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請將我遺忘 第1卷 第十三章
    林子傑聽著我的話忽然抬起頭,眼角掛著沒有流下的眼淚問:「你,你怎麼知道三年前我們就……」

    我笑的好心痛:「我本來不知道,可這幾天腦袋忽然就開竅了……林子傑,你一邊口口聲聲說愛我,一邊又想方設法地掩蓋你的行為,這就是你愛我的表現?!三年啊,這三年之間你過的好瀟灑,我都有些羨慕了呢!」

    「樂樂,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心裡也很痛苦,我不想欺騙你,但我該怎麼向你開口……是的,我和劉夢早在三年前就有關係……一切都是因為你不和我住在一起!我是個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需要,並不滿足每個星期到了週末才能放縱……況且,況且你總是出差,有的時候一個月都難得與你親熱,我的寂寞你有想過嗎……」林子傑從我身邊站起,坐到對面沉默片刻,哀怨地看著我。

    「繼續,你繼續說!我會認真地聽你傾訴,看看我到底錯在哪裡!」我壓抑著內心火山一樣的憤怒,冷笑地鼓勵和林子傑。

    林子傑歎息一聲:「樂樂,我不愛劉夢,真的不愛……我們之間除了做愛,再沒有別的任何瓜葛!那天,那天和你吵過以後我本想找她訴訴苦……我買了酒,我們喝了不少。後來,後來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那樣了……她比你成熟,知道怎麼討男人歡心!我不得不承認,在床上她比你優秀……那件事以後我很害怕,怕你會離開我!但我又經不住她的誘惑,你也知道,我面對你總是放不開手腳!我有需求,一個成熟男人的正常需求!我希望在工作累的時候可以徹底放鬆,希望在心情好的時候能與人分享……每次我都告戒自己這是最後一次,但當從你那裡得不到滿足時,我就會想到她!而她也願意默默地與我保持這種關係,她說只要我快樂,她就幸福……我早就想擺脫這樣的局面,可又不知道如何面對你!因為太愛你,所以怕傷害你……」

    我的心在顫抖著,被撕裂的鮮血淋漓,因為太愛我而怕傷害我?什麼狗屁理論?我不能滿足你為什麼你從來不告訴我?只要你快樂她就幸福?你這是在給我道歉呢還是誇她呢?

    「在我心裡,除了床上的事,你就是最完美的!我愛你,真心實意地愛你,一直想你能成為我的新娘,從來就沒有考慮過別人!但夫妻拋開床事,還算是夫妻嗎……樂樂,因為第一次讓你流淚,我心裡就有了陰影!每次我想跟你更親熱一些,你總是抱怨我不顧你的感受!可劉夢就不會,她會努力配合我,會讓我感受到做男人的樂趣……你說有了自己的房子就跟我住在一起,我就努力存錢買房子!可搬近新家你依舊那麼放不開,依舊沒完沒了地出差!我想結婚後你或許有改變,於是我向你求婚!但還沒等我享受到結婚的樂趣,你就又去出差!你總是讓我照顧你的感受,從來就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我和劉夢走在一起,與你也有很大關係!如果你能多給我一點溫情,我怎麼會跟她上床?!再說,再說我的心始終在你這裡,我從來就沒有愛過她!這樣,這樣有什麼不好?樂樂,過去的都已經過去。咱誰也不追求誰的錯好不好?我保證再不跟劉夢來往,好好過日子!」林子傑聲音比剛才還要大一些,似乎真的很委屈。

    「呵呵,你的意思是我把你推到了劉夢的床上?看來我真該感到高興,她替我把你伺候的那麼舒服,卻從來不向我要酬勞,可真是難得的大好人啊,改天我應該登門致謝才對!我是不打算追究你的錯,因為從今以後我們將不會再有關係!林子傑,有一點你必須清楚,房子不是你努力存錢買的!所以,請你出去。誰能給你你想要的,你就去找誰,我絕對不會再在你們激情四射的時候澆冷水!」我已經懶得追究更多,這個打著愛的幌子的男人已經把我的心一點點吞噬,我還拿什麼來愛他?

    林子傑猛地抬起頭,看著我過了好大一會,撲上來抓住我的手說:「樂樂,樂樂你真不原諒我?!我們已經領了結婚證,已經是法律上的夫妻!再說,再說你家和我家都已經知道我們馬上就會結婚,我們怎麼向他們交代?樂樂你就再給我一次機會,床事不和諧我們可以溝通!出差太頻繁咱可以換工作!但你不能不要我,我是愛你的,我們有四年的感情基礎,樂樂!」

    我推開林子傑,起身拿起桌上我們的結婚照,鬆開手指任其「啪」的一聲掉在地上摔了個粉碎,笑著說:「原諒?如果是你你會原諒出軌三年的我?法律上的夫妻就不能離婚?你家怎麼交代那是你的事情,我想我父母會非常贊同我的決定!他們令可讓自己的女兒做老處女也不會讓嫁給一個為了慾望出軌的男人!不要跟我談四年的感情基礎,在我看見你和劉夢苟合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對你的感情就像這玻璃象框一樣,早就碎了!林子傑,要是你還是個男人就收拾東西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

    「你真要跟我離婚?!不,我不離!這房子是我們的家,離了家也就散了!我不走,我堅決不走!」林子傑搖晃幾下,一屁股坐在沙發上抱住頭喃喃地說到。

    「你還惦記著家?還有家的概念?還想過這樣一妻一妾的生活?林子傑,你別妄想了!我楊樂樂被你騙了三年,再也不會被你騙一天!那好,你不願意離開我離開!你給我二十萬,我帶走我的東西!房子留給你,誰願意嫁給你都行,即便是劉夢,我也絕對不會說半個不字!」我心裡又有點點軟,對林子傑我是有感情的,但我受不了這樣的婚姻,必須離婚!

    林子傑再次抬起頭,看著我瞪大眼睛:「二十萬?!你覺得我有二十萬嗎?為什麼我們不能靜下心來好好談談?離婚?你以為離婚就那麼容易?再說,我憑什麼給你二十萬?樂樂,你別拿離婚來要挾我,這婚也不是你說離就能離的了的!好,既然你要二十萬,那三十萬的貸款你也要承擔一半,房子歸我!否則,否則你收拾東西走人,今後各過各的!」

    我心裡僅有的那點愛完全消失了,這就是我差點要嫁的男人!我出十八萬買房子,他出軌後給我二十萬,我還要再承擔十五萬的房貸,從此卻不能沾這套房子的邊,我他媽的腦袋被驢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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