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品少爺 第6卷 第四章
    (推薦:《落跑新娘And邪佞黑幫》,書號:70559……)

    「天昊,你醒了?」這時,陶莎莎聽見房間裡傳出來的聲音,開口詢問道。

    我穿好鞋,將門打開,看著陶莎莎圍著一個圍裙,很像一個家庭主婦,我開口讚道:「好一個溫馨的畫面啊,你說說,你穿上這個圍裙多像家庭主婦啊,以後別出去打打殺殺了,一輩子給我做飯吃得了。」

    陶莎莎聽到這話,淡淡的哼了一聲:「出來收拾一下桌子,馬上吃飯了。」

    說完,頭也不回的向廚房走去。

    出門看著燈已經打開,外面的天空也暗了下來,沒想到一修煉就是一下午。

    我走到飯廳,收拾了一下桌面上的報紙和雜誌,邊清理邊對廚房的陶莎莎叫道:「晚上你有沒有活動,我們出去逛逛街吧?」

    陶莎莎回答道:「沒有什麼好玩的,華盛頓是商業街,雖然是首都,但沒有什麼風景。」

    我把一堆報紙和雜誌放在餐桌下面的櫃子裡,起身問道:「我在電視上看過,好像華盛頓靠海吧?是什麼大西洋,我們可以去看看風景啊。」

    「馬上天就全黑了,海邊有什麼好看的?」陶莎莎端了一碗湯出來放在桌上,無語的說道。

    「我們去聽聽夜晚的海浪聲,吹吹海風也好嘛。」我憧憬道:「我雖然在華夏見過海,但都離的太遠,去日B本的時候是飛過去的,沒感覺,而去青島的時候只遠遠的看見一片金黃色,都沒有近距離的看過,而我生長的地方是內陸,從小就沒有見過海,不如去看看吧,看看這異國他鄉的大海有什麼不一樣。」

    陶莎莎又端出兩盤菜,也沒有說話,走進廚房端出兩碗米飯和筷子放在桌上才說道:「先吃飯,一會再說。」

    「好。」我興沖沖的坐下,拿起筷子準備夾菜。

    陶莎莎抽起另外一雙筷子,一下打在我的筷子上,『啪』的一聲脆響。

    「你幹嘛?」我不解的看著她。

    「洗手去。」陶莎莎瞪了我一眼。

    我無奈的放下筷子,走向洗手間,邊走邊嘀咕:「從小到大,啥時候吃飯前洗過手啊?」

    回到桌前,陶莎莎皺眉看著我濕答答的雙手,「擦乾淨好不好?」

    「我沒有帶毛巾啊,擦個屁。」我也皺眉說道。

    陶莎莎咬了一下嘴唇,指著洗手間的方向:「洗手間門後面有一條紅色的毛巾,就是擦手的。」

    「你真有潔癖。」我搖搖頭,轉身走回洗手間。

    再次出來的時候,我攤開雙手,放在陶莎莎面前:「檢查吧,看看還有什麼不合格,一次說完。」

    陶莎莎還真的檢查起來,邊檢查邊說:「一會吃完飯,把指甲剪,要勤洗手,不然對身體不好,吃飯吧。」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嘻嘻的說道:「謝謝老師給飯吃。」

    陶莎莎瞟了我一眼:「誰是你老師啊。」

    「你啊。」我盯著她,拿起筷子繼續說:「我記得,我幼兒園的老師就這麼三八。」

    「吃你的飯,不吃拉倒。」陶莎莎也不生氣,只是白了我一眼,開始吃飯。

    「莎莎啊。」我夾了一口菜丟進嘴裡,問道:「你除了殺人之外,還會做飯,還會幹什麼呢?」

    她做的飯很不錯,雖然比不上什麼一級二級廚師,但對於一個傭兵來說,做飯?開玩笑的事情吧。

    陶莎莎低頭繼續吃,只丟了三個字出來:「食不言。」

    我很無趣的放下筷子,靠在椅子上看著她吃飯的樣子,輕笑道:「莎莎,別這麼刻板好不好?吃飯的時候不聊天?那多沒意思啊,你太傳統了。」

    陶莎莎也放下筷子,盯著我:「我這不是刻板,吃飯的時候如果說話,很容易把大米吃進呼吸道,不用幾分鐘就可以讓人喪命,難道你不知道嗎?」

    「我還真不知道。」我搖搖頭:「從小大人們都說,吃飯的時候不要說話,但從來不告訴我們為什麼不要說話,長大之後我才發現,不說話是對人的禮貌,因為有些人說話喜歡說出口水來,不衛生,我真的還不知道有這一層呼吸道的問題,今天跟你學到一樣,以後我們就這樣教自己的孩子。」

    頓了一下我繼續說:「華夏的教育真的有些落後,說句難聽的,都是一些洗腦的教育方法,就比如我們小時候,一走進教室,老師就教育我們愛這個、愛那個,從沒說清楚,該怎麼去愛。你自己看看,現在混得越牛逼的人,心中越沒有國籍,越沒有感情。」

    陶莎莎不可否認的點點頭:「你說的對,但現在我們的目的是吃飯,你記住,你現在不是總理,也不是主席,你管不了那麼多,等你什麼時候真的能當上主席了之後,再說吧。」

    陶莎莎這句話可能是無意,但他真的說進我的心中去了,等我真的建國了,我一定要人性化的教育,一定要人權第一,先百姓,後天子。百姓永遠在天子的前面。

    一頓飯之後,陶莎莎乖巧的洗完碗,然後說帶我去看看大西洋的夜景。

    坐上陶莎莎的私家車,我靠在車椅上,閉著眼睛,隨意的問道:「莎莎,你說說,如果要M國痛苦,應該怎麼做?」

    「你沒想好嗎?」陶莎莎奇怪的問道。

    「我開始想好了的。」我睜開眼,扭過臉看著她:「開始我就是想搶劫M國所有的銀行,如果有人攔住我,我就殺出去,在華盛頓殺個三進三出的,可是現在我覺得,銀行的錢對於M國來說,太少了,殺人?M國也應該無所謂,這不是最痛苦的。」

    陶莎莎點點頭:「你這樣的話,事情會鬧大,但對M國政府沒有多少傷害,充其量就是一個搶劫犯,做一些殺人犯法的事情而已。」

    「所以啊。」我認同的點點頭:「那你說說,什麼能讓M國痛苦?學著很久以前的拉登大叔?炸他個五角大樓?」

    「有傷害嗎?」陶莎莎反問道。

    我思想停頓了一下,是啊,好像也沒多少傷害,我無奈的抓抓頭:「那你說說,我該幹什麼?」

    「慢慢的想吧,來M國才一天,急什麼?」陶莎莎隨意的說道,然後繼續認真的開車。

    我心下暗暗琢磨著,想滅掉M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又怎麼樣他們心痛呢?錢?M國是經濟大國,錢應該很多,但是再多也應該有一個數字吧,只要達到他們的極限,他們一定會心痛。

    想到這,我又扭過臉,開口便問:「莎莎,M國最有錢的是什麼地方?」

    「最有錢的?」陶莎莎被我問的一愣。

    我解釋道:「就是放金子的,或者是大量的美金。」

    「放金塊的地方是聯邦金庫,那裡有軍隊守衛,你一個人不行的,放美金那就是聯邦銀行,也不很多,每天都會全國全世界的調派,真正存下來的不多。」

    「嗯。」我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陶莎莎忽然又道:「不過還有一個地方,那個地方美金不多,但比美金還要值錢。」

    「什麼地方?」

    「聯邦印鈔廠。」陶莎莎硬生生的丟出五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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