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史話 卅五、第一任民國政府
    南京方面委曲求全,同意袁世凱在北京就臨時大總統職後,袁遂於民國元年3月8日以就職誓詞電告於參議院,原電如下:

    「南京參議院公鑒:麻(六日)電悉。所議六條,一切認可。凱以薄德,忝承推舉,勉任公僕,謹照三月初六日參議院議決第二條辦法電達宣誓。下開宣誓詞,請代公佈。其文曰: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厚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蘄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志願,率履勿渝!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謹掬誠悃,誓告同胞。大中華民國元年三月初八日,袁世凱。」

    這篇具有歷史性的總統宣誓文,是葉恭綽的手筆,而由梁士詒加以潤色。梁士詒這時已是袁的重要智囊,南北和議時,梁任郵傳部副大臣代理楊士琦的部務。袁在彰德未入京前,即曾遣人密告梁說:「當前情勢,南方軍事尚未結束,北方政治頭緒萬端,正賴燕孫(梁士詒字)居中策劃,請與少川(唐紹儀字)預為佈置。」

    情勢演變至此,南京方面調虎離山,想把袁世凱誘引到南京來的計劃是完全落空了,於是只好退而求其次,便是由臨時參議院把一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起草完畢。原來當南京臨時政府剛成立時,是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組成的,其後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加以修改,成為《臨時約法》。自民國元年2月7日起,至3月8日止,經過一個月的會議,終將全案通過,3月11日公佈。這個《臨時約法》和《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最大不同的地方是,《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採取總統制,《臨時約法》則采責任內閣制。《臨時約法》共七章,即:一、總綱;二、人民;三、參議院;四、臨時大總統副總統;五、國務員;六、法院;七、附則。

    責任內閣制本是宋教仁所積極主張的,但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其他革命主要幹部均不贊成。到了袁世凱做總統,又怕總統權力太大,於是匆匆忙忙地訂定《臨時約法》,想借這部《約法》來限制袁的野心妄為。結果袁把這部《約法》視同廢紙。

    從袁世凱通電宣誓的那一天起,到4月1日孫大總統解除職務止,在那20多天當中,袁在北方就不再稱「新舉臨時大總統」而稱「本大總統」,因為袁認為既已宣誓就職,當然名正言順。其實袁接收職務的手續並未完成,所以那時北京、南京各有一個政府,各有一個總統,各有自己一套政策,實在可說是中華民國誕生時的怪現象。

    袁已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接著就需要忙著組織內閣,屬於同盟會的安徽都督孫毓筠通電主張推孫中山先生組閣,非同盟會的廣西都督陸榮廷立即附和。這時也有人主張請黃興組閣,可是袁自己早已胸有成竹,他心中的人選是他的老朋友和外交方面的重要幫手唐紹儀,唐在被派為南北和議時的北方首席代表時,袁就已安排了他未來角色的伏筆。因為唐和南方革命黨人相處甚洽,又深通洋務,和英美關係都搞得不錯,所以在袁系中,唐是個能夠被中外接受的理想人選。

    3月13日袁世凱正式向南京參議院提名唐紹儀為內閣

    總理,南京參議院予以同意。3月25日唐紹儀親來南京,29日列席參議院發表政見,並將新閣名單提請表決如下:

    外交總長陸徵祥(當時系駐俄大使,故由胡惟德署理)

    內務總長趙秉鈞

    財政總長熊希齡

    陸軍總長段祺瑞

    海軍總長劉冠雄

    教育總長蔡元培

    司法總長王寵惠

    農林總長宋教仁

    工商總長陳其美(未到職,由王正廷署理)

    交通總長原提名梁如浩,未被參議院通過,乃由唐紹儀暫兼。後由施肇基代理。

    這份名單,好像是容納了各方面,因為唐雖是袁的親密朋友,可是他又和同盟會方面是好朋友,陸徵祥是無黨無派的外交家,熊希齡是君主立憲派,袁系的人只有趙秉鈞、段祺瑞、劉冠雄三人,而同盟會方面卻有蔡元培、王寵惠、宋教仁、陳其美四人。袁認為這是非常公平的分配,其實則是掩耳盜鈴的,因為唐紹儀是袁的老友,而陸徵祥則為袁系的附庸,而君主立憲派在同盟會和袁系間是選擇親袁的路線。因此在唐內閣中,外交、內務、財政、軍事、交通六個重要部門都抓在袁手中,同盟會所得到的只是教育、司法、農林、工商四個無所事事的冷衙門。

    同盟會原來推薦黃興在新內閣中繼續蟬聯陸軍總長,當然這是想限制袁的軍事特權,使他不能把國家的軍隊當作私人的工具。可是這只是一種幻想,因為袁世凱是必需要掌握軍隊作為自己力量的基礎,因此決不肯把陸軍總長這個人選讓給袁系以外的人擔任,更不會同意給同盟會的「實力派」領袖黃興,所以只同意改派黃興為參謀總長。參謀本部在當時是個有名無實的機關,黃興當然堅決拒絕接受這個空名職位。

    唐紹儀雖然是袁的老朋友,可是他不是北洋軍出身,他與袁在朋友與部下之間,不像北洋軍系的人,對袁完全是衣食父母,因此他一方面獲得袁的親近和尊重,一方面則受到袁部下的排擠和詆毀。南北議和時,唐與南方代表協議成立一個解決新國家國體問題的「國民議會」,會議的成員是由革命軍人所佔領的14省和清廷所統治的八省,每省各派三人組織之。袁認為唐未請示他而擅自同意國民會議代表的比率,使北方佔少數,處於絕對劣勢,非常不滿,乃通電譴責唐越出了代表的職權範圍,唐因此被迫通電辭職。

    3月26日,南京臨時政府公宴唐紹儀於總統府,觥籌交錯,頗盡歡洽。酒筵進行時,蔡元培起立致詞,對唐紹儀讚譽備至,隨後舉杯慶祝唐內閣已獲參議院通過,預祝中華民國第一任內閣將有滿意成就,最後希望唐氏能加入同盟會,實行同盟會政綱政策。接著黃興也起立敦勸,全體與會人士鼓掌表示贊成。

    唐紹儀由北京南下時,袁曾一再敦囑,要唐盡量與革命黨方面建立友好深切關係,唐本和南方人士有好感,因此蔡、黃兩氏的提議,唐很愉快加以接受。居正乃離席取出同盟會的入會同志志願書送給唐紹儀,唐即在誓書下簽字認可,再由蔡元培、黃興簽名作介紹人,孫大總統簽字主誓,唐紹儀起立宣誓,大家高呼同盟會萬歲,賓主盡歡而散。

    這次唐南來,除了加入同盟會引起北洋軍系的不滿而外,還有一件大觸北洋軍人之怒的,是唐竟同意南方提議,調兵北上,這在北洋軍人看來,簡直是召引外兵入京,是件不可原恕的舉動。趙秉鈞復京師總董事會函有云:「調兵北來唐君主之,鄙人甚不謂然,早間見總統(袁)之意見相同,必須竭力磋商,以不來為是。」李書城致熊希齡電有云:「國務員帶衛兵北上,系當時唐總理在南京與眾擬之辭。」

    此外,最使北洋軍人痛恨的,是唐主張孫、袁、黎、黃合作,以奠定民國基礎。在北洋軍人看來,這四巨頭的合作,就是北洋軍系的沒落。

    民國元年4月1日,孫大總統至臨時參議院正式宣佈解職,並致辭說:

    「本大總統於中華民國正月初一日來南京就職,今日四月初一日至貴院宣佈解職。……三月以來,南北統一,戰事告終,造成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本大總統受職之初,不料有如此之好結果,亦不料以極短之時間,而能建立如此之大事業……。今國務總理唐紹儀組織內閣已成立,本大總統自當解職,今特蒞貴院宣佈。……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凡為中華民國國民均有國民之天職。何謂天職?即促進世界的和平是也。……促進和平,即是中華民國國民之天職。……本大總統解職之後,即為中華民國之一國民,政府不過一極小之機關,其力量不過國民極小之一部分,大部分之力量,仍全在吾國民,本大總統今日解職並非功成而退,實欲以中華民國國民之地位,與四萬萬國民協力造成中華民國之鞏固基礎,以冀世界之和平。望貴院與將來政府勉勵人民,同盡天職,從今以後,使中華民國得為文明之進步;使世界舞台,得享和平之幸福,固不第一人之宏願已也。」

    孫大總統致詞畢,遂將大總統印交還參議院,參議院答詞如下:

    「……中山先生發宏願救國,首建共和之纛,奔走呼號於專制淫威之下,瀕於殆者屢矣,而毅然不稍輟,廿年如一日。武漢起義未一月,而響應天下三分有其二,固亡清無道所致,抑亦先生宣導鼓告之力實多也。當民國尚未統一,國人急謀建設臨時政府於南京,適先生歸國,遂由各省代表公舉為臨時大總統,受職才四十日,即以和平措置使清帝退位,統一底定,未忍生靈塗炭,靡訴於兵戎;雖柄國不滿百日,而吾五大民族所受賜者已靡有涯矣,固不獨成功不居,其高尚純潔之風,為斯世矜式已也。今當先生解臨時大總統職任之日,本院代表全國,有不能已於言者;民國之成立也,先生實撫育之;國民發揚光大也,尤賴先生牖啟而振迅之;苟有利於民國者,無間在朝在野,責任一也。羅斯福總統解職後,周遊演說,未嘗一日不拳拳於阿美利加合眾國,願先生為羅斯福,國人馨香祝矣。」

    這兩篇演說詞都充滿誠摯的感情,不是一般官式應酬語,孫中山先生之所自期,與國人之所期待于先生,均可以說是恰如其分。今天我們讀到這些開國文獻,就可以想見當年首創民國的偉人們雍容揖讓,虛心誠意,令人嚮往不已也。

    4月2日臨時參議院議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參議院亦訂於4月29日在北京行開院典禮。4月6日參議院將全體參議員名單咨文交由唐紹儀電告袁大總統。唐電曰:「參議院咨文。本院議決遷至北京辦法,自四月初八日起,休會十五日。於二十一日齊集北京,已由歌電報告,並電請先行指定場所,並屆期派員招待各在案。查各省參議員現在已到院共四十九員。合將全院參議員人數,開列清冊,註明省分,並將議長、副議長暨審議員姓名,以及審查會審查長,並審查委員姓名一併分別開列,咨請查照,以便指定相當場所,俾各員到京後,即可剋期開會。此咨大總統。計咨送清冊一本。各省參議員到院人數姓名如左:

    直隸:谷鍾秀

    奉天:吳景濂

    河南:李-陳景南丁廷謇張啟與李載賡

    山東:史澤鹹於洪起陳命官彭占元劉星楠

    山西:李素劉懋賞

    陝西:趙世鈺

    湖南:彭允彝劉彥歐陽振聲覃振

    湖北:田桐劉道仁胡秉柯歐陽啟勳

    安徽:胡紹斌常恆芳凌毅

    江蘇:楊廷棟陳陶怡凌文淵

    江西:文群湯漪王有蘭

    浙江:王正廷殷汝驪黃群

    福建:林森潘祖彝

    廣東:錢樹芬金章趙士北

    廣西:鄧家彥曾彥劉崛

    四川:黃樹中李肇甫熊成章

    雲南:張耀曾席聘臣段宇清

    貴州:文崇高平剛

    議長:林森;副議長:王正廷。審議長:李肇甫。外交審查長暫未舉。審查員劉彥、錢樹芬、劉星楠、吳景濂。請願審查長暫未舉,審查員李-、劉懋賞、鄧家彥、曾彥、劉崛。法律審查長王正廷,審查員王有蘭、彭允彝、谷鍾秀、趙士北、平剛、湯漪、熊成章、張耀曾。財政審查長潘祖彝、審查員李肇甫、歐陽振聲、文群、殷汝驪、席聘臣、黃樹中。再參議院法已由本院議決咨送,其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載任委員分設法制、財政、庶政、請願、懲罰五部。各提任審查本部事件云云。此次所開尚系院法未經議決以前暫時規定,應俟本院移至北京後再行查照院法分部另舉,合併聲明。元年四月初六日等語。儀。虞。印。」

    袁不肯把陸軍總長一職給黃興,可是卻又不能不予黃興有一安頓,因為當時黃興的聲望,僅次於孫中山。袁遂於3月30日發佈命令:「任命黃興為參謀總長。此令。」當時的參謀總長既無人事權,又無指揮權,純粹一個幕僚長,因此黃堅決請辭。其辭職電云:「袁大總統命以興繼任參謀總長,已復電力辭。至兩江一帶軍隊,維持整理,刻不容緩,興縱懷歸隱之志,斷不敢置經手未完事宜於不顧,以負我軍界同胞。已商請唐總理妥定辦法,務使南方各軍隊,佈置得宜,各安其所。俟佈置大定,始行告退,以遂初志。」南方民軍麇集,如果不妥為安插,確實很難善後,黃興統籌負責,是最理想的人選。不過這個工作吃力不討好,黃興薄參謀總長而選擇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這也可見革命黨人勇於任事,不求名利的偉大襟懷。

    袁世凱於3月31日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守,仍總轄南方各軍。留守府成立後,其組織和人事情況如下:

    總參謀長:李書城,秘書長:陳鳳光,軍務處長:張孝准,參謀處長:歐覲文,政務處長:馬良,副官處長:徐少秋,總務處長:何成浚,軍械處長:曾昭文,軍需處長:徐桂亭。

    留守府統轄的各單位及其主管是:

    軍官學校校長:金永炎,入伍生總隊長:沈靖,四路要塞司令官:官成鯤,憲兵司令:茅-封,軍需學校校長:劉文藻,測量局局長:章煥祺,金陵機器局局長:賓步程,巡警總監:吳忠信,南京府知府:方潛。

    4月14日袁世凱頒布《南京留守條例》,留守府直隸大總統,有維持南方各軍和南京方面的責任。成立留守府的主要目的,在整編和裁撤南方各軍,同時又須顧及和保全革命實力。當時南京駐軍的番號,共有七個軍,26個師、51個旅。號稱30萬人,但編製不一,名號各異,情形非常複雜。一個師的兵力有1000人的,有幾百人的,師長們均自認對革命有功,日日奔走留守府,索餉索械,甚至使用手段勾引他師營連長來歸,下級幹部遂致朝秦幕楚,以士兵為個人資本。

    黃興在留守任內編組了一支模範軍「第八師」,欲以這支部隊為革命基幹。第八師由趙恆惕所部和廣西巡防軍合併改組而成,本擬派趙恆惕為師長,因為需要敷衍北方,所以改派馮國璋的女婿陳之驥為第八師師長。

    參謀總長一職黃興既堅決不就,袁又欲以之予南京衛戍司令徐紹禎。徐是個好好先生,也表示不就。袁乃請副總統黎元洪兼任,黎雖答應,卻不肯離開武昌,於是黎便在武昌遙領副總統和參謀總長。陳宦則以參謀次長職代行參謀總長職務。

    5月1日,參議院改選議長,選吳景濂為正議長,湯化龍為副議長。2日,唐紹儀總理率領內閣各部總長列席參議院,報告自己的政見。

    唐紹儀以閣揆身份首先致詞,他說:內閣將遵照袁大總統的施政原則——建議從穩健入手,措置以實事為歸。今後施政將分別緩急先後,第一是軍民分治;第二是裁兵,簡練精兵;第三清朝與各國所簽訂的條約,均將切實遵守;第四改良法律,建立獨立的司法制度;第五普及教育;第六統一幣制,整頓金融;第七振興實業,發展交通。

    海軍總長劉冠雄第二個致詞,他認為海軍急務有四,均需款辦理,一為海軍常年經費及推廣學校,多派留學生,每年約需320餘萬元;二為新舊各船操演費,每年約需200餘萬元;三為已定內外各廠巡船、炮船、魚雷船尚需我付價款1000萬元;四為養船費每年130萬元。

    陸軍總長段祺瑞致詞時說:政府統一後,應籌軍民分治之計劃,一為精簡軍隊以恢復地方秩序,由於武昌起義後各省自行召募,軍隊林立,較原有增多幾達一倍,必需解散;二為擬制定軍官為終身職;三為培植陸軍人才,調查軍官資格,分別其條件以派往東洋或西洋;四為制定徵兵制度;五為設立兵工製造廠;六為設立被服廠;七為改良馬政。

    農林總長宋教仁致詞說:農林政策應循漸進政策,十年樹木正是這個意思。農業純為生產事業,當以增加生產力為要著,增加土地之生產力有三途:一為墾荒地;二為修林政;三為興水利。此外則設立農業金融、教育機關,以助長生產力。

    司法總長王寵惠致詞時說:整頓司法有五項步驟,一為實行司法獨立,免除行政干涉;二為培養司法人才,遍處設置裁判傳習所,以訓練獨立的司法官;三為勵行辯護制度,既可牽制法官,且可代人民訴訟;四為採取陪審制度以昭公平;五為改良監獄。

    教育總長蔡元培致詞,他首先提出教育方針,分普通教育在於養成國民健全人格,和專門教育在於培養專門人才;二為教育設施亦為普通教育與專門教育;三為劃定中央教育行政權限;四為教育經費之規定;五為分析京師教育現狀;六為對海外留學生的計劃。

    交通總長施肇基致詞時說:交通情況因兵事影響,組織多未完全,損失極為重大。當茲民國初建,所有路、電、郵、航四政,急應通盤籌劃,現擬分為三個步驟,一是恢復秩序,二是改革弊政,三是統一進行。

    代理工商總長王正廷致詞,他說工商是全國的命脈,振興工商辦法:一驅除工商的障礙;二保護現有的工商。

    民國成立後的政府主要的問題在於財政,所以財政總長熊希齡在參議院的致詞是一篇重要資料。他分析當時的財政情況,同時說明如何整頓財政的辦法。

    他說:清朝末年的財政已瀕臨破產,民國成立,因各省宣告獨立,致財政更形分裂。當前財政的特色,是只有支出全無收入,而支出的費用則全賴舉借外債,實在是非常危險的情況。關於財政虧竭情形,可分為兩端:

    (甲)民國紀元以前的財政:(一)歲入不敷5400餘萬兩;(二)追加籌備經費銀2400萬兩;(三)新外債息款銀1000餘萬兩。以上三項合共不敷8800萬兩。

    (乙)民國紀元以後的財政:(一)臨時籌辦經費約銀11000餘萬兩(內分外債2080萬兩,南北補發軍餉1920萬兩,恩恤6000萬兩,建設1000萬兩)。(二)常年不敷經費,約銀17052萬兩(內分歲入減收5000萬兩,軍費增加3000萬兩,內債息款252萬兩,舊額不敷8800萬兩)。以上兩項合共不敷28052萬兩。

    由於整個情況如此,使得在財政上度支奇絀,在經濟上則金融窘迫,因此財政部只好審度時勢緩急輕重,以決定辦法的先後,共訂八策:一為減軍費。由於民國成立前各省獨立,支出均以軍費為大宗,所以應解中央款項均為截留,故首務在節減軍費;二為成立國家銀行,以期金融復活,工商振興;三為開鑄通用銀元,廢去生銀習慣;四為改良稅則以均國民負擔,尤應先改田賦及印花所得稅,但需假以時日,契稅及酒稅則可速辦;五為籌劃鹽煙專賣;六為劃分國家稅和地方稅;七為制訂會計法規,以期出納之確當;八為整理公債以保鹽民之信用。

    從熊希齡在參議院的報告,可以看出民國成立初期財政的困難和嚴重情形。世界上沒有這麼奇怪的政府,要全靠舉外債來應付支出的。

    5月3日袁世凱批准教育總長蔡元培的建議,將京師大學堂改稱北京大學校,大學堂總監改為大學校長,任命嚴復為首任北京大學校長。京師大學堂的前身是官書局,官書局的前身是京師強學會。

    5月6日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把已瀕停業的交通銀行增資復業。交行本為梁所創辦,後來被盛宣懷所排擠而脫離,現在梁是袁的大紅人,所以收回交行,自任總理。5月27日改組大清銀行(光緒三十三年成立,官商股各一半)為中國銀行,並定為民國政府的中央銀行,任命吳鼎昌為中國銀行監督。

    5月7日袁任命魏宸組為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為銓敘局長,馮自由為臨時稽勳局長。

    5月18日袁令改大理院正卿為大理院院長,任命許世英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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