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伴薔薇 第二章
    我仍舊騎腳踏車回去。

    「我送你。」他一再表示。

    「送什麼,誰會吃掉我不成?」

    走了老遠,才發現他在尾隨著我,他並不高明,他大可以不管我高不高興,當我的前導車。

    我進了門,倒上床就睡,睡得一如死豬。

    關於這點,我跟我的生父有異曲同工之妙,這是遺傳。

    黎明時,有人推我。

    我迷糊糊地伸手抵抗,把那人推得咕咚一聲坐在地上,這才醒來,朦朧間,看到是嘉露。

    「嘉露,你做什麼?」我困得簡直睜不開眼睛。

    「你醒醒,我有事同你商量。」

    「有什麼事白天再商量。」

    「現在就是白天。」

    「好吧!什麼事?」我撐起身,感到一個頭有兩個大。

    嘉露真是飽人不知餓人饑,不體諒我在外頭打工有多辛苦。

    「我想去看醫生。」

    「老天啊!」我的興趣消失了,還以為是什麼天大的事。

    「不是普通的醫生。」

    「是什麼——」我呆住了,「嘉露,你知不知道自己說什麼?」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她輕輕吐氣。

    她大小姐說來稀鬆平常,我卻給嚇得清醒。

    「如果你牙齒痛眼睛腫,我陪你去,其它免談!」

    「我懷孕了。,她居然直截了當地說,真是恬不知恥。

    「問題少女,少來煩我!」我把頭藏進枕頭中,幾乎喘不過氣來。我不知道自己為何覺得痛心,這些年來,我和嘉露幾乎沒有交通,但她五歲的可愛模樣,卻依稀彷彿昨日。

    「不是問題少女,是少女的問題。」她過來拉我,「快起來!」

    「我起來有什麼用?」

    「我信任你。」

    「用不著,誰信任我都是給我帶來麻煩。」我用手遮臉。

    「賴上你算你倒楣,我沒辦法去找別人。」

    「我幫不上你的忙。」

    「你幫得上。介紹一個醫生給我。」

    「笑話!我怎麼會認識什麼密醫。」

    「不認識嗎?」她頗詭異地笑兩聲。

    「就算認識也不介紹給你。」

    「我太有名,不能去找普通的醫生,又不能自己去著密醫,聽說麻醉時,護士會偷皮包裡的錢。」

    遇到這種事,耽心的竟是自己的錢包。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既然知道自己有頭有臉,何必出這種丑。」

    「我跟你學的。」

    我氣得發怔。

    「你以為我不知道?」她輕笑,「我七歲那年,你有天臉色蒼白地回來,我跑進你房間想跟你玩,你趕我出去。」

    「那又怎樣?」

    「我後來又偷偷跑回去看你,看見你的床單上全是血。」

    我傻住了。

    「你那時才七歲,怎麼懂得這些?」

    「人總是會長大的。」

    「虧你還自稱聰明。看到那麼齷齪的事,長大還敢重蹈覆轍。」

    「我怎麼知道——最後會變成這樣,又沒人教我。」她垂下頭,粉嫩的臉上一副無辜的表情。她只是個孩子,一點也不像該遭這種殃的人。

    「那你怎麼知道做那種事?有誰教你?」我學她的話諷刺她。

    她坐在那兒,半聲不吭,突然捧著面孔哭起來。

    她也知道我怕她哭。

    「沒有人關心我,沒有人愛我。出了這種事我只好去死!」她的哭聲甚為肉麻。

    「你用不著去死。」我無可奈何,「等不到你死,我就得先死。」

    「爹地不會知道的。」

    「你怎麼曉得?」我懷疑孫國璽有什麼不曉得的,他眼利如鷹,爪牙四布……

    「就是曉得,他也不會吃人。」嘉露這下又得意洋洋。

    這句話大有學問。

    「還有誰知道我那次作手術?」我疑心大起。

    「爹地,阿姨……」她怯怯地看著我。

    我死了!我呻吟一聲,用毯子蒙住臉。

    原來這些年,他們一直都在容忍我。

    「爹地說,這是不幸的事,要格外對你好些,不然你還會犯第二次。」

    我欠缺的不是家庭溫暖,而是自尊心。

    原來孫國璽一切瞧在眼裡,早已看透了我。

    我這些年來的所作所為,並非只是為掩飾當年餘緒的裝腔作勢而已。

    我陪嘉露去找醫生。

    唯一的條件是不准穿那件囚犯衫。

    她當然答應,她也不敢不答應,誰一看到那些斑馬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青蘋果。

    護士給嘉露抽血時,她的臉色都變白了。

    「幹嘛抽這麼多血?」她顫慄地問。看著人家拿針筒抽了你滿滿的一筒血,的確可怕。

    我不敢告訴她,護士是要檢查她有沒有染上梅毒。小女孩不會懂得這些,她們或許染上梅毒,但不一定具備有關的常識。醫生已經完全不認得我。八年前曾有個失足少女……我想到「失足」這兩個字,肉麻得心驚。但是,可有更好的形容詞?

    沒想到嘉露什麼都有,踏進這醫院門檻,比當年的我還年輕兩歲。她只有十五歲。什麼王八蛋會對十五歲的小女孩下手?這年頭禽獸很多。還有八歲的雛妓呢!

    醫生讓護士做了最簡單的脈搏測試、心跳、血壓後,把診療台上的布簾一掀,叫嘉露進去。

    嘉露平日膽子奇大,喜歡撒野,但是一見到那張八字型腳台的診療床,卻面色如土,完全崩潰了:「越紅,陪我!」

    我討厭她在這時候叫我的名字,「越紅」、「月紅」,聽起來像在哪個酒家上班的。都是我那個沒學問的爸爸害的,我一向憎恨地誤我一生。醫生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認出我來了。他怎會不記得?我是她女兒安海倫的閨中膩友,中學三年,幾乎是住在他家裡。但他一句話也沒說,幫病人保守秘密是他的職責。「別怕!」安老醫生安慰嘉露,「只是檢查而已。」

    嘉露啜泣著,醫生叫護士和我分站兩邊,抓住她的雙手。忽然覺得在她十五歲的不幸事件中,我好像是共犯,殘忍的共犯。嘉露的眼中露著歇斯底里的光芒。她是真的害怕。安醫生亮晃晃的器械還沒碰到她,她就尖聲怪叫起來。我替外面候診的病人耽心,聽到這垂死天鵝的哀鳴,她們恐怕會立刻奪門而逃。

    三第二日,檢驗報告出來了,嘉露哭得更厲害。

    一切是她自己瞎疑心。

    護士采的那滿滿一筒血和尿液,檢驗出一張完整的報告單。她既沒有梅毒、B  型肝炎,也沒有淋病。

    她甚至沒有懷孕。

    沒有懷孕卻受盡折磨。

    但總之還是謝天謝地。

    我警告她,這次運氣好,可不能擔保第二次。

    她滿口「我知道」,其實天曉得。現在的孩子!

    安醫生特地囑咐我,她其它還好,但是Candida  超量,要定時服藥。

    我親自回醫院取回藥丸,可是我知道嘉露必會當耳邊風。

    她現在又是如假包換的青蘋果。

    繼續快樂嬉游,只剩下我這個傻大姐,眼睛瞄著圍繞在她四周的男人們,心中不斷懷疑,是這個?還是那個?

    我做了個結論:當你發現有小偷時,每個人看起來都很像曾妙來妙去妙過別人的人。

    不過我最懷疑的,還是那個華重規。

    他看起來賊頭賊腦的。

    但我可能永遠無法證明,這是個永恆的謎團。

    我決定搬出孫家。

    這是面子問題。

    做過那麼丟人的事,他們竟能裝作不知道。太可怕,也太沒人情味了。

    其實,一切都是我那卑微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有自尊心總比完全沒有要好。

    孫國璽對我的離家宣言很詫異:「家裡住得好好的,為什麼要走?」

    我想告訴他傭人欺負我,但又怕連累無辜。

    「人總是要長大的,不能老跟父母共同歌舞下去。」我解釋。

    「歌舞?」

    「我的意思是說我可以獨立支配自己的思想、情感與生活,應該割斷臍帶做大人。」

    「我不是你的臍帶。」他好笑地說。

    「我也不是你們的。」我抱歉地回答他。

    「越紅,」他站了起來,似乎想抱住我,但他總是沒這麼做。「我真希望你是我的女兒。」

    「還好不是。」

    「為什麼?」

    我顯然傷了他的心。

    「我若是你女兒,恐怕你受不了我漫無休止的頂撞。」

    他微微一笑。

    孫國璽這關是通過了,但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我該告訴母親的,還得親口跟她說。

    畢竟她懷胎十月,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勞。

    我的錯誤不算在內。

    孫國璽說得對,他非我的臍帶,她才是。

    心理學家把父母稱做心中有小孩的大人。

    我們自幼得依靠他們供給身體所需,從他們愛的關懷中得到滿足、財產,以及受到全世界歡迎的感覺。

    成長後,我們即使能照顧自己,但想從父母身上得到溫暖的慾望,卻絲毫沒有消退的跡象;情感上的臍帶不但沒有剪斷,反而緊緊和父母纏繞在一起,形成解不開的結。某些時候,我們可能反抗父母的旨意,或因他們的疏忽而大哭大鬧,但這只是另一種說明我們強而有力的情感仍在父母身邊打轉。我們在童年的早期反應與情感,和父母所有的作為,以及所有生活的訓示與規範,構成我們心中的小孩。

    當我們想脫離父母時,父母的童心會感到恐懼、無助,我們的童心為了避免他們童心的反對、忿怒,不自覺地以孩子氣的舉動,發展出和平共存的方法。

    這種拓展相互童心關係的特殊交互作用,稱作「歌舞」,因為兩者都有重複的、韻律的形式——相同的文字、相同的音樂、相同的舞步,會一再地重複出現。

    我跟母親的關係正是如此。

    我的十七歲恥辱,不言不語……等等,似乎都跟她脫不了關係。老式的歌舞。

    但那是從前,現在我下定決心離開她。

    我寫了一封信。

    信上極盡婉轉之能事,儘管我所要講的不過是一句話——放我一條生路,讓我走吧!

    我留在這兒,是丟人現眼。

    我費了大功夫寫信,寫完了擱在她梳妝台上。服侍她的林嫂告訴我,她隨孫國璽去美國旅遊,孫國璽先回來,她還沒玩夠。

    看樣子我們同住一個屋簷下,我卻又瞎又聾,什麼也不知道。

    我捆好行李,隨時預備走,等了一個禮拜,母親還沒回來。我等得不耐煩,乾脆先住在辦公室裡。

    黃百成見我提了行李去上班,嘲笑地說:「咦!這裡是難民收容所嗎?」

    我睡我的桌子關他什麼事?一點同胞愛都沒有。

    「你住進來,別人會說閒話。」他繼續杯葛我的行動。

    「誰?南茜張?」

    「她姓張名南茜,不是外國人。」

    「他們一家不都是外國人?她父親叫亨利張,母親叫瑪莉張,妹妹叫莉莉張。」

    「至少,張祥瑞不用洋名字。」

    「他不取洋名字,倒娶個洋老婆,華洋雜處,五族共和。」

    「瞧你那張嘴。」

    「怎麼樣?」

    「就像蘭花,一到春天就開個不停。」

    「純屬抄襲。」我嗤之以鼻。

    「天下文章一大抄。」

    「別抄我的。你不付版稅,我告你海盜行為。」

    「那你睡在我桌子上,怎麼說?」

    「你下班了,看不見。」

    「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你甘願作瓜作李我不在意,總之,我住在此地期間,你每天準時上下班。」

    「我在我的工作室,不吵你就是了。」

    「你喜歡穿汗衫工作,我受不了。」我一口拒絕。

    「我以後多注重服裝禮貌,還會打領帶。」

    「那更糟,光打一條領帶,連襯衣都不穿。」

    「好吧!給你一個星期找房子。」

    「你保證在這一禮拜準時上下班?」我不放心。

    「呵呵!」

    他整整一個禮拜沒上班。

    我不會笨到以為他病了。

    他生得是懶病、遊玩病、花錢病。

    我知道該去哪兒找他,可是我沒空,我要工作,要尋找吉屋喬遷,還要應付南茜張。

    「他不在。」我在電話裡說。

    但她再也不相信我,每天裝不同聲音來打探,有時候還找人冒充黃百成的朋友。

    談戀愛談到這樣,我為她覺得悲哀。

    她卻樂此不疲,不肯降亡了事。

    反正這不干我的屁事。

    張祥瑞卻找上門來了。

    一天,我正在努力工作,他來了。

    「我有活跟你說。」他的神情沮喪。

    「我沒空。」

    「你最好有空。」他毫不客氣地坐在我桌前。

    「張先生,你擾亂我工作。」

    「我可以付談話費。」

    「我認為你的建議棒極了。」我冷冷地說,「你可以付給律師。」

    「我們的問題沒有嚴重到這樣吧?」

    「我們沒有問題。」我抬起頭,用手指他,「張先生,那是你的問題。」

    某些時候,他像個患了水腦症的大頭嬰,可以活下去,但卻難以治癒,也無法教育。

    下次我會記得把門鎖好。

    我只是個技術工,騷擾會有礙我的工作品質。

    「你的這件工作值多少錢?」他指著我手上的模型,「我付全額給你。」

    「你付不起,這是無價之寶。」

    「怎麼會?」

    「怎麼不會?」我對和他耍嘴皮子厭惡極了,「拜託出去好嗎?」

    「我妹妹自殺了。」

    難怪今天她沒打電話來,原來沒空。

    「先生,我妹妹也有問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他似乎對我的反應感到吃驚:「沒想到你是個如此冷漠的人。」

    「這跟我有什麼相干?」

    「如果她死了——」他生氣時,青筋暴露。虧他還是個受人尊敬的心理醫生,我看他自己都有問題。

    「她沒死,對嗎?她死了你也不會到這地方來。」

    「你倒很清楚。」

    「因為不干我的事,我比你冷靜。」

    「你有我沒有的優點,所以才找你商量。」

    他是拍馬屁的專家。

    「幫我找黃百成。」

    「我不知道他在哪裡。」

    每個人都以為我是黃百成專家。

    「我知道。」他說,「他在奔達森林遊樂區。」

    原來他還是個偵探,不過他的情報正確,黃百成是在那兒。他是逍遙仙子,爬樹、釣魚、泛舟、露營、玩野外求生,大概樂不思蜀。

    留下我在辦公室受苦。

    但我寧願受罪,也不敢想像自己到了森林中該如何生存。我從未夢想過做女泰山。

    我連露天洗澡都會被蚊子攻擊個半死。

    我答應張祥瑞去奔達找黃百成。我也有妹妹,但我不似他如此愛護同胞手足。

    到了奔達,我才發現自己真是自作自受。

    我不敢堅持騎腳踏車,三個鐘頭的上坡路,我會累死;也不敢單身攔計程車,一路都是觀光果園。楊桃、蓮霧、水犁、芭樂,果樹又高又密,劫財劫色只消輕輕一推,就會曝屍荒野,幾天幾月沒人曉得,徒徒噁心了來采水果的人敗興而返。

    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計程車司機也有很多好人,撿到上萬美金不動心者大有人在,十步之內必有芳草,但我在自己的十步之內還是小心點為妙。

    好不容易找到了專攻山路的小巴土,死等活等地等了半個鐘頭,再高貴的人經過一番炎日曝曬及車塵洗面,也會面黃唇黑。

    巴士中冷氣特強,一進去就猛打噴嚏,前面老農夫婦怡然自得。到了下一站上來一群郊遊的小鬼,吵得天翻地覆。一路顛啊顛的,慢慢人都光了,車中又恢復寂靜,最後連老農都到了家,只剩下我一個人孤魂野鬼似的。天慢慢地黑了下來,司機從照後鏡瞄我,望得我毛骨悚然。

    過了一會兒,我才想到,不僅我害怕,他也緊張,萬一我在後座突然如一陣輕煙化掉,怕他不嚇得屁滾尿流。奔達終於在望。    下車後,我直奔營區正中的綠色小屋。屋裡電視機開得震天響,放的是連環炮,胡瓜正在捉弄銀霞。向銀霞世界上最大的哺乳類是什麼,她答稱大象。胡瓜笑得恨不得一頭撞死。

    屋裡一個人都沒有,我只好去翻登記簿,果然翻到了黃百成老闆的芳名。

    找到了他的名字並不代表找到他的人。我選擇了一個自然而頗有智慧的方式,不是任何登山手冊都說過嗎?若是發生了山難,應該循著溪水走,一定走得出去。

    奔達營區有一條只可以稱之為「水溝」的水,但總比沒有好。

    我順著那條漂滿了雜物的水溝往上走、天暗得很快,兩旁有燈,勉強還看得見,一路陰森荒涼,越走越讓人膽戰心驚。難怪電影「鱷魚先生」要說:「這不是你們都市妞兒來的地方。」

    我是誤入歧途,但也只有自求多福。

    有一女作家名廖輝英者,曾寫一方塊文章歎道:人出名了,就有許多社團、學校邀去演講,往往講完了,邀請去講的孩子虛榮心滿足了,自己回宿舍睡覺,把大作家往校園一丟,偌大校園又深又廣,四處黑漆漆,她老人家提個大箱子四處無人又攔不到車子,嚇得哭也不是跑也不是。

    連她這樣身經百戰的名人都會恐慌,更何況小女子如我哉?

    我原該死應重如泰山地上馬殺敵、衝鋒陷陣,卻落在這溝水邊作賤自己,分明是自作孽。

    穿過了原野戰鬥區、賞鳥區,我來到了露營地,月亮也出來了,月光下,帳蓬密佈有如鬼魅。我揀有火光的地方走,一見人影,便大叫:「黃百成。」

    立刻有人應聲答道:「在這兒。」

    我大喜過望,但馬上知道受人愚弄,回答聲此起彼落,比電影散場還要熱鬧。

    黃百成是個害人精,30歲的大人竟然跑到孩子堆裡混,也不知道是想冒充什麼。

    「小姐一個人?」冷不防在貼身距離內冒出一個聲音,嚇得我差點跌進水溝裡。

    四XXXXXXX  !我一共罵了七個大x  字才住口。

    「小姐什麼事這樣開心?」黃百成大笑著拉我起來,雖然未落進水溝,但也摔得半身泥濕。

    「你猜?」我沒好氣。

    「我不敢猜,怕你罵我胡思亂想。」他幽默得緊。

    「你不必亂猜,十個黃百成也不配。」

    「好大的火氣。」他嘖嘖稱奇,「我剛煮了茶,可否賞臉過來一敘?」

    到了山裡,他成了原始人,襯衫長褲一概全無,在辦公室他還肯穿汗衫,這裡竟然赤膊,胸前兩粒小蒼蠅揮之不去。

    「我的西服還在意大利訂做,只好穿媽媽給我的皮衣,怎麼,這式樣你不喜歡?」他訝異。

    「你忘了紋身。」

    「紋了,天熱暫且換下,待會兒再貼上去。」

    南茜張有問題,看上這麼個野人,還為他自殺。

    他不但做了飯,還煮了菜。

    「貴客光臨,真是蓬蓽生輝,粗茶淡飯,還請慢用。」

    我沒空跟他演楚留香。

    「老兄,你東窗事發了。」

    「請問是何貴事?」

    「南茜張自殺了,張祥瑞賴在辦公室不走,你預備如何處理?」

    「你猜。」

    「話已經帶到,我該走了、」我站起身。

    「你走好了。」他面容嚴肅地向著火坐著,臉上的輪廓經火光映照,更加深刻,竟有幾分悒鬱。

    「你還好吧?」我問。

    「好得很。」他等我走了好幾步,才叫住我,「喂!你當真要走路下山?」

    「我坐巴土。」

    「巴士?」他怪笑,「最後一班早收班了,你得等到天亮鳥叫才有。」

    「巴士牌上最後一班是八點鐘。」

    「八點鐘?給鬼坐?早就取消了。」

    我寧願在巴士站牌旁坐著等到天亮,也不能跟他擠一個帳篷。

    黃百成提議去參加隔壁通宵達旦的營火會。

    超過十歲還玩帶動唱,不是白癡,就是想蒙騙別人什麼。

    他又建議去打麻將。

    真有人把麻將桌子裝在旅行車上帶了來,在月光下挑燈夜戰,聲勢之大教人歎為觀止。

    我必須得趕緊自救,否則他的餿點子比這裡的蚊子還多。

    但是黃百成老闆的尊容令我激不起一絲智慧的火花。

    「你睡帳篷,我在外頭替你守夜。」他終於大發慈悲地說。

    暑熱蒸騰,我渾身冒汗,希望在睡前能求得一洗。

    黃百成答應得很爽快;「那有什麼困難!」

    他提著水桶帶我來到溝邊。

    我抱著必死的決心除去衣襪,跳進水中,直到洗完,也並無意外發生。不管我怎麼定睛觀看,黃百成的手電筒都照著我,我無法分辨他是否曾轉過身。

    但在清潔大於性命的前提下,我總算爬回營帳睡覺,這其間又出了一身汗。

    我比自己想像得還要快就睡著。

    睡到了半夜,我被百里香的臭味熏醒,終手找到了禍源,那是黃百成的一雙耐吉運動鞋。

    我把鞋扔了出去。

    依照黃百成這種小人,我仍他的鞋,他應該找我算帳,但半天沒動靜,我疑心地探出腦袋。狗屎!連個鬼影都沒有。

    剛才要是有誰進來把我弄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

    我再也不敢睡覺,黃百成到了天亮才雲遊回來。

    「早!」他笑嘻嘻地,手裡一大包東西。

    我不希望三哩外都聽得到我咆哮的聲音,所以閉住嘴。

    「睡得開心嗎?」他把一大包東西打開來。裡面有三明治、香腸和果汁罐頭,他小心翼翼地分我一半。

    我吃著他不知道從哪兒弄來的早餐,火氣漸漸消去。這正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

    吃完了,他收拾營地,乾淨利落,十五分鐘就完事。如果他上班時也能這麼乖巧就好了。

    他的野人生活寫下了休止符。我坐在他的機車後座下山,一路招搖回辦公室。

    看更伯才起床,看見我們,一張嘴嚇得合不攏。

    黃百成這一世若不害我沒臉見人,他是不會罷休的。

    我想起少年阿默在他的日記中說:「我必須盡快恢復正常,否則我的餘生將在瘋人院中度過。」

    這正是我的標準寫照。

    我拿出厚底煎鍋,做了一塊很大的熱糕。我得好好地慰勞自己。

    黃百成自告奮勇幫我做糖漿,結果好好的糖給他煮焦,他自己卻不在乎,告訴我那是焦糖。

    我請他自便。

    他的臉皮厚,分割也準確,一塊熱糕給他攔腰劃掉一半,我拿到秤釉藥的天平上秤,居然一厘不差。

    他笑瞇瞇地吃熱糕,吃完了打電話去花店訂花,十分地從容不迫。

    我原以為他訂花是要去醫院看南茜張,不料他走後半個鐘頭,張祥瑞打電話來,問我看見他了沒有。

    我謊稱沒找著他,只有天知道他去了哪裡。

    忙得不可開交時,孫國璽打電話來,問我房子找好沒有。

    我告訴他公司業務繁忙,老闆不在,只有廖化先鋒,還得暫居鼠洞。

    「這樣吧!松石小築還有空房,又清靜,你搬過來住。」

    他說。

    松石小築?那跟住在家裡有何不同?

    哦!我明白了!

    母親回來了。她一定發現了那封信,驚惶失措地去找孫國璽,於是孫國璽繼父就想出了對策,打包票告訴她說沒問題。

    其實他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上回特地告訴我父親的事,只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讓我知道生父不過是個混混,只合開夜總會雇桃園舞女去跳牛肉場。

    這人可惡之極。

    他逞口舌之快,卻不管我心裡的感覺。

    當然,我不會傷心,只是心裡不快。

    我回答他我住辦公室也很好,禮貌地掛了他的電話。

    安海倫緊接著打電話來,劈頭就問:「你在找房子?」

    看樣子我母親真從紐約回來,敬告諸親友有女脫逃,請大家共同申張正義,逮捕歸案。

    「哪有這回事?」我回她,「我找房子幹嘛?金屋藏嬌?」

    「我沒功夫跟你閒扯,我有個同事被公司保送去瑞士深造。你如果願意,可以幫她看屋子,替她付水電費、電話、瓦斯,算是互惠,不是白住她的。」

    「誰告訴你我會答應?」

    「你先來看看房於,再誇口不遲。」

    我懶得理她,但她熱情有餘,我只好敷衍她。

    「好吧!有空我會去。」

    「別不識好歹,那房子可是搶手貨,多少人排著隊等,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你怕房子爛,人家還怕你毀損房屋哩!」

    我是那種人嗎?

    但海倫不由分說:「下班我來接你,你準備好一點,別穿爛衣服、爛鞋子。」

    還好,她沒說我徹頭徹尾就是個爛人。

    做爛人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沒有許多人來煩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時,她果然準時前來。

    「走走走,先去吃飯。」她一身亮麗,不像去看房子,倒像拍電影。

    「你去,吃完了再來。」

    「怎麼這般娘娘腔?」她瞇眼看我,彷彿我一夜之間遭受魔法改變。「你不是一向頂好吃的嗎?」

    「你又不是不曉得我不吃晚飯。」我還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過兩天是孫國璽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麼都有,就是送顆大鑽石他也不會看在眼內,當是玻璃;我乾脆自己做一對袖扣,用赤足的黃金與白金纏繞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別緻。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這個大近視眼,終於瞧見我在做什麼。

    「可以啊!」

    「你肯幫我做?」她驚喜交加。

    「你自己做。」

    「廢話,我自己能做還求你?」

    「誰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為了朋友真肯兩肋插刀,連飯都沒吃,拉著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鑰匙,堂而皇之地開了門進去。

    我耽心人家當我們是小偷,她笑我惡人無膽,一把拉進玄關。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層樓公寓,進來才發現是別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討厭「品味」這兩個字,但很難用別的字眼來形容,勉強說是「高尚」吧,卻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別瞪著我,你還不至於那麼難伺候吧!」她叭叭叭地開燈,把所有檯燈、吊燈、聚光燈全打開來,但光線還是不夠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設計的燈光烘托出來,營造出氣氛。

    「像古董店。」

    「你這麼刻薄真讓人驚奇。」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我哼著一支流行歌,用不著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覺佔人便宜。

    我憑什麼不花一毛錢,住在這麼好的房子?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麼?

    「給你一分鐘決定,你如果放棄,會後悔一輩子。」

    「我想見見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這等氣派的人會來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國,我都沒見著。

    在新家見到的第一個人是母親。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襲日本真絲旗袍,頸戴緬甸珍珠項鏈,手拿鱷魚皮包,美麗尊貴、風度嫻雅,像個好女人。

    但一進門就露出真面目。

    「家裡有什麼地方不好,你要搬出來住?」她興師問罪。

    「我已經二十多了,不能老賴在家裡。」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豐了,想飛?」

    我請她坐,自己去換衣服,她跟進臥室,大聲訓斥,就是中學的舍監也沒她這麼嚇人。

    「媽,拜託您先出去,我換衣服。」我無可奈何。

    「你還怕誰看?你去游泳只穿條泳褲跳下水也沒人詫異。」

    我走進浴室關上門。

    我沒有瑪麗蓮夢露的身材是事實,但還沒達到可以只穿游泳褲的標準。

    「你明天就給我搬回來住!」她在下最後通牒。

    我當她是胡扯。

    離開她,我不會有罪惡感。

    她老是扯我後腿。

    如果解剖她的靈魂,其表相只有畢卡索筆下的女人差可比擬。

    畢卡索自己說,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見到筆下人物迎面而來,他也會嚇暈。

    她有許多人性的弱點。

    偏偏她還為弱點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築,我和孫國璽就近照顧你,我只有你一個女兒,別再讓我耽驚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當選模範母親。

    其實她只要花錢捐一個來就成了,犯不著拿我當炮灰。

    她鬧了很久,最後威脅我道:「你不答應,我就坐在這兒不走。」

    我覷了個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內欣賞古董字畫。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獨。

    我在街上閒逛,累了,站在電器行前看電視牆。某視正在播映綜藝節目,青蘋果上場時又蹦又跳,有誰相信十五歲的小女孩也有煩憂。

    她們做盡快樂無知狀。這是洋娃娃的余緒。有人說,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睛只要一開一閉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蘋果蹦跳之後,接下來是放她們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們人手一支冰淇淋,遊逛各大百貨公司,在上野公園中行走。

    她們拍這支帶子時是暮春。風一吹過,上野的櫻花紛紛墜地,在鏡頭上看起來。像一陣又一陣的眼淚。

    她們無知無識,卻能呼吸在這麼浪漫的空氣裡。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輕也不快樂,又沒有機會四處遊歷。

    連假裝的都沒有。

    我甚至沒有希望。

    當年我應當把小孩生下來,讓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壓迫他的一生,像演戲般地告訴他,這一切都是為他好。

    但日日演同樣的一齣戲,我恐怕會受不了。

    我越來越愛這個新家。

    在搬進來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個守門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則真正主人遊學回來,難逃傷心。

    我也從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黃百成幾次假意要來賀新居,我都擋了他的駕,教他去別的地方耍去。

    他現在跟南茜張重修舊好了,兩個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還有另一個女人,上班時常打電話來找他,他聽完電話後,立刻喜不自勝地飛出去。

    勞累我替他說謊。

    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倫不知道二百五的出處,我說給她聽——二百五便是死人靈位前供的紙人,到時候要燒掉的,所以價錢很爛,只要二百五十文錢,燒掉之後還要追隨主人於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賤。」

    她聽了吃吃地笑。

    她後來打電話來,總是虛情假意地問,「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報應,被南茜張接到,南茜張豈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聲掛掉。

    我後來總算見到了南茜張的情敵。

    跟黃百成一樣,也是個搞藝術的。兩人之臭味相投,連髮式都剪得一模一樣,身上穿的也是同一個染缸裡絞出來的。

    他們這樣囂張,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觀。

    那個女的姓巫,還頗有點名氣,有一天我翻新到的雜誌,看到他們二人同時出現,黃百成先生在左頁,巫美花在右頁,中間是二人的藝術作品彩照,雖然各歸各的,沒有混雜在一道,但卻有種曖昧的訊息。

    南茜張一點也不知道。

    她從不看中文雜誌,因為她不識中國字。

    這是她的悲哀。

    黃百成膽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電視,儷影雙雙,好不相配!

    南茜張也不看電視,她說當今電視沒有水準,不入她的法眼。

    其實我看巫女倒和黃百成較為相配,她是那種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還有點傻,這便是她的過人之處。

    她犯不著跟誰爭,她自成一格。

    雜誌上說,她十七歲留學法國,十年來頗有成就,家世又好,隨便弄點藝術工程來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紙包不住火,黃百成的風流艷事終於傳進了南茜張的耳朵裡。

    她跑來興師問罪。

    「叫黃百成出來!」她向我叫陣。

    「他不在。」

    「死到哪裡去了?」

    他才出去半個鐘頭,不可能這麼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罵他還是罵我,剛拆掉紗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見。

    「越紅,你我都是女人,我們應該互相幫忙。」她開始求我了。

    虧她看得起我,稱之為「女人」。我媽說過,我穿條泳褲去游泳都不會有人詫異,我哪敢自稱女人?

    多謝她的好意,我還是繼續裝聾作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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