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彼岸天氣晴 第3卷 洞仙歌(七)
    清秋想的東西比他多,考慮的也比他周全,鬧了一陣,她想起來還是維持原來的秩序比較好,畢竟離婚對楚楚來說不是什麼好事。於是,她按捺下喬楨,溫柔地撫慰了他一陣。因此,他們的關係就像是西西弗斯的那塊巨石,推上去,滾下來,滾下來,又推上去,日日夜夜,週而復始。

    喬楨大概就是在這樣不停地「推石上山」過程裡認識小夏的。也不能算是認識和交往,只是,他很喜歡聽她彈琴。後來他對清秋說,在那些疲倦的心累的時段裡,他常常去聽她彈琴,她的琴聲把他和那些煩惱暫時隔離開了,就像黑夜與白天一樣涇渭分明。

    小夏在一家咖啡廳裡勤工儉學彈鋼琴賺錢,她和那裡所有表演的女孩子都不一樣,每天只是埋頭彈琴,偶然也會抬頭,那雙晶亮亮的眼睛就一閃,月牙一樣皎潔羞澀但是如水般沉靜。

    她不到20歲。喬楨第一次看見她,幾乎是一怔,這是少女版的清秋,他在心裡說:那種神情姿態,可真是像極了。

    他聽出來她彈的還可以,給了服務生200塊小費讓他轉交,過了一會兒,服務生便回來問他想聽什麼曲子,他見小夏常常彈德彪西的《月光曲》,和貝多芬的《月光》,就說隨便彈曲「月光」得了。

    後來,他就常常去聽她彈琴,每次去都給她不菲的小費。他想既然她是出來勤工儉學的,那麼就一定很需要錢,給錢才是最實在的。那些服務生和他熟了,曾經語帶曖昧的問他要不要讓小夏過來陪他坐坐,他擺擺手說不要。

    他是不知道該和她說些什麼。他對她也從來都沒有任何覬覦之心,常常能看到這個純潔的像只小白鴿一樣的女孩彈琴,對他來說就已經很滿足了。更何況,他不想再與任何女人有什麼複雜纏繞的感情糾葛,光是一個清秋就讓他非常窮於應付了。

    很多個和清秋吵了嘴的黃昏與夜晚,喬楨都會去小夏那裡,在她的月光曲裡,他感覺自己的心碎成一片一片之後,自己緩緩地又逐漸回復成完整。他也送過小夏回家,那是因為有天下大雨,門口也沒有出租車,他開車送她,一路小夏坐在車後座上,和古詩中的息夫人一樣,執拗地沉默著不發一言,最後到了家,連聲再見和謝謝都沒有說,只是向他揮了揮手就進去了。

    他竟然也覺得這樣很好。「很像清秋的性格」,他尋思道,清秋在20歲的時候,估計也是這樣的。

    然而,當一個月色撩人的晚上,喬楨再次去找小夏的時候,那天小夏卻並沒有來上班,而且,從此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見過小夏。

    其實那晚喬楨和清秋開始還是好好的,後來艾力打了個電話過來,詢問本城的清真寺在哪裡,清秋有點路盲,花了好多時間解釋也沒能讓艾力明白,最後就說,那明天下午我有空,我帶你去好了。

    喬楨聽了很是不悅。他並不認為清秋會和艾力有什麼,他也很清楚他們之間什麼都沒有,但他就是不高興,他的不高興和這件事毫無關係,那只是一個著火點,於是很快的,他的火被點燃了,和任何戀愛中的男人一樣,他有點口不擇言,說了一些諸如「我沒把我幹舒服嗎,還要出去打野食」之類的話,但那些話僅僅只是代表了他的一種情緒,並不代表他真心會那麼認為;這就像西方人大怒時罵粗話罵對方是什麼「血淋淋的驢子」,中國人罵「操」,然後要和對方的女性親戚發生性行為一樣,那僅僅只是代表了,或者說只是表達了某一種情緒而已。

    以清秋的聰明,她完全可以想像和體諒到這一點,她只要不理他,讓他發洩一會兒,那麼,一切都將歸於平靜,可是不,清秋竟比他還暴怒,她抓起身邊的雜誌扔向他的臉,那些漂亮的時尚雜誌看起來光滑華麗,其實砸在臉上還是很疼的。

    疼痛讓兩個人的爭吵很快升了級。這一對溫文爾雅的男女在世人面前,甚至在自己面前都是斯文有禮慣了的,唯獨在對方面前,卻永遠都把自己最不堪最隱秘的一面表現的淋漓盡致。表現殆盡之後,喬楨漸漸恢復了理智,他想,夠了夠了,再吵下去就會傷感情就會跨過那個臨界點了,還是適可而止吧。

    每次大吵過後,他都會好好地和她纏綿一番,當作賠罪,同時也是一種表明心跡的方法,那是他在告訴她無論如何他都是愛她的,他的心裡除了她,再也沒有別的人。所以,這次他也想照方抓藥,他想著自己過會兒多賣點力氣,好好地把她伺候的周到又體貼,讓她消消氣,那麼一切就會像從前一樣雨過天晴了,而且,感情不僅不會因為吵架而產生裂縫,反而會更加的醇厚與穩固。

    可是他想錯了,這次他剛想和清秋纏綿溫存一番,清秋卻依然還沉浸在盛怒之中,她一腳把他踢下了床,甚至,差點踢到他的要害部位。

    喬楨在回家的路上想,或許是他剛才說話說的太過分了,才惹得清秋那麼不高興,其實她那麼聰明的女人完全應該明白他並不是真心想說那些無聊的話的,他只是不停地在試探她,在試探和證明他們倆的感情,他是想證明在這場感情裡,她和他是不是一條心而已。

    清秋樓下的花店還開著,窗邊擺著大捧大捧燦爛的大-波斯菊,那色調盛開時很是轟烈,如火如荼。喬楨進去買了一束,囑咐店員過會送上去,他還細心地選了一張蔚藍色的道歉卡,自己寫了一句:「親愛的,對不起。」

    寫到「親愛的」這三個字時,他的心底驀地湧上如絲般細膩的柔情,儘管剛才她都快要把他踢殘廢了,可她還是他的「親愛的」,他也知道,即使他真的「殘廢」了,她也會要他的。

    喬楨開車本來是走回家的路,後來一轉彎,去了小夏彈琴的地方,進去之後,那裡的人告訴他,今天小夏沒來上班。到了第二天,清秋還是不接他的電話,不聽他的解釋,他跑到她家去敲門,她在家,但是她卻怎麼都不肯開。

    「好矯情的女人,真是以折磨我為樂」。喬楨想著,在清秋家門口訕訕地等了好久,也沒等到她皇恩浩蕩來給他開門,他也就黯然離開了。那天他沒開車,打車去了小夏所在的咖啡廳,他想聽她彈琴,聽她彈德彪西的月光。

    小夏依然不在。相熟的服務生告訴他,小夏已經三天沒來了,也沒請假,大家都很納悶。喬楨也很納悶,納悶中甚至還有憤怒,他想自己真的是處處碰壁,連聽人彈彈琴這樣簡單的要求居然也達不到。因為那天的百無聊賴,他信步走到了小夏家附近,進了大門,他忽然感覺到這件事的荒謬,難道他還要上小夏家去聽她彈琴嗎?他在心裡嘲笑自己的無聊,在那小小的社區裡轉了一下,他就從一個很偏僻的東門出去了。

    時間是晚上8點多接近9點的樣子。假如生活是一面攤開的扇子的話,那麼,喬楨在過後的日子裡一定會後悔自己那天會有信步來到小夏家樓下這樣的舉動,因為這個出於百無聊賴而帶來的隨意舉動,讓他走進了一個非常複雜,麻煩,幾乎無法脫身的陣勢裡。可是生活卻是一把折疊扇,他根本無法預料未來會發生什麼,他只知道,那晚他沒有聽到小夏彈的月光,可那晚的月色卻著實的溫柔清媚。

    小夏在那晚清媚的月色之下,死於謀殺。時間據推測大約是晚上9點到12點左右。喬楨很不幸成了第一嫌疑人。警察的推論是:這個有錢男人對年輕的女死者似乎比較仰慕,每次都給她小費,還送她回過家,案發當日8點多,有保安看見他進了大門,時段正好,詢問過他晚上9點多到12點之間,他在哪裡,有什麼時間證人。他回答說自己去了夜鶯花園,卻沒有任何時間證人。

    喬楨被調查的消息還是楚楚告訴清秋的。楚楚在電話裡又哭又說,聽的清秋一頭霧水,她只聽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喬楨有麻煩了,而且麻煩還很大。前些天她一直在和他吵架,說起來她也不是真那麼惱他,只不過她向來是姐姐,是照顧,關懷,體諒,包容別人慣了的人,她只有在他那裡才能那麼不講理,那麼蠻橫任性,說到底那只是一種撒嬌,喬楨其實也知道,所以他們無論怎麼吵,過段日子兩個人還能照樣好回去。這就像是一口井,今天看似水打干了,等到了明天早上,卻又是盈盈的一小池,盎然映著日頭。

    「行了行了,」清秋聽楚楚傾訴聽的皺眉,並且對她一味的哭哭啼啼有點厭煩:「難道你也相信你丈夫會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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