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悟空之七日假期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氣結又如何
    記者招待會亂成了一鍋粥記者們的問題尖刻而繁多眼看漸漸招架不住了台上的幾個人耳語了一會副局長宣佈說:「今天的記者招待會就到這裡結束了經警方大量調查取證凌家巷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為尚不構成猥褻兒童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但是其作為領導幹部和國家公務人員醉酒後對未成年女童做出雙手搭肩膀靠脖頸處的不當動作使葉姓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覺受到驚嚇心靈受到傷害屬於在公共場所舉止失當行為不檢。且在被葉姓小朋友哥哥質問過程中態度惡劣出言不遜社會影響很壞建議由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記者招待會在記者們意猶未盡的氣氛中結束了台上的幾個官員匆匆離去。

    「不會吧?就這樣就完結了?可是對於凌家巷的處罰好像太輕了吧?只是暫停他的職務難道就這樣算了?」豬八戒氣憤填膺地說。

    「那你想得到什麼樣的結局?把他抓進牢裡嗎?」悟空問他。

    「起碼是這樣吧?民憤這麼大警方的這個處理怎麼樣去平息民憤呀?」八戒不解地問。

    「民憤大有什麼用?一點壓力都沒有。」司徒陽光洩氣地說「上面沒給壓力這個案子可能就是這樣完結了。」

    「他***這是什麼世道有錢有權的人為什麼就可以橫行霸道?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都是假的!」八戒氣得握緊拳頭想把電視砸了。唐僧把他勸住了說:「八戒稍安勿躁看看記者們還有什麼舉措我看他們也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的。」

    大家又留意起電視來。記者們出了警察局門口大批的民眾聚集在門口不願意離去幾個警察維持著秩序。剛才的記者招待會大家都知道結果了這時候都憋著一股氣在門口議論紛紛看見記者們6續出來圍觀的人都群情洶湧一個年輕的小伙子帶頭唱起他自己自編自唱的凌家巷之歌:

    凌家巷之歌

    你們算個屁

    你們算個屁

    我不屑搭理你。

    我是北京派來滴

    有權有勢你敢咋滴?

    摸你小妮又咋滴。

    你們算個屁

    我早晚收拾你。

    我是北京派來滴

    有錢有人你敢咋滴?

    掐你脖子又咋滴。

    你們算個屁

    我後台夠硬滴。

    我是北京派來滴

    欺男霸女你敢咋滴?

    給兩臭錢擺平你。

    你們算個屁

    說出來嚇死你。

    我和市長是兄弟

    黑白兩道暢通無忌。

    這世界是我們滴。

    旋律雖然不是很優美但勝在歌詞通俗易懂深入民心所以他唱了一遍以後大家都能跟著唱了記者們都把鏡頭對著這個小伙子把他的歌聲錄下來一個記者感慨地說:「這曲子有望成為2oo8年最流行的網絡歌曲啊!」

    有個記者現在人群中有個熟悉的身影那人是被記者們成為維權鬥士的法律界權威姚教授記者大喜過望急忙走過去說:「姚教授你也來了?你是法律界的權威人士又被大眾稱為維權鬥士請問你對警方的這次處理有些什麼看法?你認為警方的證據有問題嗎?」

    姚教授微微一笑說:「我認為凌家巷案的證據沒有問題但警方對證據的認識和判斷有問題。」他的這句話一出原來還有點嘈雜的氣氛靜了下來大家都想聽一聽法學權威會怎麼說。

    「警方對本案定性錯誤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姚教授直截了當地提出他的觀點「這說明警方對猥褻兒童罪的認識有誤。」

    據姚教授介紹華夏刑法並沒有施暴力度的規定施暴部位的規定更不區分場所和時間因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並不特別強調犯罪人的性指向和性動作。因此警方關於凌家巷對女童接觸部位及接觸力度的分析並不能成為凌家巷無罪的理由。

    「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凌家巷的行為給女童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使女童倍感屈辱。」姚教授這樣說。

    姚教授認為場所和時間只是犯罪情節的問題(一路看小說網,)只對量刑有影響而不能改變案件的根本性質。

    姚教授還認為警方在事後立即給凌家巷測試酒精含量卻沒有立即查找固定錄像資料和目擊證人此處也有疑點。「飲酒與否無論是在定性上還是在量刑上都沒有任何影響。從警方最後做出的『酒後行為失當』的結論看這樣的做法更像是埋下一處伏筆。」姚教授對記者說「這個事件之所以難以立案定罪恰恰是因為可供採信的證據不足。監控錄像所拍攝的是他們去廁所去的那一段。導致孩子情緒失控或受驚嚇的那一個過程並沒有錄像資料。據說那一刻究竟生了什麼事情並沒有其他的人可提供證言。而是否涉嫌猥褻罪的立案偏偏就取決於在那一個地點那一時刻所獲得的證據怔言。既然沒有錄像這個物證也沒有人目擊者這個人證可以立案那警方所謂大量的調查取證指的是什麼呢?對於這樣一個公眾高度關注的事件調查他們有義務向公眾公佈他們所獲得的支持他們判斷結論的具體證據。」

    「是啊警方確實有義務把所有證據向公眾公開的起碼可以達到釋疑的目的啊!」記者表示贊同。

    姚教授又分析道:「警方判定凌家巷酒後行為失當他們的證據證言是什麼呢?先他們是根據誰的證言來確認他實施了一個行為呢?其次他們是根據什麼樣的證據來證明他實施了什麼樣的一個行為呢?他們又是根據什麼樣的標準和原則來判定該行為是『行為失當』呢?他們能否告知公眾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失當動作呢?這是一個什麼樣程度的失當行為呢?能否向公眾說明是什麼樣的一個具體『失當的行為』致使一個歡蹦亂跳的孩子受到極度驚嚇呢?而且是嚇得魂不附體?小朋友說是被掐了不足信因為當時並沒有其他的證據證言。可他們又憑什麼說『使葉姓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覺』確定小朋友僅有心理感覺而實際上並沒有被掐呢?再說又有什麼能證明凌家巷是屬酒後動作失控呢?唯一的物證錄像顯示凌家巷當時的行走並沒有生困難他的舉止並沒有產生障礙他的言語有清晰的邏輯性。酒是喝多了膽是壯了但並沒有證據表明酒已經使他失去了意識或行為自制的能力。警方是根據什麼判定在那一刻他的行為突然失控意識自制力突然喪失呢?」

    旁邊另一個記者點著頭說:「對這樣一個敏感的事件如果警方掌握有大量的證據他們是有義務向公眾出示的但是他們沒有。」

    「對沒有。如果沒有或所掌握的和公眾已經知道的一樣那就說明他們對凌家巷的動作行為描述採信的是凌家巷的陳述了。如果凌家巷醉酒失控那他怎麼可能對當時自己的具體動作有那麼清楚的記憶?如果他沒有失控他為什麼要實施一個失當的動作呢?如果他當時的確沒有非份的念頭他為什麼要提出用錢來擺平呢?他為什麼要承認自己『干了』呢?一個失當的動作和一個干了的行為在於這樣一個有年紀和資歷的人兩者的不同是應該會區分的。猥褻罪的定罪主觀要件之一就是性侵犯的主觀故意。一個被懷疑和被指證的人自然會斷然否認主觀故意的。

    小朋友是當事人對她的話的採信度自然人們有權提出異議可凌家巷也是當事人是一個涉嫌人憑什麼可以判定他的陳述要比小朋友的可信呢?憑什麼可以把他的話作為事件調查的結論呢?一個原本健康活潑的孩子一個善良樂於助人的孩子一個與凌家巷無仇無怨的孩子憑什麼要指證凌家巷傷害自己呢?憑什麼她要讓自己陷於如此的心理痛苦中去呢?難道僅僅是一個普通的失當動作讓這樣一個無憂無慮的孩子產生如此巨大的恐懼?如此駭人的幻覺呢?當警方說她『有被掐的感覺』他們問過她了麼?如果一定要相信一方那警方憑什麼要選擇相信當時處於醉酒狀態下的凌家巷不相信天真單純的當時意識清楚的受害者葉姓小朋友呢?」

    姚教授的一番質問鏗鏘有力連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好像都默默地點頭。

    姚教授的話確實句句在理在場的人都頻頻點著頭悟空聽了也好像如夢初醒說:「專業人士就是專業人士果然看問題的角度與眾不同。他的話太有道理啦!」

    「他說得好又有什麼用?難道警方會因為他這一番分析而推翻自己的結論嗎?」八戒不以為然地說。

    「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的。」唐僧沉穩地說。

    「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會有報應的!」吳奈咬著牙齒狠狠地說。悟空看了吳奈一眼不用問他當然知道吳奈的心在打著什麼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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