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傳 第二部 第四章
    神聖大帝蘭特如果不是神祇,至少也擁有神的血統。據歷史資料記載,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戰中,人類曾作為神的同盟參與過神與魔的戰爭。據人類英雄法比奧拉特及他的幾個弟子說,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時,十分迅速。人類魔法師在神王、魔王面前,絕對沒有任何取勝的希望。也許禁忌魔法可以傷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導師,施展一個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鐘的時間。這麼長的時間內,足夠神王、魔王殺死人類魔法師幾百次了。而神聖大帝蘭特,卻可以在一瞬間施展高階魔法。僅僅因為這個理由,也足以證明神聖大帝確實是神祇或是至少擁有神的血統。

    ——摘自《我們的神——神聖大帝蘭特》

    五天的夢魘終於結束了。當蘭僕把綁著我的精鋼鏈鬆開後,我要求蘭僕與我比試一下,好讓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這只是表面理由,其實我是想試試能否將蘭僕的鼻子打歪)。

    為了不在奇癢中瘋掉,這五天我想辦法將注意力移到別的方面。而如何向蘭僕報復則成了最好的止癢劑。在這五天裡,我想了無數種方案,總算是想到了一個好辦法。不過在使用這個絕招之前,我還想試試高階白銀騎士加魔導士的魔武雙修身手是否可以打敗蘭僕。

    雖然蘭僕並不承認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認為一個神會自願成為我的僕人,但他肯定擁有神的能力。無論是格鬥還是魔法,現在我仍舊不是蘭僕的對手。在加持了祝福術、嗜血術、加速術、石膚術,然後布下空氣盾,對他使用遲緩術、氣縛術後,我竟然連蘭僕的衣角都碰不著。而且他並沒有為自己加持魔法,也沒有對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於魔法,則更讓我沮喪了。蘭僕站在那兒不動,讓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個五級的魔法神之怒,在失敗了兩回後,終於有個巨大的閃電劈在他的頭頂上。我自己氣喘噓噓累得不行了,他卻毫髮無損。蘭僕走過來扶我,我問他為什麼對魔法免疫。結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對我沒有傷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乾脆把那個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費。」那一瞬間,我特別懷念阿拉卡的諂媚之詞。

    「蘭僕,我不依*主人的權力也可以打敗你!」

    蘭僕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細觀察我,終於確定我並沒有氣瘋。

    「主人,在這個世界上,確實有幾個生物擁有比我更強大的力量,但目前還不包括你啊。」

    「是嗎?蘭僕,我現在命令你為我想辦法贏得伊莉的芳心!」

    撲通一聲,蘭僕昏迷了。

    雖然利用蘭僕的準則也算是利用了主僕的關係,但至少我沒有命令他裝作昏迷的樣子,他現在的確被我捉弄昏了。其實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愛情需要兩情相悅才會帶來愉悅的感覺。強扭的瓜不甜,我現在對伊莉不再有什麼綺念了。怎麼會向他提這種要求呢?

    幾分鐘後,蘭僕醒了過來。看著我洋洋得意的樣子,他只能苦笑。誰叫他捉弄我。

    「對了,蘭僕,為什麼阿呆使用魔法那麼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語,用猞猁語施展魔法時所念的咒語,在人類聽起來只是一聲吼叫,所以很快。」

    「這麼好?那我也要學猞猁語。」

    「可是猞猁的聲帶與人類不同。你無法使用猞猁的語言,除非我給你做個小小的聲帶手術。」

    如果不是蘭僕臉上出現了類似幫我突破瓶頸之前的表情,也許我就一口答應了。還是問清楚好些。

    「那會造成什麼不好的情況呢?」

    蘭僕終於忍不住笑出來。「如果我幫主人進行那個聲帶手術後,你就只能說猞猁語而不能說人類語言了。」

    還好這次我提防著,不然作過手術後只能像阿呆那樣吼叫,那我不成了一個人形猞猁了嗎?

    看著我臉上氣惱的表情,蘭僕笑著解釋,「其實那是個小手術,施行後如果主人想恢復,我可以很快再幫主人恢復正常的。」

    搖搖頭,「在喉嚨那兒亂做手術一點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點別的辦法?」

    蘭僕眼睛內精光一閃,回答說:「在我們的世界裡,有許多諸如速記法、速讀法的專門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種迅速默讀法,主人學會這種迅速默讀法後,即使施展咒文最長的禁忌魔法,那冗長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內讀完。」

    我差點跳起來。那不是比阿呆還要快嗎?正準備央求蘭僕教我,突然一個念頭跳出來警告。我小心地問蘭僕,「這麼好的方法,有什麼後遺症沒有?」

    蘭僕抱著肚子大笑。半晌,他總算控制住自己。「主人,雖然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突然真正擁有的人類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雖然偶爾會捉弄你開心,但我不可能傷害你的。你放心好了!這種迅速默讀法只是我原來世界的一種技能,不會有什麼後遺症。」他頓了頓,「不過,以主人你現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內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夠施展一個三級魔法。也就是說,雖然主人你可以誦讀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級以上的魔法,也並不比其他的魔法師更快。」

    雖然不算完美,但三級以下魔法可以瞬間施展,這也足以讓我開心不已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自然是學迅速默讀法唄。

    迅速默讀法並不難學。蘭僕給我講了半個小時我就明白了,然後花了一個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這種方法。現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負我了。

    雖然從純武格鬥方面講我的實力與阿呆相比還差許多,阿呆好歹是魔獸之王,連托蒂那種初階黃金騎士也打不過它。不過我是騎士而不是劍士,沒有坐騎實力至少減少兩層。如果我騎著另一頭猞猁,純武格鬥應該只略遜它一籌吧。

    但是當我使用魔法的情況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負了。遲緩術、氣縛術、負重術、沉寂術都是四級以下魔法。那個沉寂術最好用。每當阿呆試圖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動,我就對它施展一個沉寂術,看著它張大嘴巴卻沒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別想笑。

    對阿呆施展了遲緩術、氣縛術、負重術後,它的速度比豹爪猴頭馬還要慢一些。當我再對自己施以祝福術、祈禱術、加速術,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為了劣項。不過如果不使用聖鬥氣,目前我還是算不上打得贏阿呆。四級以下魔法對它幾乎沒有傷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長劍,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膚。雖然聖鬥氣可以對它造成傷害,但猞猁的身體實在強壯得可怕。被擊中幾個聖鬥氣後,它似乎沒受什麼影響。我暗自猜想,在將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畢竟高階白銀騎士使出聖鬥氣很吃力。

    以後如果對上別的魔法師,他們絕對不可能打敗我,哪怕是傳說中的人類英雄大魔導師法比奧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佔任何上風。看他嘴唇一動,我就施展一個沉寂術。假如他很快使個風刃、火球、魔法神箭什麼的,卻根本不可能擊穿我的聖鬥氣。然後我就可以衝上前去將他暴打一頓,揍他個鼻青臉腫的。雖說魔法師是不可能面對騎士近距離作戰的,但我既會飛行術,又初步掌握了瞬間移動,何況還有阿呆當我的坐騎,飛快地衝到魔法師面前並非什麼難事。

    時間是最好的止痛劑。

    在大半年前,我還為伊莉的行為痛不欲生;過了兩個月後,仍然寧願在深山老林終老一生。現在卻心情開朗多了。再過兩個月我才二十歲。愛克斯大陸確實有些隱者。但他們幾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輕的,至少也有四五十歲吧。如果我現在就隱居深山,別人不會認為我是個隱者,哪有不到二十歲的隱者呢?別人只會認為這座深山裡有個年輕的瘋子。

    其實現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輕人傷好得快(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又實在耐不住寂寞。現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個重要的原因:我捨不得扔下阿呆。雖然某些貴族也將馴養的魔獸帶入鬧市炫耀他們的身份財富,但阿呆與一般魔獸不同。它會讓別的動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蘭僕教它如何收斂自己的氣息。據蘭僕說,阿呆學會那種收斂氣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個月,我總不能帶著阿呆去把一個城市嚇得雞飛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斂氣息方法的同時,蘭僕勸說我也學學收斂氣息的方法。因為據他估計,我很快也將達到白銀騎士的瓶頸。如果我願意再次接受蘭僕的幫助,世界上將會出現一個才二十歲卻散發黃金騎士的氣息的人,那將惹許多麻煩。

    說得也是,歷史上最年輕的黃金騎士是七百年前幾乎征服了整個愛克斯大陸的英第納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歲才成為黃金騎士的。東方文明就是優秀,他們有句古話好像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我可不喜歡惹麻煩。

    我打算再鍛練兩個月後出去。繼續忍受這兩個月的寂寞,算是初戀的祭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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