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屍臭肉 【肉】 第四卷-第七篇-小冊子3
    【王海超後期的筆記整理之腦部的重點研究】

    從醫學資料上歸納總結了幾點與喪屍相關的重要信息,具體如下:

    1。 人類正常情況下大腦為淡粉色,在變成喪屍之後,大腦的顏色呈黑紅色,且色點全部集中在大腦皮層下。

    之前提到的,大腦的耗氧量佔人體的四分之一,而供氧則需要呼吸系統及血液循環系統共同完成,而喪屍已經完全拋棄氧氣,採用或不用其它物質來替代。

    醫學資料上記載過這樣一條信息:1970年,有人試驗,輕度電擊刺激中腦水管周圍灰質或向該處注射微量嗎啡,可引起極明顯的鎮痛效果,後被稱作為「內源性疼痛抑制系統」。假設喪屍的感官系統沒有消失殆盡,那麼大腦可能對此系統進行了最大化利用,繼而使喪屍感覺不到疼痛的存在。

    2。 醫學資料上提到大腦中的腦細胞為高度分化細胞,出生時為多少就是多少,腦細胞一旦發育完成,便再也不會增殖,因此無法分裂。

    正常人類的腦細胞約為140億個,腦細胞在20歲以後便以每天10萬的速度遞減,越不用腦,腦細胞死亡的速度就越快,以前一直有種說法,就是有人的大腦只開發了10%,其實是錯誤的,大腦的利用率高達100%,只不過有東西,大腦在運轉的時候,沒有動用全部腦力,就像你在拿東西一樣,一張紙的重量,不可能去用搬桌子的力氣去拿是一個道理。

    喪屍的腦部研究暫時無從下手,但是可以旁敲側擊的從醫學資料上找到相關的反論證資料。大腦既然利用率百分之百,那麼在變成喪屍後所表現出來的一系列行為就已經證明,大腦皮層中的某些區域已經失去原有功能或者被抑制住,例如無法奔跑,無法跳躍,無痛感等行為狀態。

    3。 腦電波的問題,書籍上說道,人類腦電波總共為四個波段,不同的狀態波段不同,喪失是否繼承不得而知。

    腦細胞就是一個個微小的發電站,而電波維持需要大腦與丘腦都要完好無損。生物電現象是生命活動的基本特徵之一。

    當人類思考用力時腦電波就會變強,隨後導致腦力勞動會產比體力勞動更大的飢餓感。根據這一條,是否可以合理的解釋出,喪屍的大腦處於一個高度緊張工作的狀態,一些功能被強行抑制,而另外的功能則被最大化的利用,那麼高負荷的腦力工作,所帶來的就是來極度的飢餓感,那麼它們啃食人類就變得理所當然了。

    通過之前的實驗,喪屍一再的選擇人類血肉,而這一行為動作卻不為自身提供任何物質,究其緣由無法推測,只能歸為本能驅使反應。

    4。 人類擁有高度發達的大腦皮層,並隨著神經系統的進化而進化,而人的意識恰恰就是大腦皮層的功能。能被儲存的的信息都是對個體具有重要意義的,而且是反覆作用的信息。信息儲存過程中也必然包含著對信息的選擇和遺忘兩個因素。

    記憶分為三種,一種是瞬時記憶,一種是短時性記憶,一種則為長時性記憶,而此類記憶有大可分為四個階段,是對不同的長時記憶的的等級劃分。

    如果記憶按內容劃分,也可分為五大類:形象記憶,情景記憶,情緒記憶,語義記憶和動作記憶。

    記憶的形成過程,首先是譯碼,大腦在獲取到信息後,進行處理,然後組合,接著是儲存,大腦將永久記錄組合整理後的信息,最後是檢索,大腦在工作的時候提取已存信息,作出回應。

    經過長時間對幾隻喪屍的觀察,發現它們確實是有記憶的,程度高低不同,試驗數量有限,無法做統籌估算,所以不好定義哪一類喪屍的記憶力最好。

    證明它們有記憶存在的依據,就是先從長時性記憶的最後一級開始實驗,該級別被稱作「第三級記憶」,此類記憶是短時記憶加以重複的內容,一般能保持多年甚至終身。

    將一雙筷子擺在桌面,喪屍會將其拿起,並以正確的姿勢展示。

    將一把牙刷擺在桌面,喪屍會將其握在手中,然後以刷牙的動作在口中上下浮動。

    將一部手機擺在桌面,喪屍會將其拿在手裡,然後放在自己的耳旁做出正在通話的動作。

    以上兩個實驗證明了,喪屍大腦裡第三級記憶保留。

    將石頭,磚塊,木頭,鐵皮等超過十件物品擺放在桌面上,喪屍會從中拿起筷子並作出之前相同的舉動,第二次重新擺放,依然如此,第三次,第四次,也是亦然。由此證明,喪屍大腦只識別自己處於第三或第二並且與自己密切相關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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