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曉之前 第1卷 蝙蝠 1 老馬
    楔子

    是誰說500年前的一個回眸,才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前生,我為回眸扭斷了脖子,可是今世,我卻依然無法與你交集。只因,前生的我,是一隻蝙蝠。

    第一章  老馬  

    映雪記得第一次看見老馬時,是個夏天。

    網球場上,老馬穿的運動短褲裡,極坦然地露出他那兩條茁壯的長腿,腿上密密麻麻的,是一層濃密連綿的腿毛,混著汗水,在艷陽下,閃爍出灼灼的光。

    然後,他低下頭去撿球,從運動衣敞開的領口處,扣子並不是解的很低的,卻也隱隱露出了黑幽幽的胸毛。

    窺一斑而想像全豹。映雪想,這可真是一個「毛男」啊,這是一隻漂亮的多毛動物。

    後來,映雪在某本女性雜誌上讀到,有個女人這麼寫:大部分女人其實都喜歡像金剛那樣的男人,為什麼呢,就因為毛多,抱在懷裡,毛茸茸的,既溫暖又有安全感。

    映雪想,那麼,當她第一次看到老馬時,她有這麼想過嗎?想過要把他抱在懷裡?

    似乎沒有。老馬,那時候她還叫他的全名馬賽,馬賽的身體雖然極其陽剛,但是臉卻偏向於俊美一類,牙齒白得發亮,映雪發現,身邊的女人全在用消費的,或者饕餮的眼光打量他,映雪想,她們心裡琢磨的,大概就是想要和他上床。

    那一年,映雪23歲,老馬24。他們是同學,但是不同班。

    老馬和映雪很說得來。老馬身邊都從來不缺女人,他第一個女友,是學校裡數一數二的校花,頂尖的花魁娘子。

    可惜好景不長,花魁娘子很快就拋下他走了,原因也很簡單,娘子的父親,志向遠大,人家好不容易生了一個小美人兒,是有鴻鵠之志的,希望她將來能做高官太太,從此改變家裡的地位與血統。而老馬家不過是生意人,富則富矣,貴則談不上,鳩群鴉屬之中,豈意得征鸞鳳之瑞?門第相差的太遠,只好揮一揮衣袖,說句撒喲那拉,讓老馬家做夢吃肉包去吧。

    老馬徹底被擊敗了,拉了映雪去喝酒,喝了吐,吐了喝,喝完再吐,吐完說,「死便埋我」。

    映雪又是心疼又是氣,想著他也不是劉伶,說什麼「死便埋我」?

    老馬一半真醉,一半藉機撒酒瘋,拉著映雪的手哭了,說自己是真心愛花魁娘子,可惜娘子太薄情寡義。映雪心裡歎息,想老馬外表那麼爺們,感情是不是也太過於細膩了些?

    第二回,老馬找的是映雪身邊的一個女友,那女孩安靜溫馴,事事都很黏映雪,老馬過來和她們一起吃過幾次飯玩過幾回牌,不知怎麼就看上了,然後,愛的如火如荼。

    但好景再次不長。這回,也是女孩的父親提出反對,反對的理由很特別,八字不合。此女孩的父親精通易經,先天神數,會看風水,會批八字。從前還給香港女首富龔如心看過風水,有大師的美譽。他的話一句頂一萬句,批出來老馬和女孩八字犯沖,非在一塊兒那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何苦來呢,這是前世冤孽,今生碰上了,早散早好。

    對於女孩來說,父親的話就是聖旨。雖然捨不得,但是也沒轍,她央求映雪和老馬好好說說,不要太傷他的心。

    映雪接了這個燙手山芋,心想什麼叫好好說?你都不要他了,還要和他好好說?好虛偽呀。

    「老馬,想開些,天涯何處無芳草。」

    這個,對於映雪來說,就是「好好說說」了。看著老馬那麼痛苦,她覺得,男人也有永遠都遇人不淑的,比如老馬,你看他哪回遇人「淑」過了?

    老馬捶胸頓足,說自己輸的莫名其妙哇,就這麼個破理由,他不信,一定還有什麼真相是他不知道的。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了,是他對人不夠好不夠體貼?還是在床上不夠賣力氣?他可都事事盡力了呀。

    映雪啼笑皆非。心說你最錯的就是你投胎的時候沒算準時辰,懂嗎?人家的父親大人是專給大人物批八字看風水的,你的八字夠不上,就這麼簡單。

    老馬沉默了半晌,然後自己去開了映雪的冰箱,把裡面的啤酒都拿來喝了,他說自己燒心的很。這個,有一大半是真實,而另一小半則帶有表演的性質。他也知道,映雪對他好,女人一茬茬韭菜似的去了又來,只有映雪一直都在他身邊,永遠都不會消失。

    他有點撒嬌似地表演著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撕心裂肺。於是,他痛苦的越發厲害了,撕心裂肺的無可名狀。桌上的酒瓶一個一個都空了,最後,他倒在映雪的床上,睡著了。

    當然,那晚兩人都是穿著衣服的。映雪也陪他喝了很多,第二天醒來時頭隱隱的痛,痛過之後發現老馬還趴在她身上沉睡,就像賈寶玉過生日,芳官喝醉了趴在他身上睡覺一般,不涉及任何風月,不連綿任何綺夢。

    映雪想,他真的,對她一點意思都沒有嗎?

    映雪26歲那年,從家裡搬出來住,過了沒多久,發現老馬也在她家樓上買了個公寓,說是大家住的近,有個照應,打牌都方便不是?

    映雪看他戀戀不捨地跟了來,就像一條小狗要跟著主人一般。她知道,老馬似乎有點戀母,他家裡那個是繼母,向來合不來的。他有點把她當媽了,儘管她還比他小1歲,但是他就是那麼一廂情願地給自己找了個媽。那段時間,正好他也沒心思談戀愛,什麼事都委託映雪,連錢都是由她照管的。

    每次要花錢,就向她手一伸,說什麼什麼費該去交了,什麼什麼衣服不錯,你明天替我去買,我穿什麼尺寸你都知道的。明天和朋友去吃飯,你先給我2000零花錢。常常一個月下來,他給的錢根本不夠開銷,映雪還得往裡填一點。

    但是她樂意。這是她養的兒子。她常常這麼說,人生是什麼?人生總結起來就是一個字:「還」,大概是她前世欠了他的,這輩子要給他義務當媽來還債。

    樓下的管理員認定老馬和映雪是一對情侶,熟悉了之後他就非常熱心地向映雪建議「兩人各住著一套房子,多浪費,住一套,把另一套租出去,少說一個月也有5,6千房租。」映雪一開始聽的莫名其妙,最後聽懂他在說什麼之後,啼笑皆非。

    老馬確實常給人這樣的誤解。他喜歡竄到樓下來,在映雪家吃點現成的飯菜湯水,或者,映雪買了新鮮水果,他也不客氣,隨到隨吃,比在自己家裡還自在。

    映雪問他,你到底會不會不好意思的?老馬回答,在我的字典裡從來就沒有不好意思這幾個字,映雪說,那是你壓根兒就沒有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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