說的,勉強的東西他已經覺得沒有意思了,他要別人心甘情願的奉上。

    我睜開眼,從床上跳下來,枕邊似乎還有即墨瑾地餘溫,而人已經不見。

    我的狂跳起來,他,已經去了天獄?

    我奔出院落,一個宮裝的少女喝醉一般倒在地上,我的心一沉,一定是即墨瑾,那麼,他應該已~了。

    我怔

    在窗前,回憶起這些天即墨瑾佇立在窗口的背影,淡灑下來,白色的袍子暈染上一層淡淡的光圈。

    習慣了他穿白衣,想起他穿著黑袍子地樣子,彷彿已是隔世。

    我記得有一次,他還穿過寶藍色,但無論什麼顏色,他穿起來都那麼好看,那種氣質,從內而外的散發出來,渾然天成,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又太少。

    而現在,整間青龍殿空空蕩蕩的,沒有一點聲音,彷彿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現在,慕容君應該在靜修。

    按照我住在飄居時,他來看我的時間,雖然這裡沒有手錶時鐘,不能很精確,但我習慣了在暗宮生活,也能大約估摸出來些。

    每次他來地時候,應該是煉完畢之後。

    可是我還是知道他修煉一次需要多少時間,現在留給即墨瑾的還有多少時間。

    我覺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指尖抵著指腹,渾身竟全是冷汗。

    我不能出去,否則,也更亂。

    然而在這裡等,是多大的折磨?那心的折磨,比身體的來的痛苦一百倍。

    猶如一場心靈的凌遲。

    究竟我在等待的,是死亡,還是自由?

    即墨瑾說,慕容君修煉期間,為了更快提高修為,會有很多小仙一起輔助他,所以那些他比較信任地小仙都去了神仙殿。

    而剩下的,有很多和金甲神君一樣,是天帝的擁護者,他已暗中聯絡到很多,他們藏在暗中,雖然平日裡對慕容君言聽計從,甚至表現出得過且過的姿態,但其實卻在苦練修為,好像也是為了等天帝可以重見天日的那一天。

    這個金甲神君,原來早就有準備,這次見到即墨瑾,覺得這就是機會,才秘密相會即墨瑾,定下約定。

    我手中握著銀劍,緊緊的,彷彿是緊張之下的下意識動作。

    即墨瑾,你答應過我,一定會來帶我離開,我們拉過手指,你不能說話不算數!

    我來回的在院子裡走,忽然天邊大朵大朵的雲層飄過,那雲層裡,有隱約的人影。

    我一驚,閃到門後。

    那些人面色凝重,飄一般地過去,然後,忽然對面的一朵雲層上又下來一群人。

    兩對人馬對立,其中後面下來的那群人清一色的青銅盔甲,彷彿是一支訓練有素的軍隊,而前面地那群人中衣著各異,一看就是烏合之眾。

    盔甲兵為首的一人沉眉叫道:「你們好大地膽子,竟敢乘天君修煉之際前來生事!」

    前面的那群人中走出一個長衫地老者,抱了抱拳道:「飛舟,我們不想與你們天兵一戰,你本也是天帝的部下,為何要為那賊子賣命?如今金甲神君已去營救天帝,天帝光復天界就在眼前,如若你還執迷不悟,悔之晚矣!」

    我氣悶,現在這老頭有心說教,都兵臨城下了。

    為首地那個盔甲兵眼神動了動,似乎有些猶豫,沉眉道:「師父,不是徒兒冥頑不靈,天帝對徒兒有恩,徒兒本該為他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可如今是天君的天下,如若這一戰敗了,又要犧牲多少無辜的生命?徒兒奉勸師父一句,還是回去吧,徒兒不會把今日之事,稟明天君,就當我們彼此沒有見過。」

    那老者揚眉怒視:「飛舟!為師曾教導過你,修行不光是為了長生不老,也是一種不滅的信念,要有所為有所不為!既然你執意要阻擋為師的去路,讓為師只好拋卻昔日情意,與你一戰了!」

    那老者站在風中,白色的鬍鬚簌簌發抖,怒目冷視,氣勢竟也是十分逼人。

    這些,想來就是金甲神君所說的,天帝的老部下了,都很忠誠。

    那麼,即墨瑾呢?他現在是不是已和金甲神君趕往天獄去救天帝?

    我摸不清狀況,只好躲在暗處看著。

    忽然,那盔甲兵朝我藏身的院落瞄了一眼,轉頭吩咐手下道:「你們,去把青龍殿包圍起來,一個都不能放出來!」

    老者手指畫弧,已射出一道光芒,盔甲兵一咬牙迎了去。

    瞬時,漫天的光芒,刺得人睜不開眼。

    我眼睜睜的看著那些盔甲兵把我的院落包圍起來,心沉到谷底,還有多少時間,慕容君會出關?

    只要他一出來,也許所有的事都完了。

    我不斷退後,那些盔甲兵猙獰的面目朝我逼近。

    我狠狠的咬住下唇,默念心訣,啟動七情玲瓏扇,那白色無暇的扇子從裡飛出,射向那些盔甲兵。

    盔甲兵們發出一聲驚呼,似乎沒料到我會有這樣的兵器,紛紛退後,又迎上來。

    「王妃,你想背叛天君嗎?」其中一人陰鬱的說,雙手放於胸口,發出一道光圈。

    七情玲瓏扇在不停的旋轉,周旋在那些人周圍。

    我的胸口一陣悶熱,猛地吐出一口血,我知道,我的靈氣已剩下不多,就算憑借七情玲瓏扇的功力,也許也堅持不了不久。

    畢竟,他們都是天界的仙。

    我聚集所有的靈,感覺體內真氣翻騰,脖子上的玄珠和玉珮彷彿都感受到了氣壓,隱隱震動。

    我眼前一片模糊,人搖搖晃晃的難以支持。(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首發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