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園都市之真理追尋 第四卷 一百四十六、LV6
    一百四十六、LV6

    這是一片虛無的空間,沒有上下左右,沒有天地萬物,有的只是一望無際的黑暗。

    「雖然做了無數的猜測,但真正面對的情況還是出乎意料之外啊。」寂靜的黑暗之中,我「飄浮」在虛空之中,雖然說在沒有上下左右之別的地方用「飄浮」這個詞並不是太準確,但除此之外,也實在想不到該怎樣形容了。

    「到底該怎麼做呢?難道就像《聖經》上寫的那樣?」我飽含趣味地一笑,伸出了手,道。「我說,要有光。」

    ……什麼都沒有生。

    「我就知道那幫鳥人的話不靠譜。」撇了撇嘴,我將雙tuǐ盤了起來,在虛空中擺了一個「盤坐」的姿勢。

    手托著下巴,我靜靜地思考了起來。

    LV6到底是什麼?學園都市的解釋是「以凡人之軀聆聽天意者」。對於這種說法我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光是「天意」兩個字的解釋就可以將世上所有聰明人都繞進去。什麼是「天意」,天地萬物,時間、空間、物質、能量……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包含在「天意」之中,要是誰可以從這種不明不白的說法中領悟LV6的真諦,那我也只能對他寫個「服」字了。

    在「天使墜落」事件的時候,我曾經對當麻他們說過,「從LV1到LV5,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差別,都是在利用著現實世界的規則而已。雖說異能的本質是從正常的現實中分離出來『個人現實』,但始終還是受著現實世界規則的制約。而想要達到LV6就要從現實世界的規則中脫出來,創造出『屬於自己的規則』。神說到底就是『創造規則的人』。」

    但是,實際上,那並不是LV6的真正解釋,或者說,不是亞雷斯塔那傢伙認同的LV6的解釋。

    亞雷斯塔.克勞利,曾經最偉大的魔術師,之後卻又投身科學的懷抱,被認為是魔術界最大的叛徒。不管你認不認同他,有一點都是不得不承認的——他是一個天才,早在百年以前,他就已經站在了我如今的位置上,並且對於最後的這一步做出了嘗試。

    因為本身是魔術師出身,雖然之後投身科學,但亞雷斯塔對於LV6的認知依然帶有很多的魔術se彩。實際上,他的嘗試正是基於「魔術側」很重要的一條理論——「卡巴拉之樹理論」,即神、天使、人類的靈魂有著各自的等級,每一等級的位置也是固定的,像是金字塔一般,越是上位的等級,位置越少。

    這裡引申出一個問題,靈魂的等級到底是怎樣確定的呢?亞雷斯塔對此的解釋是——佔有規則。(所謂「佔有」,指的是在規則之下獲得最大的權限,「聆聽天意」中的「聆聽」兩個字已經說明了亞雷斯塔是把規則放在「人」之上的。而魔術和能力就是在規則佔有者允許的範圍內使用規則的力量。)世界的規則總數是恆定不變的,某人佔有了一條,其他人勢必少了一個選擇,佔有的規則質量越高,當然等級也就越高。而在很早以前,大多數的規則就已經被某些強者佔據了,也就是所謂的「神」,同樣也就是亞雷斯塔定義的LV6。想要上位,唯一的辦法就是搶奪已經被佔有的規則,亞雷斯塔選擇的目標是——耶和華。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十字教的歷史勢必就此終結,世界的形式也就不會是如今這樣了。可惜,最終亞雷斯塔失敗了,不僅家破人亡,自己也幾乎瀕死,若不是好運地遇上了冥土追魂,也就沒有如今的學園都市了。

    但是,我並不準備走亞雷斯塔的道路。一方面,是這條路的難度實在太大,上位者本身就佔有了更強的規則,已經站在了遠比下位者有利的位置,想要挑戰成功難度實在太大。另一方面,這條路始終有其局限,那就是——這個世界本身。其實,所有人都不知道,一直以來,我全部的努力都只是為了一個目標——回到原來的世界。儘管那個世界能夠讓我留戀的東西並不多,儘管那個世界並不完美,但是,那裡始終是我的家,哪怕只是看一眼也好,我也想要回去。一旦我選擇了亞雷斯塔這條道路,那麼,就算最後我佔有了所有的規則(姑且不論這可不可能),我也被限制在這個世界中了,想要回家的願望也就永遠也不可能實現了。

    所以,我選擇了另外一條道路——創造出「屬於自己的規則」。說起來只是一句話,但到底該怎麼去做呢?

    創造不可能是完全沒有依據的,就像一個石器時代的原始人絕對想像不出飛機是什麼東西一樣,想要創造「屬於自己的規則」,先必須瞭解已有的規則。這方面,學園都市的能力開實際上就是對規則越來越深入的瞭解,當達到LV5的時候,就有瞭解析規則的資格。(原著中提到的時代力量,我認為就是對於自身規則的認知程度。一方通行的規則無疑比艾華斯質量更高,但對自身規則的認識遠遠低於艾華斯,所以一下子就被秒殺。)規則的原理,能夠達到的效果,適用的情況……這一切甚至要比規則的佔有者更瞭解。當對規則的解析達到了極限,接著所要做的就是逆向回溯規則產生的那一剎那,在自己的身體裡重現那一剎那的光景……

    硬要作比較的話,亞雷斯塔的道路就像是前世洪荒小說中的道祖鴻鈞,追求的是最後「合道」,而我選擇的道路就像是盤古,無中生有,開天闢地。鴻鈞和盤古到底哪一個比較強,我沒有評論的資格,但無疑,鴻鈞成功了,而盤古卻是身隕化為了天地。無疑,我選擇了一條遠比亞雷斯塔困難得多的道路。

    當然,無論選擇哪一條路,都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身體。我對那句「以凡人之軀聆聽天意」不屑一顧的第二個理由也由此產生了——佔有規則,就意味著身體成為了規則的載體;創造規則,更是要在身體裡重演開天闢地的那一剎那,光是想像就可以知道所需要的強度有多麼的可怕。這樣的強度,「凡人之軀」怎麼可能撐得住?所以,對身體的改造是勢在必行的。這一點上,選擇佔有規則的LV6再次佔據了優勢——先,這一條路需要的身體強度遠遠小於創造規則。然後,人類的身體本身就是這個世界的產物,本質上就符合這個世界的規則,只要成功佔有規則,則身體自然而然就會向規則靠攏,雖然仍然有著極大的風險,但畢竟有了一個方向。而創造規則就要一切自力更生,完全憑自己的意志與力量改造成能夠承受「開天闢地」的強大身體。在改造身體的過程中,只要有一點點的差錯,結果就是灰飛煙滅。(順便說一句,前面提到的安倍晴明就栽在這上面,他好運地找到了一條沒有被佔據的規則,卻在改造身體的時候失敗了)

    在英國見到右方之火的時候,我已經完成了對規則的解析(「神之右席」的四人分別專攻組成世界的四大要素——地水火風之一,四人合在一起就是構成世界的基礎框架,其他能力和魔術就是填補這個框架的磚石),就差最後的身體改造和創造規則了,但是,就是這最後一步讓我猶豫了。

    前世只是一個宅男的我,即使有了無比強大的力量,骨子裡還是有著一個最大的弱點——怕死。雖然心中知道那一步早晚要走,但這個「早晚」的彈性是很大的,只要我願意,完全可以拖個幾十年再走。反過來,如果我選擇走這一步,那麼只有兩個結果,要麼成神,要麼變鬼,而且變鬼的幾率遠遠大於成神。這個世界我有太多的割捨不下,愛人、兄弟、家人、朋友……一想到可能就此與他們永別,我的心就動搖得更厲害了。至於右方之火,既然原著裡他失敗了,那麼現實中再失敗一次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雖然明知道劇情已經改變了很多,但我還是自己欺騙著自己。

    直到那三個女子出現在我的面前……

    Ps:終於寫出來了,要把腦子裡的設定通過文字表達出來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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