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世界 七卷 商馬第案件 09 一個拼湊罪狀的地方
    他走上一步,機械地反手把門拉上,立著估量他目前的情況。

    這是一間圓廳,燈光慘暗,容積頗大,時而喧囂四起,時而寂靜無聲,一整套處理刑事案件的機器,正帶著庸俗、愁慘的隆重氣派,在群眾中間活動。

    在廳的一端,他所在的這一端,一些神情疏懶、穿著破袍的陪審官正啃著手指甲或閉著眼皮;另一端,一些衣服襤褸的群眾,一些姿態各異的律師,一些面容誠實而凶狠的士兵;污漬的舊板壁,骯髒的天花板,幾張鋪著嗶嘰的桌子,這嗶嘰,與其說是綠的,還不如說是黃的;幾扇門上都有黑色的手漬。幾張咖啡館常用的那種光少煙多的植物油燈掛在壁板上的釘子上,桌上的銅燭台裡插了幾支蠟燭,這裡是陰暗、醜陋、沉悶的;從這一切中產生了一種威儀嚴肅的印象,因為就在這裡,大家感受到那種人間的威力和上蒼的威力,也就是所謂的法律和正義。

    在這群人裡,誰也不曾注意他。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唯一的一點上,那就是在庭長左方、沿牆靠著一扇小門的那條木凳上。那條凳被幾支燭照著,在兩個法警間坐著一個人。

    這人,便是那個人了。

    馬德蘭並不曾尋找他,卻又一下就看見了他。他的眼睛不期然而然地望到了那裡,彷彿他事先早知道了那人所在的地方。

    他以為看見了自己,不過較老一些,面貌當然不是絕對相似,但是神情和外表卻完全一模一樣,一頭亂豎著的頭髮,一雙橫蠻惶惑的眸子,一件布衫,正像他進迪涅城那天的模樣,滿面恨容,好像要把他費了十九年時間在牢內鋪路石上攢起來的怨毒全悶在心中一樣。

    他打了個寒噤,向自己說:

    「我的上帝!難道我又要變成這個樣子嗎?」

    這人看去至少有六十歲光景。他有一種說不出的粗魯、執拗和驚惶的樣子。

    門一響,大家都靠緊,為他讓出一條路,庭長把頭轉過去,望見剛進來的人物正是濱海蒙特勒伊的市長先生,便向他行了個禮。檢察官從前因公到濱海蒙特勒伊去過多次,早已認識馬德蘭先生,也同樣向他行了個禮。他呢,不大注意,他頭昏目眩,只呆呆地望著。

    幾個審判官,一個記錄員,一些法警,一群幸災樂禍趕熱鬧的面孔,凡此種種,他在二十七年前都曾見過一次。這些魔鬼,現在他又遇見了,它們正在躦動,他們確實存在。這已不是他回憶中的景象,不是他思想上的幻影,而是一些真正的法警,真正的審判官,真正的聽眾,一些有血有肉的人。事情已經發展到這一地步,他見到往日的那些觸目驚心的景象以及實際事物所能引起的一切恐怖,又在他的四周再次出現,再次活動。

    這一切東西都在他面前張牙舞爪。

    他心膽俱裂,閉上了眼睛,從他心靈的最深處喊道:「決不!」

    造物弄人,演成悲局,使他神魂震悚,煩亂欲狂,並且坐在那裡的那個人,又恰是他自己的化身!那個受審判的人,大家都叫他做冉阿讓!

    他的影子在他眼前扮演他生命中最可怕的一頁,這種情景,真是聞所未聞。

    一切都在這裡出現了,同樣的佈置,同樣的燈光,審判官、法警和觀眾的面目也大致相同。不過在庭長的上方,有一個耶穌受難像,這是在他從前受判決的時代公堂上缺少的東西。足見他當年受審判時上帝並不在場。

    他背後有一張椅子,他頹然落下,如坐針氈,惟恐別人看見他。坐下以後,他利用審判官公案上的一堆卷宗,遮著自己的臉,使全廳的人都看不見他。現在他可以看別人,而別人看不見他了。他漸漸安定下來,他已經完全回到現實的感受中來,心情的鎮定已使他達到能聽的程度。

    巴馬達波先生是陪審員之一。

    他在找沙威,但是不見他。證人席被記錄員的桌子遮著了。並且,我們剛才說過,廳裡的燈光是暗淡的。

    他進門時,被告的律師正說完他的辯詞。全場空氣已到了最緊張的程度,這件案子開審已有三個鐘頭了。在這三個鐘頭裡,大家眼望著一個人,一個陌生人,一個窮極無聊、極其糊塗或極其狡猾的東西,在一種駭人聽聞的真情實況的重壓下一步步折伏下去。這個人,我們已經知道,是個流浪漢,被別人發現在田野中,拿著一根有熟蘋果的樹枝,這樹枝是從附近一個叫別紅園的圍牆裡的蘋果樹上折下來的。這個人究竟是誰?已經作了一番調查,證人們剛才也都發了言,眾口一詞,討論中真相大白。控詞裡說:「我們逮捕的不僅是個偷水果的小偷,不僅是個賊,我們手裡抓獲的是一個匪徒,一個違反原判、擅離指定住址的累犯,一個舊苦役犯,一個最危險的暴徒,一個久已通緝在案名叫冉阿讓的奸賊,八年前,從土倫牢獄裡出來時,又曾手持凶器,在大路上搶劫過一個叫小瑞爾威的通煙囪的孩子,罪關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條,一俟該犯經過正式證明,確係冉阿讓,當即根據上述條文另行追究。他最近又重行犯罪。這是一次再犯。請先處罰他的新罪,容後提審舊案。」被告在這種控詞前,在證人們的一致的意見前,瞠目結舌,不知所對。他搖頭頓腳表示否認,或是兩眼朝天。他口吃,答話困難,但是他整個人,從頭到腳,都表示不服。在這一排排擺開陣式、向他溺戰的聰明人面前,他簡直是個傻子,簡直是個陷入了重圍的野人。可是目前正是威脅他未來生活的緊急關頭,他的嫌疑越到後來越大,全體觀眾望著這種極盡誣陷、逐漸向他緊逼的判決詞,比起他自己來還更擔憂些。還有一層可慮的事,假使他被證實確是冉阿讓,小瑞爾威的事將來也得判罪,那麼,除監禁以外,還有處死的可能。這究竟是個什麼人呢?他那副冥頑不靈的表情是什麼性質的呢?是愚蠢還是狡獪?是懂得很清楚還是完全不懂?對這些問題聽眾各執一辭,陪審團的意見彷彿也不一致。這件疑案,既驚人也捉弄人,不但暖昧不明,而且茫無頭緒。

    那個辯護士談得相當好,他那種外省的語句,從前無論在巴黎也好,在羅莫朗坦或蒙勃裡松也好,凡是律師都習慣採用,早已成為律師們的詞藻,但今天這種語句已成古典的了,它那種持重的聲調、莊嚴的氣派,正適合公堂上的那些公家發言人,所以現在只有他們還偶然用用;譬如稱丈夫為「良人」,妻子為「內助」,巴黎為「藝術和文化的中心」,國王為「元首」,主教先生為「元聖」,檢察官為「辯才無礙的鋤奸大士」,律師的辯詞稱「剛才洗耳恭聽過的高論」,路易十四的世紀為「大世紀」,劇場為「墨爾波墨涅殿」,在朝的王室為「我先王的聖血」,音樂會為「雍和大典」,統轄一省的將軍為「馳名的壯士某」,教士培養所裡的小徒弟為「嬌僧」,責令某報該負責的錯誤為「在刊物篇幅中散佈毒素的花言巧語」等等。這律師一開始,便從偷蘋果這件事上表示意見,要說得文雅,那確是個難題;不過貝尼涅-博須埃在一篇祭文裡,也曾談到過一隻母雞,而他竟能說得洋洋灑灑,不為所困。這律師認定偷蘋果的事沒有具體的事實證明。他以辯護人的資格,堅稱他的主顧為商馬第,他說並沒有人看見他親自跳牆或攀折樹枝。別人抓住他時,他手裡拿著那根樹枝(這律師比較喜歡稱樹枝為樹椏),但是他說他看見它在地上,才拾起來的。反證在什麼地方呢?這樹枝顯然被人偷折,那小偷爬到牆外後,又因心虛便把它丟在地上。賊顯然有一個。但是誰能證明這作賊的便是商馬第呢?只有一件事,他從前當過苦役犯。律師並不否認這件看來很不幸已被證實的事,被告在法維洛勒住過,被告在那裡做過修樹枝工人,商馬第這個名字源出讓-馬第是很可能的,這一切都是確實的,並且有四個證人,他們都一眼就認出了商馬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讓。律師對這些線索、這些作證,只能拿他主顧的否認、一種有目的的否認來搪塞;但是即使認定他確是苦役犯冉阿讓,這樣就能證明他是偷蘋果的賊嗎?充其量這也只是種猜測而不是證據。被告確實用了「一種拙劣的自衛方法」,他的辯護人「本著良心」也應當承認這一點。他堅決否認一切,否認行竊,也否認當過苦役犯。他如果肯承認第二點,毫無疑問,一定會妥當些,他也許還可以贏得各陪審官的寬恕;律師也曾向他提出過這種意見,但是被告堅拒不從,他以為概不承認便可挽救一切。這是一種錯誤,不過,難道我們不應當去考慮他智力薄弱的一點?這人顯然是個癡子。獄中長期的苦楚,出獄後長期的窮困,已使他變成神經呆笨的人了,律師說著說著,說他不善於為自己辯護,這能成為判罪的理由嗎?至於小瑞爾威的事,律師不用討論,這毫不屬於本案範圍。最後,律師請求陪審團和法庭,假使他們確認這人是冉阿讓,也只能按警章處罰他擅離指定住址,不能按鎮壓累犯的苦役犯的嚴刑加以處理。

    檢察官反駁了辯護律師。他和平時其他的檢察官一樣,說得慷慨激昂,才華橫逸。

    他對辯護律師的「忠誠」表示祝賀,並且巧妙地利用了他的忠誠。他從這律師讓步的幾點上向被告攻擊。律師彷彿已經同意被告便是冉阿讓。他把這句話記錄下來。那麼,這個人確是冉阿讓了。在控詞裡,這已被肯定下來不容否認的了。做到這一點,檢察長便用一種指桑罵槐的巧妙手法追尋這種罪惡的根源和緣由,怒氣衝天地痛斥浪漫派的不道德,當時浪漫派正在新興時期,《王旗報》和《每日新聞》的批評家們都稱它為「撒旦派」!檢察官把商馬第(說冉阿讓還更妥當些)的犯法行為歸咎於這種邪侈文學的影響,說得也頗像煞有介事。發揮盡致以後,他轉到冉阿讓本人身上。冉阿讓是什麼東西呢?他刻畫冉阿讓是個狗彘不如的怪物,等等。這種描寫的範例在德拉門1的語錄裡可以看到,對悲劇沒有用處,但它每天使法庭上的舌戰確實生色不少。聽眾和陪審團都「為之股慄」。檢察官刻畫完畢以後,為了獲得明天《省府公報》的高度表揚,又指手畫腳地說下去:「並且他是這樣一種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氓,光棍,沒有生活能力,等等,等等,生平慣於為非作歹,坐了牢獄也不曾大改,搶劫小瑞爾威這件事便足以證明,等等,等等,他是這樣一個人,行了竊,被人在公路上當場拿獲,離開一堵爬過的牆只幾步,手裡還拿著贓物,人贓俱獲,還要抵賴,行竊爬牆,一概抵賴,甚至連自己的姓名也抵賴,自己的身份來歷也抵賴!我們有說不盡的證據,這也都不必再提了,除這以外,還有四個證人認識他,沙威,偵察員沙威和他從前的三個賊朋友,苦役犯布萊衛、捨尼傑和戈什巴依。他們一致出來作證,他用什麼來對付這種雷霆萬鈞之力呢?抵賴。多麼頑固!請諸位陪審員先生主持正義,等等,等等。」檢察官發言時,被告張著口聽,驚訝之中不無欽佩之意。他看見一個人竟這樣能說會道,當然要大吃一驚。在控訴發揮得最「得勁」時,這人辯才橫溢,不能自己,惡言蜚語,層出不窮,如同把被告圍困在疾風暴雨之中一樣,這個犯人不時慢慢地搖著頭,由右到左,又由左到右,這便是他在辯論進行中所表示的一種忍氣吞聲的抗議。離他最近的那幾個旁聽人聽見他低聲說了兩三次「這都是因為沒有問巴陸先生!」檢察官請陪審團注意他的這種戇態,這明明是假裝的,這並不表示他愚蠢,而是表示他巧黠、奸詐和蒙蔽法官的一貫作法,這就把這個人的「劣根性」揭露無遺了。最後他聲明保留小瑞爾威的問題,要求嚴厲判處。

    1德拉門(Theramene),公元前五世紀雅典暴君。

    這就是說,我們記得,暫時處以終身苦役。

    被告律師起來,首先祝賀了「檢察官先生」的「高論」,接著又盡力辯駁,但是他洩了氣。他腳跟顯然站不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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