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愛情守則 序
    認識一個朋友,是很規矩的那類人,小時候在學校就很乖,不遲到不作弊,老師說上課不要講話她就不跟同學聊天,連傳紙條都不。長大進了社會開始工作,她一樣很乖,公司的原子筆絕對不會"不小心"帶回家用,偶爾去買東西老闆找錯了錢,她不像我們回家暗爽一下了事,而是即使沒時間立刻去還,過了幾天都還會拿著多找的錢去還給老闆。

    這樣的人,應該很令人覺得無聊,但實則不然,正因她什麼事都一板一眼,跟我們所謂的"正常"有許多不同,她的想法和作法,反倒讓大家覺得很有趣,她守規矩的事跡,總令我們哭笑不得。於是當我開始寫小說的時候,就一直很想把她移成我書裡的女主角。

    以前有句廣告詞:認真的女人最美!不過如果凡事都很認真,那還美不美呢?我希望我還是把她寫得夠美。

    去過法國兩次,兩次都在法國鄉下待了一個禮拜,對當地的風光和人,都有深刻的印象。那閒閒散散、不慌不忙的氣氛,不只表現在週遭的環境裡,也表現在人的行為上。諸如去車站買張車票,應該是分秒必爭的事,結果買票的人排隊掛了長長一條,賣票的人也依舊"優閒"地賣他的票,沒有人罵賣票的動作慢,也沒有人抱怨怎麼排這麼久,我想是買票賣票的人大家都習慣了,或者生性如此,慢慢來,反正短程的可以用購票機買,排隊的大多是遠程預售票。

    這種情況,在來自生活忙碌的台北的我來說,幾近歎為觀止!每回構思小說的時候,也總想將其作為小說的背景,但總沒有適合的故事。這回,故事雖然不全在法國發生,但後半段移師去了法國南部,也算是了結我一樁願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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