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群美合租 第1卷 第十三章 水貨女婿
    葉君瑤上班去了,她在自己哥哥的酒吧裡做調酒師,雖然比較自由,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但是畢竟總是呆在別墅裡也很無聊,所以一般沒別的事情而且心情也很好的話,她就會去上班。趙倩和白雪都在家,白雪睡午覺還沒起來,趙倩坐在沙發上捧著個筆記本在那裡不知道在幹什麼,許菲在看電視,林嬌則是在屋裡不安的走來走去,好不容易停了下來又衝到許菲面前:「菲姐,你說這辦法行嗎?我媽媽會相信他嗎?」

    「哎呀我的好妹妹,這是我能想出來的最好的方法了。再說你也不虧啦,辦了個結婚證拿到兩千多萬,換了任何人都會答應的,我猜啊,你就是給你媽**說實話,她也會原諒的,畢竟你也沒什麼損失不是?你非得騙你媽媽?唉!換了我求之不得呢。」

    「姐你不知道,我爸爸是校長,我媽媽是老師,對我要求真的好嚴格,他們要是知道我出去吊凱子,會打死我的,他們從小就教育我---咱們不要羨慕那些發了大財的人,錢夠花就可以了。作為一個女孩子,找個可靠的人結婚,安安穩穩地過一輩子就是給父母們最大的安慰。我也不願意父母生氣啊?唉!還有那個高遠不知道會不會幫這個忙呢?」林嬌皺著眉頭道。

    趙倩抬起頭,看著林嬌不屑地道:「他?他啊巴不得呢,你想想你可是個大美女哦!那小子還不得高興的晚上睡不著覺啊!對了你們要是住在一起,你可要注意啊!」

    「你去死,誰要和他住在一起了。便宜死他了!」

    「誒!林嬌姐姐,你可別忘了剛才許菲姐姐是怎麼給你說的。你總得做的叫你媽相信啊!」

    正說著,高遠從外面走了進來,把書放在條幾上問道:「林嬌姐,你那麼著急的喊我來有什麼事啊?」

    林嬌耐著性子把事情說了一遍。事情還得從那胡志強之死開實起,當初為了得到胡志強的財產,林嬌遵從鄭律師的意見,給家裡要來了戶口本辦理了結婚登記,為了早點得到戶口本,林嬌給家裡的理由是自己的一個朋友準備出國了,急需用錢,想把手底下的一套房子便宜地處理掉,她覺得價格非常合適,就準備把房子買下來。所以希望家裡能夠把戶口本早點寄過來,辦理了過戶手續,林嬌的父母得到這個消息很高興,快速地把戶口本給郵遞了過來。

    但是事情沒有林嬌想的那麼簡單,南京這邊因為有關係,結婚證辦理的很簡單,但是辦結婚證而且繼承遺產,沈局長就把林嬌的戶口給遷了過來,遷戶口是要經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批准的,可是當地的公安部門根本就沒見到當事人,只好給林嬌家裡聯繫,讓她的家人來代辦手續。

    林嬌的媽媽很驚奇,說買個房子怎麼還要我這當**出面,等到了公安局才知道,原己女兒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了,而且上面還多寫了幾個字,『已婚』。林母當時就氣壞了,但是為了探求真相,她隱忍不發,準備把學校裡的事情處理好了,然後就偷偷地到南京來,調查事情的真相。本來林嬌的爸爸也要來的,但是林母不同意,就只好做罷了。不過心疼女兒的父親還是背地裡偷偷地給林嬌打了電話,說這幾天你媽媽就要過去了,你把自己身邊的事情處理好。

    林嬌得到消息真是焦急萬分,實在是不知道該用什麼辦法來處理這事了,她媽媽要是知道她為了錢給個死人結婚還不得氣的背過氣去。最後許菲給她出了個主意找個人當男朋友就是了,反正就是幾天,等你媽回去了,你們再『離婚』不就是了。這個方法是不錯,但是還有點問題,林母來了不可能不看看結婚證,結婚證上胡志強41歲,可是現在去哪裡找個41歲的男人做老公,而且就算是找到了40多歲的男人,就是不知道老媽會不會氣死過去。總之一團亂麻。

    還是趙倩聰明,又給她出了個餿主意,----這不是又現成的嗎?高遠啊,你現在馬上去和他照個結婚照,然後再去辦個假身份證,假結婚證。不就什麼都有了嗎?等你老媽回去了,找個分手的理由不就得了。

    林嬌又不幹了,我媽媽最反對我離婚的。趙倩說,這不是應急嗎?你還是先走一步說一步吧。林驕很無奈,只好把高遠緊急招了回來。

    聽到這些話,高遠像個被強姦的姑娘一樣站在那裡不置可否,其實心裡並不反對,也還是蠻願意的,但是讓自己改姓這顯然不好,雖然只有幾天,但是萬一露餡了怎麼辦,那林嬌還不得把自己給吃了。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客廳裡的幾個美女哈哈大笑。既然結婚證都是假的了,那改個名字算什麼,只有堅持不讓林母看到戶口本就可以了。

    林嬌也是哭笑不得,拉著他就上了奔馳車(胡志強的奔馳被她當做『遺產』繼承後,林嬌的別克被閒置了。)兩個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辦理了假的身份證、結婚證。

    這幾天高遠被強迫安排作息時間,只要沒課,無論中午和下午放學後抓緊回家等待『岳母』大人的視察。以期望給她留個好印象。

    月2號這天中午,高遠正在院子裡修理花草,有人敲門,高遠走過去把門打開,一看是一個看起來只有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高遠沒在意地問道:「大姐,你找誰?」

    那女人就是林嬌的老媽。只是人長的漂亮,而且比較在意保養,雖然快五十了,但看起來還很年輕,女人都很在乎自己的年齡,看到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喊自己大姐,她頓時心裡很開心,對小伙子有了不少『好感』。

    「哦,我找林嬌,她給我的地址是東方花園別墅二十一號,是這裡嗎?」這位『岳母』的聲音很好聽。

    「哦!是這裡,您是?」

    「我是林嬌的媽媽?過來看看她,她在嗎?」林母和藹地道。

    靠,原來是『丈母娘』到了,高遠雖然有點緊張,但是並不慌張,開始施展自己的蠱惑大法,以期望給『老人家』留下更個好印象。

    「大姐,你可能找錯人了吧,我這裡確實有個女孩子叫林嬌,可是人家都二十四五了,您看起來最多也就三十四五的樣子,怎麼可能是她的媽**,要不你再去別的地方找找。現在重名的地方很多,而且西區有個別墅區叫東方之珠小區,您去那裡找找吧,對了!您孩子在那個學校上學,要不我幫你聯繫一下。」

    雖然被『誤解』,但是林母心裡可是很開心地,『喲!我有那麼年輕嗎?哎呀,人家小伙子都那麼肯定了,一定是真的了。』頓時對高遠的印象好了幾分。

    「哎呀,你看你這小伙子,我家女兒就是二十四,我今年都快五十了,你沒看出來啊。你帶我進去吧。」林母心裡甜滋滋的道。

    「阿姨,真不好意思,我、、、、、、我總愛以貌取人,您說您真的不像快五十的人了,你要是說您是林嬌的姐姐我還很相信。」高遠裝出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樣子。

    「那你是?」

    「哦,阿姨,我是林嬌的男朋友,我叫高遠。」

    聽道這裡,林母臉色頓時沉了下來,仔細打量起這個『女婿』起來,高高大大的,人很帥氣,肩寬腰細,很協調很健康還很有幾分陽剛之氣。從外形上看林母比較滿意,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但是還是沒好氣地道:「你剛才喊我什麼,阿姨?」

    「哦!這個,這個、、、、、、、、伯母、、、、、、不對、、、、、、、、、媽」

    這聲媽喊得高遠臉都紅了一大半,憋得那個難受啊,可真是太痛苦了。

    「行了,別難為你這姑爺了,把我家閨女騙到手了,連聲媽都捨不得喊啊!還背著我們去領結婚證,你父母知道嗎?」林母也不注意場合,站在大門口就端起了丈母娘的架子,拿出在學校教訓學生的態度,準備對高遠進行一場『深入而徹底的教育』。

    高遠一看形勢不對,頭皮都開始發麻了,趕緊說道:「伯、、、、媽。你看在這裡說話也不是個地方,咱們進屋了去說吧。」

    林母白了他一眼,沒好氣地道:「前面帶路。」

    這從大姐變成了丈母娘,林母的氣勢上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這個『便宜女婿』更是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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