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風雲傳奇  第10卷 悲情張居正
    後記

    差不多寫完了,寫到這裡的時候,連我自己也嚇了一大跳。本只是隨意寫寫,沒想到寫了那麼多。

    在研讀史料之際,我突然發現,大凡對當時的國家有大貢獻的歷史人物大都是以悲劇結尾。如精忠報國的名將岳飛、要留清白在人間在人間的于謙、以心奉塵剎,不求自身利的張居正,以及後面要說的袁崇煥,都是全心全意報國之人,可得到的卻是可悲的結局。每每讀到這裡,我常常惋惜不已。在這幾人裡,要說功勞自然是張居正最大,若要論結局最可悲的也自然也是張居正最慘。他以一己之力大力改革,拯救大明王朝於傾覆之際,卻在死後不到兩年之際就被清算。這不得不讓人感到惋惜。

    張居正死後,神宗賜謚文忠:「文」是曾任翰林者常有的謚法,「忠」是特賜;據謚法解,「危身奉上曰忠」,在賜謚的時候,對於張居正,原有確切的認識。王世貞稱居正「業惟戡亂,勳表救時,在唐贊皇,復為元之」,正是那一時期的公論。然而,在張居正死後的九個月後,神宗就開始下旨查封張居正,而查封之人就是當年被張居正厭惡的那個邱蕣,在查封之時不免有公報私仇的成分,所以在查封之時,邱蕣嚴刑拷打張居正的兒子,在拷問之中,張居正的大兒子敬修自殺;二兒子懋修投井不死,不食又不死,僥倖保存一條性命。張敬修臨死的血書,是這次慘案中一件沉痛的文獻;

    嗚呼,天道無知,似失好生之德,人心難測,罔恤盡瘁之忠。歎解網之無人,嗟縲紲之非罪,雖陳百喙,究莫釋夫譏讒,惟誓一死,以申鳴其冤郁。竊先公以甘盤舊眷,簡在密勿,其十年輔理之功,唯期奠天下於磐石,既不求譽,亦不恤毀,致有今日之禍;而敬修以長嗣,罹茲閔凶,何敢愛身命而寂無一言也。憶自四月二十一日聞報,二十二日即移居舊宅,男女驚駭之狀,慘不忍言。至五月初五日,邱侍郎到府;初七日提敬修面審,其當事噂沓之形,與吏卒咆哮之景,皆生平所未經受者,而況體關三木,首戴幪巾乎!在敬修固不足惜,獨是屈坐先公以二百萬銀數,不知先公自歷官以來,清介之聲,傳播海內,不惟變產竭資不能完,即粉身碎骨亦難充者!且又要誣扳曾確庵(省吾)寄銀十五萬,王少方(篆)寄銀十萬,傅大川(作舟)寄銀五萬,云「從則已,不從則奉天命行事!」恐嚇之言,令人膽落。嗟此三家,素皆怨府,患由張門及之,而又以數十萬為寄,何其愚也!吾意三家縱貪,不能有此積,亦不能完結此事,吾後日何面目見之,且以敬修為何如人品也。今又以母、子、叔、侄,恐團聚一處,有串通之弊,於初十日,又出牌,追令隔別,不許相聚接語。可憐身名灰滅,骨肉星散,且慮會審之時,羅織鍛煉,皆不可測,人非木石,豈能堪此!今幽囚倉室,風雨蕭條,青草鳴蛙,實助余之悲悼耳。故告之天地神明,決一瞑而萬世不愧。暖乎,人孰不貪生畏死,而敬修遭時如此,度後日決無生路!曠而觀之,孔之聖也而死,回之賢也而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者,予於此時,審之熟矣。他如先公在朝有履滿之嫌,去位有憂國之慮,惟思顧命之重,以身殉國,不能先幾遠害,以至於斯,而其功罪,與今日遼藩誣奏事,自有天下後世公論,在敬修不必辯。獨其虛坐本家之銀,與三家之寄,皆非一時可了之案,則何敢欺天罔人,以為脫禍求生之計。不得已而托之片楮,嚙指以明剖心!此帖送各位當道一目,勿謂敬修為匹夫小節,而甘為溝瀆之行也。祖宗祭祀,與祖母、老母饘粥,有諸弟在,足以承奉,吾死可決矣。而吾母素受辛苦,吾妻素亦賢淑,次室尚是稚子,俱有烈婦風,聞予之死,料不能自保。尤可痛者,吾有六歲孤兒,煢煢在抱,知亦不能存活也。(附註:引自《張居正大傳》)

    五月初十日寫完此帖,以期必遂,而夢兆稍吉,因緩。十二日會審,逼勒扳誣,懾以非刑,頤指氣使,聽其死生,皆由含沙以架奇禍,載鬼以起大獄,此古今宇宙稀有之事。上司愚弄人,而又使我叔侄自愚,何忍,何忍!

    邱侍郎、任撫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奉天命而來,如得其情,則哀矜勿喜可也,何忍陷人如此酷烈!三尺童子亦皆知而憐之,今不得已,以死明心。嗚呼,炯矣黃爐之火,黯如黑水之津,朝露溘然,生平已矣,寧不悲哉!

    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已完結矣,願他輔佐聖明天于于億萬年也!

    關於當時拷問底情形,懋修也有一段記載:

    有一部堂訊獄日:「汝先大夫與戚帥相結,凡有書問,雖夜中開門遞進,意欲何為?莫非反狀乎!」

    懋修答日:「邊烽緊急,宰相或不得堅臥不省。」部堂意阻。(附註:引自《張居正大傳》)

    就這樣張居正十年的政權,最後由其子敬修、懋修償還這一筆血債。這不得不讓人感到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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