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之奪寶奇遇 第二卷 奮鬥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戲裡戲外
    誰TMD這麼大膽,敢燒我兄弟家的房子,這擺明是衝我來的!

    我忙問道:「石頭,你怎麼樣?」

    「我……我正在救火……」

    「別救了!你趕快到後面胡同來,向左拐,右面第二所房子,大哥在這!」

    「我的鍋還在裡面,還有很多……」

    「石頭!」我厲聲喊道,「快過來!」房子燒了就燒了,要是再被人趁火打劫,來個打悶棍暗算什麼的,房子沒了再搭個人進去,豈不糟糕!

    一諾千金有些尷尬,剛說到放火他最在行,這時說道:「我去接石頭。

    )」說完快步走到門前。剛開了門,見有個名字是石頭的,一把抓住他胳膊就要拉進來。不料石頭內力有成,一拉之下立受感應,石頭又不認識一諾千金,反手一抓一拽,就把一諾千金摔了出去,撞在前面房子後牆壁上。這下撞得好不沉重,牆皮刷刷而下。

    我連忙過去,說道:「石頭住手,那是你一大哥。」

    一諾千金拍拍衣服,跟石頭一起走進來,關了門,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石頭搔了搔頭,疑惑道:「一大哥?」

    一諾千金這個名字,該讓石頭叫他什麼好呢?那個「一大哥」,「諾大哥」,好像都不太好聽,「千金大哥」又嫌有點不倫不類,千金小姐還差不多……

    「你可以叫我金大哥。」一諾千金道。

    石頭道:「金大哥。」

    一諾千金道:「既然是大哥,當然要送你點禮物,待我看看……這個……嗯……」一諾千金翻著腰帶裡東西。

    石頭沒在意一諾千金的話,向院子裡看了一眼,忽然目光落在石墩上那件紅披風上。

    一諾千金這種絕頂聰明的人如何能不知道?於是拉了他手走了過去,將披風放在他手裡,道:「金大哥不送你金子了,就送你這個。」

    石頭低頭,喃喃道:「我只是看見……沒想要……」

    「金大哥當然知道了,不是你想要的,是金大哥送你的。」

    石頭轉頭看看我。披風是極為難得的裝備,我急忙說道:「石頭,怎麼能收金大哥這麼貴重的禮物呢?」石頭將披風又送到一諾千金身前。

    一諾千金道:「金大哥送便送了,一件披風而已,我又沒用,還不如送了給你,將來有什麼喜歡的人,你可以送給她。」

    我心中一動,石頭哪會自己用這件披風,難道真的想送人?我怎麼不知道,難道是鄰居家的小紅妹?於是道:「那你謝謝金大哥吧。」

    石頭低聲謝過了。

    一諾千金拍拍我肩膀,道:「有時候越是身邊的人,有些事情越是容易忽視。」

    當下三人又坐在石桌旁。我問道:「是誰放的火?」

    石頭道:「是梅山三傑!」

    梅山三傑,梅山三傑?我要讓你們變成梅山三鬼。

    一諾千金道:「世事無常,福兮……」正想再說那句話,忽然看到我臉色不太好,於是「嗯」了一聲,改口說道:「看來形勢嚴峻,這段時間你們就住在我這裡,不要外出,暫時平息一下,等風平浪靜之後再作打算。」

    我思索了一下,點了點頭。一諾千金先是救我,現在又提供避難所,這番人情實是非同小可,雖然我和他一見如故,但也是非還不可的。轉念又想,他這番來巨鹿,還買了房子,想必有事。

    「千金兄來到巨鹿,可是有什麼事情?兄弟早來幾日,或能出出主意。」

    一諾千金道:「靈兄好意我心領了,不過這件事還得我自己做。」

    我歎了口氣,點點頭,既是他不方便說,我也不便強求,以後再還他的人情好了。

    一諾千金察言觀色,已知其意,說道:「其實這事說來慚愧。只因往年之時,兄弟一時糊塗,在酒吧喝醉了酒,不小心把酒瓶摔在別人頭上,致人重傷,要不是一位好朋友幫助,免不了牢獄之災。」

    聽他說到好朋友,我忽然想起在離開太平縣之時,他曾經也言道,一位好朋友要在遊戲裡見他。如果是遊戲中剛認識的朋友萬萬沒有這麼大的面子能調動一諾千金,難道他去見的就是現實之中幫他的那位。試探問道:「那位好朋友也在遊戲之中?」

    一諾千金道:「在。他組織了一個幫會,幫中之人多半也是現實之中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那他一定十分豪爽,交遊廣闊了。」

    一諾千金歎道:「我再沒碰見第二個像他這般令人一見心折的人了!」

    我聽了這話,不免想到一諾千金來到巨鹿不會是找人加入他朋友的幫會的吧,他要是讓我加入,我還真是為難了。不過他又曾經說過喜歡一個人自由自在,不加入幫會的,不知他加入了沒有。

    「你見到了那位好朋友?他是在哪裡來著,對了,西川。」

    「見到了。」

    「怎地沒留下?」

    「他知道我不願加入幫會,喜歡自己一個人,所以根本沒提。但我在幫會之外,或許能更好幫他。在遊戲之外,我是還不了他的人情了;但是在遊戲之中,說不得,要盡力而為。總之,這個人情是非還不可的。」一諾千金道。

    「所以……」

    「所以我前段時間四處聯繫,收購了一萬金幣,想買些裝備武器贈送給他。」

    「收購金幣可是要見面交易?想來定然費了一段時間吧。」我說道。還有一層意思我沒說,遊戲金幣對現實貨幣的比率大概在1:2到1:3之間,一諾千金收購一萬金幣,那是要花兩三萬塊錢的。有錢人。

    「這倒不用,有個『誠信』網站專門做中間商,不過要收一定的服務費用。雖然我曾想過絕不把錢投入遊戲,但人情總是要還的,區區不到三萬塊錢,何足掛齒。我本想多收購一點,只是遊戲裡金幣也不太富裕,這段時間收穫很少;再加上還有無數玩遊戲的百萬富翁、千萬富翁也在收購金幣,那要收點金幣就更難了。」一諾千金道。

    我心下一歎,想著「區區不到三萬塊錢」這幾句話,很明顯一諾千金和我並不是同一個階層的人。我現在還有不到兩百塊錢,正要拿金幣去兌換些現實貨幣來維持生活。

    什麼紈褲子弟百萬富翁,我曾看到他們無數次來到貧民區耀武揚威、一擲千金,他們買東西只為了炫耀,付錢也從不把錢放在別人手裡,只是扔在地上,那是怕沾髒了他們的手,其實他們自己的手又何嘗乾淨了?還有,梅子不就是跟著他們其中一個「走出」貧民區的麼?我也明白是她自己想要改變命運,不願意在貧民區,但總是不自覺把全部憤怒都集中到她跟的那人身上,他還曾經隨手拿200萬讓我不再去找梅子的,哈,我給了他一頓拳腳,頭破血流,最後我在警局被關了好幾天……

    一切都過去了。雖然不是所有的有錢人都是那樣,但我總是難以釋懷。現在一諾千金何嘗不是說得來的好朋友,但我內心深處總是……

    「靈兄,靈兄——」

    「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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