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探老爸 第七卷 血字之謎 14章 校園調查(五)
    亞恩和張蕙一起下樓,亞恩走過樓梯的窗戶時,他就瞄了瞄了樓下,他看到一個穿著一身黑色運動服、留著短髮的「金剛」站在對面樓的牆邊。

    張蕙和亞恩一起下樓的時候她的眼睛不時的瞄著亞恩,她的眉毛皺起,下樓梯時都心不在焉。

    亞恩和張蕙下了樓,對面的那個金剛看到他女朋友和一個陌生的男人從寢室裡一起出來,他吐出了在嘴裡嚼了十多分鐘的口香糖,然後上前質問他女朋友,「他是誰?怎麼從你寢室裡出來?」

    「他是警察!」張蕙急忙說。剛才看樣子挺衝動的大男孩,他點點頭,然後平靜的說:「怎麼警察又來了?不是已經余斯琪殺的人嗎?人證物證都在,你們還查個什麼,你們老是往我們學校來,我們同學都人心惶惶的。」

    「哦!呵呵,兄弟別激動,這也是上面兒的任務,對吧,我們也是來混個飯吃,你們主任都已經在食堂安排了酒飯,我們這也是混到點兒就走了。」亞恩笑了笑,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吆,還真快,還有半小時你們主任就來叫去吃飯了。對了,兄弟你貴姓?看你的樣子是校隊的吧?你這身高大概有一米九吧?」

    亞恩這才仔細的打量了一下這個金剛,他很黑,額頭上有幾個青春痘,臉上有些痘痕,他身材高大而且壯實,他對亞恩是一臉的不屑。

    「李適!」金剛看也沒看亞恩,他走上前兩步,把張蕙拉到自己的身邊,他說:「沒事兒我們就走了,你們繼續忙吧!」說完就準備走。

    「別呀,我們聊兩句行嗎?」亞恩急忙說。

    「我們待會兒還要上課呢,我們得去飯堂吃飯,再說了, 我們又能聊什麼?聊籃球?這個您懂嗎?就您這身子骨在場上保證您橫著進去,趴著出去。」李適輕蔑的笑了笑。

    「那你知道籃球是誰發明的嗎?起源於什麼時候?」亞恩插進褲兜,他微笑著。

    「我…我……我沒必要知道啊,我會打就成!」李適聳聳肩。

    「籃球起源於1891年的美國,是麻省一個基督教會學校的體育老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不過被現在的野蠻人弄成了碰撞遊戲。哎,可悲!」亞恩笑了笑說。然後他看到李適一臉的不悅,他說:「你們去吃飯吧,回見!」然後就對張蕙迷人的一笑,接著就轉身就進了女生宿舍樓。

    亞恩了第二層樓的樓到,他窗戶口看著張蕙和李適慢慢朝前走,他擺了擺酸痛的脖子,他心想:張蕙,李適,哼,簡直是美女與野獸啊。

    他走在走廊時候碰見了一個穿著拖鞋出來打水的漂亮女孩,他和這個女孩攀談了起來,對方也沒有拒絕,一般的情況下,女孩是不會拒絕帥哥的主動攻擊。

    「你這雙拖鞋真可愛,說實話它也就配你這雙美腿了。你的眉毛很好看哎,是不是紋過的?」儘管他能看出對方的眉毛沒有紋過。女孩靦腆的一笑,然後搖搖頭,「沒,我沒有紋過。」

    「那確實是天然美女,你的皮膚很少,不過你別穿這件黑色的外套不好看,真的,你穿一件棕色最好,顯得有氣質。對了,頭髮不錯,這個卷挺適合你的,這是今年韓國最流行的大波浪,但是又不是那麼的卷,像你這種氣質型的美女,太合適不過了。」亞恩微笑著誇獎對方,不過他的誇獎不會是那麼的死板,通常的情況下,女孩們都會心花怒放。

    「真的嗎?你認為我的頭髮枯燥嗎?」女孩睜大眼睛問。

    「枯燥?不,」亞恩搖搖頭,他用手輕輕地托起女孩甩到胸前的卷髮,他說:「連一根分叉都沒有,而且髮質很好,看得出來你是個愛乾淨的女孩子。」女孩笑了笑,她說:「對了,還沒請教您是?」

    「喔,我叫林亞恩!」亞恩掏出錢夾從裡面抽出了一張名片雙手遞給女孩,他說:「有什麼事我要是能幫你的話,那就是我的榮幸了。你叫什麼呢?」

    「我叫米雪詩,你是偵探啊!是不是像福爾摩斯還有柯南那樣聰明?」女孩把水壺放在地上,她雙手拿起名片微笑的看著。

    「呵呵,你要是這麼認為的話,我也樂意接受。對了,有人說你長的像韓國的允兒嗎?」

    這時候有個提著水壺的女孩從她他倆的身邊走過,那個女孩和金雪詩打了聲招呼,然後亞恩看了看前面的門口,他是時刻注意著,因為那間宿舍時劉倩她們在裡面。

    「你有男朋友嗎?」米雪詩搖搖頭,「我喜歡成熟些的男孩子。」

    「哦,明白了,那就是喜歡我嘍?呵呵!你的頭髮老遠就能聞到香味,不過我還是想靠近的聞聞,我想我能猜出你用的是什麼牌子?你介意我聞聞嗎?」亞恩的臉部做出了自己曾經對著鏡子做過了無數次最迷人的笑容。

    對方沒有拒絕,也沒有同意,只是有些羞赧的低下頭。不過這對於林亞恩來說就是默認了,他把頭伸到對方的肩膀上,然後使勁的嗅了嗅。別以為林亞恩真是為了判斷對方的牌子,他壞笑了一下,然後迅速的在對方的白嫩的臉上親吻了一下,他就擦身而過了。

    米雪詩呆呆的站在原地,雙手拿起名片,她摸了摸自己剛才被親的臉蛋,一定在想,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臉皮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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