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連環殺人案——心理罪 正文 第十章 門shang的五角星(3)
    第十章門shang的五角星(3)

    儀式在足球場舉行。(小說~網看小說)足球隊全體成員列為兩隊,球隊正副隊長和兩名隊員在隊前各扯著一件球衣的四角,緩慢而莊嚴的步向足球場北側球門。那裡擺著一張桌子,曲偉強的大幅遺像擺在上面。遺像前面是一隻足球和曲偉強的球鞋。隊員們走到桌子旁邊,分列在桌子兩旁,背手而立。隊長向曲偉強的遺像三鞠躬,然後從衣袋裡拿出一張紙,開始致詞。致詞的內容大致是回憶了曲偉強加入球隊的過程以及在球隊中做出的「傑出貢獻」,詞藻華麗,措辭煽情,不過未免有誇張的嫌疑,例如「未來中國足壇的希望」、「不可攻破的門神」等等,讓人誤會死的不是曲偉強而是王大雷。不過這篇講稿的效果還是不錯的,兩側肅立的球員幾乎人人落淚,圍觀的同學也大多紅了眼圈。

    致詞完畢,隊長拿過球衣在上面淋了點什麼液體,然後用打火機點燃了球衣,J大校隊的1號球衣騰的燒起來,很快就成了一團火球,隊長大概被燒了手,急忙把球衣扔在地上,針織物和塑料燃燒的氣味頓時瀰漫開來。接著,就看見體育場管理員大呼小叫的跑過來,在尚未燒盡的球衣上一通亂踩。足球隊員們頓時急了,把管理員圍起來大聲質問。管理員也火了:「搞什麼儀式可以,可是你們不能放火啊,這塑料草皮燒壞了你們賠得起麼?」雙方推推搡搡地出了體育場,說是要去校長那裡說清楚。球衣退役儀式就這樣草草結束,只剩下燒了一半的曲偉強的球衣在被燒焦了一片的草皮上悶悶地冒著煙。方木看看桌子上被碰翻的曲偉強的遺像,苦笑一下,隨著散去的人群走出了體育場。

    回到寢室,卻意外的看見邰偉坐在自己的床上翻書。方木因為上次的事還有點記恨邰偉,沉著臉沒有搭理他。倒是邰偉嬉皮笑臉的先開口了:「幹嗎去了,我等你半天了。」

    「找我有事麼?」方木冷冷地問,不過隨後心頭一凜,難道又出事了?

    「沒什麼大事,局裡正好到你們學校查案,我就順便來看看你。」

    「你來幹什麼?」方木想了想,「為了那件殺人案?不歸你們刑警隊管吧?」

    「呵呵,你小子知道的還挺多,」邰偉笑呵呵的說,「那是**保處的事,我聽說他們來你們學校調查,順便就跟過來了。怎麼樣,你還好麼?」

    「挺好。勞您費心了。」方木坐在椅子上,沒好氣地說。

    「呵呵,還在生我的氣啊?」邰偉毫不在意,「我承認我做得有點欠妥,不過我想你不要物質獎勵,讓學校表揚表揚你也好。我也是冒了風險的,局長知道了非罵我不可。」

    「你這麼不長腦子的人,罵一頓也應該。」說完,方木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呵呵,不是你想的那樣,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局長不想讓你參與這件案子。」

    方木剛想問問為什麼,邰偉就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

    「說正事吧,這裡有一封信要給你。」邰偉把信封遞過來,盯著方木的眼睛,表情嚴肅了很多,「是馬凱給你的。」

    方木正要伸手去接,聽說是馬凱給自己的,不由自主地縮了縮手,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過來。

    是最普通的白色信封,沒有寫明收信人,裡面的信不是很厚,捏在手裡輕飄飄的,方木把信封翻過來看看,信口沒有封。

    「我沒看啊,向**保證。」邰偉見方木抬頭看向自己,忙申辯道,「他是直接交到我手上的,我就直接交給你了。」

    邰偉見方木瞅著自己手裡的信封發愣,「怎麼,你不看看麼?」

    方木沒有回答他,只是一動不動地盯著信封。

    馬凱,你要告訴我什麼呢?

    邰偉見他不說話,也覺得無趣,就起身告辭。方木沒有挽留他,邰偉走到門口,忽然轉身說:

    「馬凱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他頓了一下,「他沒有提出上訴。沒什麼意外的話,週四凌晨就執行死刑。」說完,沖方木點了點頭,就拉開門走了。

    午夜的天台一片靜靄。頭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只有黑黑的天幕。風很大,天台上的沙子被吹得在地上亂滾,好像輕輕的腳步聲。

    方木站在天台邊上,默默地看著漆黑一片的校園,彷彿置身於無盡的深淵。低下頭看看表,已經是凌晨2點半了,馬凱,已經被執行死刑了麼?

    他極力向遠處張望著,耳朵捕捉著每一絲可能聽到的聲音。在某個黑暗的角落,那個人被押下警車,可能有同伴,也可能獨自一人,走完人生中最後幾步路。面前是一個淺淺的土坑,跪下來,能感到砂石硌在膝蓋上的刺痛。腦後是子彈上膛的八一式全自動步槍,法警們把手放在打開保險的五四手槍上,靜等著執法武警扣動扳機。只消一下,從此人世間的種種,好的,壞的,欠你的,欠我的,一筆勾銷。

    明知道自己聽不到那一聲槍響,方木還是全身繃緊的等候著。

    其實,他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想不想聽到那一聲槍響。

    的確,方木忽然感到自己也不知道馬凱在他心中究竟是一個該千刀萬剮的殺人狂,還是一個可憐可悲的病人。

    毫無疑問,馬凱有嚴重的精神障礙,但是,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馬凱的精神障礙並沒有影響他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因此,他在法律上仍然是一個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必須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然而,此刻在方木眼前的,是馬凱那雙毫無生氣的,寫滿了焦慮與絕望的眼睛。他像一個在迷宮裡亂闖亂撞的可憐的動物,頭破血流,害怕的哭泣,然而,沒有出路,沒有救贖。血液是甜美的詛咒,喝下去,看起來是獲得,其實是永遠的失去。在紅園區常青北街83號432那個日夜拉著窗簾的小屋裡,每次在夢中疲憊不堪的醒來,馬凱是該慶幸又活著一天,還是該提醒自己前方不遠就是死期?

    怎麼,我在同情他?

    方木搖搖頭,努力將這些念頭趕出腦海。

    聽著,那是一個殺人狂,你是個正常人,你應該詛咒他下地獄!

    可是,為什麼我會站在這裡?

    已經凌晨3點半了,方木歎了口氣,彎腰拎起一個黑色塑膠袋,像往常一樣,向天台東北角的小沙堆走去。

    火燒起來,黑色的紙灰漫天飛舞,落下來,又不甘心的拚命飄起來,然而,終於旋轉著四散到天台的各個角落,輕輕的粉碎,沒有聲音。

    方木掏出那封未曾看過的信,想對那堆火說些什麼,張了張嘴,還是沒有說,只把那封信投入火堆,看著它翻捲著燒成灰燼,和其他紙灰混在一起,被風捲著飄走。

    從此,你的一切,一了百了,在這世上,再無痕跡。

    早上7點35分,方木被邰偉的電話吵醒。邰偉告訴他,馬凱已於今晨2點50分被執行槍決。一槍斃命,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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