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驚魂【完結】 調查前夕 壹 阿Q拉偵探事務所
    (本故事純屬虛構,或有情節中人物、團體、背景,與現實生活有所掛鉤,然特此聲明,皆無真實關係。如模仿文中任何有關涉及犯罪的行為,皆當受到法律制裁。)

    在天還未亮之前,衛萬便被急促的電話鈴響給吵醒了。

    簡單的準備了一下,連牙都沒來得及刷,他便坐上了停在家門口的雪佛蘭警車。

    他們此行的目的,是川沙清水陵園。

    不正常的天候,從昨晚一直持續到隔日,也就是今天早上。請水陵園的中央墓地一早就籠罩在一片水滴的簾幕當中,分不清是霧還是雨。晴天裡枝葉流陽如水晶般閃爍的成排檜樹,此時沉默地佇立在白茫茫的水煙內。

    雖然有讓車開進陵園的權利,但衛萬還是吩咐把警車開入停車場裡。

    方一下車,感受到寒風呼嘯,他不由緊緊了大衣,將兩手交叉,夾在腋下。幾人踏上由石頭鋪疊而成的墓園小徑,從這裡想要到達中央墓地,快走的話,大約只需要四五分鐘左右。

    衛萬幾人走了沒多久,就到達了目的地,那是陵園中心,被濃霧掩蓋的最深處。

    「就是這兒麼……」

    陸續的有警官來到這兒,看上去,此處應該是集合地點。

    「啊,警長,您來了?」

    「嗯。」衛萬點了點頭,向敬禮的那名刑事問道:「這裡情況怎麼樣?」

    刑事手忙腳亂的翻查起了隨身攜帶的記事本,手指輕輕在細小而密集的字眼上指劃著,一邊說道:「屍體的第一發現人是附近的居民。根據那個人的證言,說是昨天很晚時候,發現這裡似乎被什麼東西燒了起來。而後,他又通知陵園的……」

    「好了好了。」衛萬擺了擺手,似乎沒有繼續聽下去的耐心了,畢竟搜集這些現場中繁瑣的小事情,不是他們重案組的責任範圍,交給現場取證部門就已足夠。

    他四處看了看,問道:「那麼死者呢?在哪裡?」

    衛萬眉頭皺的有些緊,像是個「川」字似的,就差沒把兩條眉毛連在一起了。這是因為近來不安定的事件發生太多起了,即使是他這個年度破案率最高的神探,也頗有些應付不過來。

    而前陣子,那具碎屍案也都完全沒有找著頭緒,要知道,所謂的破案,可不是數字資料所能表現出來的。

    什麼「目前警方破案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創歷史新高」之類的話,那都是鬼話。因為極有可能在百分之九十里的都是些雞鳴狗盜,而那百分之十中的就是重大惡性兇殺。

    「線索根本就不夠進行推理啊……難道,又要交給那個男人嗎……」衛萬揉了揉隱隱作痛的太陽穴,不由想起了那個總是熱衷於處理奇難疑案的私家偵探。

    無論是之前在戶師大上演的鬼抓鬼事件,還是惡母食童案,都是多虧了他才破解掉的。

    是的,那個叫做「阿Q拉」的男人。

    ※※※

    時間是——西曆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

    也就是戶城房價環比下降的八個月前。

    我們的主人公,這位叫作「阿Q拉」的怪異名字的男人,正安穩的坐在位於外灘地下街十九號D室的事務所裡。

    室內的擺設,按道理說,還是非常符合普通人對於偵探這個行業的憧憬及遐想的,只是乍看上去,滿地撲撒著瑣碎的資料紙,顯得有些邋遢;不過櫥櫃上略帶污漬的咖啡機及陳列著的洋酒瓶,還是可以說明,這間事務所的主人相當講究,且對口腹之慾的需求甚大。相比起來,積滿灰塵的書架,就顯得有些古舊清冷了。

    寫字桌前的檯燈光線有些昏暗,不過那並不要緊,畢竟阿Q拉還開著日光燈。檯燈的存在,在目前的年代,更多時候是為了平添神秘感與氣氛,這點對於傳媒業及有限公司來說極為重要。「高級、上檔次的感覺」引號中的字句,已然成為現代商業社會中一種必不可少的營銷手段,和吸引顧客的有利武器。

    為此,阿Q拉連電腦都沒有置辦。不過說實話,很大程度上,他這個只有使用面具只有十六七平方米小單位,確實也用不著那樣的玩意兒。

    手握著仿製鋼筆(其實是油性水筆),在報告書上疾書些什麼。

    他嘴角銜著煙卷,時不時喝上一口咖啡,一邊把幾天前那次事件的概要書寫下來,存檔留案。

    若說起來,那是個極簡單的事件。某個有錢人被殺,他的兒子作為第一嫌疑人遭到逮捕和審查。這個有錢人的兒子為了洗清罪名,而聘請了阿Q拉為他搜集脫罪證物。

    說是調查,未免有些片面。嚴格意義上來說,阿Q拉的工作,只限於尋找對委託人有利的證物,至於所謂的「調查事件真相」,那都是冠冕堂皇的廢話而已。

    當然,出入案發現場絕不是一個私家偵探可以辦到的事情。只不過比較起普通人來說,該行業的人或許更有從其他地方獲取情報的渠道而已,所謂蛇有蛇道,鼠有鼠路即是這個道理。

    有錢人是死在自己書房內的,放在保險箱中的三百萬現金也被盜取。犯人是先將窗戶的玻璃打破,再開窗進入室內的。

    屍體的第一發現人是女傭何小姐,她本打算清掃書房,如此必定會進入室內,所以理所應當的發現了屍體,然後第一時間就向警方報了案。如此,阿Q拉那位當時不具備不在場證明的委託人,就被列為了第一嫌疑人,而事後他又被查出負有巨額賭債,似乎案情已有拍板的趨勢。

    阿Q拉查看了現場照片,乍看之下,犯人應該是由窗外打碎玻璃進入室內的,玻璃的碎片散落一地。然後,他又找到了女傭何小姐,並聽取她的證言。

    對方是這麼說的:「那是二十七號晚上九點的時候,我還送夜宵進書房呢,那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窗戶關著,窗簾也被拉起來了。到了凌晨一點,平時這個時候,老爺已經睡了,但他有把東西到處亂扔的壞習慣,所以我每天都會在老爺睡後去清理乾淨,但沒想到,一進門,就發現老爺倒在血泊裡了。」

    『如此說來,眼前的這位女傭,就是真兇了。』這是阿Q拉聽完證言立馬就意識到的事情。

    為什麼?答案很簡單。

    雖然現場佈置的很似模似樣,但這位犯人的證言中存在致命矛盾。

    何小姐證言中提到,窗戶是關著的,窗簾也被拉了起來。這項說明直接使調查人員將注意力轉移,他們全都以為犯人是從外部進入室內的;但其實不是這樣,事實上,何小姐恐怕早就瞄準著保險箱裡的金錢,從而應該在哪裡安裝上了監視裝置,看到被害人打開保險箱之後,她就進入室內將被害人殺死,然後就依計劃將現場偽裝成有強盜入侵的樣子。

    在這個過程中,窗簾是一直拉著的,原因有二;一,沒有人會在打開保險箱時把窗簾拉開,二,何小姐當時身在案發現場,他的證言也是這麼說的。

    然這也正是她曝露出殺人事實的原因所在。

    案發現場的照片上,玻璃被打破後的碎片散落了一地。問題是,如果有人從外面將玻璃打破,玻璃碎片應該會被拉起的窗簾擋住才對,絕沒可能散落的滿地都是。

    這麼說來,是女用何小姐說謊了嗎?

    不,她沒有。

    他殺人後,才拉開窗簾,將窗戶打破,隨即玻璃碎片散落一地。在此之前,窗簾是一直合上的。

    如果說有人從外面將窗戶玻璃打破,那麼碎片會被窗簾擋住;而之所以碎片散落一地,只有可能是因為有人從室內,拉開窗簾,再返回室外打破玻璃的。

    如此,可以實施這項犯罪的,只有可能是身為第一屍體發現人的女用何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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