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副作用 第三章
    今天席明嘉沒有來上課。

    早上範文森去接她時,席家弟弟席明遠告訴他,席明嘉今天請假。他看著右手邊的空位,覺得有點失落。下課後,他去找陳曉珍。

    「請問,班長今天為什麼沒來上課?」

    「喔,她感冒了。」杏子壓低聲音又朝他靠近。「不過是不是真感冒就不知道了。」

    感冒還有真假之分嗎?範文森不明白,他想再開口問明白,一個女聲插進來。

    「範文森。」是王佩茹。「今天席明嘉沒來,我幫你複習功課好不好?」

    「你有時間嗎?」

    「我可以利用午休時間幫你複習啊。」

    午休時間?他的午休時間都是交給董致謙幫他複習電腦,所以雖然她有時間,但是他沒有時間配合。

    「對不起,午休時間致謙要幫我複習程式語言。」他說。

    「你告訴他你今天休息嘛,我幫你複習中會。」有一個女生也自告奮勇。

    「不要啦!你午休時間空出來,我幫你複習英文。」另一個女同學也來湊熱鬧。

    「我幫你複習數學吧,數學比較重要,下禮拜要小考耶!」富有同學愛的女同學又多一個。

    「唉!你們很討厭耶!是我先說的。」王佩茹不滿地抗議。

    「這種事又不是先到先贏。」湊熱鬧的女同學不服氣。

    「對呀!」有同學愛的女同學也贊成。

    幾個女生開始爭論,到底誰有權使用範文森的午休時間。範文森在一旁看得心驚膽跳。這就是席明嘉說的「受歡迎」嗎?他本來不明白,現在已經可以完全瞭解了。

    原來這種為小事吵破頭的場景就叫「受歡迎」啊……那他寧願不要。

    「範文森。」王佩茹不愧是幾個女生中最聰明的,馬上發覺這樣的爭吵很無意義。「你說,你午休到底要複習哪一科?」

    「對呀,你說好了,你是想複習英文,還是數學?」

    「數學好啦,下禮拜就要小考了耶!」

    望著一張張咄咄逼人的臉,範文森覺得好為難。拒絕了這個,就對不起那個,他誰都不想拒絕,怕她們會受傷害,問題是——他午休得複習程式語言,根本沒空啊!

    「別吵了!」左右為難之際,救星出現了!董致謙實在看不過去了。「範文森午休沒空,他要複習程式語言,晚上也約好了,他要來我家算數學。」

    「你幹嘛把他看得牢牢的?又不是他媽。」王佩茹第一個發難。

    「對呀!對呀!」其他女同學跟著附和。

    「無聊!」董致謙沒有理她們,上課鍾適巧響起。「走,我們回去吧!」

    董致謙拉著範文森回座位,眾女同學雖然不滿,也只能乖乖回座位坐好。

    「謝謝你。」範文森鬆口氣。如果董致謙沒出現,他可真的麻煩大了。

    「小意思。下次別理她們就好。」

    範文森還想說什麼,國文老師已經走進教室,他只好閉嘴專心上課。

    下午社團活動結束,他整理好書包,準備和董致謙一起走。

    「拜啦!」周宇倫去等公車。

    董致謙和範文森一起去取車。

    「這就是你的車?」董致謙吹了一聲口哨。「挺酷的耶!BMW735i1,不少錢吧?」

    「對不起,這車是借來的,所以我不知道價格。」

    「可以和你打個商量嗎?」坐進車子後,董致謙問。

    「請說。」範文森發動車子上路。

    「有空的時候,可以教我開車嗎?」他明年就滿十八歲了,希望能一滿十八歲就拿到駕照。

    「好啊。」範文森答得爽快。

    董致謙家住在五期重劃區,新市政府附近,距離學校有點遠,到董家時,已經是晚餐時刻了。

    「我回來了。」董致謙進門喊了一聲。

    「回來了,今天比較早哦!」董母張君紅從廚房走出來。

    「嗯,是我同學送我回來的。」董致謙側身介紹。「媽,這是我同學範文森;這是我媽。範文森要到我們家來作功課。」

    「董伯母好。」範文森禮貌地問好。

    「你好。」張君紅沒料到兒子會帶同學回來,她匆匆點個頭,又轉身進廚房。

    範文森看著張君紅匆匆消失的背影,有點無措。他想,是不是自己做錯什麼或說錯什麼了?

    「走吧,我們到我房間去。」董致謙對範文森招手,範文森跟著他上三樓。「隨便坐。」

    「謝謝。」範文森在書桌前坐下。「伯母是不是不喜歡我?」

    「會嗎?」董致謙想起剛剛母親轉身離去的畫面。「喔,不是的,我媽不是不喜歡你,她只是不習慣面對陌生人,你別放在心上。」

    「原來如此。」範文森點點頭。

    「快到晚餐時間了,你要不要在我家先吃晚飯,我們再複習數學?」

    範文森想一下。「那就打擾了。」

    「走吧!」董致謙又帶範文森下樓。他們進廚房時,張君紅正在炒最後一道菜。

    「媽,我來幫忙。」

    董致謙幫忙把菜端到餐桌上,範文森也幫著把碗筷擺好。一切就緒,董家的男主人董立偉也下班回來了。

    「門口那輛車是誰的?」董立偉下班回來,看到自家門外停了一輛BMW,覺得奇怪。他應該沒有開這款車的朋友。「是我同學的,爸。這是我同學範文森,他來我們家作功課。」董致謙照例介紹。

    「董伯伯好。」範文森有禮地招呼。

    董立偉點點頭。「作完功課要回去了嗎?」

    「沒有,我們才剛回來,想先吃飯再作功課。」董致謙回答。

    「這樣啊!」董立偉笑笑。「君紅,阿謙的同學要在家裡吃飯,飯夠不夠?」

    「應該夠。」張君紅端出最後一道菜。「可以吃了。」

    「來,坐下來,開動了。」董立偉招呼著。「希望我們家的菜合你的胃口。」

    「我不挑嘴,而且伯母的手藝很好,這些菜看起來都很好吃。」範文森說。

    張君紅抬起頭看了範文森一眼,隨即又低下頭幫大家盛飯。

    飯桌上,張君紅的話不多,董家父子倒是滿能聊的,生活瑣事、國家大事,範文森聽得津津有味;有時張君紅會插一兩句話,但是她聲音不大,所以有時範文森懷疑是自己的幻聽,或許張君紅根本沒開口過。

    用完晚餐,董立偉幫忙老婆收拾餐桌;董致謙和範文森則回樓上複習下禮拜要考的數學。

    「你確定伯母真的不是討厭我嗎?」範文森又問了一次。

    晚餐時刻,應該是一家人團圓的開心時刻,但是在飯桌上,張君紅的表情與其說不開心,倒不如用愁眉輕鎖更恰當。整個用餐過程中,她沒有笑過,所以範文森懷疑,是不是自己這個不速之客打擾了他們一家團聚的用餐時刻,所以張君紅不高興了。

    「沒事的,我媽不開心不是因為你,她本來就是這樣的。」

    「本來就這樣?」範文森不懂。

    「告訴你也沒關係,我媽患有憂鬱症,十幾年了,剛開始還滿嚴重的,但在這幾年的心理諮商和藥物治療之下,這幾年已經好很多了,不過就老愛皺個眉頭。我爸就常說,我媽這是在憂國憂民。」說到最後,董致謙還哈哈一笑。

    「伯父還挺幽默的。」

    「嗯,我爸在保險公司工作,上過不少談話技巧的課,我媽病犯又心情低落的時候,我爸就會想辦法逗她開心。」

    「你父母感情真好。」範文森的語氣裡有羨慕。

    「夫妻嘛!」

    董致謙笑笑,拿出數學課本開始幫範文森複習。

    複習一段落後,他問範文森:「我這樣講你懂嗎!」

    「嗯!你的講法好像比班長的容易瞭解。」

    「喔,你覺得班長這個人怎麼樣?」董致謙突然冒出一個問句。

    「我覺得她人很好。」她是他到這裡後,第一個認識的人。

    「那你喜歡她嗎?」董致謙又問。

    「喜歡哪!你不喜歡她嗎?」範文森跟著反問。

    「我……也喜歡。」董致謙說得有點不好意思。「不過,是同學之間的喜歡,不是男女之間那種。」

    「我也是啊。」範文森笑笑。

    「對了,我覺得為了班長好,你最好和她保持一點距離。」

    「什麼意思?」

    「班上那些女生就是嫉妒她和你走得近。雖然你們並沒有什麼,可是她們並不那麼想,因為她們喜歡你,所以不會對你怎麼樣,可是班長就不同了,她就變成她們攻訐的對象了。」

    「是這樣的嗎?」範文森終於明白,原來那些舉動就是喜歡的表現。

    在美國,他從來沒遇過這種情形。他在紐約長大,紐約人的作風是直來直往、乾脆而不拖泥帶水,男女遊戲也如此,如果喜歡一個人,會讓對方知道,而不是以攻擊另一個人來做暗示。難怪!難怪班長會對他說,「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如果你瞭解了,那就好好想想該怎麼做吧。」董致謙這樣說。

    一年一度的校慶來臨,為期兩天的校慶裡有各式慶祝活動,園遊會、運動會、展覽、演講、舞會和演唱會,學校裡人來人往熱鬧非凡!

    範文森第一次參加這種活動,覺得開心又有趣,他去看了每一場比賽和展覽,也參加了演唱會,有的真的很有意思,有的則有些無趣,而無趣的又佔多數,但他仍然興致勃勃地拉著席明嘉和董致謙整個校園到處逛。

    起先他是和董致謙、周宇倫一起的,他們去看了籃球賽、排球賽,還下場參加拔河,比賽結果他們班第三名。然後他要再找他們去看卡拉OK比賽,但董致謙說他得去拍校慶的相片,無法奉陪;周宇倫也說他累斃了,他又打籃球又拔河,所以要去圖書館吹冷氣兼休息。

    因此範文森只好改找席明嘉、林惠美和陳曉珍去看展覽,登山社、攝影社、話劇社、國樂社……有什麼看什麼,寧濫勿缺。

    和範文森站在一起,席明嘉心裡其實還是有些矛盾。請假那天,她在家裡想了很多,她並不是感冒,只是前一夜哭得太厲害,所以一早起來兩眼便腫得跟核桃似,加上又長出兩顆大痘子,讓她自覺無顏見人,所以才請假。

    她原本想不要再幫範文森複習功課,也不再搭他的車上下課了,自己還是勤勞一點,早起搭公車去。可是決定之後想想,又覺得自己這樣做太勢利了,好像有過河拆橋的嫌疑。

    仔細想想,她並沒有做錯什麼,而範文森就更無辜了,他只是很想把書讀好,也很認真地做完她交代的每一項作業,雖然字寫得還是很醜,但是他每天都有進步,如果因為這樣而使他失去學習的機會,那不是太可惜了嗎?

    況且範文森曾經說過,就算她不以複習功課做交換,他一樣願意接送她上下學,而她卻因為王佩茹的莫名醋勁而打算放棄他,實在是太沒有原則了!她應該和範文森看齊,就算沒有範文森接送上下學,她也願意幫他複習功課,這才叫義氣才是。

    所以第二天他來接她上學時,她已做好心理建設,大大方方地坐上他的車,就當前天的事沒發生過一樣。可是一到學校,和範文森一起走進教室,接觸到王佩茹銳利的眼光時,她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勇氣一下子就逃走了—所以她現在才會覺得矛盾。

    「接下來你們想要參觀什麼?」範文森問。

    「還要看啊?」杏子翻著白眼。「你看一早上了,不累呀?我可是腳根酸、肚子也很餓了耶!」

    「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範文森看看手錶,已經快十二點了。「這樣吧,為了謝謝你們陪我,中午我請客好嗎?」「好呀!好呀!」有人請客,怎麼會不好。

    「那你們想吃什麼?」

    「我們去後門吃好不好?」

    「好,走吧。」

    三個女生七嘴八舌地開始討論,炒飯、鍋燒意面、排骨飯……最後決定吃沙茶豬肉燴飯配現搾果汁。

    在學校後門這家掛著機車行招牌的小吃店中餐時刻生意總是很好,校慶期間人來人往,生意更是好!他們四個人都點了沙茶豬肉燴飯,等了十幾分鐘才盼到香噴噴的燴飯,飢腸轆轆吃起來更覺得美味可口。

    「你在幹嘛?」林惠美問席明嘉。

    「我不喜歡吃洋蔥。」席明嘉仔細地將燴飯裡的洋蔥一根根挑到盤子邊。

    「你好浪費。」杏子罵道。

    「我幫你吃好嗎?」範文森說。

    「好啊!」席明嘉馬上把盤子裡的洋蔥全撥到範文森的盤子裡。

    看著兩人的動作,杏子又說話了:「你們兩個這樣,難怪王佩茹要誤會,換成是我,也覺得你們有問題。」

    「拜託,洋蔥而已,是你說浪費的,不然你幫我吃啊?」

    「我才不要。」杏子搖搖頭。她雖然肚子餓,也不討厭吃洋蔥,可是燴飯料多、份量又實在,她只吃一半胃就飽了八分,哪還有空去幫她吃洋蔥。「這樣好了,為了避免嫌疑,剩下的這些,你也幫我吃吧!」

    杏子把剩下的飯全撥到範文森的盤子裡;範文森沒想到她說到做到,為她突來的舉動愣了一下。

    「喂!人家又沒有說好,你怎麼就把飯全倒過去啦?」

    「沒關係,我還吃得下。」範文森笑笑,一口一口地把盤裡的飯全吃光。

    吃完飯,付完帳,一行四人又買了果汁,邊喝邊走回學校。

    回到學校,範文森還想去看美術社的畫展,女生想去逛園遊會,少數服從多數,他們只好一起去逛園遊會。

    邊看邊逛、邊逛邊吃,範文森看著剛剛嚷著吃太飽的陳曉珍,吃完黑輪又吃甜不辣、喝綠茶配熱狗,然後又在烤玉米的攤子前停下來……

    「你們女生真厲害,剛剛飯吃不完,現在又能吃熱狗、啃玉米。」範文森不得不佩服她。

    「你不知道女孩子跟牛一樣有四個胃嗎?正餐、點心、零食,是分開放的。」杏子接過烤玉米,一邊啃一邊說。

    「我們去玩射飛鏢好不好?」席明嘉問。

    「好啊!」

    付過點券,接過飛鏢,席明嘉認真地瞄準氣球發鏢,但是沒啥準頭,連射了幾支都沒中,非常懊惱。

    「哎呀!你技術怎麼這麼爛?」林惠美不客氣地取笑她。

    「是氣球太小,不是我的技術爛。」沒錯,都是氣球不好,太小又距離太開,絕對不關她技術的問題。

    「我來試試吧。」範文森自告奮勇。

    「你行嗎?」席明嘉對他好像沒啥信心。「如果沒射中,要賠我點券哦!」

    「好。」範文森笑笑,接過剩下的飛鏢,第一支就命中目標,氣球應鏢「砰」的一聲破掉。

    「哇!」三個女生同時發出驚呼聲,接下來幾支飛鏢也都鏢無虛發,一一命中目標。

    「唉!你挺厲害的嘛!」杏子拍拍範文森的肩。

    「對呀!」林惠美附和。

    「哪裡,只是運氣好。」範文森笑得有點不好意思。

    「唉!再來一次,這次你教我。」席明嘉不相信她射不中。

    「好啊。」範文森掏出身上的點券。

    「範文森!」又是王佩茹,她跑到範文森身邊。「你在這裡玩,為什麼不去我們班的攤位幫忙?」

    「攤位上人手不夠嗎?」他還以為他不是販賣組的,所以不用去幫忙。

    為了這次的校慶,班上分成幾人一小組,有採買組、佈置組、販賣組、比賽組等等,範文森是佈置組的,他們班賣大腸包香腸和飲料,寫好價目表、佈置好攤位、擺好桌椅,就沒他的事了。不過他也幫了採買組的忙,董致謙和席明嘉他們是屬采貿組的,他幫他們載那些園遊會要賣的東西到會場,因為全班只有他是有車階級。

    「夠是夠,可是人多好辦事啊。走吧!」王佩茹不由分說地拉了範文森就跑。

    「喂!哪有人這樣的?」杏子用手肘推著席明嘉:「你不去把他搶回來嗎?」

    「搶什麼啊!他又不是我的,而且他那麼大的人了,他不去,誰能勉強他?」席明嘉鼓起臉頰,心裡老大不高興。

    「我覺得範文森什麼都好,就是這點沒主見不好,人家叫他做什麼,他都好,他字典裡到底有沒有『不好』這兩個字啊?」林惠美問。

    「一定沒有。」杏子很肯定。「嘉嘉,你要小心,有這種男朋友,你不只要和他談戀愛,連帶地還要和他周圍一大票的女生談戀愛。」

    「你在講什麼啊!」席明嘉瞪著杏子。

    「我是在幫你做情勢分析,好讓你有心理準備嘛!」

    「不用啦,你自己留著用吧!」想到要和一大票女生一起談戀愛,席明嘉就覺得頭皮發麻,再想到那票女生裡還包括王佩茹……她就渾身起雞皮疙瘩。

    看著不遠處班上的攤位,席明嘉開始為範文森默哀,他這一入虎穴,恐怕是屍骨無存了。活該,誰教他沒主見呢?

    「我們繼續吧!」席明嘉左手拉著杏子、右手勾著林惠美,繼續逛下去。

    下午五點,園遊會近尾聲,她們才回班上的攤位,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

    她們到時,康樂已經去交點券,攤子整理得差不多、垃圾也倒了,一些烤架器具也收好了,只剩桌椅還沒拿去還。

    「對不起,你們再等等,我把桌椅還回去,就可以載你們回家了。」範文森看到她們來,隨即交代。

    「我們還沒要走啊。」杏子說。

    「對呀,我們要留下來參加舞會。」林惠美也跟著說。

    範文森看向席明嘉,她點點頭。「你不參加嗎?」

    「對不起,我忘了晚上還有舞會。」範文森恍然記起。「舞會是幾點開始?」

    「六點半,應該會開到九點多吧,去年好像快到十點才結束。你不參加嗎?」席明嘉又問一次。

    「對不起,我晚上有事。」範文森抱歉地看著席明嘉。

    「原來他也是會說不好的嘛!」杏子在席明嘉耳邊小聲地說。

    席明嘉瞪了杏子一眼。「沒關係,你有事就先走吧。」

    「可是這樣就沒人送你們回家了。」

    「我們可以自己坐車回去。」

    「不好,女孩子晚上自己坐車不太安全。」範文森想了一下。「我看這樣好了,舞會結束你們要走時打電話給我,我再來接你們。」

    「好體貼哦!」杏子又來咬席明嘉的耳朵。

    席明嘉把杏子推開。「這樣太麻煩了。」

    「不麻煩。你提前半小時打電話給我,這樣你們就不用等太久了。」

    「好啦!你就讓他來接我們嘛,跳完舞很累,還要等公車更累,萬一等不到還得坐計程車,我不要坐計程車。」林惠美說,她向來對計程車司機趕著投胎似的開車法沒好感。

    「那好吧,你把電話給我。」席明嘉也很容易妥協的。

    範文森抄了一組電話號碼給她。席明嘉一看,長長一串十幾個數字,他到底是要叫她打到哪裡啊?

    「你這個號碼有沒有抄錯啊?」

    「我看看。」杏子湊過頭來。「哇!這麼多碼?這是哪裡的電話啊?」

    「我的電話。」範文森從口袋裡掏出一支小巧輕薄的行動電話。這是他在美國時用的,來台灣後大部分在上課,就比較少用了。

    「行動電話也才十個數字而已,你這裡不止十個耶!」杏子又說。

    「喂!」席明嘉把範文森拉到一旁小小聲問:「這個號碼該不是打到美國的國際電話吧?」

    「對呀,你好聰明。」範文森笑笑。

    「拜託!國際電話費很貴的耶!」虧他還笑,一點常識都沒有。

    「對喔。」範文森又想了想。「那不然我電話借你,到時你用我的電話打這個號碼給我。」他又抄了另一組號碼給她,一樣是十幾個數字的國際碼加行動電話號碼。「這是我朋友的電話,電話接通後,你說找Vincent就行了。」

    席明嘉收下電話,範文森才離開;範文森一離開,杏子又來席明嘉的身邊轉轉轉的。

    「幹嘛?」席明嘉被杏子瞧得渾身不自在。「他只是借我電話而已。」

    「我什麼都沒說哦,」杏子笑得無辜,拉過林惠美。「走,我們去吃飯吧。」

    十二月三日,這天席明嘉覺得很累,只寫了一小段日記。

    晚上,舞會快結束時打電話給範文森,那個電話號碼是一個女生的手機的,當她說「hello」時,我嚇一大跳,心也跳得好快。

    不知道這個女生是誰?聽她叫範文森來聽電話,那個語氣好親密……

    校慶隔天補假,但是席明嘉還是在早上七點準時起床。

    沒辦法,今天是星期一,生理時鐘告訴她要起床上學,所以時間到她就睜開眼睛了。

    「這麼早?」席媽媽看著一早下樓來的女兒。「不是說很累嗎?怎麼不多睡點?」

    「時間到就自己醒來了嘛!」席明嘉坐到餐桌前,拿起饅頭配豆漿啃。

    「既然醒了,等一下換衣服一起到店裡幫忙好了。」席媽媽說。

    「啊?不要啦!」席明嘉撒著嬌。「人家只是早起而已,又沒有說不累,而且我下午還要去看畫展。」

    「看什麼畫展?」席母可好奇了。她女兒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有氣質了?

    「學校規定的作業啦。我們美術鑒賞的老師規定這學期要去欣賞一場藝術活動,畫展啦、音樂會都可以,看完後要交一篇心得報告。」

    本來她是想去文化中心隨便看場免費的畫展,然後再隨便胡謅篇三千字的報告交差——不是她隨便哦,本來嘛,這種充堂的科目大家都是隨便應付應付就算了。

    不過她突然改變想法了,雖然只是充堂的科目,但也是必修,分數一樣照算,既然照算,她就不能馬虎,因為她決定要和王佩茹比個高下了。

    她氣不過嘛!這幾天王佩茹都當她是隱形人,故意和她唱反調,根本不把她這個班長放在眼裡,昨天還當著她的面搶走範文森!既然王佩茹做得這麼絕,那她也不必給她留什麼面子了,她要更加用功,每科成績都要比王佩茹好;以王佩茹最在意的成績來比個高下,讓她知道,她席明嘉也不是好欺負的。

    既然決定了,一分錢一分貨,下足本才會有好成績,她決定要去國立資產文化保存研究中心看Victor  Van  Morrison的畫展,這幾天報紙上報導得沸沸揚揚,她是不曉得這個外國人是什麼來頭,但是看報紙上寫的「當代最偉大的畫家」、「跨世紀巨獻」、「世紀末最後一次震撼」……這些聳動的標題,她就知道,選這個準沒錯。

    「媽!這幾天的報紙呢?還沒丟吧?」既然要看畫展,就得先作功課,而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這幾天的報紙看一下。

    「客廳的桌子底下找找,應該還沒丟。」席母回答。

    席明嘉拿著饅頭和豆漿到客廳,把桌底下的報紙全翻出來,果然找到很多關於這次畫展的報導,大略看過一遍後,她有了幾點結論:

    第一點,這個畫家很有錢。因為他隨便一幅畫就要台幣好幾百萬;雖然很貴,但是收藏家還是趨之若騖。

    第二點,這個畫家是同性戀。今年年初死於愛滋病,享年四十歲,因為是同性戀,所以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不過他收養了一個小男孩;但是據說這個小男孩不是養子,而是他的秘密情人。

    第三點,這個畫展是為紀念畫家而辦。展出的畫作由畫家的家屬和收藏家共同提供,將會在全世界三十幾個國家巡迴展出。

    第四點,這個畫展的保險金額創下國內同類展覽的新高。不過詳細金額,主辦單位和承保公司並不願透露。

    第五點,這個畫展由亞洲為起點。首站是新加坡,然後是香港,台灣是第三站,再來是日本;台灣的展期是兩個月,預計參觀人數會超過兩百萬人次。

    「兩百萬?」席明嘉不禁咋舌。

    她拿出電子計算機,假設一張門票一百元,兩百萬張門票就是兩億耶!她家的牛肉麵一碗也不過七十元,兩億的話……要賣2,857,143碗耶!席家麵館開業五十年也沒賣出這麼多碗,所以席明嘉最後的結論是:主辦單位賺翻了!

    不過席明嘉從報上得不到的結論是,為什麼這麼有名的畫家,會在台南舉行畫展而不是在台北呢?

    其實那也不關她的事,他愛在台北辦也行,不過能在台南辦那更好!在台南辦,她才有畫展可以看,有畫展可以看,才有報告可以交;有報告可以交,才有好分數可以拿;有好分數拿,才能氣死王佩茹……哇!多棒!

    今天正巧是畫展開幕第一天,上午舉行開幕典禮和酒會,下午一點半開始開放入場。

    吃過中飯後,席明嘉戴上安全帽,騎著摩托車到民生綠園旁的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是由舊市政府改建而成,建築本身就是古跡,是楝古色古香的白色仿歐式建築,除了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之外,也會舉辦一些展覽。

    整修開放後的第一場展覽就是Victor  Van  Morrison的畫展。

    席明嘉騎著摩托車在研究中心外繞圈子,想找一個停車位,突然發現寫著貴賓專用的停車場上停著一輛很眼熟的車子。

    「這不是範文森的車嗎?」她盯著那輛墨綠色的BMW。台南有錢人多,雙巾名車滿街跑,不過非黑即白,所以墨綠色的BMW很好認。「不會吧,他也來看畫展?」

    慕名來看畫展的人很多,離開展還有半小時,售票處排了一長排的人,席明嘉排了一會隊才買到票,學生票一張還要一百五十元,害她覺得有點心疼。

    買好票她拿了一份簡介排隊等入場,入場後,裡頭黑壓壓的一片都是參觀者。

    「這樣怎麼看啊?」席明嘉咕噥著。早知道就不要今天來了,白花了一百五十元。

    整修後的舊市府,原來一間間的辦公室就是現成的展覽廳,依Victor  Van  Morrison各個不同階段的風格而有不同的主題呈現,有油畫、有素描,也有炭筆草稿。她在萬頭鑽動中,跟著人群在畫前緩緩移動。

    這麼多人,就算範文森有來,她想遇見他,恐怕也不太容易……她想。

    「班長?」

    一個疑惑的聲音在席明嘉身後響起,席明嘉回過頭。

    不就是範文森嗎?她眨著微愣的眼。

    他對她微微一笑,然後把她拉出以龜速移動的人群。

    「果然是你。」他正要走,看到人群裡一個熟悉的背影,才又走回來。

    「你幹嘛穿得這麼正式呀?」席明嘉打量著他一身西裝筆挺,頭髮往後腦勺梳攏、腳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活似要去參加什麼國宴。

    「很奇怪嗎?」範文森低頭看著自己一身行頭,他也是第一次做這種打扮。

    「不會。」她搖搖頭。其實他穿這樣挺好看的。

    他的身材高,身形又挺,穿起這種正式西服,把他的人襯得更英挺,簡直是帥氣逼人,但是和穿著T恤、牛仔褲,腳上隨便套雙球鞋的她站在一起,感覺就像兩個世界的人。

    「來看畫展?」範文森問。

    廢話!花一百五十元進來,不看畫展,難道看你嗎?席明嘉在心裡叨念著,不明白自己怎麼突然浮躁起來。

    「我幫你做導覽好嗎?」範文森又問。

    「你懂畫嗎?」席明嘉懷疑,什麼都要人教的他也有能教她的東西嗎?

    「嗯!懂一點,我也很喜歡畫畫。」範文森又笑。「來吧!」

    他牽著她的手回第一展覽室,站在距人群一小段距離的地方開始為她介紹。

    他介紹得很詳細,令她有些訝異!他果真是懂畫的,對畫家、畫風和各個時期的代表作都瞭若指掌。

    「……所以,Victor  Van  Morrison的畫簡單來說,可分為五個時期,第一個時期雜亂捲曲的筆法,顯然是受到梵谷的影響,事實上梵谷也是他最欣賞的畫家。這個時期的代表作是『呼叫上帝』,畫裡的空間感和張力堪稱完美,不過這幅畫並不在展出行列,要到日本才會展出,因為收藏者是個日本人,他希望畫只在本國展出。」

    席明嘉白了範文森一眼,沒有展出的畫也介紹得這麼高興,害她也聽得很高興。

    「我們再到下一個展覽廳吧!」範文森拉著席明嘉要走,轉身時卻不小心撞到人。「對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沒關係。」

    「咦?您不是董伯母嗎?」範文森發現,被他撞到的人正是董致謙的媽媽。

    張君紅皺眉看著眼前的年輕人,似曾相識的臉龐,不過她不認得。

    「您忘記了嗎?我是致謙的同學,前幾天還在您家打擾了一頓晚飯。」

    張君紅想起來了。「你是阿謙的同學。」

    「對!」範文森笑得開心。「您也來看畫展?」

    「嗯。」張君紅微微點個頭。未結婚前她在國中教美術,婚後則在家專心當家庭主婦,但是對藝術的愛好並沒有改變,所以對這類展覽她從不錯過。

    「那請和我們一起參觀好嗎!」範文森問。「這位也是我和致謙的同學,我們班的班長。」

    「董媽媽好,我叫席明嘉,和我們一起參觀嘛,範文森解說得很詳細哦!」

    張君紅看著熱情邀約的兩人,想拒絕又覺不好意思,終於點了頭。

    「致謙沒陪伯母一起來嗎?」範文森邊走邊問。

    「他在家睡覺。」張君紅小聲回答。

    「還在睡呀?也不怕睡多了變成豬。」席明嘉說完才發現在長輩面前失言,她吐吐舌頭,覺得不好意思。

    「沒關係。」張君紅沒有生氣,反倒輕輕笑了。

    他們三個繼續參觀,範文森是主講,席明嘉認真聽、張君紅看得仔細;有時張君紅會插一兩句話,有問題、也有解說。

    「這幅畫是第五個時期的代表作,叫『雜交派對』,是備受爭議的驚世之作,因為和Morrison以往的畫風截然不同,這些人物的曲線和造型像被囚禁千年般的歪斜,畫面對比也充滿不協調感,但是卻釋放出非常駭人的能量,有人說這是因為Morrison畫這幅畫時正是他開始愛滋病發的時候,面對人生重大的轉折,所以才能畫出這樣極端的作品。」範文森詳細解說。

    席明嘉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哪有什麼駭人的能量,她只覺得畫面亂糟糟的一團,怎麼看都像蜘蛛精打狐狸精,看來她果真沒有藝術細胞。

    「咦?這幅畫的簽名好像和之前看的都不一樣。」外行的看熱鬧,席明嘉只對畫上最值錢的部分感興趣,之前畫作上的簽名簽的都是全名,只有這一幅是簽縮寫。

    「這一幅畫是個分界點,從這幅畫後,Morrison的簽名全是縮寫。」張君紅小聲地補充解釋。

    「哦,那這一幅就是在『雜交派對』之前畫的嘍!」席明嘉指著另一幅畫。

    全黑的畫布上以白色的油彩龍飛鳳舞地簽了一個巨大的簽名,整幅畫就是一個簽名。

    「嗯,而且這張畫是非賣品,畫名就叫『巨大的簽名』。」範文森笑著說。「這是Morrison的玩笑之作,他認為大家買他的畫並不是因為畫本身,而是為了他的簽名,所以他乾脆畫了一幅簽名,先在畫布上刷上一層黑色油彩,再用白色油彩簽上一個巨大的簽名。」

    「原來這個黑色是畫上去的啊,我還以為畫布本來就是黑色的呢!技術不錯嘛,畫得這麼細緻,如果不當畫家也可以改行當油漆匠了。」

    範文森看著席明嘉,眼底寫著驚訝。

    「怎麼?開個玩笑也不行啊?」席明嘉被他看得有點心虛。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只是有點訝異,沒想到你和我開了同一個玩笑。」這就叫默契吧?他也曾這樣開玩笑地說:如果當不成畫家,至少還可以當油漆匠。

    「這就叫英雄所見略同。」席明嘉對範文森露齒一笑。

    「呃……我們繼續看下一幅畫吧!」範文森的臉微微泛紅。

    他們繼續往下參觀,範文森的時間控制得當,剛好趕在參觀時間結束前把所有畫整個瀏覽完一遍。

    「你們要直接回家嗎?我送你們。」範文森問。

    「不用了,我先生會來接我。」張君紅說。算算時間,董立偉已下班了,該快到了吧。

    「我也有騎車來。」

    「那我先走了。」張君紅謝過席明嘉和範文森的陪伴,轉身道別。

    「你也要走了嗎?」範文森問。

    「嗯。」席明嘉點個頭,隨即又叫了一聲:「糟了!我忘了要買一本參觀指南,怎麼辦?門已經關了。」

    「我剛剛的解說不清楚嗎?」

    「很清楚啊!可是畫那麼多,人家回到家就忘了,所以才要買本指南,有圖片又有文字解說才不會忘嘛!」

    範文森沒轍地笑笑。「跟我來吧。」

    「去哪裡?」

    「跟我來就是。」

    範文森帶著她來到入口處,警衛一看到他就幫他開門;他帶著她又走進展覽場,繞過展覽區,往辦公室走去。

    「這裡寫著禁止進入耶!」席明嘉拉著範文森的手,指著門口的牌子。

    「沒關係的,我有通行證。」範文森又對她笑。

    推開門,走進辦公室,一個約莫三十多歲,高姚美艷、金髮碧眼的女子馬上朝他們走過來。

    「Vincent?你不是回去了嗎?」女子以英語問。

    「對不起,我同學想要一本參觀指南,可以嗎?」範文森也以英文回答。

    「當然可以。」女子笑笑,回身取來一本參觀指南遞給席明嘉。

    「謝謝。」席明嘉接過書,卻覺得莫名其妙。

    「這是我的朋友Sophie,這次畫展的工作人員之一。昨天你打的電話就是她的。」看出她的疑惑,範文森主動解答。

    「哦!」聽完他的解釋,席明嘉心裡有種釋懷。

    「我後天飛日本,明天一起晚餐?有些事和你商量。」Sophie對範文森說。

    「好,不過晚點,八點好嗎?」

    「好,八點。你來接我。」

    範文森點點頭。「謝謝你的書,我們先走了。」

    他對Sophie揮揮手,和席明嘉一起離開。

    他們在門口分手,席明嘉騎著摩托車,飛快地細回家,回到家,趁著記憶還很鮮明,她打開電腦,先在腦中回想畫展中範文森詳細的解說,稍事整理,開始動手打下——

    Victor  Van  Morrison畫展觀後感:

    翻開西洋美術史,自文藝復興以來,出現了許多偉大的畫家和豐富多樣的畫派,達文西、拉斐爾、高更、夏卡爾、馬諦斯、達利等等;寫實派、印象派、野獸派、超現實主義、魔幻風格、普普藝術……

    每個時代都有其代表風格,每個風格都有其代表性的畫家,而三十世紀末的代表就是迷亂主義的Victor  Van  Morrison。

    Victor  Van  Morrison被喻為自畢卡索以降最偉大、最成功的畫家。偉大是因為他的畫,風格與意境都令人震撼和讚歎;成功是他和畢卡索一樣,是少數能在生前即享有盛名的畫家。

    畫家是一種寂寞的行業,在才能讀全世界認同之前,只能算是對藝術熱情的瘋子,所以梵谷在精神病院裡度過餘生、莫內也終身窮困不得志,只有畢卡索和Victor  Van  Morrison在活著時就享有盛名和財富,畫作廣被世人喜愛和收藏,在生前就享盡榮華富貴和世人的掌聲;在死後身價更是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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