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詞之千年之戀 前世 序一  顧小柔和李修潔1
    「喂?」拿起電話,我將課本擋在了自己面前,然後低下頭去,壓低了聲音。

    歷史老師在講台上吐沫橫飛,講得臉色發白,不過很可惜,我從來都聽不太懂他帶著強烈官方色彩的話語,所以大多數時候我都是會趴在桌上睡自己的覺。

    沒來得及看來電顯示,我只迷迷糊糊地聽見了電話那頭有些輕微的呼吸聲。拿下電話,我看著屏幕上顯示的名字,不禁立馬清醒了過來。

    「你回來了?」依舊壓低著聲音,不過我卻還是顯得有些難掩心中的激動。

    「我要見你。」真是熟悉而性感的聲音,天知道,我等這個聲音等得都快便秘了。三個月零十二天零……呃,我看了看手錶,零十六個小時三十二分鐘了,我終於等來了這個讓我日夜企盼的聲音。

    「在哪兒?」我幾乎是想也不想地問著,真是巴不得立馬就飛過去,如果我有翅膀的話。

    「公寓。」電話裡的聲音聽起來顯得有些疲憊。我猜,他開車開了很久。而且是馬不停蹄。

    「好。」輕聲說出這個字,我沉默了幾秒,然後掛斷了電話。放下書,看了看講台上依舊將書放到自己臉前的歷史老師,我抓起包包,然後趴到了地上,在許多人驚異的目光中,一步一挪地爬出了教室。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想我一定可以做一個很好的FBI。

    爬到走廊上,我站起了身。連拍塵土的時間都沒有,我立馬開始了自己的百米衝刺。

    對,我要衝向那個我朝思暮想的,我愛的男人。

    我,顧小柔,一名高二的女孩子。而我愛的那個男孩子,呃,不,是男人,就是李修潔。一個像惡魔一樣的男人。

    三歲的時候,他第一次摸著我的頭,然後笑著對我說,「乖,把這個放到老師的飯盒裡,然後我買冰激凌給你,草莓味的。」我望著他的眼,眨了眨睫毛,然後照著他的話做了。後來在我舔著冰激凌的時候,我聽到了教室裡傳來的殺豬般的嚎叫聲。下午,坐在旁邊的小妮才伸出她胖胖的小手放到我耳邊,用大家都聽得見的音調跟我悄悄說,有人把用糖紙包好的毛毛蟲放到老師的飯盒裡了。

    那一次,我第一次做了一個小魔女,而他,就是控制我的大惡魔。

    李修潔比我大五歲,那個時候,他已經念小學了。在我的心裡,他一直都是很高大很讓人仰視的。直到現在,我依然這樣覺得。

    不過,高大帥氣的表面下,卻依舊裝著他邪惡的一面。可惜的是,除了我,沒有任何人發現。

    那天下午,就是我把毛毛蟲放到了老師的食盒裡的那個下午,他從旁邊的小學來接了剛剛上幼稚園的我。

    我把小手放到了他的手心裡,然後看到他朝我露出了一個足以欺騙大眾的笑容,牽著我,往夕陽的那一頭走去。也許是因為第一次在他的指使下做壞事,所以對於那一天的一切我都記得非常清楚,格外清楚。

    我不知道為什麼,只要是有事的時候,他總是會想到我,就像女孩子的好姐妹來了之後會想到衛生巾一樣,就是那麼地自然而然。

    即使是他要追別的女孩子。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穿著花式的泳裝,在公共游泳場中「不小心」將一個女孩子撞下了游泳池,然後,李修潔「順便」來了個英雄救美。於是乎,我幫著他追到了「在我的努力下」得來的第一個女朋友,我還親眼看到了他們在學校後面的小巷裡接吻,是我自己偷偷跟蹤的。其實那個時候,他交過的女朋友已經是數以十計了。而我,卻還只是一個會跟著他要冰激凌吃的小女孩兒而已。

    我會冒著雨給他的那些女朋友送花,然後回到他身邊的時候,他會用毛巾給我擦我淋濕的頭髮。我會給他的女朋友送生日蛋糕,然後在那個女孩子的樓下給她唱生日歌,最後告訴她是李修潔讓我來的。但是在我回到他身邊的時候,他會買好了一個小蛋糕放到我的面前,然後我會毫不猶豫地吃掉它們。

    我不得不說,李修潔確實是個泡妞高手。

    情人節的時候,他會收到很多的巧克力和卡片,他會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到我面前,然後會躺在一個舒服的地方,讓我把卡片上的內容一張張地念給他聽,很多時候,我都可以背下卡片上的內容了。當然,那些巧克力也會在那個時候全部被丟進我的肚子裡。在我看來,我覺得那些是我應得的,我替他跑了那麼多腿,當然得要一些實際的回扣。我才不信那些東西真的都是那些大小姐親手做的。

    在我心裡,只有我才會在下雨的時候給他送傘,只有我才會在他打完籃球後給他送水,只有我才會在聖誕節的時候給他我自己親手織的圍巾,只有我,只有我。

    初二的時候,老爸的公司垮了,雖然不至於傾家蕩產,但是我們卻不能再住在以前的那個高檔別墅裡了。那一年,李修潔剛剛上了大學,到了另一座城市,所以,他並不知道。

    我跟著爸媽搬到了一個普通的小區裡,我記得,那一晚我哭了。哭得撕心裂肺,哭得慘絕人寰。可是,卻沒有任何人聽見我的抽泣聲,只有那床碎花的小棉被記得我那時候覺得彷彿是世界末日般的眼淚。

    我原本以為,我再也沒有機會見到他了。可是,在我轉學了快一個月之後,我看到他了。開了那輛他老爸為了獎勵他考上重點大學而送給他的銀灰色跑車,倚在車門上,穿著寬鬆的休閒服,引來頻頻側目。他是我的無冕之王,我知道,不管他在哪裡,都可以成為眾人的焦點。

    他找到我了。

    那一次,我站在校門口,看著他瀟灑而不羈的身影,愣了很久。我真想用自己的右腳踩在我的左腳上,看我是不是在做夢,可是,我終究沒有。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俯下頭,用食指輕輕地敲在了我的額頭上我才突然間回了神。一手摀住額頭,我仰起臉來看著他。

    他百無聊賴地看著我幼稚而傻氣的動作,然後對著我說,「我又長帥了?」

    這一句話讓我相信,他確實回來了。

    撲到他的懷裡,我才不管周圍投來的目光。對,我就是想念你,我就是害怕再也見不到你。

    第一次,我摟了他,感覺嘛,當然是很好。前所未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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