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傳 第九部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辦公桌上一共有三份文件,當我在這些文件上簽字後,它們就會正式生效。

    拿起最上面的那份文件。這是一份確認「法英哥法案」擁有合法效力的文件。

    對於大多數的犯罪,受害者與政府的態度通常都是一致的。然而綁架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場卻未必與政府相同。一般來說綁架案中的受害者,無論是人質還是人質家屬,通常都希望能夠與罪犯達成妥協。而愛克斯大陸的大多數政府都對綁架案持強硬的態度——當然,也有以人質安全為首要考慮的政府,持這種溫和態度的政府以科洛斯為代表——科洛斯甚至願意政府出面滿足罪犯的要求。

    外公最自豪的事之一便是在他的領地中,連續十八年不曾有過綁架案發生。要知道,外公是塞斯的重臣,也是塞斯雙壁之一,他的領地可不像普通的貴族那樣只有一個莊園、一座小城堡或是一個小鎮——外公擁有塞斯的第二大城市吾爾漢,三座小型城堡以及三十七座莊園。擁有將近十萬人的領地中連續十八年不曾發生過綁架案,也確實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分析其原因,之所以十八年不曾有綁架案發生,一方面固然是因為外公對領地治理的較好,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外公對綁架案極為強硬的緣故。塞斯對綁架案的態度本來就強硬,又由於領主擁有對領地中一級犯罪以下的完全裁判權,所以外公對此類案件的處理猶為嚴厲——甚至可以用血腥來形容。

    聽老管家說,外公繼承爵位和領地的時候,並沒有表現出對綁架案強烈的厭惡。大約是我父母結婚之後,外公不知道是受了什麼刺激,結果就對綁架之類的案件極為反感了。

    那時,外公完全將綁架案當作殺人案處理。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外公是這樣規定的:綁架者成功獲得贖金後如果向外公自首,則綁架者將被赦免,且所獲贖金將一個銅板都不少地轉變為「告發犯罪的獎金」。相反,被告發的綁架案受害者反而將受到嚴厲的處罰。人質如果是自己想辦法逃脫的倒還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是以贖金贖回,則處死。而人質家屬,也將以「縱容、包庇犯罪」(交贖金給罪犯是為縱容,知悉關於罪犯的信息卻不告知領主是為包庇)的罪名受到家庭財產被完全沒收的可怕處罰。

    最初的幾例判例使得外公的名聲遭受到了嚴重的損害,也使外公遭受到各方面強大的壓力,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約過了一年左右,外公領地內的綁架案便完全銷聲匿跡了。這時候,領地裡的民眾(不包括綁架案的受害者)才開始漸漸認同外公對付綁架案的手段。

    不知道外公為什麼會對綁架案採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不過我卻知道:如果真的想要杜絕綁架案件,外公的方法卻也不失為明策。

    只要利益足夠,即便必須冒著上絞架的風險,也無法阻止人們去做某些事。所以說,即便抓獲綁架者後處以極為殘酷的處罰,也未必能夠打消他們的貪慾。相反,如果採取釜底抽薪的方法,卻最終可以使一次冒著風險的成功綁架變得毫無利益——只要迫使綁架案的家屬絕對不肯滿足綁架者的要求。

    初期自然有受害者家屬會忍不住與綁架者合作。然而綁匪成功獲得贖金後,卻毫無疑問總是會選擇向外公自首。誰都知道,綁架者根本不會顧慮自首的行為是否會對綁架行業造成致命的打擊,是否會導致受害者將會遭受嚴厲處罰:既可以使綁架罪行得到赦免,又可以使贖金成為自己合法的財產,這樣的好事有誰會拒絕?

    感情用事的人確實有,但是目睹了幾個悲慘的例子之後,所有的人都會明白這樣一個事實:向綁匪支付贖金是絕對愚蠢的行為,家產毫無例外將會被沒收,人質也仍舊會死亡。如果交由領主處理,則綁匪會遭受嚴厲而殘酷的處罰,而人質也未必沒有被救回的希望。

    結果,當沒有任何人願意滿足綁匪的要求後,罪犯意識到獲得贖金的可能已經不復存在,他們進行綁架的熱情自然也就完全消失了。於是,綁架案因此銷聲匿跡。

    外公的手段顯然是過於激烈和嚴厲的。不過,幾個人質以及他們家庭的犧牲,卻換回了外公領地中十八年沒有發生過綁架案,其效果卻也不錯。在愛克斯大陸眾多法律中,有偷東西砍手的,也有當街吐口痰就實施鞭撻之刑的,這樣的法律同樣也被認為是過於嚴厲,但效果卻非常好。說起來,偷東西而被砍手的人也可以算是做出了犧牲,當街吐痰被鞭撻的人自然也是做出了犧牲——他們接受了過於嚴厲的懲罰,卻為整個社會秩序做出了貢獻。

    一直以來,我並不是很認同犧牲人質及其人質家屬的手段,畢竟他們是受害者而並非罪犯。但是此刻,我卻不得不做出違心的選擇。

    在新頒布的綁架案法令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後,我有一種壯士斷腕的痛楚。

    「法英哥法案」的法律條文,以外公處理領地中綁架案的方法為主要依據。也許有人會認為我推出這條法律是為了紀念外公;也許有人會認為我的體內流動著外公的血液,因而也繼承了他那種鐵腕的處事風格……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認為,我之所以頒布這條法律,完全是因為外公的關係。但事實呢?

    ……

    其實我並非不能理解綁架案中被綁架者以及被綁架者家屬的感受。當夏默告訴我伊莉被肯洛王子抓走後,那種投鼠忌器的猶豫,那種極為擔心伊莉受到傷害的恐懼……

    可是,我能夠妥協嗎?

    我支付不起那樣的代價——如果說肯洛捉住伊莉只是為了獲取贖金,那麼不是肯洛瘋了,就是我瘋了。想像不出肯洛會向我提出什麼樣的要求。各種可能性實在是太多了,我猜不出,也絕對無法接受。

    答應肯洛的要求,那就意味著我其他的親人將會面臨更多的危險。卡特琳娜和安潔兒可以省略不計,安麗絲、亞瑟、佳蜜兒的自保能力不佳,如果離開我的皇宮或者是亞瑟的王宮,而且他們的身邊如果沒有絕世強者的保護,似乎也是有危險的。更何況,以塞維爾大公府防禦的嚴密程度,很難擋住多名黃金騎士、幻劍士聯手偷襲。

    如果讓肯洛嘗到了綁架伊莉的甜頭,那麼將來就會有更多的人去嘗試綁架我的親人。我的敵人,可不是區區幾個小賊那麼簡單。儘管伊莉是我的初戀,儘管人們總說尚未得到的比已經到手的更好,可是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重重地壓在我的肩頭上——為了那些信任而且以我為終生依托的人,我不能以「浪漫」為借口任性妄為!

    自從夏默向我報告已經有五天過去了,但是肯洛至今仍然沒有任何動靜。我惡意地認為,肯洛確實有著良好的從事綁架的天賦:他顯然是在向我施展更大的心理壓力。說不擔心是假話。雖然害怕見到肯洛傳來的記憶水晶中伊莉孤獨無助的身影,但是此刻我確實又忍不住心中忐忑:伊莉是不是受到了極為嚴重的傷害,甚至此刻早已香消玉隕,所以肯洛才沒有與我聯繫?

    如果任由恐懼自由地發展,那麼人的意志最終會被恐懼所擊垮。

    我深知自己的問題:在伊莉被抓的問題上,我已經是關心則亂。

    無論魔導師還是聖騎士都是極為堅強的人,但是我擁有如今成就的過程中卻缺乏足夠的磨練。也就是說,與世上其他的聖域強者相比,我的心志不如他們堅定(強調:只是稍稍不如。雖說比起其他人來說我簡直可以算一帆風順,不過畢竟也曾受過不少挫折)。

    所以,我只能先發制人!

    法英哥法案是我成為皇帝後頒布的第一條關於刑法的法案,因而有著特殊的地位。如果自己觸犯這條法律,雖說不至於被誰問罪,但是我的威信必然大受打擊。也就是說,這條法案已經完全斷絕了我向肯洛妥協的後路。

    不知道肯洛得知法英哥法案後會怎麼想。也罷,致死地而後生,讓肯洛為難去吧。

    想通了之後,我放下「法英哥法案」,拿起了第二份文件。這份文件的全稱的《關於科洛斯併入歐巴尼亞帝國的公告》。

    原本,我所預想的最好的結果也只是與科洛斯結盟罷了。沒想到,最後的談判結果居然是科洛斯併入歐巴尼亞帝國。其實,科洛斯最初提出的條件確實是結盟,不過,對方居然要求我以血盟之誓的形式與之結永世之盟。世代盟約只是一句外交上的常用用語,誰也不會把它當真。憑什麼要我第一個幹這種傻事?

    結三年之盟、五年之盟甚至更長時間的聯盟我都可以考慮,因為若干年後,歐巴尼亞畢竟還是有極大可能將歐巴尼亞大陸統一的。即便在有生之年無法統一大陸,但是只要擊敗了英格蘭尼,那麼至少我也為子孫們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後世的史書中,對我的評價自然會好得不得了。

    如果我與科洛斯簽下那樣的血盟之誓,那麼我的子孫後代自然也就無法統一大陸了。那時候,後代們肯定會大罵他的某個祖宗,後世的歷史學家也會對我的評價大大降低。

    在這個問題上,我表現出了異常堅決的反對。沒想到科洛斯沒有考慮將盟約期限減短,反而另辟稀徑要求併入歐巴尼亞,只是同樣需要我做出相應的血盟之誓。

    其實科洛斯也沒吃什麼虧。

    說起來科洛斯雖然喪失了名義上的獨立,但事實上它享有最高程度的自治權,僅僅只是失去了外交的權力。科洛斯境內的法律自行制定,官員任免也完全由科洛斯的領主說了算——甚至連首席大法官在科洛斯也不能說三道四——也不對,雷洛可以跑到科洛斯去說三道四,只是他再怎麼唧唧歪歪,有沒有人聽他的話那就說不准了。另外,科洛斯還擁有聽調不聽宣的權力。

    嘿,科洛斯每年向中央政府上繳的稅金只是名義上的一枚金幣;官員任免權屬於科洛斯;領主的更換中央不得干涉;法律自定;入城稅自定;聽調不聽宣……最令人痛心的是,我還被迫向科洛斯的領主發了血盟之誓:除非科洛斯叛亂,否則,凡是流淌著我血的人都不得破壞科洛斯之自治。

    想想都不甘心:如果解決了英格蘭尼之後再與科洛斯談判,它絕對不可能獲得這樣的自治權。所以說,真正吃虧的是我才對。

    ……這樣的自治,又哪裡比獨立差了?!

    哼,想得倒是挺美的。科洛斯雖然人才濟濟,但是參與談判卻只是科洛斯的六巨頭。他們分別為科洛斯領主兼聖華學校校長藍道.但尼伯爵、魔法分院院長雷歐納德.金魔導師、軍事分院院長琥.雷洛、政治分院院長尼洛.莫、魔法分院副院長提納.弗朗西魔導師以及軍事分院副院長嚎.因斯。

    或許是因為談判時間太緊的緣故,或許是因為這樣的談判必須極度保密的緣故,科洛斯方面並沒有派出商業方面的傑出人才。科洛斯六巨頭在軍事、魔法、政治這三個領域自然是頂尖的人才。可惜的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無論一個人再怎麼聰明,世間畢竟還是存在著「術業有專攻」這一鐵律的。

    入城稅自定固然能夠令科洛斯表面看上去更像是獨立的國家,也可以增加科洛斯的稅收,但是它同樣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點:既然科洛斯一定要保留類似關稅的城門稅,那麼我自然可以在通往科洛斯的路上設立關卡,收取關卡稅!

    科洛斯的農業不怎麼樣,工業也不強,所需要的日常物資和奢侈品基本上都是從外地運入。今後,我完全可以利用關卡稅緊緊扼住科洛斯的咽喉。

    不過,這件事現在暫時只能在心裡偷偷意淫一下。真要這麼做,起碼必須將英格蘭尼打敗。如果想要更穩妥些,那至少要等到歐巴尼亞基本將愛克斯大陸統一才行。

    其實我倒並不是因為被迫發了血盟之誓不爽因而一定要報復。真正的原因在於:我固然不怕科洛斯搗鬼,但科洛斯所擁有的高度自治,卻埋下了日後獨立的種子。現在,我明白為什麼開國帝王大多都會選擇「順我著昌,逆我者亡」了。為後世慮,我絕對不能容忍這種隱患存在。

    歎口氣,在《關於科洛斯併入歐巴尼亞帝國的公告》簽下我的名字。先讓科洛斯高興一下吧。接著,我拿起剩下的那份名為《討英格蘭尼檄文》的文件。這份文件將會以最快的速度傳送給愛克斯大陸的各個國家。

    檄文的主要內容是斌起草的。說起來斌的文采確實不錯,從這份慷慨激昂檄文看,英格蘭尼簡單就像是不滅不足以平民憤的邪惡國家。不過,如果發出檄文時間不是現在而是在數年前,這份檄文的份量自然不會比一張廢紙更重。關鍵在於,英格蘭尼的實力已經有所減弱,而且實力遠遠比它更為強大的歐巴尼亞帝國打算攻擊它。喜歡錦上添花的人有很多,願意雪中送炭的人卻很罕見。

    在檄文中,我隱晦地暗示:凡是參加攻擊英格蘭尼的勢力,都可以在勝利後分一杯羹。依據敵我雙方的力量對比分析,願意痛打落水狗的人肯定不會少。

    我所參加或是發動的戰爭確實不算少。不過,一個多月後,也就是九月一日即將爆發的戰役,將會成為我所參加的最大的,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場戰役。

    英格蘭尼肯定會在預設的地點與我軍進行決戰。他們不這樣做也不行!如果英格蘭尼打算據城固守,那會死得更慘。不談現在世人還無法找出在守城時克制飛翼加魔法師(或泰坦戰士)的攻擊手段的方法,那些讓如同蝗蟲一般的聯軍進入英格蘭尼境內作戰,即便奇跡出現英格蘭尼能夠最終擊退聯軍,可是英格蘭尼的本土經濟仍然無法避免崩潰——我想像不出英格蘭尼全境遭受蹂躪後,經濟如何還能堅持下去。

    粗略估計,英格蘭尼在這場事關生死的大戰中將會出動所有的兵力。英格蘭尼現在還剩不足四十萬的正規軍,私兵也應該有將近一百萬。不過,考慮到英格蘭尼的領主並非全都是忠貞之士,各地也不可能不留下一定的兵力防範意外(特別是北面的獸人),再加上行軍打仗是件非常耗費金錢和糧食的事,估計英格蘭尼的總動員能力不會超過五十萬人。再加上在這場世界大戰中出於各種原因站在英格蘭尼這一邊的勢力,英格蘭尼一方的總兵力應該不會超過六十萬。

    至於我這邊,我計劃出兵二十萬,讓亞瑟出十萬,塔洛斯和法蘭西斯分別出五萬,這就有四十萬了。按正常的人性考慮,整個大陸其他所有的勢力中,站在我們這一邊的至少應該有九層。那樣算來,我方兵力應該不少於一百萬。

    士兵超過百萬以上的戰爭應該怎麼打?而且各個勢力應徵到達指定地點之前,會不會提前打起來?

    這些都是我所不知道,而且整個大陸也沒人知道的事。會不會出亂子呢?

    呆呆地用指節敲擊著桌面,良久,我一咬牙籤下了最後一份文件。

    前人不曾做過的事,難道我就不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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