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狂野之危情遊戲 第一卷 獲釋
    在正式走上法庭之前,我想見一個人的。我提出的要求不太過分吧?

    我對刑事女警察顧冰淡淡地說道。

    顧冰用她美麗的明眸「仇恨」地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她知道我想見的是師晴晴,紅海街道的民政女主任——我的女朋友。

    這是你這麼認為的,但是師晴晴不這麼認為,人家還認為你是她失蹤多年的丈夫呢?不過,按照你失蹤的時間,你已經失去了法律意義上丈夫的資格。呵呵。顧冰嘲諷地對我說道。

    我知道她已經對我忍無可忍了,一個喪盡天良的殺人犯,竟然在法律面前負隅頑抗,難道不坦白交代問題就表示你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嗎?簡直是夢想!顧冰多次嚴肅地正告我的。

    我說,我已經坦白了,坦白的把不該說的都說了,包括第一次我和王紅顏情不自禁地站著做了那事情,高難度動作,真美好啊(我無恥地在心裡感歎著),這本來是屬於男女隱私的範疇,可為了配合法律,我寧願在這裡不尊重死者……

    我說,我站在你們警察面前幾乎就是透明的啦,我怎麼可能說謊?我是冤枉的!你們能不能拓展一下思路,幹嘛老是要盯著我?難道就因為我和王紅顏有過一段曖昧的感情嗎?我有什麼理由要害她?我愛她還來不及的,你們認定我是殺人犯,簡直就是無稽之談。我憤懣不已地大聲說著,我建議你們趁早把我放了,重新尋找線索,或許很快你們就會抓到真正的殺人犯的。

    顧冰在我的流利的反駁下,有些色厲內荏了。開始的自信在近兩個月毫無進展的偵破過程裡直線下降,她不得不反思了:難道一開始就錯了,我們偵破的方向出了偏差?

    一開始的情況是:法醫確認了王紅顏的被害時間、死亡時間和犯罪現場,並在這些客觀的要素下鎖定最可能殺害王紅顏的兇手。物業提供的錄像資料出現了「我」的鏡頭,從時間上看最接近王紅顏被害的時間。並且,女警察顧冰還從王紅顏的電腦筆記本上最近的文檔裡知道了王紅顏與一個老男人的不正常男女關係,王紅顏用散文的筆法描摹了她對一個成熟男人的迷戀,她甚至發出了這樣的感慨:老男人也挺有意思的啊。她說的這個人就是到了不惑之年的我。所以,當我和宋君宋主任一出現在醫院的太平間裡與王紅顏的遺體作最後深情的告別時,顧冰就馬上認為我是在演戲,故此她毫不猶豫地掏出手拷拷了我就走。

    她想,只要用勁審審,花點時間或者用點手段,時間不會很長的,我就會徹底投降交代犯罪行為、犯罪動機的,可是,我猶如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的,死活咬定兩個字:冤枉。

    唉,看來,不像是在裝,同時,一些事實也確實有悖常理,比如,失蹤多年的張冰突然出現了,這個人新婚之夜丟了,那種滿臉陌生的表情似乎隱藏了無窮的恨意,這個人是有變態的殺人傾向的,顧冰分析著:正常人怎麼可能會幹那些瘋狂的事情?

    顧冰是從張冰的眼神裡和調閱出來的有關張冰15年前的檔案裡看出來的。問題是,這個張冰就是眼前的人嗎?為此,她已經悄悄地把師晴晴叫來辨認過幾次的,問了很多的有關張冰的情況,沒錯啊,就是他!兩眉之間有紅痣,滿臉的不羈的樣子,師晴晴咬著牙齒下結論道。

    15年前,他們很恩愛的,幾乎就要牽手共度一生了,可是就在結婚的當夜裡,張冰不見了,沒有任何跡象地不見了,這簡直就是一個迷呢……

    那麼,目前在騰達集團貿易公司的那個人是誰呢?

    顧冰去看了幾次那個叫宋江的傢伙的,怎麼說呢?無疑是真的宋江了,溫文爾雅的,戴著眼鏡,做事認真謹慎,處理問題得體,深得公司領導器中……

    周圍的同事也都這麼認為的,雖然前些日子有些反常,可也就是喝醉了幾次酒出洋相而已吧,畢竟四十歲的人了,還在獨身,情有可原的,聽說剛找了對象,就是師晴晴,是他的直接上司胡小葦介紹的。一切都說的通,沒有絲毫的破綻。只是眼前的這個張冰竟然說自己是宋江,甚至他的律師蘇琪琪也找到了推翻騰達貿易公司企管部的宋江是假宋江的證據的,蘇琪琪有幾年之前宋江手寫的述職報告,現在她又有宋江謄寫的李白的詩,省司法鑒定中心得出的結論是:字跡出自同一人之手。唉,一團迷霧啊。案件該從哪裡下手呢?

    老是羈押著張冰,或者叫宋江吧,也不是辦法,畢竟羈押的時間按照法律規定最長只有兩個月,蘇琪琪已經就羈押時限問題提出質疑了,怎麼辦?

    放,放是好放的,放人容易的很,關鍵是喜歡炒作的媒體如何應對?現在的記者說話很刻薄的,喜歡站在第三方的立場,用所謂的春秋筆法暗諷辦案人員的無能,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公安局的面子何在?這是大事。不能輕易放,不放吧,又沒有法律依據。顧冰陷入了苦惱之中。

    當然,美女被害案偵破組的同志們這段時間可累壞了,大家焦頭爛額的,有人甚至建議寫案卷呈到檢察院,但是證據不充分啊,僅憑一段「我「出現在宏泰小區王紅顏家的那棟高樓電梯上的錄像,就認定我是殺人犯,呵呵,還不讓檢察院的人笑話我們業務水平太差……思來想去,立即對我無罪釋放才是明智之舉。先把情況報告給上級領導吧,看領導是什麼意思。女警察顧冰無奈地作了這一決定。

    儘管如此,接下來的幾天裡,女警察顧冰的偵探工作還是有了一些具體的進展,這當然是要感謝騰達貿易公司的那個宋江的,宋江建議她去以前的師晴晴家找找看,也許可以發現什麼線索,他們以前不是夫妻嗎?不是談過戀愛嗎?總要有一些蛛絲馬跡的?何況,師晴晴不是有一套目前沒有居住的房子嗎?那是15年前她和張冰結婚用的房子,位置在市中心的。那裡原封不動保持了15年前的模樣,除了結婚照被複製了一幅拿到現在的房子裡,那裡的一切的都是15年前的一切。

    宋江是師晴晴的男朋友——他們已經在考慮婚嫁的事情了,因此兩個人都很坦白的,師晴晴介紹了自己財產的情況,就提到了那套在時間上靜止的秘密的居所。宋江還說呢,你怎麼不出租呢?這要賺多少錢啊?

    師晴晴說,你看我像缺錢的人嗎?

    當時顧冰去找宋江的時候,也是出於嫌疑人老是說自己是宋江,她就覺得很奇怪的,但是見了宋江之後,她也驚呆了,怎麼那麼像啊,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她隱隱地感到案情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團迷霧籠罩著……

    不,是一大團迷霧籠罩著,眼前的世界因此很迷濛、很混沌的了。

    當炎熱的夏天全部消失之後,同時蕭瑟的秋天悄悄來臨、空氣開始涼爽起來的時候,我就非常輕鬆地站在車來人往的大街上了……女警察顧冰接到了無罪釋我的通知,不管我是誰,只要沒有我殺人的證據,我就是無罪的,就是自由的。

    那真的是值得紀念的一天,穿的光彩照人的宋君熱辣地挽住我的手臂,我一開始東南西比都分不清楚了,恍惚中覺得自己不是自己,而是另外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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