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在必得 Only Love
    二月微寒的夜,帶點冷清卻又潛藏著沁人心脾的溫暖。街上的行人往來穿梭,或拉起大衣的領子,或將圍巾扭卷在脖子上,無論是拉起大衣或捲起圍巾,他們共同的目的就只有一個——御寒。

    好冷啊,今天。

    我看著遠處不斷移動的小人點,處在溫暖室溫下的我,不禁同情起街上的行人來。這些人為什麼還不回家呢,難道他們打算就這麼游晃到天亮?

    「終於快下班子,我男朋友可等慘了。」我聽見護理站的護士發出長吁聲,一副謝天謝地的模樣。

    「情人節還得值班,真是非人待遇。」快下班的護士喃喃抱怨道,引來另一個護士的贊同。

    「你還算好哩。」那個護士說。

    「有人就算快下班了也沒人等,比你更慘。」

    「你是說徐醫生?」

    我一聽見她們談論的人是我,我的耳朵立刻豎得尖尖的,活像書裡的福爾摩斯那般敏銳。

    「不是她還有誰?」那個護士又說。「你還記不記得去年的今天她失控的模樣?」

    「當然記得。」另一個護士顫聲回答說。「我從沒看過徐醫生那個樣子,又是哭又是吼的,好像瘋了一樣。」

    她們說的是去年的我,那時我的確就像她們說的那樣,毫無理智。

    「不能怪徐醫生。」那個護士再說。「要是我的男朋友也和徐醫生的男朋友一樣死在我面前,我可能也會瘋掉。」

    「噓,小聲一點。」另一個護士像是突然想到似的噤聲。「她還沒有下班,當心被她聽到。」

    兩個人這才想到隔牆有耳,可惜已經來不及了,倒楣的我恰恰隔著一張帆布牆,聽完了整段對話。

    「徐醫生,你怎麼站在這兒?」

    正當我猶豫著該不該出去的時候,身後突然出現另一個趕著下班的護上,逼線現出原形。

    於是,我只好尷尬地站出來。

    「我等打卡。」我假裝沒事地瞧著一直討論著我的兩位護士,她們臉上的紅暈自然美麗,比情人節巧克力禮盒上裝飾的綵帶還要艷粉。

    「早就下班了,你不知道?」剛趕到的護士一臉怪異地看著我,似乎懷疑我的聽力。

    「我沒聽到鐘響。」只聽到她們的耳語。

    「徐醫生,你一定是忙過頭了。」最後到的護士搖搖頭,笑著拿起卡片插入打卡鐘,接著跟我道別。

    「明天見,情人節快樂。」打完卡後她揮手。

    「情人節快樂。」我也揮揮手,並且一點也不驚訝另外兩個護士也跟著跑,她們早想走了。

    也好,我也想早點回家,雖然已經沒有情人在家等我,可是至少有一隻貓等著我喂,懶惰不得。

    笑一笑,也拿起卡片,我隨手打下今年情人節最後一個空格,正式結束今天的工作。一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喂貓,我已經忘了是從何時開始養貓,好像是從去年的情人節開始吧!當時的我就和被人遺棄的貓一樣,眼底充滿了無法克制的驚慌,只是貓不會哭,我會,僅此差別而已。

    「你給我乖乖地把這些牛奶喝完,否則我扒你的皮。」在貓盆裡注滿了牛奶以後我威脅我的貓,它叫克麗絲汀,是我依我最討厭的英文老師的名字取的,當時我也不知道我的腦子在想什麼,反正就是取了。

    所以,它就叫克麗絲汀,我最討厭的英文名字。

    克麗絲汀喵了一聲,表示它聽見了,只不過它的眼神很哀怨,彷彿在抗議我的霸道。

    霸道啊……

    看見克麗絲汀的眼神,想到這個字眼,我不禁也一併想起一道熟悉的身影,帶著不以為然的眼神,站在我的面前。

    一年前的今天,情人節的中午,我約了我的男朋友出外吃飯,順便向他抱怨。

    「今天天是情人節,你怎麼沒有送花給我?」我們一碰面我就向他施壓,只見他挑眉。

    「幹麼送花給你,你又不是我的誰。」他相當不給面子地戳破我的春秋大夢,要我別臭美了。

    「那……至少也該給我張卡片吧!」我嘟起嘴抗議,心裡多少有點不是滋味。

    「知道了。」他大翻白眼。「待會兒吃完飯回去,我寄張電子卡片給你總可以了吧!」

    電子卡片,聽起來很冰冷,不過他就是這樣。

    「一定要寄給我哦,我等著。」我十分興奮地咧嘴微笑,打算在下午回醫院上班之前先溜回家一趟開電子信箱收信,雖然可以想像他用的絕不會是什麼浪漫字眼,可是我仍然相當期待。

    「真受不了你們這些女人,過什麼情人節!」他邊嚷嚷邊低頭吃飯,見他這般不甘心的模樣,我忍不住又和他吵起來。

    「你真的一點情調也沒有耶,你沒看日劇嗎?」明知他忙得沒空看電視,我還是想跟他吵架。

    「日劇?」他一副我很無知的樣子,接著又低頭吃他的東西。

    「我只看Discovery。」他又說,氣得我連忙把他的餐盤拿開。

    「你的人生真無聊。」我朝他做了個鬼臉。「前陣子才播過的日劇就很好看,你應該多看。」

    「哦,那出日劇叫什麼?」他才不信戲劇中的愛情,他總說那是胡扯。

    「叫《百年物語》。」我很高興地回答。

    「裡面都播些什麼垃圾劇情?」他一副無聊的樣子,招來女服務生要咖啡。

    「什麼叫垃圾,你講話客氣一點好不好?」我氣死了。「那齣戲很感人,而且主題歌曲也很好聽,曲名叫only  Iove,是娜娜唱的。」不過我懷疑他知道娜娜是誰。

    「娜娜,我知道。」他還當真知道。「一個希臘女人,唱片貴得要死。」

    他說的沒錯,她的CD一片至少要四百元,是很貴。

    「她的歌聲值得。」雖然私底下我也滿認同他的說法,可我就是嘴硬。

    「隨便啦。」他低頭看表,剛好這時咖啡也來了。「給你五分鐘的時間把劇情講完,聽完了我就要走人。」

    五分鐘哪夠?不過我還是很努力地在五分鐘內扯完了六個鐘頭的劇情,說完了之後順便搶了他的咖啡喝。

    這個劇情大致上很簡單,是敘述一百年間有關於三代女性的愛情故事,從一九零一到兩千年,每一代女主角都是由同一個人演的,分別演出大正、昭和以及平成三個時期不同的愛情故事,很能賺人熱淚。

    「這有什麼好感人的?」聽完了故事,他說。

    「你不認為每一代的故事都很棒嗎?」我反駁,「要是我有這個編劇功力,我一定不當醫生,改行寫劇本。」

    「要是你當編劇,那齣戲一定沒人看,電視台正好可以趁此關門。」他也很快地反駁回來,差點沒把我氣死。

    「我先回去上班了,你快點把卡片寄來!」隨便丟下這句氣話,我隨後掉頭回家,連咖啡都不喝了。

    才進家門,我立即打開電腦連線,對著空無一物的信箱發呆,腦中不由地回想起我和他的相識過程。

    說起來或許沒人相信,我和我的男朋友竟然是鄰居,而且是家近到可以爬牆越過去的那一種。從小,我們就很愛吵嘴,總是一天到晚吵個不停,從來沒休戰過。

    我還記得,那一年剛搬到鄉下,人生地不熟的,習慣大都市生活的我實在很難適應鄉下的簡單生活,一放學就發呆,每當那時候,他一定跑來找我、鬧我。

    「你幹麼發呆?」他總愛拉扯我的頭髮。「你發呆的樣子丑斃了,不過你笑的時候也漂亮不到哪裡去。」

    換句話說,我就是醜,很醜。

    「你才是醜死了呢!」我從他手中拉回我的頭髮。「你嫌我醜,就不要過來啊,幹什麼來我家?」

    「沒辦法,我家就住在你家隔壁。」他說得理直氣壯。

    「那我搬家。」我惡狠狠地撂話,隔天便找來好多白色的石灰,在地上畫了一條線,不許他越界。

    那年,我們同為小學五年級,彼此看彼此不順眼,都恨不得對方搬家。

    而後,五年過去了,我們都沒搬成家,而且很不幸地考上同一所高中,還好死不死的分在同一班。

    「你們就是有名的那一對!」

    全校師生每次見到我們都會來上這麼一句,硬把我們湊在一起。

    「我們不是。」我每次都忙著澄清。「我和他只是住在隔壁而已,大家不要誤會。」

    那時我真恨死了我父母,沒事幹麼挑他家隔壁搬。

    「拜託,我的水準沒這麼低好不好?」他的嘴還是一樣臭。「誰會要她當女朋友,又不是不長眼睛。」

    「是啊,你的眼睛反正是長在頭頂嘛!」我也不客氣,他這人真的很討厭。

    「總比你長在下面好。」他也不甘示弱地暗指我的眼光不好,當時我正暗戀另一個學長,而學長的長相可比他差多了。

    「哼。」

    我氣得掉過頭不理他,不把他的諷刺當一回事,可我萬萬沒想到他的諷刺另有涵義,沒多久我就發現到了。

    就在我為學長用情不專掉淚的那一天,他悄悄地遞過一條手帕,一臉尷尬地把我拉進他的胸膛,粗聲粗氣地安慰我,叫我不要哭。

    「早告訴過你他不好的嘛,你偏不聽。」

    他氣呼呼地罵我,我卻是被罵得莫名其妙,他根本沒說過這句話。無論如何,我還是在他懷裡哭了一夜,並從此改變對他的觀感。

    我和他之間有了奇妙的轉變,我們還是一樣照常吵架,照常針鋒相對,可是漸漸地,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不同以往,而我,也時常為他的接近臉紅心跳,我們心底都很明白——我們喜歡上對方了。

    即使如此,我們嘴裡還是不說。就算我們時常克制不住偷偷接吻,就算我們對彼此的一舉一動都很在意,可是我們就是不說,誰也不肯先承認愛意。

    時光就在彼此的拉鋸戰中飛逝,很快地,我們不得不面對升學的問題,同為自然組的我們選擇了不同的道路,我選擇學醫,而他選擇理工,兩人就此分開。

    可是,我們終究還是分不開。父母為了怕我們在台北沒人照應,硬是把我們租在同一棟大樓,於是我們又成了鄰居。

    成了鄰居,我們自然還是一樣吵嘴,只不過吵著吵著就吵進房,有時還吵到床上去。

    好吧,我們是發生了肉體關係,可是對我們的實質關係幫助不大,我們還是一樣不肯說愛彼此,甚至連情人節都不曾一起度過,直到有一天的情人節晚上,他看見我和別的男人一起共進晚餐,才在我回家的時候等在我的房門口,要死不活地告訴我,以後情人節別跟其他人出去,他會帶我出去吃飯。

    我不得不說,他很自大,也不得不承認,我很沒志氣。總之,我點點頭,默許他的要求,往後我們的情人節都是一起度過,一直到我畢業,他就業為止。

    畢了業,我順利考上醫生執照,開始當起實習醫生。他則和人合夥搞了一家小小的電腦公司,幫人設計程式,兩人各忙各的,更沒有時間談愛了。

    三年後,我終於升為正式醫生,而他的事業也做得有聲有色,各自搬到較大的公寓,從此分道揚鑣。

    不過,表面上雖是分道揚鑣,可實際上我們還是在一起,每年的情人節都一起度過,只是一年過得比一年更沒意思,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不肯說愛我,就算我再怎麼暗示他都一樣。

    再次面對空白的信箱,我注視著螢幕好一會兒,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很大的火氣。嘴裡不肯說,信又不肯寄,他到底是什麼意思?把我當作什麼?於是我帶著十足的火氣,撥他的手機。

    「喂?」他接起電話。

    「我沒收到卡片。」我馬上顯示我的不悅。

    「你沒收到?」電話那頭似乎很忙。「但是我已經寄了。」

    他真的很忙,但我不管。「我就是沒收到,你再寄一次。」最近我的信箱老是出問題。

    「好吧,我再寄一百次,這總行了吧!」他說得不耐煩,而我聽得不爽,這像是情人間的口吻嗎?

    「隨便你,你最好不要寄來。」我越想越生氣。「晚上你也不必來接我了,我自己去吃飯。」

    「你不要任性好嗎,我真的很忙。」他的聲音聽起來很無奈。

    「對,我就是任性。」喀一聲,我切斷電話,眼淚不爭氣地掉下來。

    我任性,他怎麼不想想自己是什麼死樣子?交往這麼多年了,度過了無數次情人節,哪一次收過他送的花,看過他寫的卡片?如今我只要求小小的一張電子卡片,也算過分嗎?

    我越想越委屈,生氣之餘乾脆把電話線都拔掉,也不管手機怎麼響,反正我就是不要接電話。

    回醫院之後,我囑咐總機無論是誰撥電話來我都不接,只想專心工作。

    由於我在急診處工作,又是外科醫生,想當然耳不可能太輕鬆,尤其今天的突發狀況又特別多,一個鐘頭後,我已忙得滿身大汗,老早忘了之前和他的爭執。

    「徐醫生,那邊有個病患請你照料一下。」

    急診處的主管江醫生指示我到隔壁病房支援,我連忙點頭。

    正當我收拾醫療用具,準備到另一個病房支援的時候,急診處外面又傳來救護車的尖鳴聲。

    老天,今天發生事故的人還真多。

    我心裡這麼想,收拾好一切要到隔壁房去,才走出房門口,走廊那頭的醫護人員便急急忙忙推著一張活動病床衝過來。

    這對急診處的衛作人員來說是司空見慣的事,每天每天我們都是這般搶救人命的,分分秒秒都寶貴,因為這關係到一個人的性命。

    「這個人怎麼了?」我問第一個飽過來的醫護人員,其他的醫護人員正忙著將患者搬上床,那人渾身都是血。

    「撞車了。」醫護人口貝說。「撞得很嚴重,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我點點頭,也跟著跑過去,在急診處就是這樣,誰有空,誰就負責救命。

    我跑得很快,幾乎在他們剛把病床推到緊急醫護室我人就到了,當我到達的時候,醫護人員告訴我,那人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也停止了。

    「準備電擊。」我邊走邊要醫護人員調整好機器,救人是我們的責任,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失去冷靜。

    可是,當我看清楚躺在病床上的人是誰的時候,我失去了冷靜,躺著的人竟是我的男朋友。

    「不。」我當場呆住,連醫護人員將電擊槌交給我都沒感覺。

    「不……」回過神的我,握緊手中的電擊槌,拚命電擊他的胸部,他的身體因這不間斷的電流跳起來又落下,跳起來又落下,這情形看在醫護人員的眼底,嚇壞了他們,於是趕緊跑過去呼叫江醫生,說我瘋了。

    我不曉得我是不是瘋了,我只想救活我的愛人,即使他嘴臭,即使他從不表露他的情感,我還是要救活他,他還欠我一張卡片,絕不能死。

    急促的腳步聲緊接著傳來,我丟開電擊槌,開始改為按壓他的心臟,我用力地壓、拚命地壓,費盡我全身的力氣只求他能活過來,可是他沒有,他連「好痛」都不肯說,只是沉著一張臉,閉緊著眼睛,用沉默處罰我,向我道別。

    「徐醫生,住手,你這麼做會害死他的。」

    朦朧間,我彷彿聽見江醫生的怒斥,等到他生氣地將我推開的時候,我已經看不清他的樣子了。

    我,哭了,哭得泣不成聲,哭得柔腸寸斷。

    「來不及了,徐醫生,他已經死了,我很抱歉。」

    我又感覺到江醫生輕拍我的肩,用遺憾的聲音告訴我他已經走了,江醫生也認識他,他們還曾一起吃飯,介紹人是我。

    「他不會死的。」我搖頭。「他不會死的!」我衝過去再一次拿起電擊槌妄想救他。

    「徐醫生,你冷靜一點!」我的電擊槌被江醫生奪下,臉頰還挨了一巴掌。

    「我瞭解你的感受,但別忘了你是醫生。」

    是的,我是醫生,但我也是平凡人。江醫生說他能瞭解我的感受,但他怎麼可能能夠瞭解?我愛了他這麼多年,幾乎已成一種習慣,習慣能說丟就丟嗎?

    況且,他還欠我一張卡片。

    「我沒有辦法冷靜,我只要他活,我只要他活!」

    聽不進任何勸,我又衝到他的身邊,試圖以溫熱的掌心,敲醒他毫無知覺的生命。

    「把徐醫生拉開!」不得已,江醫生怒吼。

    就在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冷靜、我的專業,像個瘋狂的精神病患者,在鎮定劑下找到平靜,而那日,正好是情人節。

    事後,我詢問他的工作夥伴,他為什麼先下班。他們告訴我,那天我掛斷他的電話以後,他又打了好幾次電話找我,可是一直找不到我,心急之下,他丟下手邊所有工作,開著車到醫院找我,就是在前往醫院的途中,被一輛逆向行駛的大卡車給撞死的。

    當我聽見這個消息,我整個人都愣住了,我的任性害死了他,僅僅為了一張沒寄成的卡片,他成了車下亡魂。

    而後,我再也沒有任性的權利,像只被人遺棄的小貓,連哭都失去自由。我的眼淚凝聚在他走的那一夜,自他過世後,我再也哭不出來,無論是多感人的劇情,多撕人心肺的對白,都再也感動不了我。

    我的任性被剝奪了,現在的我,只能對著空無一人的房間發呆。

    不對,我還有一隻貓,和一台甚少使用的電腦。

    苦笑了一下,我跨過正在喝牛奶的貓去開電腦,它喵喵叫了幾聲,好像在抗議我不尊重貓權。我聳聳肩,習慣性地連線,即使我心裡很明白沒有人會寄信給我,可是我還是不由自主地期望有人還記得我,就算是寄給我一些講情人節有多浪漫的廢話也好。

    喵、喵。

    克麗絲汀淒涼的喵叫聲吸引了我,我掉過頭看看它是怎麼回事,原來是牛奶喝完了,它還想再喝。

    我起身,走到冰箱又倒了些牛奶在它的貓碗上,然後回到電腦前,瞪著螢幕。

    居然……一百封信!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誰這麼無聊寄給我一百封有關於情人節的垃圾信?

    我有點惱怒,正想乾脆來個大刪除,把信件全都丟掉的時候,卻又收到一個訊息,上頭寫著:因系統上的故障,至今才將信件送到,抱歉至極。

    發信的人是我電子帳號的供應者,老搞壞我信箱的渾蛋。

    我無奈地打開第一封信,上面顯示寄件日期是在去年的今天,也就是情人節。

    我的心開始蹦蹦跳,腦子裡閃過一個不合理的念頭——會不會是他,會不會是他寄的?

    我用顫抖的右手按住滑鼠,差一點就無法將信打開。

    信件終於在我的指尖開啟,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朵紅色的玫瑰,襯著蒼翠的綠葉,綻開得好不美麗,接著,我又聽見一首動人的音樂,曲名是Only  Love。

    我不敢置信地搗住嘴巴,因為那朵玫瑰是那麼的美,音樂是如此醉人,我幾乎以為我在作夢,可是最令我感動的卻是玫瑰底下那些字,那看起來就像一章動人的詩篇。

    雨彗。

    那是我的名字。相識多年,從來沒有送過你任何一東花,今天我送你一朵玫瑰。

    我收到了,而且覺得好美好美。

    你知道我們總是在鬥嘴,總是無法真正放下身段,敞開心胸跟對方說愛。

    是啊,但這該怪誰,誰叫你這麼冷漠?

    我知道我的嘴巴不好,說話總惹你生氣。

    豈止不好,簡直槽透了,虧你說得出來。

    但是今天我要向你說:對不起,並且還要告訴你:我愛你。

    很好,我等了這麼多年,就等你這句話。

    然後,我還要告訴你一件更令你高興的事,那就是——我終於存夠錢了。

    你老早就有錢了,幹麼拚命賺?

    所以雨彗,我們結婚吧!以前不敢跟你求婚,是因為怕不能給你過好日子,現在我存夠錢,再也不必戰戰兢兢地等待了。

    誰要你戰戰兢兢,我早就是你的人了。

    今天,我就用這張卡片跟你求婚。你願意嫁給我嗎,雨彗?你願意嗎?

    這就是整張卡片的內容。

    我像個傻子,一面看著他寫的文字,一面和他對話,彷彿又聽到他的聲音,看見他的影子,回到一年前和他打打鬧鬧,而我希望這樣的時光能夠停留,不敦現實奪去了永遠。此時,卡片中不斷播放的音樂又一次響起,一再重複娜娜那令人心碎的歌聲。

    Only  love  can  make  a  memory.

    Only  love  can  make  a  moment  last.

    You  were  there  and  all  the  world  was  young

    and  all  it\'s  songs  unsung.

    and  I  remember  you  then,  when  love  was  all,

    all  you  were  living  for,

    and  how  you  gave  that  love  to  me……

    只有愛能創造回憶,只有愛能停住最後時刻,

    當你在的時候,這個世界變得年輕,

    所有末完的歌曲,所有你的生活點滴,

    就是我對你全部愛的記隱,以及你如何給我那份愛……

    這首歌的歌詞,竟如此貼近我們的愛情,當他活著的時候,我的世界是那麼年輕,每天每天都可以找到不同話題和他吵架,可是當他離開我以後,我的生活只剩記憶,只剩踢也踢不掉的冷清。

    你願意嫁給我嗎?當我看見這遲來的問句時,我的眼淚不知不覺地流了下來,滴濕無辜的鍵盤。我願意嗎?如果他還在我眼前的話,我一定狠狠踹他一腳,踢死他這個大傻瓜。笨蛋,我如果不願意的話,就不會等到今天了。於是,我移動滑鼠點了螢幕上「全部回覆」的欄位,敲下我早已準備多年的回答,告訴他:我願意。

    我願意,生生世世陪著他;我願意,就和他一輩子鬥嘴直到永遠,我這麼回答了他,可是能給我回音的,只有那首不斷重複的Only  Love。

    即使如此,我還是開啟每一封信,捧起每一朵玫瑰,敲下每一句相同的話——我願意。

    我回答了一百次,Only  Love唱了一百次,就在這情人節清冷的夜,中斷了一年的線路終於再度接上。

    我回答你了,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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