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裡·芬歷險記 第11章 赫克和村婦——搜捕——支吾搪塞——去高申
    「進來」,那個婦女說。我就走了進去。她說:

    「請坐。」

    我坐了下來。她那亮亮的小眼睛把我端詳了個仔細,接著說:

    「你叫什麼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裡?是在這兒附近麼?」

    「不。是在霍克維爾,這兒下面七英里地。我一路走得來,實在累了。」

    「我看也餓了吧。我給你找點東西吃。」

    「不,我不餓。本來我倒是餓得很。我在離這兒兩英里路的一家農莊不能不歇了一口氣,所以不餓了。這樣我才會弄得這麼晚。我媽在家有病,又沒有錢,我是來把情況告訴我叔叔阿勃納-摩爾的。我媽對我說,他住在這個鎮上的那一頭。這兒我還沒有來過呢。你認識他吧?」

    「不,我還不認識什麼人哩。我住在這裡還不到兩個星期。要到鎮上那一頭,還有不少路呢。你最好這晚上便歇在這裡。

    把你的那頂帽子給取下來吧。」

    「不」,我說,「我看我歇一會兒,便往前走。天黑我不怕。」

    她說她可不能放我一個人走。不過,她丈夫一會兒便會回來,大概是一個半鐘頭左右吧。她會讓她丈夫陪我一起走。接下來便講他的丈夫,講她沿河上游的親戚,講她下游的親戚,講她們過去的光景怎樣比現在好得多,怎樣自己對這一帶並沒有搞清楚,怎樣打錯了主意到了這個鎮上來,放了好日子不知道過——如此等等,說得沒有個完。這樣,我就擔起心來,深怕這回找到她打聽鎮上的情況,也許這個主意是錯了。不過,不一會兒,她提到了我爸爸以及那件殺人案,我就很樂意聽她嘮叨下去。她說到我和湯姆-莎耶怎樣弄到六千塊錢的事1(只是她說成了一萬塊錢),講到了有關爸爸的種種情況,以及他多麼命苦,我又是多麼命苦。到後來,她講到了我怎樣被殺害。我說:——

    1諾頓版註:在本書第一章中,以及在《湯姆-莎耶歷險記》中,都說是一萬二千元,此處恐是作者記錯了。

    「是誰幹的?在霍克維爾,我們聽到過很多有關這件事的說法,不過是誰殺了赫克-芬的,我們可不知道。」

    「嗯,據我看,就在這兒,也有不少人想要知道是誰殺了他的。有些人認為,是老芬頭兒自己幹的。」

    「不吧——真是這樣麼?」

    「開頭,幾乎誰都是這麼想的。他自己永遠不會知道他怎樣差一點兒就會落到個私刑處死。不過,到了天黑以前,那些人主意變了。據他們判斷,認為是一個逃跑的黑奴名叫傑姆的干的。」

    「怎麼啦,他——」

    我把話打住了。我看,最好我別則聲。她滔滔不絕講下去,根本沒有注意到我的插話。

    「那個黑奴逃跑的那一個晚上,正是赫克-芬被殺害的日子。因此上,懸賞捉拿他——懸賞三百塊錢。還為了捉拿老芬頭兒——懸賞兩百塊錢。你知道吧,他在殺人後第二天早上來到了鎮上,講了這件事,然後和他們一起在渡輪上去尋找,可是一完事,人就走了,馬上不見人了。在天黑以前,人家要給他處私刑,可是他跑掉了,你知道吧。嗯,到第二天,人家發現那個黑奴跑了。他們發現,殺人的那個晚上,十點鐘以後,就不見這個黑奴的人影了。知道吧,人家就把罪名安在他頭上。可是他們正嚷得起勁的時候,第二天,老芬頭兒又回來了,又哭又喊地找到了撒切爾法官,索要那筆錢,為了走遍伊利諾斯州尋找那個黑奴。法官給了他幾個錢,而當天晚上,他就喝得醉醺醺的,在半夜前一直在當地。半夜後,他和一些相貌兇惡的外地人在一起,接下來便和他們一起走掉了。啊,從此以後,再沒見他回來過。人家說,在這件案子的風頭過去以前,他未必會回來。因為人家如今認為,正是他殺了自己的孩子,把現場佈置了一番,讓人家以為是強盜干的,這樣,他就能得到赫克的那筆錢,不用在訴訟案件上花費很長一段時間了。人家說,他是個窩囊廢,幹不了這個。哦,我看啊,這人可是夠刁的了。他要是在一年之內不回來,他就不會有什麼事了。你知道吧,你拿不出什麼證據來定他的罪。一切便會煙消雲散。他就會不費氣力地把赫克的錢弄到手。」

    「是的,我也這麼看。我看不出他會有什麼不好辦的。是不是人家不再認為是黑奴干的呢?」

    「哦,不。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個看法。不少人認為是他幹的。不過,人家很快便會逮到那個黑奴,說不定人家會逼著他招出來的。」

    「怎麼啦,人家還在搜捕他麼?」

    「啊,你可真是不懂事啊!難道三百大洋是能天天擺在那裡讓人隨手一揀就到手的麼?有些人認為那個黑奴離這兒不遠呢。我就是其中的一個——不過我沒有到處說就是了。才幾天前,我對隔壁木棚裡的一對老年夫婦說過話,他們隨口講到,人們如今沒有去附近那個叫做傑克遜島的小島。我問道,那裡有人住麼?他們說沒有。我沒有接下去說什麼,不過我倒是想過一想的。我可以十分肯定,我曾望見過那兒冒煙,是在島的尖端那邊,時間是在這以前的一兩天。我因此上曾自個兒盤算過,那個黑奴多半就在那邊啊。這樣就值得花工夫到島上去來個搜捕,在這以後,就沒有再見到冒煙了。我尋思,說不定他溜走了,要是他就是那個黑奴的話。不過,我丈夫反正就要上那邊去看一趟——他和另外一個人要去。他出門到上游去了,不過今天回來了,兩個鐘點以前,他一回到家,我就對他說過了。」

    我搞得心神不安,坐也坐不住了。我這雙手該幹點什麼才好啊。我就從桌子上拿起了一隻針,想要穿通一根線頭,我的手抖抖的,怎麼也穿不好。那個婦女話頭停了下來,我抬頭一望,她正看著我,一臉好奇的神氣,微微一笑。我把針和線往桌子上一放,裝做聽得出神的樣子,——其實我也確實聽得出神——接著說:

    「三百塊大洋可是一大筆錢啊。但願我媽能得這筆錢。你丈夫今晚上去那邊麼?」

    「是啊。他和那個我跟你講起的人到鎮上去了,去搞一隻小船,還要想想方法,看能不能弄到一支槍。他們半夜以後動身。」

    「他們白天去不是能看得更清楚麼?」

    「是啊。可是那個黑奴不是也會看得更清楚麼?半夜以後,他興許會睡著了吧。他們就好穿過林子,輕手輕腳溜到那邊,尋找到他的宿營地,乘著黑夜,找起來更方便些,如果他真有宿營之處的話。」

    「這我倒沒有想到。」

    那個婦女還是帶著好奇的神色看著我,這叫我很不舒服。

    「親愛的,你的名字叫什麼來著?」

    「瑪——瑪麗-威廉斯。」

    我彷彿覺得,我最初說的時候並沒有說是瑪麗,所以我沒有抬起頭來。我覺得,我最初說的是莎拉。我因此覺得很窘,並且怕臉上露出了這樣的神氣。我但願那個婦女能接著說點什麼。她越是一聲不響坐在那裡,我越是侷促不安。可是她這時說:

    「親愛的,你剛進門的時候,說的是莎拉吧?」

    「啊,那是的,我是這麼說了的。莎拉-瑪麗-威廉斯。莎拉是我第一個名字。有人叫我莎拉,有人叫我瑪麗。」

    「哦,是這樣啊。」

    「是的。」

    這樣,我就覺得好過了一些。不過,我但願能離開這裡。

    我還抬不起頭來。

    接下來,那個婦女就談起了時勢多麼艱難,她們生活又多麼窮困,老鼠又多麼猖狂,彷彿這裡就是它們的天下,如此等等。這樣,我覺得又舒坦了起來。說到老鼠,她講的可是實情。在角落頭一個小洞裡,每隔一會兒,就能見到一隻老鼠,把腦袋伸出洞口探望一下。她說,她一個人在家時,手邊必須準備好東西扔過去,不然得不到安生的時候。她給我看一根根鉛絲擰成的一些團團,說扔起來很準。不過,一兩天前,她把胳膊扭了,如今還不知道能不能扔呢。她看準了一個機會,朝一隻老鼠猛然扔了過去,不過,她扔得離目標差一截子,一邊叫了起來:「噢!胳膊扭痛了。」她接著要我扔下一個試試看。我一心想的是在她家裡的老頭兒回來以前就溜之大吉,不過自然不便表露出來。我把鉛糰子拿到了手裡,老鼠一探頭,我就猛地扔過去,它要是遲一步,準會被砸成一隻病歪歪的老鼠。她說我扔得挺準,還說她估摸,下一個我準能扔中。她把一些鉛糰子拿過來,又拿來一絞毛線,叫我幫她繞好。我伸出了雙手,她把毛線套在我手上,一邊講起她自己和她丈夫的事。不過,她打聽了話說:

    「眼睛看準了老鼠。最好把鉛團團放在大腿上,好隨時扔過去。」

    說著,她便把一些鉛糰子扔到我大腿上,我把雙腿一併接住了。她接著說下去,不過才只說了一分鐘。接下來她取下了毛線,眼睛直盯著我的臉,不過非常和顏悅色地問:

    「說吧——你的真名字叫什麼?」

    「什——什麼,大娘?」

    「你真名是什麼?是比爾?還是湯姆?還是鮑勃?——還是什麼?」

    我看我準定是抖得像一片樹葉子。我實在不知所措。可是我說:

    「大娘,別作弄我這樣一個窮苦的女孩吧,要是我在這裡礙事,我可以——」

    「哪有的事?你給我坐下,別動。我不會害你,也不會告發你。把你的秘密一五一十告訴我,相信我,我會保守秘密的。還不只這樣,我會幫你忙的,我家老頭兒也會的,只要你需要他的話。要知道,你是個逃出來的學徒——就是這麼一回事。這有什麼大不了的,這算得了什麼啊。人家虧待了你,你就決心一跑了之。孩子,但願你交好運,我不會告發的。原原本本告訴我——這才是一個好孩子。」

    這樣,我就說,事已如此,也不用再裝了。還說,我會把一切的一切原原本本都倒給她聽,只是她答應了的不許反悔。隨後我告訴她,我父母雙亡,按照法律,把我給拴住在鄉下一個卑鄙的農民手裡,離大河有三十英里。他虐待我,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他出門幾天,我便乘機偷了他女兒的幾件舊衣服,溜出了家門。這三十英里,我走了三個晚上。我只在晚山走,白天躲起來,找地方睡,家裡帶出來的一袋麵包和肉供我一路上食用。東西是足夠的。我相信我的叔叔阿勃納-摩爾會照看我的。這就是為什麼我要上高申鎮來。

    「高申?孩子。這兒可不是高申啊!這是聖彼得堡啊1。高申還在大河上邊十英里地呢。誰跟你說這裡是高申來著?」——

    1諾頓版註:實指馬克-吐溫的故鄉漢尼拔,作者在小說裡給它取名為聖彼得堡。

    「怎麼啦?今天拂曉我遇到的一個男人這麼說的。稻酢K對我說,那裡是叉路口,需得走右手這一條路,走五英里便能到高申。」

    「我看他準是喝醉了,他指給你的恰好是相反的路。」

    「哦,他那樣子真像是喝醉了的。不過,如今也無所謂了,我反正得往前走。天亮以前,我能趕到高申。」

    「等一會兒,我給你準備點兒吃的帶著,你也許用得著。」

    她就給我弄了點兒吃的,還說:

    「聽我說——一頭奶牛趴在地上,要爬起來時,哪一頭先離地?趕快答——不用停下來想。哪一頭先起來?」

    「牛屁股先離地,大娘。」

    「好,那麼一匹馬呢?」

    「前頭的,大娘。」

    「一棵樹,哪一側青苔長得最盛?」

    「北邊的一側。」

    「假如有十五頭牛在一處小山坡上吃草,有幾頭是衝著同一個方向的?」

    「十五頭全衝著一個方向,大娘。」

    「嗯,我看啊,你果真是住在鄉下的。我還以為你又要哄我呢。現在你說,你的真姓名是什麼?」

    「喬治-彼得斯,大娘。」

    「嗯,要把這名字記住了,喬治。別把這忘了,弄得在走以前對我說你的名字叫亞歷山大,等出了門給我逮住了,便說是喬治-亞歷山大。還有,別穿著這樣舊的花布衣服裝成女人啦。你裝成一個姑娘家可裝得蹩腳,不過你要是糊弄一個男人,也許還能對付。上天保佑,孩子,你穿起針線來,可別捏著線頭不動,光是捏著針鼻往線頭上湊,而是要捏著針頭不動,把線頭往針鼻上湊——婦女多半是這麼穿針線的,男人多半倒過來。打老鼠或者別的什麼,應當踮著腳尖,手伸到頭頂上,越高越好。打過去之後,離老鼠最好有六七英尺遠。胳膊挺直,靠肩膀的力扔出去。肩膀就好比一個軸,胳膊就在它上面轉——這才像一個女孩扔東西的姿勢,可不是用手腕子和胳膊後的力,把胳膊朝外伸,像一個男孩子扔東西的姿勢。還要記住,一個女孩,人家朝她膝蓋上扔東西,她接的時候,兩腿總是張開的,不是象男孩那樣把兩腿併攏,不像你接鉛團那樣把兩腿併攏。啊,你穿針線的時候,我就看出你是個男孩子了。我又想出了一些別的法子來試試你,就為的是弄得確實無誤。現在你跑去找你的叔叔去吧,莎拉-瑪麗-威廉斯-喬治-亞歷山大-彼得斯。你要是遇到什麼麻煩,不妨給裘第絲-洛芙特絲一個信,那就是我的名字。我會想方設法幫你解決的,順著大河,一直往前走。下回出遠門,要隨身帶好襪子、鞋子。沿河的路儘是石頭路。我看啊,走到高申鎮,你的腳可要遭殃了。」

    我沿河岸往上遊走了五十碼,然後急步走回來,溜到了系獨木舟的地方,就是離那家人家相當遠的一個去處。我跳上船,急急忙忙開船。我朝上水劃了相當一段路,為的是能劃到島子的頂端,然後往對岸劃去。我取下了遮陽帽,因為我這時候已經不需要這遮眼的東西了。我劃到大河的水中央的時候,聽到鐘聲響起來了。我便停了下來,仔細聽著。聲音從水上傳來,很輕,可是很清楚——十一下子。我一到了島尖,儘管累得喘不過氣來,不敢停下來緩一口氣,便直奔我早先宿營的林子那裡,揀一個乾燥的高處生起一堆大火。

    隨後便跳進獨木舟,使出全身的勁兒,往下游一英里半我們藏身的地方劃去。我跳上了岸,竄過樹林,爬上山脊,衝進山洞。傑姆正躺著。在地上睡得正香,我把他叫了起來,對他說:

    「傑姆,快起來,收拾好東西。一分鐘也拖延不得,人家來搜捕我們啦!」

    傑姆一個問題也沒有問,一句話也沒有說。不過,從接下來半小時中收拾東西的那個勁兒來看,他準是嚇壞了。等到我們把所有的家當全都放到木排上的時候,我們準備從隱藏著的柳樹彎子裡撐出去,我們第一件事是把洞口的火堆灰燼熄滅。在這以後,在外邊,連一點燭光也不敢點。

    我把獨木舟划到離岸不遠的地方,然後往四下裡張望了一下。不過嘛,當時即便附近有一隻小船吧,我也不會看到,因為星光黯淡,濃影深深,看不清。隨後我們就把木筏撐出去,溜進了陰影裡,朝下游漂去,悄沒聲地漂過了島尾,兩人一句話也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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