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女鬥惡男 第三章
    B秀致的臉蛋刷上蒼白,眼睜睜看著A將C摟進懷裡,低首在她耳畔細語,神情舉止無不寫著憐惜。

    這樣的A,B不曾見;那樣充滿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臉上見過的。

    至少,在她面前,A從未對自己展露這樣的神情。

    他真的愛她嗎?一瞬間,B問自己,A對她的感情是愛嗎?

    或者只是--

    鈴……鈴鈴……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長眼的蔥蒜苗打擾本姑娘趕稿,不要命就說一聲,老娘我馬上拿刀殺進你家砍你個十段八段--」

    「又在趕稿了?」電話線那頭對這串驚天地泣鬼神的開場白不以為忤,顯然對葉秋趕稿時的暴走狀態很習慣。

    認出對方的聲音,葉秋火氣減半。「色仔啊,找我幹嘛?」

    「告訴你幾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廂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託!誰叫你沒事取個『山光水色』這種落落長又拗口的筆名,」趕稿的言情小說作者就像正在吃飯的寵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會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個。」

    「……只要你高興就好。」迫於淫威,筆名「山光水色」,本名「陳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說!找我幹嘛?」

    這個問題,陳金火--色仔答得飛快:

    「我上個禮拜過稿,早上才剛領到稿費,本來是想找你出來吃飯聊天……」

    遲疑未竟的話用不著說,葉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傷口上灑鹽嗎?你知不知道在傷口上抹鹽會導致傷口發炎潰爛加流膿?!陳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  down、calm  down!冷靜點,我親愛的秋小姐。」色仔盡同行情誼,耐心安撫道。

    嘖!認識不少同行,有的專寫散文,有的偏向文學,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線,他們之中氣質型、嬌艷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沒見過像葉秋這種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見滿月的狼人,完全獸化,喪失人類該有的理性。

    深呼吸幾口氣,葉秋歎聲:「抱歉,我只是最近情況不好。」

    「遇到瓶頸了?」

    「我哪來的瓶頸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於宣告江郎才盡、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剛出道耶!

    「的確,如果才出幾本書就撞牆,前途堪慮。」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題材可寫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寫作人聞之色變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連帶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時間會意不過來。「你什麼時候開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說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時候就會用別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託!」那頭的色仔重重歎息,「你統一使用特定符號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這次換成ABC,誰記得了這麼多?」尤其又是這種毫無意義的事,記了只會浪費腦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豬』。」ABC,狗咬豬--剛好配一對。

    「讀者知道會哭的。」色仔好心勸說:「到底是什麼事讓你秋姑娘情緒大亂?告訴哥哥,如果幫得上忙,我一定兩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義氣,老兄。」朋友的安慰讓她寬懷些許,噗哧笑出聲,「你已經因為太重義氣,老是為人兩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瘡百孔了,還不怕啊?」

    「有千萬人之力,當為千萬人之事,圖謀千萬人之福祉。」

    「哈!好個國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說也認識葉秋一兩年的色仔豈有這麼輕易被她打哈哈混過。「秋,是不是因為『那個人』的事?」

    聽見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話題,葉秋執話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說我太重義氣,你又何嘗不是?明明喜歡他,還要打腫臉充胖子,當紅娘幫他拉線。」一向率性的葉秋只有遇到關於那人的事時才會變得陰陽怪氣。

    「他愛的人不是我。」

    「你又確定你那個大學手帕交對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賴他。」她是從這點推斷的。「她不是那麼容易去依賴別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對他有感情,只是自己還沒有察覺;或者,潛意識裡,她害怕面對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還沒有結果之前,每個人都有追求的權利。」

    「即使明知會失戀?」問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經失戀。」

    「你確定?」

    「讓柏烈旭改變的人不是我。」身為旁觀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愛情,還有什麼理由能讓一個男孩逼自己成長,好追上已經領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愛情沒什麼道理可尋,也許--」

    「朋友『夫』,不可欺。」葉秋打斷他的勸進。「再說,我是那種有異性沒人性的人嗎?」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視與同窗梁雨萍之間的姐妹情誼。

    或許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發現柏烈旭心儀的對象是好友時,自己連一點點嫉妒怨懟都沒有。

    由此可見,她對這個曾是學弟的男人並沒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難免會因為心動卻不能告白、還得撐出笑臉當紅娘這事感到沮喪和失落。她也不過是個普通人。

    知道苦勸無用,色仔也懶得再說。

    誰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無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發現好朋友跟自己一樣愛上同一個人時,什麼姐妹情誼、兄弟情義都像過往雲煙,風吹霧散就罷,有時候還會反目成仇,從此彼此針鋒相對。你是個例外,值得為自己感到驕傲。」

    「謝啦。」葉秋沒好氣道。「雖然打定主意要幫他,情緒還是會受影響。不好意思啊,剛對你發火,實在是原本寫得很順的故事因為他約見面,之後無法避免的情緒低落讓我的故事卡住,也讓我心煩意亂。」

    「你趕稿的時候本來就是非人狀態,現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別而已。」

    「講這樣!」就算是實話也要給她幾分薄面,保留地說嘛!

    「你不必強迫自己一定要寫完正在進行的故事,何不轉個心情、換個題材?」色仔建議道。

    「比方說?」

    「把你失戀的感覺寫成一本書如何?」

    「啊?」

    「反正現階段你卡稿是事實,乾脆豁出去,把自己這種亂七八糟的心情寫成一本小說,一來發洩失戀的苦悶,二來,如果過稿,還能賺進一筆稿費--就算達不到後者,至少也藉由寫作抒發情緒了嘛。」

    葉秋側首想了想。「這似乎是個不錯的主意……」

    「不錯吧?我書名都幫你想好了。」

    「哦?說來聽聽。」

    「失戀期未滿。怎麼樣?不錯吧?」色仔說得比要寫的人還興奮。

    「失戀期未滿……」葉秋重複低喃,「失戀就像罐頭食品,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過期了就應該丟掉……」

    身為同行,當然瞭解這是「賦比興」中的「比」,飛快接下:「但也有因為在製造過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劑,以至於保存期限過長的情況。」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這麼大聲嚇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煩請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萬一耳聾你賠我啊?」

    「愛死你了,哥哥!」沒錯,就是這樣!

    「這表示你決定換個題材?」

    「嗯。」葉秋重重點頭,不在乎對方是否看得見。「不過不是拿自己當主角,而是……色仔,我決定出賣朋友,為他們量身訂作一個故事。」那個故事裡,也許有虛構的未來,但也有她眼見的真實,就這樣決定了!

    「啊?」色仔壓根是有聽沒有懂。

    葉秋才不理他是否頓悟,自顧自地一股勁高興直說:「如果你不是同志,我一定會愛上你!」

    「少來。」這等膚淺的迷湯豈能灌醉他。「上回請你到欣葉吃飯你也這麼說,說的時候還一邊喫茶碗蒸。」有人這麼示愛的嗎?沒誠意!

    「別這樣嘛,」撥開雲霧見青天,找到宣洩的管道,雖然還未開始,葉秋已經躍躍欲試。「等我完稿,換我請你吃飯!」

    那廂傳來彈指的聲音,顯然很為文友想通了的結果感到高興。「就這麼說定,我等你的電話。」

    「好!」葉秋答得乾脆。

    兩人再閒拉胡扯一陣後,愉快地結束通話。

    葉秋起身為自己煮杯伯爵奶茶,回桌前坐定時不忘作個深呼吸,確定靜下心後,她想想自己、想想好友,再想想大學時代所發生的點點滴滴。

    待腦中浮現輪廓,確定故事綱要之後,按按鼠標關閉舊檔案,重開新檔——

    ……打字聲再度響起,掄動的十指在鍵盤上彈出輕快的節奏,少了之前踉踉蹌蹌的中斷,多了行雲流水的順暢。

    小說總是那樣--真亦假來假亦真,假亦真來真作假。

    現實生活與小說世界,有時只是一線之隔-

    、-、-……掛著「孟-谷律師」名牌的辦公室內,除了規律的鍵盤敲擊聲,還有主人偏中低的嗓音,口述要助理打下的字句。

    在等待助理打字趕上他所說的話時,冷不防說了句:

    「葉秋打得快多了。」

    從那晚獨喝悶酒之後,直到前天,他才又聽見隔壁傳來急切乾脆的打字聲,還有避無可避的深夜聲樂及嘈雜難以入耳的鬼吼鬼叫。

    可見隔壁劣女的情緒已經好轉,重新振作起來;而昨夜,他的挑釁得到對手精神奕奕的響應,這更讓他覺得滿意。

    只是他仍然疑惑,那個讓她情緒低落的男人跟她究竟有什麼關係?

    沉溺於謎霧之中,孟-谷忽略了心底那抹剛剛萌芽的介懷情緒,腦袋忙於推敲那兩人的關係-

    、-、-……葉、秋、打、得--「葉秋?」突然冒出陌生的名字,章婕妤從計算機屏幕前抬頭。「老闆,委託人的姓名是李有田還是葉秋?」

    跳離推測的思緒,孟-谷被問得一愣,會意過來後,笑著更正:「是李有田。」

    「那麼葉秋是……」

    「我的新鄰居。」

    鄰居?對一向不把「敦親睦鄰」四個字放在眼裡的老闆來說,會提起鄰居的話題很是難得。

    沒有聽見打字聲,孟-谷收回眺望窗外景致的視線,落在助理身上。「怎麼了嗎?」

    章婕妤低頭看表,十二點零三分,已經是午休時間。「剛好午休,這份文件也不急,我們聊聊,以朋友的身份。」

    法律人說話的邏輯總是如此,主張什麼身份擁有什麼權利,現在的章婕妤要求行使朋友的權利--關心自己的朋友。

    「可以。」孟-谷並不反對。

    只是這在與法律不相干的人眼裡,這兩人大概就像法庭上的兩造,一方詰問,一方反詰問。

    「第一個問題,葉秋是男是女?」

    「這有什麼差別?」他反問。

    「認識你這麼久,第一次聽你提到鄰居,甚至還記得對方的名字;身為朋友,難免感到好奇。」

    「如果你見過她,也會對她留下極度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以那種方式。

    回想起初見面的情景,孟-谷唇邊再度染笑。

    那個迷糊的女人一直以為他們兩個初次見面是在社區裡,事實上,在那之前他們已經見過。

    兩年前,他應某大學法律系學會之邀前去演講,在容納百人的會議室裡,坐在第二排正中央的女學生,以呼呼大睡響應他準備了三天的演講內容。

    更令人絕倒的是,這女學生晃頭晃腦睡到一半,突然像脖子被人砍斷似的,整顆腦袋往旁邊重重一掉,撞上隔壁同學肩頭,唉了好大一聲,中斷他的演講。

    他還記得,當時的葉秋睡眼惺忪地醒來,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事之後,俏臉迅速脹紅、燒上耳廓,他沒見過有人能像她臉紅得這麼快、這麼徹底的。

    突然成為會場焦點的她先是像只驚慌小兔,眼珠子不安地四處亂飄,最後飄到他這個演講人身上。

    四目交會,他不知道自己當時是什麼表情,但見她力持鎮靜,佯裝嚴肅地咳了幾咳,以手勢無聲地示意他繼續。

    他沒有立刻接續被她中斷的演講。情非得已,他必須先安頓滿腔急欲衝出的濃烈笑氣才能開口說話。

    天曉得,那個場面好笑到連他日後不經意回想起來還是覺得有趣。

    那樣的初次會面,讓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因會後她沖離現場的速度飛快,兩人來不及有任何交集,這段堪稱經典的相遇最後也只能收在記憶的盒子裡,不是繼續擺著,就是任它逐漸淡去。

    又或者,因為某日的因緣際會再度想起--好比那日清晨。

    當她心有不甘地開門想取回自己的拖鞋時,那張火紅的臉蛋像把鉤子,勾出他塵封在腦中某處的記憶。

    他憶起她,可惜她似乎不記得他,這讓他有點失望。

    等不到答案,反而得到莫名其妙的笑聲,章婕妤換了問題:

    「想到什麼讓你覺得這麼好笑?」

    聽見她的聲音,孟-谷從回憶中醒神,才知道自己又一時忍俊不住笑出聲。

    「沒什麼。」這段記憶他想獨佔,不欲與人分享。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谷。」

    「婕妤,」偏向執意的追問讓孟-谷有了警戒。「你是我的朋友。」

    聽出他言下何意,章婕好櫻口逸笑,一向淡然的柔顏因為這抹笑霎時晶亮起來。「我也只拿你當朋友看。」

    見他仍持狐疑,她進一步說:「不要誤會,我只是認為你難得提起跟工作不相干的人,再加上又是你的鄰居,所以覺得好奇。」

    「好奇她的性別?」

    「如果是男人,我不會有任何聯想;如果是女人……」章婕妤刻意拉長尾音,直到她的異性朋友不悅地皺眉才接續:「我期待看見她對你的影響。」

    「影響?」對這個字眼,孟-谷嗤之以鼻。

    「你都快三十二歲了,-谷。」章婕妤高深莫測地說:「也該是時候了……」

    章婕妤話中隱含的語意為自己換來白眼一記。

    「孟先生,您所資助的其中一名受助童目前已經送到合適的寄養家庭,所以您可以考慮是否撤回資助,或者由我們為您尋找另一名受助童,將捐款轉移到他身上?」王娟為眼前的年輕人說明狀況。

    「送到寄養家庭的兒童就不能繼續資助?」孟-谷問。

    「寄養家庭的養父母會提供孩子生活上的一切,所以一般說來並不需要額外的資助。」

    「我明白了。那就請你幫我把捐款轉到需要的受助童身上;另外,我還想再認捐兩名兒童,麻煩您一起辦。」

    「南投可以嗎?經過九二一大地震之後,南投地區的小朋友急需有心人士幫助,有些孩子的父母親甚至連學校的營養午餐費都付不出來……」

    就事論事的嚴肅被眼前慈眉善目的婦人逗弄到不得不柔緩,甚至泛笑。

    「再追加三名吧,娟姨。」

    「為什麼不再加兩個名額湊成整數呢?」慈眉善目的王娟其實很奸詐,否則年輕時不會被人稱作「玉面淘金女」,令一票商業名門聞之色變,又不得不將大把鈔票送到她面前,苦笑著臉說句「一點小錢,還請笑納」。

    不過這也只有少數人能窺知一二的事實。

    另一種能發現她真面目的人,就是服膺老祖宗名言:日久見人心--因為認識久了,不小心看見這位女士慈善面容下的機變巧詐。

    孟-谷剛好就屬於後者,結果一入江湖無盡期,很早以前開始他就半被迫半自願地成為展望之友及展望會所屬不支薪的法律顧問。

    能讓他這麼心悅誠服的人不多,足見王娟手腕之高明。

    「做好事可以積陰德,你沒看過『威龍闖天關』嗎?周星馳演的宋狀師一直到最後做了件好事,才跟老婆梅艷芳生一堆活蹦亂跳的孩子,多子多孫多福氣。」

    「我自認回台執業以來沒做過任何虧心事,不至於到絕子絕孫的地步。」

    「是啊,你一直都表現得很好。」提到這,王娟臉上流露為自己孩子感到自豪的笑容。「受助童的身份並無損你自身的價值,而你也沒讓人失望,比任何人都努力開創屬於自己的天地,更沒有忘記回頭來幫助和你以前一樣需要幫助的孩子身上--我很高興,也為你感到驕傲;如果你的資助人知道了,一定會跟我一樣開心,不,甚至是比我還高興。」

    「我真的不能知道當年資助我的人是誰嗎?」

    「很遺憾。」談到公事,慈母臉急轉直下,回到公事公辦的嚴肅。「除非資助人同意,否則本會不能透露相關資料。」每次來都問,真是不死心的孩子。

    「娟姨,我只想當面道謝。」

    王娟一個揮手,態度堅決。「不行。我不希望造成資助人的困擾。」

    「您應該知道,我並非圖謀對方什麼。」

    王娟拉開檔案櫃,取出一封公文夾。「這裡面裝的是你目前認捐的受助童的一些生活照片,從照片上你可以看出他們被照顧得很好。還有這些是他們要專員轉交給你的小卡片。」

    孟-谷接過,還是不放棄。「娟姨……」

    「-谷,別要求我為你破例。」王娟歎口氣,試著說之以理:「我知道依你的生活條件絕不可能對資助人做什麼,也知道你是有心想報答對方才會問,不過這是我們的規定,我們不希望發揮愛心的人士反而因為自己的愛心而飽受困擾:不瞞你說,我們一開始並沒有這麼硬性規定,以至於後來發生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所以如果對方為善不欲人知,你又何必追問?」

    「就算如此,至少讓我知道自己曾受過誰的幫助,有個可以感謝的對象。」

    「我會轉達你的心意。」

    孟-谷迅速抓出重點。「我的資助人目前還繼續參與兒童資助計劃?」

    「有時候我真會恨死你的聰明。」王娟責備地瞟了他一眼。

    「這就表示他生活無虞,還有餘力可以助人。」

    「沒錯,所以你能放心了吧?」

    「倘若可以,我還是希望見他一面,當面表達謝意。」

    「知恩圖報是好事,但並非每個人在做好事的時候都希望被報答。」

    「我明白,不過--」

    「娟姨!」門外不請自來的呼喚打斷孟-谷正要出口的話。「我今天來是要--孟-谷?!你在這幹嘛?」

    仇人道狹、冤家路窄,她怎麼這麼倒霉,不管到哪都會好死不死遇見他?

    王娟難掩驚訝地看著兩人。「秋,-谷,你們認識?」

    「惡鄰!」

    「劣女!」

    互指對方、互道罵名的兩人默契好得出奇,讓看戲的五旬婦人忘記眼角魚尾紋的壓力,笑意深深。

    叫她劣女?「哈!比起你這個專耍嘴皮子造口業的沒品律師,本姑娘算是舉世無雙的善良小天使了,劣女之名恕我無福消受。」

    舉世無雙的善良小天使?噗哧!

    「笑屁啊!」不捧場的反應讓葉秋大為光火。

    第二聲噗哧,來自側方看戲第三人。「娟姨!」

    「好了好了,你們小兩口--」

    「誰跟他是小兩口?!又不是找死!」嘖。

    「的確,我還想活久一點。」

    聽聽!他說的是人話嗎?「孟-谷!」

    「好了好了,」雖然-谷與人磨嘴皮的畫面難得,但現在是她的上班時間,想看全本演出得找其它時間。「告訴娟姨,你們倆怎麼認識的?」

    「鄰居。」

    王娟這才想起孟-谷不久前來電要求更改地址。「搬到秋隔壁?」眸子轉向幾乎是自己從小看到大的葉秋。

    只見那張鵝蛋臉不開心地噘著嘴。「雖然不想承認,但的確是事實。」

    看陣仗,這對鄰居相處的情形很火爆哪,但是……

    「秋,人家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跟-谷能比鄰而居,至少也修了二十五年--」

    葉秋悻悻然瞟過惡鄰一眼,「可見我上輩子修行失敗。」

    「失敗的又何止是你。」

    眼見雙方有重啟戰火的趨勢,王娟立刻介入。「真是夠了,不要忘了展望會是宣揚愛與和平的地方,不是戰場。」

    兩名小輩這才熄火,一方表情勉強,一方神色泰然。

    「-谷,你認捐的受助童相關資料,兩個月後我會寄給你。沒有其它事情的話,你可以先行離開。至於你,秋,來找娟姨做什麼?」

    「就是……」

    「和-谷一樣,來認捐嗎?」她記得這孩子認捐的受助童已經滿十八歲,而且找到工作,可以自立了。

    「嗯。」葉秋點頭,兩腮微紅。

    「看不出來你也會做好事。」調侃的話從旁飄出,在不經意的片刻,夾帶一絲莫名的柔膩。

    可惜說話的人不覺得,聽的人更沒發現。

    「孟-谷!」

    真是夠了……王娟按按額角。

    下次記得提醒她,千萬別讓這兩個孩子同時出現在她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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