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到處都是鮮紅!
翩舞怔怔的望著地上那一灘灘鮮紅的血液。
已經過了大半個時辰了,空蕩的房間只有翩舞一個人,她倔強的望著流血的傷口。
傷口稍稍有一點凝固癒合的跡象,翩舞就把傷口弄的流更多的血。
血色已經染紅了她嬌艷的身體,彷彿躺在花池裡的睡美人般寧靜的讓人覺得她不是活著的。
翩舞的意識開始模糊,她不想清醒,她不會忘記,律凌那絕情的背影,她無法抹掉,在她沉睡時律凌對她的溫柔;她活了,只是他的寵物,是他的玩具,根本不可能得到律凌的寵愛。所以,她決定了,就讓她死掉好了,也許他還會對自己那樣溫柔……
翩舞真的好傻,她沒了心臟的同時,竟然愛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翩舞真的好傻,她沒了現實的生命,只能活在前世了,但現在馬上就要再次消失……
翩舞真的好傻,在現實沒有人喜歡她,所有人都拋棄她、嫌棄她、在媽媽去世開始就沒有人愛她了……
所有人都把她當個麻煩,推來推去,最後把她賣給人販子,更可笑的是。連人販子都嫌棄她,嫌棄她賣不出去,最後把她丟到孤兒院。
每天要討好那幫醜陋的奶奶般的阿姨,要說她們漂亮,說她們年輕,才有飯吃。倔強的翩舞餓昏了不止一次,因為倔強的她就是不肯說謊話,去討好那幫醜陋的『奶奶』……
在殘酷的孤兒院,她痛苦的煎熬了幾年,在13歲那年,被無情的趕出了孤兒院,孤兒院裡沒人喜歡她,因為她不會說謊,倔強的她又不肯低頭,總是被欺負,她學過擊劍,沒有小朋友打得過她,最後因為欺負其他小朋友的罪名,被無情的趕出了孤兒院。
她踏出了一個地獄又跳進了另一個火爐。
她去找她的姑媽,姑媽收留了她。
姑媽是個有錢人,卻是個小氣鬼,她收留她就是因為不用請傭人。可笑吧。翩舞當上了保姆。每天整理屋子、洗衣服、端茶遞水、呼來喝去。還要照顧姑媽家的那只凶巴巴的大狗。狗狗總是咬她,姑媽卻總是不讓她跟別人說,還說不會得狂犬病的,得了也不會死人。讓狗狗咬兩口怕什麼?!
翩舞瘦小的胳膊上,都是狗狗的齒印。
每天翩舞的飯都是別人吃剩的殘羹剩飯,翩舞很倔強,就算在大的委屈,她也沒哭過,不管姑媽怎麼打她,她都沒哭過。
14歲那年,她已經是個亭亭玉立的姑娘,唇紅齒白,嬌艷欲滴。
姑媽家的兒子,是她的小叔。大她11歲。留學從國外回來。看中了翩舞。百般的占翩舞的便宜。
翩舞很怕,沒人幫她。在那個下雨的夜晚,她拿起了擊劍刺進了小叔的右手臂上,她離開了那個地獄……
她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自己一個人討生活……
她以為一輩子都只是自己,沒有人會愛她了……
在18歲生日那天可笑的靈魂出竅了,來到前世。現實的身體只剩個空殼,短短15個小時,那幫所謂的親人,就賣掉了她的心臟。
在手術台是,醫生明明知道我活著,還是掏出了那顆心臟……
翩舞看透了現實的世間,絕望了……
就在這時,她回到了前世,經歷了挖心之痛的翩舞,在也不想醒來。
她看見了。
律凌為了讓她醒來,召集天下名醫,巫師。還浪費的數不清的奇珍異寶。
值得嗎?律凌!是為了利用我吧。翩舞一直這麼想。
二十天過去了,律凌遲遲不肯把她的屍體下葬……
多可笑啊!在現實她只是死了15個小時,就把她判定死亡。
而現在,二十天過去,他都一直在等待她的甦醒。
竟然有人期待她的醒來,希望她可以醒來……
從沒體會過的滋味,讓翩舞差點忘記這個人是曾經折磨她的人……
二十天裡,她一直默默的看著他,默默的看著他照顧她的身體。
就在花的海洋裡,她為他醒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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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凌我喜歡你,怎麼辦……
血光中,倒映出翩舞滿目淚光的臉。
但是,不能讓你知道,不能讓你知道我喜歡你,也無法喜歡你……
因為……
「我……已經……沒有愛的資格了……」
翩舞把手放在胸口那個冰冷的『窟窿』上。那顆心臟在冰室裡沉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