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和平 04
    如果否定舊的觀點,即否定一個民族的意志服從一個由神選出來的人,而那個人的意志又是服從神的,那麼歷史就得從下列兩件事中選擇其一:或者恢復神直接干預人類事務的舊信仰,或者明確地闡明產生歷史事件的、所謂權力的力量的涵義,否則歷史每走一步都要發生矛盾。

    回到第一種說法是不可能的,因為舊信仰已經被破除了;

    所以必須說明權力的涵義。

    拿破侖下令召集軍隊去作戰。我們對這種看法是這麼習以為常,對這種看法是這麼熟悉,以致於為什麼拿破侖一發出命令六十萬人就去作戰,這樣的問題就毫無意義了。他有權力,所以就照他的命令辦。

    假如我們相信權力是上帝賦予他的,這個答案就令人十分滿意了。但是我們若是不承認這一點,那就得斷定一個人統治別的人們的這種權力是什麼。

    這種權力不可能是一個強者對一個弱者在體力上佔有優勢的那種直接的權力——運用體力或以體力相威脅的那種優勢,例如赫拉克勒斯1的權力;它也不可能建立在精神上的優勢,猶如一些歷史家的幼稚的想法,他們說,歷史上的大人物都是英雄,即賦有特殊精神和智慧,以及賦有所謂天才的人們。這種權力不可能建立在精神的優勢上,因為,暫且不提拿破侖之流的英雄人物,關於這類人物的道德品質的評價眾說紛紜,歷史向我們表明,統治千百萬人的路易十一和梅特涅在精神上都沒有任何特殊的優勢,相反,他們多半在精神上比他們所統治的千百萬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差得多——

    1赫拉克勒斯是希臘神話中的大力士。

    假如權力的源泉既不在於擁有權力的人固有的體力,也不在於他的道德品質,那末很明顯,這種權力的源泉一定在人的身外,在掌握權力的人同群眾的關係中。

    法學對權力的理解就是如此,法學這個歷史的貨幣兌換處,允諾對權力的歷史理解兌換成純金。

    權力是群眾意志的總和,群眾或以贊同的言語或以默許把意志交給他們所選出的統治者。

    在法學領域裡,在論述國家和政權應該妥善地建設(假如可以妥善地建設)時,這一切都是十分明白的;不過,在應用到歷史上的時候,這個權力的定義就需要加以說明了。

    法學對待國家和權力,好像古代人對火一樣——看作一種絕對存在的東西。但是,就歷史來看,國家和權力只是一種現象,正如就現代物理學來看,火不是一種化學元素,而是一種現象。

    由於歷史與法學在觀點上有這種根本的差別,法學雖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見詳細說明,權力應當怎樣構成,以及不受時間限制的權力是什麼,但是對於歷史所提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著的權力的意義問題,它根本解答不了。

    假如權力是移交給統治者的群眾意志的總和,那末,布加喬夫是不是群眾意志的代表?假如不是,那麼為什麼拿破侖一世是代表呢?為什麼拿破侖三世在布倫被俘的時候是一個罪犯,後來被他拘捕起來的那些人又成了罪犯呢?1——

    1拿破侖三世曾三次奪取帝位,前兩次都失敗了,第三次成功了。

    有時只有兩三個人參與的宮廷政變也是把群眾意志移交給一個新的統治者嗎?在國際關係中,也是把一個民族的群眾意志移交給征服者嗎?萊茵聯邦的意志在一八○八年移交給拿破侖了嗎?一八○九年,當我們的軍隊聯合法國人去打奧國人的時候,俄國人民的意志移交給拿破侖了嗎?

    對這些問題可能有三種答案:

    一、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總是無條件地移交給他們選定的統治者或統治者們,因此,任何新權力的出現,任何反對既經移交的權力的鬥爭,都應視為對真正權力的破壞行徑。

    二、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是在明確的眾所周知的條件下移交給統治者們的,並且指出,對權力的種種限制、衝撞、以至摧毀,都是由統治者們不恪守移交權力的條件造成的。

    三、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是在不確定、不為人知的條件下移交給統治者的,承認許多政權的興亡,它們之間的鬥爭,是因為統治者或多或少滿足了群眾意志,由一些人轉給另一些人的不為人知的條件。

    這就是史學家對群眾與統治者的關係的三種解釋。

    一些史學家,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些傳記作者和專題史學家,不瞭解權力的意義這個問題,他們幼稚地認為,似乎群眾意志的總和是無條件地移交給歷史人物的,因此,在記述某一種權力的時候,這些史學家就把這種權力視為唯一的、絕對的、真正的權力,任何反對這種權力的勢力都不是權力,而是對權力的一種侵犯、一種暴力。

    他們的理論只適用於原始的、和平的歷史時期,而當各民族處在複雜而動亂的時期,各種權力同時並起,互相鬥爭,他們的理論就不適用了,因為正統派的史學家將會證明,國民議會,執政內閣和波拿巴都不過是真正權力的侵犯者,而共和派將會證明,國民議會是真正的政權,波拿巴派將會證明帝國是真正的政權,其他一切都是權力的侵犯者。顯然,這些史學家所提供的各執一詞的解釋,只能講給小孩子聽聽罷了。

    另一派史學家認識到這種歷史觀的錯誤,他們說權力的基礎是有條件地移交給統治者的群眾意志的總和,歷史人物只有在執行人民意志向他們默許的政綱的條件下才有權力。但是這些條件是什麼呢?這些史學家沒有告訴我們,即或告訴了,他們說的話也總是互相矛盾的。

    每一個史學家,根據他對民族運動目的的看法,認為法國或別國的公民的偉大、財富、自由,或教育就是這些條件。但是姑且不說史學家對這些條件的看法互相矛盾,就算有這樣一個包括這些條件的共同綱領,歷史事實也幾乎總與那種理論相矛盾。如果移交權力的條件在於人民的財富、自由和教育,為什麼路易十四和伊凡四世能在王位上太平無事,得到善終,而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卻被人民送上斷頭台?史學家回答這個問題說,路易十四違反政綱的行動在路易十六身上得到了報應。但是為什麼不在路易十四或路易十五身上得到報應呢?為什麼剛好在路易十六身上得到報應呢?這種報應的期限有多長呢?這些問題得不到答案,也不能得到答案。持有這種見解的人不能解釋,為什麼那意志的總和一連幾個世紀掌握在某些統治者及其繼承人的手裡,然後突然在五十年間就移交給國民議會,移交給執政內閣,移交給拿破侖,移交給亞歷山大,移交給路易十八,再度移交給拿破侖,移交給查理十世,移交給路易-菲力普,移交給共和政府,移交給拿破侖三世。在說明民眾的意志這樣迅速由一個人轉移給另一個人,尤其是涉及國際關係、征服和聯盟的時候,這些史學家只得承認,這些轉移中,有一部分不是人民意志的正常的轉移,而是與狡詐、錯誤、陰謀,或者與外交家、帝王、政黨領袖的軟弱無能分不開的偶然事件。因此,在這些史學家看來,大部分歷史現象——內戰、革命、征服——並非自由意志轉移的結果,而是一個或幾個人的錯誤意志轉移的結果,也就是說,這又是對權力的摧毀。因此,在一些史學家看來,這類歷史事件偏離了歷史理論。

    這些史學家就像那樣的植物學家,他看見一些植物都是從雙子葉的種子裡生長出來的,便堅持說,一切植物都要長成兩片葉子;而那些已經長大的棕櫚、蘑菇,甚至橡樹與兩片葉子毫無相似之處,他就認為這些植物偏離了理論。

    第三類史學家說,群眾的意志有條件地移交給歷史人物,但是我們不知道那些條件。他們說歷史人物具有權力,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履行了移交給他們的群眾意志。

    但是,這麼說來,假如推動各民族的力量不掌握在歷史人物手中,而掌握在各民族自己手中,那末這些歷史人物還有什麼價值呢?

    這些史學家說,歷史人物表達了群眾的意志;歷史人物的活動代表群眾的活動。

    但是,這麼說來,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歷史人物的全部活動都是群眾意志的表現呢,還是只有一部分是群眾意志的表現呢?假如像某些史學家所想的那樣,歷史人物的全部活動都是群眾意志的體現,那麼,拿破侖們、葉卡捷琳娜們的傳記中所有宮廷醜聞都成了民族生活的表現——這麼說顯然是十分荒謬的;但是,假如像另外一些假哲學家兼史學家所想的那樣,只有歷史人物的行動的某一方面是人民生活的表現,那麼,為了斷定歷史人物的行動的哪一方面表現了人民的生活,我們首先必須知道民族生活的內容。

    這類史學家在遇到這些困難的時候,便想提出一些可以適用於絕大多數事件的最模糊、最難捉摸、最籠統的抽像概念,然後說,這一抽像概念是人類活動的目標:幾乎為所有史學家所採用的最普通的抽像概念是:自由、平等、教育、進步、文明、文化。史學家一面把某種抽像概念視為人類活動的目標,一面研究那些為自己留下為數最多紀念文物的人們——國王、大臣、將軍、著作家、改革家、教皇、新聞記者的事跡,依照他們的意見,就是研究這些人物在多大程度上促進或阻礙某一抽像概念。但是,因為無法證明人類的目的是自由、平等、教育或文明,因為群眾與統治者和人類啟蒙者的關係完全建立在這種任意的假定上:群眾意志的總和經常移交給我們認為出類拔萃的人物,所以在關於十個人不燒房子、不務農業、不殺害同類的人們的活動的記載中,永遠見不到千百萬人遷徙、燒房子、拋棄農業、互相殘殺的活動。

    歷史一再證明這一點。十八世紀末西方各民族的騷動和他們的東進,能用路易十四、十五和十六、他們的情婦和大臣們的活動來說明嗎?能用拿破侖、盧梭、狄德羅1、博馬捨2和別的人們的生活來說明嗎?

    俄國人民東進到喀山和西伯利亞,在伊凡四世病態的性格的細節中和他同庫爾布斯基3的通信中有所反映嗎?

    十字軍東征時代各民族的移動,能用對哥弗雷4們、路易們和他們的情婦們的生活的研究來說明嗎?那場沒有任何目的、沒有領袖、只是一群烏合之眾和一個隱士彼得5的自西而東的民族運動,對我們來說,依舊是不可理解的。在歷史人物們已經明確地給十字軍定下一個合理的、神聖的目標——解放耶路撒冷的時候,而那次運動的中止尤其不可理解。教皇們、國王們和騎士們煽動人們去解放聖地;但是人們不去,因為先前推動他們前去的那個未知道的原因已經不復存在了。哥弗雷和抒情歌手們6的歷史顯然不能包涵各民族的生活。哥弗雷和抒情歌手們的歷史依舊是哥弗雷和抒情歌手們的歷史,而各民族的生活和他們的動機的歷史依舊是未知的——

    1狄德羅(1713∼1784),法國啟蒙思想家、唯心主義哲學家、文學家,《大百科全書》主編。

    2博馬捨(1712∼1799),法國喜劇作家。

    3安德烈-庫爾布斯基公爵是伊凡四世手下的主要貴族之一。他逃亡立陶宛,從那裡寫信給伊凡,責備他的殘酷、虛偽和專斷。伊凡回信:「根據上帝的法則」為他自己辯護。

    4哥弗雷是十七世紀末第一次十字軍領袖。

    5彼得是一名法國修道士,禁慾主義者,據傳說,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由他鼓動起來的。

    6抒情歌手出現於十二三世紀的德國,他們到處唱情歌,也唱十字軍軍歌。

    著作家和改革家的歷史更少向我們說明各民族的生活。

    文化史向我們說明一個著作家或一個改革家的生活與思想動機和特點。我們知道,路德脾氣急躁,說過如此這般的話;我們知道盧梭多疑,寫過如此這般的書;但是我們不知道,宗教改革以後,各民族為何互相屠殺,也不知道,法國革命時期,人們為何彼此處以死刑。

    假如把這兩種歷史結合起來,就像當代史學家們所做的那樣,那麼,我們所得到的將是帝王們和著作家們的歷史,而不是各民族生活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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