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裡·芬歷險記 第21章 鬥劍操練——哈姆雷特獨白——他們在鎮上四處蹓躂——一個懶散的市鎮——老博格斯——死
    這會兒太陽已經升起了,可是我們一直往前開,並沒有靠岸把木筏繫好。到後來,國王和公爵走出棚來,臉色不大好看。不過,後來他們跳下水去,游了一下,顯然高興多啦。早飯以後,國王在木筏子一個角落坐了下來,把靴子脫了,褲腳管捲了起來,兩腿在水裡蕩著,舒服舒服。他點起煙斗,心裡默默念著羅密歐——朱麗葉的台詞。背得挺熟以後,他和公爵開始操練起來。公爵還得一遍又一遍地教他,教他每句話該怎麼講,教他該怎樣歎氣,怎樣把手按在心口上。隔了一會兒,他說他練得很不錯了。「不過」,他說,「你喊羅密歐的時候,可千萬不能像一條公牛那麼吼叫——你務必說得那麼輕柔,那麼病懨懨的,心神恍惚的,吐出——羅——密——歐!就該這樣,因為朱麗葉是那樣可親可愛,甜甜蜜蜜,還只是個孩子那樣的姑娘家,你知道吧,她決不會像公驢般地嗚嗚叫喚。」

    好,到下一步,他們取出了一對長刀,是由公爵用橡木條做成的。他們開始練習鬥劍——公爵自稱是理查第三。他們那樣一來一去開打,在木筏子上跳過來,又跳過去,那個模樣叫人看得入迷。不過,後來國王摔了一跤。在這以後,他們就停下來休息了。他們談到了他們在別的時候在河上那種種歷險的事跡。

    吃過飯以後,公爵說:

    「好,卡貝1,你知道吧,我們要把這一場戲演成第一流的精彩節目。所以我看我們不妨添加點兒什麼。反正人們一聲『恩各爾2』,你總得應付應付才行啊。」——

    1《文庫》本註:馬克-吐溫喜讀湯姆斯-卡萊爾的《法國大革命》一書,書中說,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被廢黜以後,革命者稱他為公民路易-卡貝。卡貝是中世紀法國權勢極大的一個家族。

    諾頓版註:在這裡,冒充的公爵還可能把朱麗葉家的姓Capulet和法國國王的姓capet混為一談了。

    2法語:再來一個。

    「畢奇華特,『恩各爾』是什麼啊?」

    公爵對他作了解釋,然後說:

    「我就來上一段蘇格蘭舞,或是水手跳的笛舞,你呢——啊,讓我想一想——好,有了——你不妨念一段哈姆雷特的獨白。」

    「哈姆雷特的什麼啊?」

    「哈姆雷特的獨白,知道吧,莎士比亞最著名的台詞。啊,這是多麼輝煌,多麼輝煌!每一回總是把全場給迷住啦。我這本書裡沒有這一段——我只搞到一卷——不過我看啊,我能憑了記憶湊齊它。我只需來回走走台步,走個把分鐘,看能不能從記憶的倉庫裡回想起來。」

    於是他就來回走起了台步,一邊思索。有時候間或把眉頭緊鎖,有時候眉毛往上一聳。接下來,一隻手緊緊按住了額骨,踉踉蹌蹌倒退幾步,彷彿還哼了幾聲。然後他會長歎一聲,再後來他裝成流下了熱淚。這種種表演,煞是好看。慢慢地他回憶起了,於是他叫我們注意了。接著他擺出了一個最最高貴的姿勢,一隻腳往前探,兩隻胳膊往上往前伸,腦袋往後仰,眼睛望著天。接下來,他開始中了邪似地叫嚷,磨他的牙。然後,在念這段台詞時,從頭到尾吼叫著,兩手攤開,胸膛鼓起,這樣就使我過去見過的表演,都為之黯然失色。這段台詞是這樣的——他教國王念的時候,我很容易地便記住了的。1——

    1諾頓版註:演莎劇時,把不同劇本中的著名台詞隨意拆散,東拼西湊,這在當時邊疆地區演出時常有的情況。

    活下去呢,還是不活下去,這是一把出鞘的寶劍,

    使這漫長的一生成為無窮的災難,

    誰願挑著重擔,一直到勃南森林,真是來到了鄧西寧,

    可是對死後的遭遇深懷恐懼,

    害死了無憂無慮的睡眠,

    偉大天性的第二條路,

    使我們寧願拋出惡運的毒箭,

    決不逃往幽冥去尋求解脫,

    正是為了這個緣故我們才不得不躊躇。

    你敲門吧,去把鄧肯敲醒!但願您做得到;

    誰願忍受人世的鞭撻和嘲弄,

    壓迫者的虐待,傲慢者的凌辱,

    法律的拖延,和痛苦可能帶來的解脫,

    在這夜半死寂的荒涼裡,墓穴洞開,

    禮俗的黑色喪服,一片陰森。

    但是那世人有去無還的冥界,

    正向人間噴出毒氣陣陣,

    因此那剛毅的本色,像古語所說的那只可憐的小貓,

    就被煩惱蒙上了一層病容,

    一切壓在我們屋頂上的陰雲,

    因此改變了漂浮的方向,

    失去了行動的力量。

    那正是功德無量。且慢,美麗的峨菲麗雅:

    別張開你那又大又笨的大理石嘴巴,

    趕快到女修道院裡去吧——快去1——

    1《文庫》本註:「公爵」自以為在背誦哈姆雷特這段著名獨白,其實背得顛倒錯亂,還胡亂插進了莎劇《麥克白》和《理查三世》中的台詞。

    又,故意把莎劇弄得面目全非,是十九世紀喜劇慣用的手段。又,如果查一下,「公爵」怎樣把不同莎劇的台詞胡亂拼湊在一起,以獲得逗笑的效果,是很有趣的。特別是怎樣把《麥克白》一劇中的台詞和《哈姆雷特》的台詞拼湊在一起的。像第三行後一半,第五行,第六行,第十二行,第十八行後一半,都是如此。

    啊,那老頭呢,倒也喜歡這段台詞,很快便記住了,所以能夠作出了第一流的表演。那情景彷彿他生來就是為了表演這段台詞似的。等他練熟了,激動起來了,他演的時候那個狂吼亂叫、哭哭啼啼的模樣,可真美妙。

    一有機會,公爵就印好了幾份演出的海報。在這以後,有兩三天的時間,我們在河上漂流,木筏子上顯得很活躍,不同尋常,因為木筏子上整天在鬥劍啊,綵排啊——是公路叫的這個名詞——除此以外,沒有幹別的。一天早晨,我們到了阿肯色州下游老遠的地方,可以望見前邊一個大的河灣處,有一個巴掌大的小鎮,我們就在離鎮上游大約西分之三英里的地方,把木筏子繫好了。那是在一條小河濱出口處,兩邊有柏樹濃蔭覆蓋,彷彿像一條隧道似的。除了傑姆以外,我們都坐了獨木舟前往那個鎮子上,看看在那裡能否有個機會好演出。

    我們可交了好運。那邊下午恰好有一場馬戲演出,鄉下的人已經紛紛坐各式各樣的舊篷車或是騎著馬開始前來。馬戲團要在夜晚以前離鎮,這樣,就給了我們的演出非常好的機會。公爵租下了法院大廳,我們便四處張貼我們的海報。海報上面寫著1:

    莎士比亞名劇隆重再演!!

    驚人魅力!

    只演今晚一場!

    世界著名悲劇演員:

    倫敦特勒雷巷劇院的小但維-迦裡克與倫敦匹凱特裡-布丁巷白教堂皇家草料場劇院及皇家大陸劇院的老埃特蒙特-基恩演出莎士比亞出類拔萃之名劇《羅密歐——朱麗葉》中精彩的陽台一場!!

    羅密歐——迦裡克先生

    朱麗葉——基恩先生

    由本劇團全體演員協力演出!全新行頭,全新佈景,全新道具!

    並演

    驚險萬狀、驚人絕技、驚心動魄

    《理查三世》中之鬥劍場面

    理查三世——迦裡克先生

    裡士滿——基恩先生

    加演

    (應觀眾特邀)

    哈姆雷特的不朽獨白!

    由聲名赫赫的基恩演出!

    在巴黎連續演出了300場。

    因歐洲各地有約在先,

    只演今晚一場。

    入場票兩角五分,童、僕一角——

    1諾頓版註:這裡「公爵」故意把演莎劇的三個名演員混在了一起。這三人年代各異,迦裡克(1717—1770),老基恩(1787-1833),小基恩(1811?—1868)。第二十二章中《王室異獸》海報上也有這樣的情況。

    隨後我們在鎮上逛來逛去。1所有商店、住家大多是干木頭搭的房子,東倒西歪的,也沒有刷過油漆。離地有三四英尺高,底下用木樁撐著,這樣,大水漫過來時,房子不會進水。屋子四周都有小園子,不過上面彷彿沒有栽什麼東西,所以雜草叢生,只長些向日葵。此外便是灰堆,破舊的鞋靴,破瓶子,破布頭和用舊了的白鐵器具。圍牆是用各種板子拼湊的,在不同的時間裡給釘牢的,歪歪斜斜,很不雅觀。大門只有一個鉸鏈——是皮做的。也有些圍牆曾於某年某月刷白過,不過據公爵說,那是在哥倫布時代2的事了,這倒很像——

    1諾頓版註:以下是馬克-吐溫對當時邊疆地區的人往往懶散、邋遢表示不滿的描寫,實乃寫的故鄉漢尼拔。馬克-吐溫在其它地方寫到漢尼拔時,往往出之以懷舊抒情的筆調,與這裡的文筆有所不同。

    2哥倫佈於1492年發現美洲。

    園子裡往往有豬闖進去,人們就把它們趕出去。

    所有的店舖都開設在一條街上。各家門口都支著一個自家製成的布篷。鄉下人把他們的馬拴在布篷的柱子上。布篷下堆放著裝雜貨的空木箱,一些游手好閒的人整天坐在上面,或是用他們身邊帶的巴羅牌小刀,在箱子上削來削去,或是嘴裡嚼嚼煙草1,或是張開嘴打打呵欠,伸伸懶腰——這群十足的無賴。他們通常戴頂黃色的草帽,邊寬得像頂雨傘。他們不穿上衣,也不穿背心,彼此稱呼比爾、勃克和漢克、喬、安特。說起話來懶洋洋,慢騰騰,三句不離罵人的話。往往有游手好閒之徒,身子靠著布篷柱子,雙手老是插在褲袋裡,除非要伸出手來拿一口煙嚼嚼,或是抓一下癢。人們總是聽到在說:

    「給我一口煙嚼嚼吧,漢克。」——

    1當時捲煙尚未流行,南方鄉間大多嚼煙葉。

    「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爾去討吧。」

    也許比爾會給他一口。也許這是他在撒謊,推說自己沒有了。這些流氓,有的人從來身無分文,也從沒有自己的煙葉子。他們嚼的煙都是借來的——他們對一個傢伙說:「傑克,借口煙嚼嚼,怎麼樣。我剛把我最後一口煙給了朋-湯浦遜」——而這是謊話。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這騙不了誰,而傑克可並非生人,他就說:

    「你給過他一口煙,真是這樣麼?你妹妹的漢子的奶奶還給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納,你先把我借給你的那幾口還給我,然後我借給你一兩噸,並且不收利息,怎麼樣。」

    「可是我先前還過你幾回啦。」

    「哦不錯,你是還過——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鋪子裡的貨。你還的是黑奴嚼的。」

    鋪子裡的煙是又扁又黑的板煙,不過這些傢伙嚼的大多是把生葉子擰起來嚼。他們借到一口煙的時候,往往並非是用小刀切開,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齒中間,一邊用手撕扯,撕成了兩片——有時候這塊煙葉的本主,在人家還給他的時候,不免哭喪著臉,帶著挖苦的口氣說: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還給我,把這片葉子給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麼都沒有——稀泥黑得像漆,有些地方幾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兩三英吋深。豬到處走動,嘴裡咕嚕咕嚕叫喚著。有時你會看見一頭泥糊糊的母豬帶著一群豬崽子懶洋洋地沿街逛蕩,一歪身就當著街上躺了下來,害得人們走過時必須繞過它走,它卻攤著四肢,閉上眼睛,搖搖耳朵,餵著小豬崽子,那神態的舒坦,彷彿它也是領薪水過活的。不用多久,你就會聽到一個游手好閒之徒在叫:「叱,過去,咬它,小虎。」老母豬便一邊發出可怕的尖叫聲,一邊逃走,因為它左右兩旁都有一兩隻狗咬著它的耳朵打鞦韆。這時還可見到那些無賴一個個站了起來,樂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見蹤影才算了事。他們那個模樣彷彿在說,虧得有了這場熱鬧。然後他們又恢復了原狀,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沒有什麼別的事情,能像一場狗打架那樣能叫他們精神陡然振作起來,叫他們全身歡快起來——除非是在一條野狗身上澆些松節油,點上一把火,或是把一隻白鐵鍋拴在狗尾巴上,眼看著這條狗不停地奔跑,到死為止。

    在河邊,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裡去了。住家的都已經遷了出來。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邊的土已經塌了,房子還懸在那裡,住家的人也沒有搬出,可這是多麼危險。因為有時候會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麼大,突然塌了下來。有時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麼深,會一天天往下塌,後來到一個夏天,便整個兒塌到水裡去了。像這樣一個鎮子,得經常往後縮、縮、縮,因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車啦,馬啦,就越發擠,越是不斷地湧來。一家人往往從鄉下帶著中飯來,就在大篷車裡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過三回打架的事。後來有人叫起來了:

    「老博格斯來啦1。——是從鄉下來,照老規矩,每個月來小醉一回——他來啦,夥計們。」——

    1諾頓版註:以下的插曲,是根據馬克-吐溫十歲時在故鄉漢尼拔親眼見到的慘事寫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馬克-吐溫的父親。

    那些二流子一個個興高采烈,——我看他們慣於拿博格斯開開心。其中一個人說:

    「不知道這一回他要搞死誰。要是能把二十年來他說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別一個人說,「但願老博格斯也能來嚇唬嚇唬我,那我就會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騎著馬飛奔而來,一邊大喊大叫,就像印第安人那個架勢,他吼道:

    「快讓開,快讓開,我是來打仗的,棺材的價錢要看漲啦。」

    他喝醉了,在馬鞍上搖搖晃晃的。已經五十開外的人了,一臉通通紅。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對他說些下流話,他也用同樣的話回敬人家。他還說,他要按計劃收拾他們,一個個要他們的命,只是現在還沒有工夫,因為他到鎮上來,是要殺死歇朋上校這個老東西的,並且他的信條是:「先吃肉,臨完了再來幾勺果子湯。」

    他看到了我,他一邊騎著馬往前走,一邊說:

    「你從哪裡來的啊,孩子?你想找死麼?」

    說著就騎著馬往前去了。我嚇得什麼似的。可有一個人說:

    「他是說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這麼個調調兒。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氣的老傻瓜了——從未傷害過人,不論是喝醉的時候,還是醒的時候。」

    博格斯騎著馬來到鎮上最大的一家鋪子的前面。他把腦袋低了下去,好從篷布簾子底下朝裡張望。他大叫:「歇朋,有種的站出來!站出來,會一會你騙過他錢的人。我就是要找你這條惡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著,他又罵下去,凡是他想得起來的罵人字眼,他都用上了。這時滿街都是人,一邊聽,一邊嘻嘻哈哈笑。他就這樣罵下去。隔了一會兒,一個神氣高傲、五十五歲左右的男子——他還是全鎮衣著最講究的人——從鋪裡走了出來,大夥兒從兩旁紛紛後退,給他讓道。他神態慎靜自若,一板一眼地說起話來——他說:

    「這一套叫我煩死了,不過,我只能忍到下午一點鐘。到一點鐘,好好注意啊,——決不延長。在這個時間以後,要是你再開口罵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論你飛到天涯海角,我一定會找你算賬的。」

    說過,他一轉身,就走了進去。圍觀的大夥兒彷彿都清醒了,沒有人動一動,笑聲也停了下來。博格斯騎著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斷用種種髒話,倒在歇朋頭上,不停地高聲叫罵。過不多久,他又轉了回來,在鋪子前面停下,還是不停地罵。有些人圍在他四周,試圖勸他就此收場別罵了,可他就是不聽。這些人對他說,離一點鐘只有十五分鐘了,因此他務必回家去——而且馬上就走。不過,說也無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勁罵個不停。他還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裡,然後騎著馬,在他那頂帽子上踩過去。一會兒,他走開了,沿著大街,又一路漫罵起來,只見他一頭白髮,隨風飄揚。凡是有機會跟他說話的,都好言相勸,勸他跨下馬來,這樣好讓他們把他關在屋裡,讓他酒醉醒過來。可是,這一切都無濟於事——他會又一次在街上飛奔起來,再一次大罵歇朋。隔了一會兒,有人說:

    「去把他的女兒找來!——快,快去找他的女兒。他有的時候還能聽她的。要是別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會兒,然後停了下來。在五分鐘到十分鐘之內,博格斯又回來了——不過倒不是騎著馬來的。他光著腦袋,歪歪倒倒朝著我走過街,兩旁有他的朋友攙扶著,催他快走。這時候,他一聲不響,神色不安,並沒有賴著不走。倒是自個兒也有點兒快走的模樣。

    有人喊了一聲:

    「博格斯!」

    我往那邊張望,看是誰喊的,一看正是歇朋上校。他一動不動站在大街中央,右手舉起了一支手槍,槍口朝外——並非瞄準著什麼人,不過是向前伸著,槍筒對著天空。就在這一剎那間,我只見一位年輕姑娘正在奔過來,邊上有兩個男子同她在一起。博格斯和攙他的人一轉身,看看是誰在叫他。他們一看到手槍,攙他的人便往邊上一跳。只見槍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兩個槍筒都上了板機。博格斯舉起雙手說,「天啊,別開槍!」砰!第一槍響了,他腳步踉踉蹌蹌往後倒,兩手在空中亂抓——砰!第二槍響了,他攤開雙手,撲通一聲,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輕姑娘尖聲大叫,猛衝過來,撲在她父親身上,一邊哭泣,一邊說著,「哦,他殺了他啦,他殺了他啦!」圍觀的群眾推推搡搡,緊緊圍著他們,伸長了脖子,想看個究竟。已經在裡邊的人使勁推開他們,叫道,「往後退,往後退!讓他好喘氣!讓他好喘氣!」

    歇朋上校呢,把手槍往地上一扔,腳後跟一轉身,走了開去。

    大夥兒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雜貨店,四周圍的群眾還像原來那樣圍得緊緊的,全鎮的人都來了。我趕緊衝上前去,在窗下佔了個好位置,離他近,能看得清。他們把他平躺在地板上,拿一本大開本的《聖經》放在他的頭下,並且還拿了另一本《聖經》,把《聖經》打了開來,放在他的胸上——不過他們先把他的襯衫扯開。我看到兩顆子彈中有一顆就打進了他的胸膛。他長長地喘著粗氣。這樣有十來回。他吸氣時,《聖經》隨著胸膛往上升,呼氣時,《聖經》隨著胸膛往下墜——這樣十來回以後,他就躺著不動了,他死了。大夥兒把他女兒從他身上拉開。女兒一邊尖聲叫喚,一邊哭泣,他們把她拉走了。她不過十六歲左右,又甜,又長得文靜,不過面色很蒼白,一臉驚慌、害怕的樣子。

    啊,沒有多久,全鎮的人都趕來了,大夥兒推推搡搡扭著身子往前邊擠,想擠到窗下,看個清楚。不過,已經佔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讓,後邊的人便不停地說,「喂,好啦,你們各位也算看得夠了嘛,你們老佔著地方,不給別人一個機會,那就不仗義、不公道了嘛。別的人跟你們一樣有那個權利嘛。」

    前邊的人就紛紛還嘴,我就溜了出來,生怕鬧出亂子來。凡是看到了怎樣開槍的人,一個個都在跟別的人講述當初事情的經過。在這樣的人四周,就各個圍著一批人,伸長了脖子,認真聽著。一個長頭髮的瘦高個子,一頂白毛皮煙筒帽子推向腦門後邊,正用一根彎柄手杖在地上畫出博格斯站在哪個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個位置上。大夥兒就跟著他從這一處轉到另一處,看著他的一舉一動,一邊點點頭,表示他們聽明白了,還稍稍彎下了身子,手撐著大腿,看著他用手杖在地上標出有關的位置。接著,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簷拉到齊眼的地方,喊一聲「博格斯!」然後把手杖舉了起來,慢慢放平;接著喊一聲「砰!」踉踉蹌蹌往後退,又喊一聲「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擊過了的人都說,他表演得十分完滿,當初全部經過,就正是這個樣子。接著有十來個人拿出酒瓶來,招待了他一番。

    啊,隔了一會兒,就有人說,歇朋這個傢伙,該用私刑殺了他。沒有多久,人人都在這麼說了。他們也就出發了。一路之上像瘋了似的,大聲吼叫,還把路上見到的晾衣服的繩子扯了下來,好用來絞死歇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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