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個姐姐當老婆 燭堡篇 巫妖篇 第六節 火槍
    巫妖篇第六節火槍

    休息之後,一行人繼續上路前進。瓊恩相信自己用秘法眼偷窺的事情已經被科恩察覺,但沃金牧師絕口不提此事,而且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知道的跡象和口風,甚至沒有朝瓊恩多看一眼。瓊恩自然也不會提及,只是暗中警惕,每當想起這個牧師吞食巨魔腦漿的那一幕,他就隱隱有些想嘔吐的感覺。

    這種行為,絕非一個善良人士所為,據瓊恩所知,唯有一些邪魔的信徒,才會做這種類似的事情。深淵三大惡魔領主之一的狄魔高根,他的信徒在祭祀時就會吞食受害者的腦漿。

    但這位蘇尼-科恩並非邪魔信徒,他確確實實是沃金教會的高階牧師,神殿出具的證明,以及他的「金眼使者」身份,都說明了這點。

    瓊恩不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但顯然這裡面有名堂,他警惕著,留神觀察科恩的舉動。梅菲斯似乎也同樣,在聽到瓊恩轉述秘法眼看到的情景後,她表面上不動聲se,彷彿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但在行動中間,卻有意無意地總是保持在科恩的左側——一般人都習慣用右手,左側是相對防禦薄弱的環節。梅菲斯和科恩並肩而行,牧師的左側就是她的右側,牧師的薄弱環節,就是她的優勢區域。

    如果真要有什麼事情,梅菲斯便能在瞬間出手將他制服或者斬殺。

    組隊出來辦事,地方還沒到。就已經相互提防,這讓瓊恩不(禁)覺得有些可笑,但現實如此,也沒什麼別的話好說。提防別人,多留心眼,總比莫名其妙被人yīn了好。這個沃金牧師,確實頗為可疑。

    對於梅菲斯隱隱約約地防範。科恩倒顯得若無其事,他顯然看得出來。但似乎全不在意。至於其他人,事不關己,更加不會理會。夏拉非在前面引路,隆奇和貝納索都默不作聲,一行人便在這沉悶得有些壓抑的氣氛中前進。

    他們再沒有遇上巨魔,也沒有遇上其他怪物,一路頗為安靜。將至傍晚。夕陽漸垂,該找個地方安營休息了。

    「就在這吧,」梅菲斯說,這是一塊比較開闊的高處,萬一晚上被怪物突襲,也能及時反應過來,「今晚我和科恩守夜,」她行使著隊長的職責。分派著任務,「我守上半夜,科恩守下半夜。」

    沃金牧師全無異議。眾人取下包裹,準備生起火堆,正忙碌間,陡地聽見遠處丘陵背後。傳來一聲震耳yu聾的爆炸聲。

    ※※※

    所有人都被這突如其來的爆炸聲猛地震了一下,待得反應過來,正要過去察看,就見一個人影從丘陵後面出現,手裡提著一根又長又粗的黑管子,頭上戴著頂黃se寬沿帽,壓得頗低,看不清臉,上身穿著一件土灰se馬甲,下身穿著深藍se長u。背上還背著一個鼓鼓囊囊地黑se大包裹。正慌慌張張朝這邊跑過來。

    瓊恩正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就聽見幾聲咆哮。緊接著看見四個食人魔從丘陵後面追過來。

    食人魔也是種頗為常見的怪物,幽影界裡自然沒有,但瓊恩在巫師學校裡曾經見過標本,也閱讀過相關地資料,所以一眼就認了出來。食人魔身高和巨魔差不多,但卻肥胖——或者說強壯多了,它們的膚se自暗黃se至黑褐se不等,身上長滿了隆起的深se瘤結。食人魔嘴大、脖子粗、頭髮長,鼻子既闊又扁平,和巨魔的長鼻子完全相反,他們的眼睛是紫se的,瞳孔白se,牙齒和爪子全是深黑se。實驗室裡的標本自然是經過了除臭處理,再說都不知過了幾百年了,但據教授說,真實地食人魔,身上有極其濃重的臭氣,抵抗力差的人,靠得近了都會當場嘔吐出來。

    除了外形上一胖一瘦,一豐滿一乾枯,迥然相異,食人魔和巨魔還是頗有相像之處的。論力氣,論強壯,食人魔都不比巨魔遜se,而且它們一樣都是弱智,當然這是以人類的標準來看。巨魔比食人魔強的地方,在於它們強悍到變態的再生能力;不過傳說食人魔是一種很容易基因變異的種族——據教授說,別看普通地食人魔都是傻蛋,它們當中往往能變異出智力不遜se人類,甚至略有過之的食人魔巫師來,能無師自通地學會一些簡單但卻很有殺傷力的魔法。

    不過這四個食人魔裡,沒有變異的食人魔巫師。資料上明確強調過,食人魔巫師這種變異品種的相貌外形和普通食人魔是有很大區別的,它們更高、更胖、更強壯,頭髮和皮膚都呈淺藍或者淺綠se,額頭上還會長著一對(乳)白se地短角。

    看見食人魔追趕人類,雖然不知是怎麼回事,但瓊恩本能地就伸手從口袋裡取法術材料,準備施法救人。但有人比他動作更快,梅菲斯已經提劍衝上前去。少女繞過那個戴黃帽子的人,攔住食人魔,舉起劍來。

    食人魔手持木棒,正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嘴角溢出白沫,追趕著那個黃帽子傢伙,突然見有人出來攔路,以它們的智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揮棒就砸。

    一陣風恰好吹過,將食人魔身上的臭氣捲到瓊恩等人這邊來,所有人的臉se幾乎都變了變,貝納索先生忍耐不住,彎下腰去幾乎要嘔吐。瓊恩和科恩總算定力強些,屏住呼吸,慌忙退開,就看見武僧也衝了出去,看樣子是打算速戰速決,幫梅菲斯趕快把這四隻食人魔對付掉。

    梅菲斯貼近食人魔,卻彷彿半點不受臭氣影響,銀劍連揮,轉眼間便砍斷了一隻食人魔的胳膊。隆奇上前助陣,揮拳猛擊。只聽得骨骼爆裂聲連響,一隻食人魔被他重拳轟中,頓時彷彿全身碎裂了一般,龐大地身軀軟癱癱地倒地。這兩人都稱得上是第一等的戰士,對付那只被精金骨骼強化過的雙頭巨魔有些礙手礙腳,碰上這種食人魔卻輕鬆至極。

    不到片刻,三隻食人魔已經被殺死。只剩下最後一隻見勢不妙,轉身就逃。梅菲斯正要追趕。卻聽得側後方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爆炸,火光耀眼,一道黑光從眼前劃過。

    和前面那次一樣,但這次就在身邊,所以聲音更加震耳yu聾,連梅菲斯和隆奇這等人物都不(禁)嚇了一跳,更別說在後面旁觀地瓊恩等人。感覺連地面都微微顫了一顫。只見剛才被食人魔追得狼狽逃跑地那個黃帽子傢伙,正舉著他手裡那根黑乎乎的粗管子,對著前方,那只逃跑地食人魔已經仆街倒地,背上被炸開一個巨大的模糊血洞,卻沒有當即斃命,掙起來還要逃跑,被梅菲斯趕上一劍砍下頭來。

    這是……火槍?

    瓊恩知道這個世界也有火藥。是工藝與鍛造之神貢德發明地,傳授給信徒,流傳出來,但效果很差,因為使用時煙霧很大,所以又稱為「發煙火藥der)」。並不單純是科技的產物,裡面hun雜了一些魔法的成果,也算是煉金術的研究範疇。yīn魂城拿到火藥配方,甚至還進一步試驗研製出了火炮,但效果實在不敢恭維,射程雖然很驚人,威力卻談不上強,而且據說只能連發十次,然後要冷卻很久,否則就會炸膛。

    瓊恩知道這其中肯定有什麼技術上的問題。但他既非軍事愛好者又非火炮專家。自然懶得多管。火藥發明並不久,距今不過十餘年。也沒發展出太多的相關產物,yīn魂城研製出了火炮,據說貢德教會秘密研製出了一些類似手雷的東西,但也只是傳聞,更沒聽說有誰發明火槍了。

    就算是個軍事外行,瓊恩也知道在地球上,火炮是比火槍先發明出來地,火槍其實就可以視為精細微縮版的火炮。yīn魂城研製出火炮也不過是近兩年的事情,火槍沒道理這麼快就出現吧。

    但事實擺在面前,這個黃帽子傢伙,手裡拿著的,分明就應該是一支火槍……至少,是一支比較原始的火槍。

    更出乎意料的是,正被食人魔的臭氣熏得幾乎要嘔吐的貝納索被這一聲巨響嚇到,再看那個黃帽子傢伙,突然叫出對方地名字來,「鄧肯!」他叫著,「怎麼是你?」蘭森德爾牧師疑huo著,皺著眉頭,一邊伸手在鼻子前扇來扇去,想把臭氣趕走,「你怎麼跑這裡來了?」

    原來還是個熟人。

    ※※※

    這個叫鄧肯的傢伙是個軍火商人,在寶劍海沿岸一帶做冶金和火藥生意,還算頗有幾些名氣。他是博得之門的本地居民,在城外的貝爾苟斯特鎮有一座不小的莊園。貝納索是晨曦神殿的首席牧師,經常參加各種上流社會地宴會,有時便能遇上鄧肯。另外這位軍火商還是貢德的虔誠信徒,隔三岔五就要來城內的貢德神殿禮拜——而貢德神殿與蘭森德爾神殿正好隔壁,時間久了,也能常常遇見。

    鄧肯雖然是個商人,但最熱心的倒不是做生意賺錢,而是兼職發明家,最喜歡的就是鼓搗各種發明——而且是危險的發明。自從火藥被發明出來,鄧肯欣喜若狂,連生意都不做了,全交給手下去打理,自己除了例行去貢德神殿,其餘時間就一門心思躲在家裡,也不知道在鼓搗些什麼。貝納索已經很久沒見到他了,不想在這裡撞上。

    交談幾句,得知他是因為需要一種珍稀礦石,唯有巨魔山脈裡才有,所以進山來尋找。他原本帶了四個護衛,結果撞上一群食人魔,一通亂戰,四個護衛全軍覆沒,只有他逃了出來。要不是正好撞上梅菲斯等人救命,今天就要掛在這裡了。

    這些瓊恩倒不關心,鄧肯就算死了他也懶得在乎。巫師真正注意的,是他手上那根黑乎乎的管子……雖然是個軍事盲,但瓊恩也能清楚地認出來,這傢伙拿著的,確確實實是一桿火槍。

    此時已經天晚,鄧肯自然不可能再出山去,只能借宿一宿。夜間正是各種怪物活動猖獗的時候,萬一再撞上幾個食人魔,他就一命嗚呼了,好在這些怪物大多喜歡晝伏夜出,很少有大白天出來活動地。此時若不是接近傍晚,食人魔也未必會出洞來。只要過了今夜,明天一早出山,傍晚前應該能回博得之門,就沒什麼大問題了。

    梅菲斯和隆奇兩人將那些食人魔屍體遠遠拖開,免得臭味傳來,大家就全都要受不了了。火堆生起,眾人圍著默默進餐,大家都對鄧肯手中那黑乎乎地管子頗為好奇,尤其是見他一擊轟趴了一隻食人魔,更可見威力非凡。只是有一件事不明白,既然此物如此厲害,那他還這麼倉皇逃竄做什麼,直接舉起來把這些食人魔全數轟飛就是了。

    「呃,那個啊,」鄧肯有些尷尬,「這個……還有些技術上的小問題沒解決……反正,那個……」

    「不能連續用是吧。」貝納索和他相熟些,知道他在這方面極度愛面子,索xing一口揭破,免得他支支吾吾地。

    「呃,從某種程度上,是可以這麼理解也沒錯了……」

    其實很簡單,就是貝納索說的,鄧肯苦心研究了近十年,發明出了這桿他稱為「火繩鉤槍」的東西來。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槍上有一個金屬彎鉤,彎鉤的一端固定在槍上,並可繞軸旋轉,另一端夾持一根火繩;發射時將火繩點燃,用手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點燃火藥,進而將槍膛內裝的彈丸發射出去。這一系列過程自然繁瑣得緊,所以發射緩慢,中間間隙太長,遇上單個對手還有用,一旦遇上多人就完了。鄧肯此前發了一槍,打死一個食人魔,接著就只能倉皇逃命,根本沒時間停下來慢慢裝彈點火發射。要不是遇上救星,肯定被食人魔的大棒砸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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