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那些事兒 正文 1351-1360
    [1351]

    這之後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史書上沒有寫,我也不知道,但是我驚奇地發現,當顧憲成和李三才在戶部做主事的時候,他們的上司竟然叫趙南星。

    聯想到這幾位後來在朝廷裡呼風喚雨的情景,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那些日子裡,他們談論的應該不僅僅是仁義道德,君子之交,暗室密謀之類的把戲也沒少玩。

    李三才雖然是東林黨,但道德水平明顯一般,他出賣王老師,只是因為一個目的——利益。

    只要細細分析一下,就能發現,李三才塗改信件的真正動機。

    當時的政治形勢看似明朗,實則複雜,新成立的這個三人內閣,可謂凶險重重,殺機無限。

    李廷機倒還好說,這個人性格軟弱,屬於和平派,誰也不得罪,誰也不搭理,基本可以忽略。

    於慎行就不同了,這人是朱賡推薦的,算是朱賡的人,而朱賡是沈一貫的人,沈一貫和王錫爵又是一路人,所以在東林黨的眼裡,朱賡不是自己人。

    剩下的葉向高,則是一個非同小可的人,此後一系列重大事件中,他起到了極為關鍵的作用,此人雖不是東林黨,卻與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是個合格的地下黨。

    這麼一擺,你就明白了,內閣三個人,一個好欺負,兩個搞對立,遇到事情,必定會僵持不下。

    僵持還算湊合,可要是王錫爵來了,和於慎行團結作戰,東林黨就沒戲了。

    雖然王錫爵的層次很高,公開表明自己不願去,但東林黨的同志明顯不太相信,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打開那封信,看個究竟。

    在那封信中,李三才雖然沒有看到重新出山的許諾,卻看到了毫無保留的,為免除後患,他決定篡改。

    然而由於寫字太差,沒法改,但也不能就此算數,為了徹底消除王錫爵的威脅,他抄錄並洩露了這封密信,而且特意洩露給言官。

    因為在信中,王錫爵說言官發言是鳥叫,那麼言官就是鳥人了。鳥人折騰事,是從來不遺餘力的。

    接下來的事情可謂順其自然,輿論大嘩,言官們奮筆疾書,把吃奶的力氣拿出來痛罵王錫爵,言辭極其憤怒,怎麼個憤怒法,舉個例子你就知道了。

    我曾翻閱過一位言官的奏疏,內容就不說了,單看名字,就很能提神醒腦——巨奸塗面喪心比私害國疏。

    如此重壓之下,王錫爵沒有辦法,只好在家靜養,從此不問朝政,後來萬曆幾次派人找他復出,他見都不見,連回信都不寫,估計是真的怕了。

    事情的發展,就此進入了顧憲成的軌道。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2]

    王錫爵走了,朝廷再也沒有能擔當首輔的人選,於是李廷機當上了首輔,這位兄弟不負眾望,上任後不久就沒頂住罵,回家休養,誰叫也沒用,基本算是罷工了。

    而異類於慎行也不爭氣,剛上任一年就死了,就這樣,葉向高成為了內閣的首輔,也是唯一的內閣大臣。

    對手被剷除了,這是最好的結局。

    必須說明的是,所謂李三才和顧憲成的勾結,並不是猜測,因為在史料翻閱中,我找到了顧憲成的一篇文章。

    在文章中,有這樣幾句話:

    「木偶蘭溪、四明、嬰兒山陰、新建而已,乃在遏婁江之出耳。」

    「人亦知福清之得以晏然安於其位者,全賴婁江之不果出……密揭傳自漕撫也,豈非社稷第一功哉?」

    我看過之後,頓感毛骨悚然。

    這是兩句驚天動地的話,卻不太容易看懂,要看懂這句話,必須解開幾個密碼。

    第一句話中,木偶和嬰兒不用翻譯,關鍵在於新建、蘭溪、四明、山陰、以及婁江五個詞語。

    這五個詞,是五個地名,而在這裡,則是暗指五個人。

    新建,是指張位(新建人)、蘭溪,是指趙志皋(蘭溪人)、四明,是指沈一貫(四明人),山陰,是指朱賡(山陰人)。

    所以前半句的意思是,趙志皋和沈一貫不過是木偶,張位和朱賡不過是嬰兒!

    而後半句中的婁江,是指王錫爵(婁江人)。

    連接起來,我們就得到了這句話的真實含義:

    趙志皋、沈一貫、張位、朱賡都不要緊,最為緊要的,是阻止王錫爵東山再起!

    顧憲成,時任南直隸無錫縣普通平民,而趙、張、沈、朱四人中,除張位外,其餘三人都當過首輔,首輔者,宰相也,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然而這個無錫的平民,卻在自己的文章中,把這些不可一世的人物,稱為木偶、嬰兒。

    而從文字語氣中可以看出,他絕非單純發洩,而是確有把握,似乎在他看來,除了王錫爵外,此類大人物都不值一提。

    一個普通老百姓能牛到這個份上,真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請假條

    各位網友:

    清明節放假三天,下週一恢復更新.

    當年明月

    2008年4月3日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3]

    第二句話的玄機在於兩個關鍵詞語:福清和漕撫。

    福清所指的,就是葉向高,而漕撫,則是李三才。

    葉向高是福建福清人,李三才曾任漕運總督,把這兩個詞弄清楚後,我們就明白了這句話的意思:

    「大家都知道葉向高能安心當首輔,是因為王錫爵不出山……密揭這事是李三才捅出來的,可謂是為社稷立下第一功!」

    沒有王法了。

    一個平民,沒有任何職務,遠離京城上千里,但他說,內閣大臣都是木偶嬰兒。而現在的朝廷第一號人物能夠坐穩位置,全都靠他的死黨出力。

    縱觀二十四史,這種事情我沒有聽過,沒有看過。

    但現在我知道了,在看似雜亂無章的萬曆年間,在無休止的爭鬥和吵鬧裡,一股暗流正在湧動、在黑暗中集結,慢慢地伸出手,操縱所有的一切。

    瘋子

    王錫爵徹底消停了,萬曆三十六年,葉向高正式登上寶座,成為朝廷首輔,此後七年之中,他是內閣第一人,也是唯一的人,史稱「獨相」。

    時局似乎毫無變化,萬曆還是不上朝,內閣還是累得半死,大臣還是罵個不停,但事實真相並非如此。

    在表象之下,政治勢力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新的已經來了,舊的賴著不走,為了各自利益,雙方一直在苦苦地尋覓,尋覓一個致對方於死地的機會。

    終於,他們找到了那個最好、最合適的機會——太子。

    太子最近過得還不錯,自打妖書案後,他很是清淨了幾年,確切地說,是九年。

    萬曆四十一年(1613),一個人寫的一封報告,再次把太子拖下了水。

    這個人叫王曰乾,時任錦衣衛百戶,通俗點說,是個特務。

    這位特務向皇帝上書,說他發現了一件非常離奇的事情:有三個人集會,剪了三個紙人,上面分別寫著皇帝、皇太后、皇太子的名字,然後在上面釘了七七四十九個鐵釘(真是不容易)。釘了幾天後,放火燒掉。

    這是個複雜的過程,但用意很簡單——詛咒,畢竟把釘子釘在紙人上,你要說是祈福,似乎也不太靠譜。

    這也就罷了,更麻煩的是,這位特務還同時報告,說這事是一個太監指使的,偏偏這個太監,又是鄭貴妃的太監。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4]

    於是事情鬧大了,奏疏送到皇帝那裡,萬曆把桌子都給掀了,深更半夜睡不著覺,四下亂轉,急得不行。太子知道後,也是心急火燎,唯恐事情鬧大,鄭貴妃更是哭天喊地,說這事不是自己幹的。

    大家都急得團團轉,內閣的葉向高卻悄無聲息,萬曆氣完了,也想起這個人了,當即大罵:

    「出了這麼大的事,這人怎麼不說話!?」(此變大事,宰相何無言)

    此時,身邊的太監遞給他一件東西,很快萬曆就說了第二句話:

    「這下沒事了。」

    這件東西,就是葉向高的奏疏,事情剛出,就送上來了。

    奏疏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陛下,此事的原告(指王曰乾)和被告(指詛咒者)我都知道,全都是無賴混混,之前也曾鬧過事,還被司法部門(刑部)處理過,這件事情和以往的妖書案很相似,但妖書案是匿名,無人可查,現在原告被告都在,一審就知道,皇上你不要聲張就行了。

    看完這段話,我的感覺是:這是個絕頂聰明的人。

    葉向高的表面意思,是說這件事情,是非曲折且不論,但不宜鬧大,只要你不說,我不說,把這件事情壓下去,一審就行。

    這是一個不符合常理的抉擇。因為葉向高,是東林黨的人,而東林黨,是太子的,現在太子被人詛咒,應該一查到底,怎能就此打住呢?

    事實上,葉向高是對的。

    第二天,葉向高將王曰乾送交三法司審訊。

    這是個讓很多人疑惑的決定,這人一審,事情不就鬧大了嗎?

    如果你這樣想,說明你很單純,因為就在他吩咐審訊的後一天,王曰乾同志就因不明原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監牢裡,死因待查。

    什麼叫黑?這就叫黑。

    而只要分析當時的局勢,揭開幾個疑點,你就會發現葉向高的真實動機:

    首先,最大的疑問是:這件事情是不是鄭貴妃干的,答案:無所謂。

    自古以來,詛咒這類事數不勝數,說穿了就是想除掉一個人,又沒膽跳出來,在家做幾個假人,罵罵出出氣,是純粹的阿Q精神。一般也就是老大媽幹幹(這事到今天還有人干,有多種形式,如「打小人」),而以鄭貴妃的智商,正好符合這個檔次,說她真干,我倒也信。

    但問題在於,她干沒干並不重要,反正鐵釘紮在假人上,也扎不死人,真正重要的是,這件事不能查,也不能有真相。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5]

    追查此事,似乎是一個太子向鄭貴妃復仇的機會,但事實上,卻是不折不扣的陷阱。

    原因很簡單,此時朱常洛已經是太子,只要沒有什麼大事,到時自然接班,而鄭貴妃一哭二鬧三上吊之類的招數,鬧了十幾年,早沒用了。

    但如若將此事搞大,再驚動皇帝,無論結果如何,對太子只好壞處,沒有好處。因為此時太子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等待。

    事實證明,葉向高的判斷十分正確,種種跡象表明,告狀的王曰乾和詛咒的那幫人關係緊密,此事很可能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某些人(不一定是鄭貴妃),為了某些目的,想把水攪渾,再混水摸魚。

    久經考驗的葉向高同志識破了圈套,危機成功度過了。

    但太子殿下一生中最殘酷的考驗即將到來,在兩年之後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黃昏

    太子朱常洛正在慈慶宮中休息,萬曆二十九年他被封為太子,住到了這裡,但他爹人品差,基礎設施一應具缺,要啥都不給,連身邊的太監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見,大臣自然也不買賬,平時誰都不上門,十分冷清。

    但這一天,一個特別的人已經走到他的門前,並將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問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進入了慈慶宮。

    此時,他與太子的距離,只有兩道門

    第一道門無人看守,他邁了過去。

    在第二道門,他遇到了阻礙。

    一般說來,重要國家機關的門口,都有荷槍實彈的士兵站崗,就算差一點的,也有幾個保安,實在是打死都沒人問的,多少還有個老大爺。

    明代也是如此,錦衣衛、東廠之類的自不必說,兵部吏部門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門口,沒有士兵,也沒有保安,甚至連老大爺都沒有。

    只有兩個老太監。

    於是,他揮舞木棍,打了過去。

    眾所周知,太監的體能比平常人要差點(練過寶典除外),更何況是老太監。

    很快,一個老太監被打傷,他越過了第二道門,向著目標前進。

    目標,就在前方的不遠處。

    然而太監雖不能打,卻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聲下,其他太監們終於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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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事情還算順理成章,這位仁兄拿的畢竟不是衝鋒鎗,而他本人不會變形,不會變身,也沒能給我們更多驚喜,在一群太監圍攻下,終於束手就擒。

    當時太子正在慈慶宮裡,接到報告後並不驚慌,畢竟人抓住了,也沒進來,他下令將此人送交宮廷守衛處理,在他看來,這不過是個小事。

    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將遠遠超出他的想像。

    人抓住了,自然要審,按照屬地原則,哪裡發案由哪裡的衙門審,可是這個案子不同,皇宮裡的案子,難道你讓皇帝審不成?

    推來推去,終於確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劉廷元負責審訊。

    審了半天,劉御史卻得出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論——這人是個瘋子。

    因為無論他好說歹說,利誘威脅,這人的回答卻是驢唇不對馬嘴,壓根就不對路,還時不時蹦出幾句誰也聽不懂的話,算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於是幾輪下來,劉御史也不審了,如果再審下去,他也得變成瘋子。

    但要說一點成就沒有,那也不對,這位瘋子交代,他叫張差,是薊州人,至於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

    這個結果雖然不好,卻很合適,因為既然是個瘋子,自然就能幹瘋子的事,他闖進皇宮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釋了,沒有背景、沒有指使,瘋子嘛,也不認路,糊里糊塗到皇宮,糊里糊塗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錯,不錯,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壓,大臣一捧,也就結了。

    可惜,可惜,這是在明朝。

    這事剛出,消息就傳開了,街頭巷尾人人議論,朝廷大臣們更不用說,每天說來說去就是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這事,就是鄭貴妃干的。

    所謂輿論,就是群眾的議論,隨著議論的人越來越多,這事也壓不下去了,於是萬曆親自出馬,吩咐三法司會審此案。

    說是三法司,其實只有刑部,審訊的人檔次也不算高,尚書侍郎都沒來,只是兩個郎中(正廳級)。

    但這二位的水平,明顯比劉御史要高,幾番問下來,竟然把事情問清楚了。

    偵辦案件,必須找到案件的關鍵,而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誰幹了,而是為什麼干,也就是所謂的:動機。

    經過一番詢問,張差說出了自己的動機: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給燒了,他氣不過,到地方衙門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來上訪,結果無意中闖入了宮裡,心裡害怕,就隨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兩個字來形容張差的說法,那就是扯淡。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7]

    柴草被人燒了,就要到京城上訪,這個說法充分說明了這樣一點:張差即使不是個瘋子,也是個傻子。

    因為這實在不算個好理由,要換個人,怎麼也得編一個房子燒光,惡霸魚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況且到京城告狀的人多了去了,有幾個能進宮,宮裡那麼大,怎麼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寢宮,您還一個勁地往裡闖?

    對於這一點,審案的兩位郎中心裡自然有數,但領導意圖他們更有數,這件事,只能往小了辦。

    這兩位郎中的名字,分別是胡士相、岳駿聲,之所以提出他們的名字,是因為這兩個人,絕非等閒之輩。

    於是在一番討論之後,張差案件正式終結,犯人動機先不提,犯人結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殺人滅口)。

    但要殺人,也得有個罪名,這自然難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專業修養,從大明律裡,找到這麼一條: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傷人者,按律斬。

    為什麼傷人不用管,傷什麼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為止,就這麼結案,大家都清淨了。

    如此結案,也算難得糊塗,事情的真相,將就此被徹底埋葬。

    然而這個世界上,終究還是有不糊塗,也不願意裝糊塗的人。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張差已經完全習慣了獄中的生活,目前境況,雖然和他預想的不同,但大體正常,裝瘋很有效,真相依然隱藏在他的心裡。

    開飯時間到了,張差走到牢門前,等待著今天的飯菜。

    但他並不知道,有一雙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視著他。

    根據規定,雖然犯人已經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專人提審,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輪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時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級官員,而這位王先生雖然官小,心眼卻不小,他是一個堅定的陰謀論者,認定這個瘋子的背後,必定隱藏著某些秘密。

    湊巧的是,他到牢房裡的時候,正好遇上開飯,於是他沒有出聲,找到一個隱蔽的角落,靜靜地注視著那個瘋子。

    因為在吃飯的時候,一個人是很難偽裝的。

    之後一切都很正常,張差平靜地領過飯,平靜地準備吃飯。

    然而王之寀已然確定,這是一個有問題的人。

    因為他的身份是瘋子,而一個瘋子,是不會如此正常的。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58]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來,打斷了正在吃飯的張差,並告訴看守,即刻開始審訊。

    張差非常意外,但隨即鎮定下來,在他看來,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沒有區別。

    審訊開始,和以前一樣,張差裝瘋賣傻,但他很快就驚奇地發現,眼前這人一言不發,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他表演完畢後,現場又陷入了沉寂,然後,他聽到了這樣一句話:

    「老實說,就給你飯吃,不說就餓死你。」(實招與飯,不招當餓死)

    在我國百花齊放的刑訊逼供藝術中,這是一句相當搞笑的話,但凡審訊,一般先是民族大義、坦白從寬,之後才是什麼老虎凳、辣椒水。即使要利誘,也是陞官發財,金錢美女之類。

    而王主事的誘餌,只是一碗飯。

    無論如何,是太小氣了。

    事實證明,張差確實是個相當不錯的人,具體表現為頭腦簡單,思想樸素,在吃一碗飯和隱瞞真相、保住性命之間,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

    於是他低著頭,說了這樣一句話:

    「我不敢說。」

    不敢說的意思,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說,而是知道了不方便說。

    王之寀是個相當聰明的人,隨即支走了所有的人,然後他手持那碗飯,聽到了事實的真相:

    「我叫張差,是薊州人,小名張五兒,父親已去世。」

    「有一天,有兩個熟人找到我,帶我見了一個老公公(即太監),老公公對我說,你跟我去辦件事,事成後給你幾畝地,保你衣食無憂。」

    「於是我就跟他走,初四(即五月四日)到了京城,到了一所宅子裡,遇見另一個老公公。」

    「他對我說,你只管往裡走,見到一個就打死一個,打死了,我們能救你。」

    「然後他給我一根木棍,帶我進了宮,我就往裡走,打倒了一個公公,然後被抓住了。」

    王之寀驚呆了。

    他沒有想到,外界的猜想竟然是真的,這的的確確,是一次策劃已久的政治暗殺。

    但他更沒有想到的是,這起暗殺事件竟然辦得如此愚蠢,眼前這位仁兄,雖說不是瘋子,但說是傻子倒也沒錯,而且既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職業殺手,最多最多,也就是個彪悍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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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案過程也極其可笑,聽起來,似乎是群眾推薦,太監使用,順手就帶到京城,既沒給美女,也沒給錢,連星級賓館都沒住,一點實惠沒看到,就答應去打人,這種傻冒你上哪去找?

    再說凶器,一般說來,刺殺大人物,應該要用高級玩意,當年荊軻刺秦,還找來把徐夫人的匕首,據說是一碰就死,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殺個老百姓,多少也得找把短刀,可這位兄弟進宮時,別說那些高級玩意,菜刀都沒一把,拿根木棍就打,算是怎麼回事.

    從頭到尾,這事怎麼看都不對勁,但畢竟情況問出來了,王之寀不敢怠慢,立即上報萬曆。

    可是奏疏送上去後,卻沒有絲毫回音,皇帝陛下一點反應都沒有。

    但這早在王之寀的預料之中,他老人家早就抄好了副本,四處散發,本人也四處鼓搗,造輿論要求公開的審判。

    他這一鬧,另一個司法界大腕,大理寺丞王士昌跳出來了,也跟著一起嚷嚷,要三法司會審。

    可萬曆依然毫無反應,這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人家當年可是經歷過爭國本的,上百號人一擁而上,那才是大世面,這種小場面算個啥。

    照此形勢,這事很快就能平息下去,但皇帝陛下沒有想到,他不出聲,另一個人卻跳了出來。

    這個人,就是鄭貴妃的弟弟鄭國泰。

    事情的起因,只是一封奏疏。

    就在審訊筆錄公開後的幾天,司正陸大受上了一封奏疏,提出了幾個疑問:

    既然張差說有太監找他,那麼這個太監是誰?他曾到京城,進過一棟房子,房子在哪裡?有個太監和他說過話,這個太監又是誰?

    這倒也罷了,在文章的最後,他還扯了句無關痛癢的話,大意是,以前福王冊封的時候,我曾上疏,希望提防奸邪之人,今天果然應驗了!

    這話雖說有點指桑罵槐,但其實也沒說什麼,可是鄭國泰先生偏偏就蹦了出來,寫了封奏疏,為自己辯解。

    這就是所謂對號入座,它形象地說明,鄭國泰的智商指數,和他的姐姐基本屬同一水準。

    這還不算,在這封奏疏中,鄭先生又留下了這樣幾句話:

    有什麼推翻太子的陰謀?又主使過什麼事?收買亡命之徒是為了什麼?……這些事我想都不敢想,更不敢說,也不忍聽。

    該舉動生動地告訴我們,原來蠢字是這麼寫的。

    明朝的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360]

    鄭先生的腦筋實在愚昧到了相當可以的程度,這種貨真價實的此地無銀三百兩,言官們自然不會放過,很快,工科給事中何士晉就做出了反應,相當激烈的反應:

    「誰說你推翻太子!誰說你主使!誰說你收買亡命之徒!你既辯解又招供,欲蓋彌彰!」

    鄭國泰啞口無言,事情鬧到這個地步,已經收不住了。

    此時,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事實真相即將大白於天下,除了王之寀。

    初審成功後,張差案得以重審,王之寀也很是得意了幾天,然而不久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忽視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張差裝瘋非常拙劣,為碗飯就開口,為何之前的官員都沒看出來呢?

    思前想後,他得出了一個非常可怕的結論:他們是故意的。

    第一個值得懷疑的,就是首先審訊張差的劉廷元,張差是瘋子的說法,即源自於此,經過摸底分析,王之寀發現,這位御史先生,是個不簡單的角色。

    此人雖然只是個巡城御史,卻似乎與鄭國泰有著緊密的聯繫,而此後複審的兩位刑部郎中胡士相、岳駿聲,跟他交往也很密切。

    這似乎不奇怪,雖然鄭國泰比較蠢,實力還是有的,畢竟福王受寵,主動投靠的人也不少。

    但很快他就發覺,事情遠沒有他想像的那麼簡單。

    因為幾天後,刑部決定重審案件,而主審官,正是那位曾認定劉廷元結論的郎中,胡士相。

    胡士相,時任刑部山東司郎中,就級別而言,他是王之寀的領導,而在審案過程中,王主事驚奇地發現,胡郎中一直閃爍其辭,咬定張差是真瘋,遲遲不追究事件真相。

    一切的一切,給了王之寀一個深刻的印象:在這所謂瘋子的背後,隱藏著一股龐大的勢力。

    而劉廷元、胡士相,只不過是這股勢力的冰山一角。

    但讓他疑惑不解的是,指使這些人的,似乎並不是鄭國泰,雖然他們拚命掩蓋真相,但鄭先生在朝廷裡人緣不好,加上本人又比較蠢,要說他是後台老闆,實在是抬舉了。

    那麼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王之寀的感覺是正確的,站在劉廷元、胡士相背後的那個影子,並不是鄭國泰。

    這個影子的名字,叫做沈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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