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能刑警 在派出所的日子 第四章 賊王的三次脫逃
    王風的生活很有規律,除了出差,其餘時間幾乎都在派出所。

    一天晚上,他正在宿舍休息,接到舉報的時候也是半夜。不是他值班,但他的電話與所裡的值班室電話是串聯的,響了幾聲沒人接,大兆睡得太沉,他就接了。

    舉報人說的這個人應該是一個潛逃了3年的逃犯,最後因為在單位是單身,一人吃飽穿暖,全家不餓不冷,這就是單身的好處。

    第2天上午,所裡開會決定抓逃的人選,最後這次艱苦的抓逃重任也就自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打電話的是一個外地人,該人的地方口音極濃郁,如果沒有那段當兵的經歷,沒聽過天南地北的戰友的口音,沒在那個集各地方言之大成的軍營裡生活過——他也不會聽得懂他的方言。

    舉報人在電話裡說:「這個人很厲害,在這裡打麻將玩得很大的,而且輸幾萬元錢都不眨眼。」他說他懷疑這個人有可能是一個逃犯,問他們去不去抓。他說你為什麼不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那人說不行,如果舉報後一旦真將逃犯抓住了,一分錢得不到還不說,沒準還要挨一頓揍。

    王風笑了,那人也笑了。

    談到給多少錢的問題時,舉報人問他能給多少錢,他說得抓住了才能給,要他盯緊點,別跑嘍。

    舉報人說那人暫時不會走,那人在這裡有一個「鐵子」,兩人現在好的跟度蜜月似的。

    他說你怎麼這麼清楚那個人的事,舉報人說這個女人是開麻將館的,開始的時候是自己給她看場子,兩個人是同居關係。

    後來那人來了,女人見那人很有錢,就變心了,跟那人好上了,把舉報人給甩了。

    王風問舉報人怎麼找派出所電話的,舉報人說那人的口音是北方的,有一回喝多了,吹牛。說什麼到派出所就像到自己家一樣,說走就走,沒人敢攔擋。他說有一次,他被銬在暖氣管子上,結果他趁警察吃飯的時候,自己打開手銬跑了。

    因此,舉報人一下記住了這個派出所的名字,醒酒後一想,好人誰總進派出所啊,這個人該不會是一個逃犯吧,就查了S市這兒派出所的電話,果然有這個派出所。為了報復這個人他就打了這個報警電話,事情就是這樣的。

    他問舉報人所在的地方是哪裡?那人說是H省的a市的B縣。又問了那個人的體貌特徵,舉報人一形容那人的長像,嚇了一跳,這個逃犯真的是條大魚。

    掛了電話,他睡意全無,上公安網上查找逃犯信息。根據那人提供的嫌疑人的相貌,檢索了10幾條,終於在一條信息裡查到了一個人,這個人叫王軍,36歲,身高1米74,家住S市東區XXX街XXX號樓。

    在逃3年,有三次落網三次脫逃的犯罪記錄。慣偷,江湖上很有名號,號稱賊王,說明一下,賊王這個名號是靠他的偷竊技術博下的,並不是因為他姓王。此人善於技術開鎖,除了銀行內的金庫門沒機會試開過,剩下的所有型號的鎖,無論是什麼六點鎖緊,N點鎖緊,全不在話下。六點鎖緊的住宅門,他只用不到一分鐘,就能夠打開,是一個開鎖高手。

    他開鎖很是藝術,因為他在作案之前,都將自己打扮得跟一個大老闆一樣,西裝革履,偶爾還戴個眼鏡,裝扮一下文化人。夾個公文包,很精緻的那種。包裡裝的就是他的作案工具,一根特製的鋼絲,一個薄薄的窄窄的鐵片。最瞧不起的人是那些號稱賊中高手的暴力開鎖者,他認為是他們丟了偷行人的臉,用撬棍、千斤頂等等工具去作案,門雖然弄開了,但鎖和門卻已是嚴重變形。保險櫃打開了,卻是被幾個人聯手硬撬開的,在看保險櫃的外形,已經是扭曲變形,他十分討厭這種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做法。

    他甚至在一次偷竊過程中,將一夥用暴力撬壓保險櫃的人抓住,綁上後,自己從容不迫地打開櫃鎖,出門後,用那夥人的手機給110打了個電話,報了警。然後,揚長而去。此事,使他在賊界的聲名更加盛極一時。拜師者蜂擁而來,隨之而來的也有警方的密探,但這個人的具有天生敏銳的嗅覺,一見不好趕緊閃人,令警方十分氣憤。

    在到外地抓捕之前,我和大兆去了一趟他的所謂的家,他的家在城區與郊區結合部,是一棟平房。走進去之後,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裡看到的是這樣一幕,炕上的一半堆放著行李,很零亂。另一半是各種鎖,什麼型號的都有,大的,小的,應有盡有,真的是進了鎖的世界。地上有一張桌子,上面放著的仍是鎖,外加各種開鎖的工具,也是五花八門,粗的、細的,帶鉤的,不帶鉤的,多的很。地面上還有幾個保險櫃,已經被打開了。

    這個賊王的聲名,也是靠自己刻苦訓練得來的。

    站在他的這間研究室裡,我想得到他的樣子,春夏秋冬,經過一番苦練,然後,打扮得像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夾個裝作案工具的高級皮包,到各個高檔樓群裡行竊。

    賊王認為:盜者,無它,技術高於一切。

    賊王的三次記錄。

    第一次。

    三年前的一天,王軍在S市的一個小區裡「幹活」,那家是三樓,只是看這家的防盜門,是整個樓口裡最氣魄的,可判斷這家的經濟實力很強。所以他毅然選擇了這家,邊從包裡拿出自己的工具,雖是六點鎖緊的防盜鎖系統,但他也只是用了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就打開了門。

    當他進去後,驚住了,果然是富麗堂皇,雖然是普通的三居室,在這個小區裡也算是很有錢了,原來這家是剛剛結婚的一對新人。他翻出了床下的現金,床頭櫃裡的首飾等值錢的物品,剛想離開,卻被回來取東西的男主人發現了,並堵在室內。他並未與之搏鬥,因為他知道如果一旦與男主人發生搏鬥撕打,拿走東西,案子的性質就演變成了搶劫,這也是他所痛恨的,沒有水準的賊才搶,這是愚蠢的,而且刑期還會加重,得不償失的事他是不會去做的。萬一在搏鬥中失手將對方給殺了,自己還得去償命,即使能跑,但背著一條人命東躲西藏的滋味是不好受的,有命搶沒命花,為什麼?他才不幹這樣的傻事。

    於是,他很順從地在那家等著派出所的人來將他帶走,這時已經是晚飯時分。在派出所裡,幾個警察對他進行了一番突審,他報了個假名,與警察應付著,憑借他多年的反偵查經驗,面帶笑容地有問有答,十分地配合,警察見他態度好,也就沒有難為他。

    他只交代了當天做的這起案子,對之前的那些數不清的案子,是一個字都未講。到了吃飯的時候,兩個警察都去一樓吃飯了,門口是一個派出所僱用的協勤人員在看守他。他感到機會來了,就用事先藏好的一根鐵絲,輕鬆地打開了手銬。然後,他從敞開的後窗戶,翻身而出,雖是二樓,但這點高度是難不住他的,他很順利逃出那個派出所,開始了他的逍遙法外的生活。

    而這個派出所就是王風所在的派出所,因為這件事,所裡的老所長還挨了個紀律處分,被調離工作崗位,負責審訊的兩名警察也受了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二次。

    等他跑了之後,派出所將他立為網上逃犯,但發現名字是假的,還沒等證實他的名字,他已經逃之夭夭了。第二次是在青島作案時被青島警方抓獲現行,S市某區刑警隊派出一小隊精幹力量,前往青島,準備將賊王押解回S市。

    為了順利將他押解回來,小隊負責人吸取了上次疏忽大意的教訓,增派了經驗豐富的警員不說,還將看守人員由從前的兩個人變成了四個人,而且是三班人馬輪流對其守護,連上廁所也是寸步不離地跟著,不給他製造任何脫逃的可乘之機。

    因為他的逃跑方式很神秘,幾乎不知道他在什麼時候動逃跑的念頭,所以,這令押解人員十分的困惑,生怕一個不小心人沒了。因此,從看守所押解出來,在車上,押解人員給他做了些偽裝,就是給他的一條腿上打上了石膏,裝扮成一個腿部受傷的患者,致使他的一條腿不能利索地回彎,這樣一來,在他逃跑時就會影響到他腿部的靈活性,使奔跑速度受到鉗制。這也是防止他逃跑的一個最苯的辦法,但不這麼做,也沒有太好的辦法。為了加強和鞏固這一成果,在此基礎上,還給他的腳上砸上了一副腳鐐子,這等於是上了雙保險。這一切「待遇」,基本可與重刑犯相比。

    千里迢迢押解賊王,是一個艱巨的任務,不小心謹慎一點,就會出問題。原來曾設想讓一個警員與他銬在一起,但考慮到這樣一來,其餘人員會因此而精神鬆懈,更易發生變故。

    但意外還是發生了,回來一段路程需要坐船。船在航行時,大家都在船艙看著他,也沒什麼事發生。

    就在船即將靠岸時,他借上廁所的機會,摔脫了跟隨他的兩個警察,衝上甲板,從船上跳下海去。大家看著他沉入水底,卻又束手無策,眼睜睜地看著他從海上消失。當時負責押解的人還向海上巡邏隊求救,並對他跳海地點進行了搜救,結果是毫無所獲。

    大家都以為他會被淹死,就在跳海事件的幾個月後,某一個城市又發生了同樣手段的盜竊案,S市警方才知道賊王並沒有死掉,而是又一次成功逃脫。

    有人問,戴著手銬、腳鐐子怎麼跑?戴手銬、腳鐐子也能跑,這應該是他的特異之處,這是一個狡猾的狐狸與獵手的較量。

    第三次。

    接到一個舉報電話,說王軍在c市出現,分局主管刑警工作的領導十分重視,派出一個精幹探組,迅速趕往c市對王軍進行抓捕。

    探組趕到c市後,立即與c市警方取得聯繫,並得到了該市警方的大力,派出大批警力協助抓捕。

    當所有警力趕到他的父母親家裡時,卻撲了個空。但根據具體情況,發現他並未逃遠,便組織大批警力圍捕。

    最後將他圍在了一座山上,使他束手成擒。他被壓到分局的刑警大隊,這時,沒有任何人對他的看押工作重視起來,還當他是一般的盜竊嫌疑人來處理,關押在地下室,進行正常的審訊。

    當天深夜,兩名刑警負責看守工作。

    當時,王軍被鎖在鐵籠子裡,籠子外面也上了鎖,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子,可謂三重保險,就是有孫悟空的本事也難以輕易脫逃。

    兩人約定一個人看上半夜,一個看下半夜。

    結果是上半夜兩人都沒睡,到了下半夜,負責看上半夜的人正常睡了,他以為自己看的不是下半夜,就沒有任何壓力地迷迷糊糊地睡了。看下半夜的人看著書,一會兒眼皮發沉,就打了個盹。他忽然做了一個夢,是一個惡夢,嚇醒了,睜開眼一看,完了,人哪去了,只剩下腳鐐子還在,人卻不見了蹤影,大驚失色。摸摸腰間,見槍還在,才放心下來。趕緊報告給值班的大隊領導,組織全大隊搜查,也沒在院子的任何一個角落裡,找到這個大盜。

    因為這件看守失誤事件,下半夜值班的那個哥們受到了紀律處分,被記大過一次。之後全市警方秘密佈控,在全城的各個重點部位,畫影圖形來抓捕他,最終也沒有抓到他。後來,技術人員對發生在省內各市的盜竊案件串聯,發現這個人是一個獨行大盜,這個人盜竊數額之巨大,已經到了嚇人的地步。

    公安部對全國的同類案件比對,發現這個人並不是單單在L省作案,全國各地都有他的身影出現。經由S市警方逐級上報,最後由公安部向全國各省市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追捕這個賊中之王。

    他一逃就是3年,他的父親早已去世了,他唯一牽掛的只有一個老母親了,但這個狠心的傢伙,並未有一次回家看過他的母親,甚至連一個電話都未打過。

    由此可見,這個人已經到了六親不認的絕情的境界,這是不是人們所說的無情無義的最高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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