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壇記 第1卷 12 無邊忍受有限度 淨身出戶離狼窩
    霍卜常一次次地在我的夢境中出現。他是沒有表情的,不說話的。我則向他哀哀哭訴狼爪下生活的恐懼,問他為何把我一個人留在世上受苦。每每哭醒了,一看,枕頭濕了一大片。我的床邊專門放了兩隻乾淨枕套,就是為著哭濕以後換的……惡狼之側夢前夫,相問緣何棄半途?……生者傷悲死者冷,醒來淚水浸床頭……

    然而儘管苦不堪言,離婚兩個字在我還是避諱之語。對於經歷三次婚姻的女人來說,這兩個字不肯輕易說出口。

    申杉嵐就不一樣了,他把離婚二字從早到晚掛在嘴上。「地都掃不乾淨!這樣的老婆扯JB個朗當有什麼用?離婚吧!」或者:「又回你那老娘家看你那雜種兒子去?我這裡你就不管了?扯JB個朗當那麼離了算了!」「離!離了我街上隨便抓一個都比你強!」他是把離婚當成流行歌曲唱了,翻來覆去老是一個調門,羅裡八嗦把一句句話往一個固定調子上貼,從頭到尾幾乎沒有變化。申杉嵐整天就唱兩首歌曲,第一首是;《假如你對我不好,我就搞你兒子》。第二首是:《離婚吧》。

    一天,我終於說:「那就離唄!」我已經到了忍受不住的臨界點,下了擺脫的決心。

    申杉嵐愣住了,不作聲地看了我一會兒。那就像一個故意喚出低價料定對方不會買的商人,突然間聽到對方說要買了,的那種驚異惶惑的神情。

    「那你得服從我開的條件!」他說,「我來寫離婚協議。」

    他就寫。主旨是:一切財產歸他,我淨身出戶。我接過來一看,說:「全都歸你?這幾年我和你做生意,賺的錢一點沒份?更可笑的是:這房子是我單位分給我的,我買下來的,也歸你?」我大笑幾聲,將那所謂協議撕得粉碎。

    「你撕了,那就不要離。要離,就得聽我的。」他說。實際上他不肯放棄我。

    然而不久,他的心思也開始活動了。一是想到我的兒子上學的費用要從店裡拿,「給別人養兒子」,不合算。第二,他已暗地裡勾搭上一個女人,一個還沒結過婚的女醫生。

    有一天,他瞭解到我曾經有錢飛仁的事,回來就把我打倒在地,罵我這個「剋夫掃帚星」,「剋死了一個又一個男人,扯JB個朗當現在又想剋死我不成?」

    有了這件事,他還是不大肯放棄我。對掃帚星也不大肯放棄。不放棄,卻畢竟心裡有新的溝壑,於是暴力進一步升級。語言暴力、拳腳暴力,還有性暴力,都升級。性暴力是早就有的,這人自己是畜生,也把女人當畜生。水深火熱的程度終於使我不顧一切地決定跳出來。我便找了律師,悄悄到法院起訴。律師說,先不要告訴他,等法院通知他。

    然而一到法院就產生了問題。法院要申杉嵐的銀行帳號,以便進行財產保全,避免他轉移錢財。我哪裡知道銀行帳號?其次,須交幾千元的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我哪裡有這個錢?

    我苦惱不已,就去請教一位親戚大姐,聽聽她的意見。她是某個公司的經理,有一定的知識和社會經驗。如果她支持起訴,說不定還可以幫我籌借訴訟費和保全費。

    這位大姐分析說,法院可能會把財產多判給你一些,因為你撫養著孩子。但那個人是一條蟒蛇,凶殘而有繞勁,纏住誰都不肯輕易放開。財產多判給你他哪能甘心?就平分他也是不會甘心的。不甘心,可能先就反悔,不肯離了。那麼這場官司就會曠日持久,你的苦難不知何日是盡頭。即使法院硬是判離了,你也不一定就得到安寧。那傢伙是個無賴,他說搞你兒子不是唱唱歌而已,是做得出來的。所以我的意見,你的當務之急是逃出來,別的不要管。有的人屋子失火了,人逃出來又回去取錢包,結果給燒死了。生命安全是第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你現在就好比,要不要回蟒蛇洞去取物?要是我,我就不去法院打這場官司了。只要他肯離,任憑開什麼條件都答應他,人出來就行,越快越好。

    我聽了這位親戚大姐的意見。我媽媽的意思也是如此。於是我去法院撤回訴狀。

    一天,當申杉嵐再次唱起離婚歌曲的時候,我說那就離唄。於是他又寫協議。店產全都歸他之外,知道住房歸他不現實,這一次便寫成離婚之後他繼續住三個月。「你決定啦?」他問道,似乎還希望我氣沖沖撕毀。我接過來就簽字。「走哇!」我說。

    在民政廳婚姻處,接待的是一個老練潑辣的大姐。她看了離婚協議,抬頭困惑地看看我,問道:「你們共同生活三年,開著店。現在三個門面,仍然經營著。這應該說是有一定數量的財產。還有存款什麼的呢?可是從這協議看,你是淨身出戶。你又帶著孩子,經濟上行嗎?」我說:「同志,你不知道這是個什麼樣的人。那是一隻惡狼,一條蟒蛇。我已經受不了啦,只好不顧一切逃出來。我是有困難,很大的困難。孤兒寡母的,靠著廠裡一點病假工資,孩子又在上學的年齡,我都不知今後怎麼辦。可是,這個人實在是太可惡了,你不知道我受著什麼樣的苦!」我淚水滴滴答答的往下落,哽咽著泣不成聲。

    申杉嵐說:「同志您千萬別聽她的!你都不知道那是個什麼女人。那是一隻豬,一隻笨羊,一條蚯蚓,一個騷貨。為了推銷水泥,居然和人家去跳舞,去摟摟抱抱,可能還睡了覺。為了開個門面,去向人家拋媚眼,去喝酒行樂!是男人誰受得了這個?淨身出戶是她本身願意的,這說明她有辦法。女人多的是辦法。同志你就不要管那麼多了,反正上邊有她的簽字,你只按照規例辦理就行。」

    我當然不能忍受他的胡說八道,吵了起來。民政大姐聽得不耐煩,說:「別在這裡吵了!既然還沒取得一致,先回去,商量好再來!」

    第二次去卻是因為交費的問題沒有辦成。離婚手續費和公證費一共要交八十塊錢,申杉嵐說他沒錢交。我又沒帶那麼多錢。申杉嵐說:「誰提出的離婚誰交費!」我說:「不是你一天到晚把離婚當流行歌曲唱的嗎?怎麼是我提出的呢?」他說:「我那只是唱唱而已。最後決定的是你!你就別想讓我出錢了,你要不肯出錢,咱們就回去!」

    第三次,我帶夠了錢,才終於把手續辦了。民政大姐對申杉嵐說:「我幹這個工作幾十年,還從來沒見過女方交錢的。你這個人實在是太財迷了!怪不得女方說你是一匹狼,一條蛇!依我說,你還是一堆狗屎!」

    申杉嵐當一堆狗屎也不在乎。只要不從腰包往外掏錢,你說他是什麼都行。

    離婚以後,我住到媽媽家,申杉嵐繼續住在我的房子裡。按照協議,三個月內他必須搬走。可是他硬是賴在那裡不走,還把女人帶來住。我去趕他,直吵到大街上:「你滾!這是我的屋子,你憑什麼佔著不走?死皮賴臉你還是人嗎?是男人嗎?沒見過這麼不要面孔的!」可是對於申杉嵐來說,面孔值不了幾個錢。他的生存法則是:只要過得舒服,讓人往他臉上吐口水都行。

    不但住我的房子,水電煤氣他還不肯出!這些費用是廠裡直接從我的工資裡扣的。我問他要,說:「我就那麼幾個錢工資,扣了煤氣水電更加可憐了。你是個老闆,離婚時什麼都沒給我。現在你還好意思來沾我孤兒寡母這點便宜,你還是人嗎?」他說:「我不是人。不是人又怎麼樣?再不是人,誰也沒辦法把我開除人藉呀!」

    他帶來住的女人就是早已勾搭上的那個女醫生柯娜。兩人纏綿的時候,柯娜什麼都跟他說。說她們醫院裡誰誰不好,誰誰有什麼醜聞什麼笑話。包括院長有什麼丟人的,都說了。這些枕邊秘談申杉嵐記在一個本子裡,當成日後或者用得著的材料。與我離婚不久,他們就正式登記結婚了。登記的時候掏出身份證一看,柯娜發覺申杉嵐年齡隱瞞了八歲!當場就指責他不誠實。申杉嵐說自己沒欺騙,是身份證欺騙她,身份證寫錯了。女醫生罵他胡說。在民政廳兩個人就吵翻天。回家申杉嵐就開揍。像對待我那樣,他把結婚證當成了賣身契,籠門關上了,有恃無恐。揪住柯娜的頭發惡罵。柯娜怎麼受得了這個?人家是大姑娘,頭婚,志高氣傲,與我這個氣沮志短的寡婦不一樣。於是兩個人水火不容,柯娜一走了之,住回娘家,隨後提出離婚。申杉嵐不肯離,拖在那裡。

    一天,申杉嵐象去我媽媽家叫我那樣,走進柯家,對誰都不打一聲招呼,直接就對女醫生下令道:「走哇!」

    柯家怎麼吃這一套?恰好女醫生的哥哥柯銘在場,就對申杉嵐先之以冷嘲,繼之以熱罵,最後拿起棒子叫他滾。

    申杉嵐吞不下這口氣,想起他那個把柄本子,便前往醫院找到院長,將柯娜說過他什麼什麼壞話,悉數報告。又找到別的有關醫師、護士、工作人員,對著本子將有關資料分別報告。

    這一下弄得柯娜在單位幾乎呆不下去,裡外不是人。柯氏全家氣憤難抑。於是柯銘找了幾個朋友,準備一番。柯娜拷機呼申杉嵐,叫他到河邊傻亭會面,要與他談能否和好,或好離好散的問題。申杉嵐就去了。遠遠見柯娜坐在亭子裡,心裡一喜,搖頭擺尾的就過去。忽然從不同方向過來四條漢子,其中一個是柯銘。申杉嵐知道大事不好,拔腿就跑。哪裡還跑得了?被帶到河邊,柯銘一拳就掏他的腹部,申杉嵐大叫一聲往後飛倒在爛泥地裡。柯銘把他揪上來,四個人從容不迫地就開始做生活。柯娜若無其事地在亭子裡翻閱一本畫刊,有時就抬起頭看看他們的生活,好像那是幾個人在給一條死狗剝皮:……抽筋拆骨血殷殷,慘厲叫聲不忍聽……倚坐涼亭閒看者,曾為貼肺貼心人……

    也不知過了多久,有路人發現一具死屍丟在河邊。報警。警車出動來看,似還有氣。拉到醫院,醫生檢查,瞳孔已經放大,身無完膚。口袋裡搜出身份證件,給他二哥家下了病危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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