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疑案二 神秘皮箱 第四十四章 第一現場
    歐陽平想到了一個重要的細節:「文女士,請你認真回憶一下,八月一號的早晨,李炫燁在和你辦房子交接的時候,穿什麼樣的衣服?」

    「你們讓我想一想,我和她接觸過兩次,她的衣服檔次都很高,八月一號早晨,她上身穿一件黃底白槓的T恤衫,下身穿一條牛仔褲。」

    終於對上號了,犯罪嫌疑人穿得也是這身行頭。

    「鞋子呢?」

    「是一雙半高跟皮鞋,皮鞋的顏色是黃色——是一雙皮涼鞋。」

    既然是女人的扮相,肯定不能穿男式皮鞋。

    「歐陽隊長,現在可以確定,李炫燁就是季小姐和馬江平提到的犯罪嫌疑人。所謂披肩長髮應該是假髮。我現在不得不佩服左向東的分析。這個小伙子太厲害了。」

    「文小姐,你還沒有來得及整理房間吧?」

    「太累,我想歇幾天,然後慢慢整理,反正暫時沒有事情做。」

    「我們想對這裡進行一次勘查,您不反對吧!」

    「沒有問題,這些箱子和包裹是我帶來的,我看了一下,李小姐丟下了一些東西,可能會對你們有用。既然涉及到一起兇殺案,我也有責任幫助你們——你們請隨意。」

    四十分鐘以後,左向東和武再續回來了。武再續的手上拎著一個刑偵箱,左向東的肩膀上背著一個黑色的皮包

    左向東從包裡面拿出三幅畫像和一張照片。

    歐陽平將照片遞給文女士:「文女士,請您看看這張照片。」

    文女士接過照片,只掃了一眼,便道:「就是她,就是你們剛才提到的姓翁的小姐。」

    「文女士,您再看看這幾張畫像。」

    文女士看了看三張照片:「這就是李炫燁李小姐。」文女士指著兩張畫像道。

    但文女士很快就發現了問題:「這一張好像也是她。臉型一模一樣,就是頭髮——怎麼又變成了男的?」文女士指著趙小鵬畫的第一張畫像道,「我有點暈,這是怎麼回事情呢?」

    文女士是唯一接觸過李炫燁和翁美琴的人,歐陽覺得有必要向她透露一點情況,或許能從她那裡獲取一些有價值的信息:「根據我們的調查,李炫燁是一個變性人,她原來是一個男的,她和翁美琴有同性戀傾向。」

    「怪不得我看李小姐有點問題。」

    「說說看,有什麼問題?」

    「她的手指和牙齒有點黃,但兩次見面,我都沒有看見她抽煙,她說話的聲音有時候比較粗,有時候比較細。很彆扭。走路的時候,腳步很重。現在我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情了。」

    「還有,李小姐的身材是很好,但牛仔褲穿在她身上有點不倫不類。」

    「怎麼講?」

    「女人的臀部比男人厚實寬大,如果穿上牛仔褲,這種特徵會更加明顯,但李小姐的屁股不像女人的屁股那樣豐滿,原來她曾經是一個男的,這就不奇怪了。」文女士提供的情況算是一個細節,李炫燁變性人的身份現在已經可以確定。

    和文女士的談話到此為止,歐陽平看了看書房裡面的電子鐘,時間是十二點零五分,不能再耽擱了,現場的勘查工作必須馬上開始。

    這套房子一共有三個臥室,一個書房,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一個客廳,兩個陽台——兩個陽台都和客廳相連。

    歐陽平決定先從主臥室開始勘查。

    第一步先對所有和手接觸的物件進行指紋的提取,遺憾的是,所有物件上都沒有指紋的痕跡,犯罪嫌疑人顯然已經處理過了。

    大家又用手電筒對木板牆和傢俱進行地毯式的排查,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跡。如果翁美琴在306號遇害的話,一定會留下痕跡。

    「隊長,你看——」左向東指著床頭櫃道。

    床頭櫃的下面玻璃拉門裡面有一個煙灰缸,劉大羽推開拉門,將手電筒的光對準了煙灰缸,煙灰缸裡面除了幾個煙頭以外,還有一個中華牌的煙盒。

    劉大羽用鑷子夾出煙盒,又用另一個鑷子撥開封口,煙盒是空的。

    左向東將高倍顯微鏡遞給劉大羽,煙盒上也沒有留下指紋。犯罪嫌疑人具有反偵察經驗。

    打開所有的抽屜,裡面連一張紙片都沒有。再打開衣櫥,裡面一件衣服都沒有。

    李炫燁離開的時候,只提了一個箱子,難道,她在之前已經將東西處理了,從七月三十一號到八月一號,時間這麼短,又很倉促,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面消滅所有的痕跡,可能性不大,如果在七月三十一號之前處理,一定會引起翁美琴的警覺。這裡面有什麼玄機呢?

    歐陽平派左向東把門衛邵師傅喊來。不用喊,邵師傅就在樓下,和他站在一起的還有十幾個人。

    邵師傅被請上了樓。

    「邵師傅,這間房子的主人,您認識嗎?」

    「認識,她們是兩年前搬進來的,人很客氣,兩個女人就像親姐妹似的。」邵師傅的話進一步證實了李翁二人的同性戀關係。

    「邵師傅,平時有沒有什麼人來找她們呢?」

    「沒有,這兩個人獨來獨往,除了跟我打打招呼,跟其他人都不囉嗦。奇怪的是,她們從不把男人往家帶。」

    「七月三十一號,或者這之前,李小姐有沒有將什麼東西搬走?」

    「沒有,我從來沒有看見他搬什麼東西走。我在這裡看了十幾年的大門,大鐵門從來都是關著的,人進出,開小門,有汽車進出才開大門。八月一號早晨,她提著一個皮箱從傳達室穿過,我問她是不是出去旅遊,她只衝我笑了笑。然後就離開了。」

    「她是怎麼走的,有沒有坐汽車?」

    「出門以後,她要了了一輛出租車。」

    「請您仔細回憶一下,出租車是什麼顏色?」

    「我想不起來了,當時沒有在意。」

    「時間您還能記得嗎?」

    「六點半鍾左右,上班的人還沒有走。」

    「她通知我六點過來,邵師傅提供的這個時間是正確的。」文女士補充道。

    歐陽平掏出筆記本記下了這個時間,同時在後面打了一個括弧,括弧裡面寫著六點十分至六點五十之間。歐陽平寫這個幹什麼呢?後面,我們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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