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淘寶女王 第三卷 塞克篇(奴隸的心)
    我的本名叫塞克,但小姐總是叫我小四四。我喜歡她這樣叫我,因為有一種親近感,這使我不同於其他人,證明我是她的親信,她最信任的人之一,不是一個普通的奴隸。

    事實上,小姐從沒有把我當作奴隸,沒錯,我的身份是奴隸,但她從不限制我的自由,也從不侮辱我的尊嚴。她曾經說過,只要我願意,我可以隨時離開,並要贈與我金錢,並發給釋放證書。

    對於奴隸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雖然在開始階段,她也會採取手段,防止奴隸逃跑,但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護奴隸,因為沒有釋放證書的奴隸只有在山林裡當土匪一條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來,再度被轉賣,那些專門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殘的,那樣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為如此,我反而真心誠意把她當成我的主人,從不離棄她、背叛她、並且希望永遠守護著她。

    我從沒想過在她那裡得到什麼,因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邊就好,看著她、跟著她、保護著她、為她服務、直到為她獻出生命的一天。

    沒錯,我這樣做是因為我愛她,不僅是作為一個主人,還作為一個女人。我的愛比世界上任何東西都純潔和堅定,我甚至希望她永遠不會知道我心中的感情,這樣她不會有負擔,而我得到了愛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將永遠屬於她。

    我成為奴隸是因為兩個家族地戰爭,那兩個家族是誰,我根本不願意提起,我只是一個淪為鐵匠的小貴族,參與這場戰爭不過是因為我所在的家族領主強迫我。還有就是為了生存。

    塔撒大陸的十大家族經常互相之間爭鬥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經習慣,也許除了福臨家和盈祿家。因為福臨家代表著好運,沒有人敢去打擾,而盈祿家異常軟弱,可以任人掠奪而不吭一聲。

    在這場無聊地戰爭中,我參與的一方戰敗了,而我不幸成為了俘虜。我只是沒落的貴族。家裡如果有錢贖我,就不會任我去參軍了,所以我被賣給了奴隸販子。

    作為俘虜,這就是我的結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戰勝的一方不會浪費糧食來養我們,也不會浪費兵力來看我們,所以要麼殺死我們,要麼把我們賣個好價錢,貼補一下戰爭的花費。

    所以,我和一群本來具有獨立人格的男人喪失了一切尊嚴和自由。被一個奴隸販子買走了。一場根本沒有必要的戰爭,那個大領主除了面子,沒有失去什麼,而我們這些兵。則從一個自由人成為了別人地財產。諸神公平嗎?誰有權利決定我們的人生?可是事實就是如此。

    我不願意屈服於命運,因此從一開始就打定了主意要逃,何況買走我們的奴隸販子是個該下地獄的混蛋。為了省錢,也為了防止強壯俘虜們的反抗,他每三天給我們一點吃的,每天只給一罐淡水,用船押送我們到了自由貿易城邦的港口

    在那裡,我找到了逃跑的機會。可一個同行的奴隸為了換取一點麵包而出賣了我。我被抓回來了,被吊在船頭的甲板上示眾,同時接受鞭打。而布魯斯,也就是小姐稱為小三三地,因為為我說了句公道話而被吊在一起受罪。我們兩個人,都奄奄一息。如果沒有人救。死亡就是我們的命運。做為貨物,奴隸比貴重物品還要便宜。損失一、兩個奴隸,對奴隸販子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那一刻我好恨,恨所有買賣奴隸的人,我發誓有朝一日得到自由,我就要殺掉所有侮辱過我的人。

    可是,買我地人是小姐。那是七年前。

    她當時並不是來買奴隸的,她才接手了盈祿家的事務,當上盈祿伯爵小姐,成為這個勤勞但膽小家族的領主。她是來自由貿易城邦是看有什麼生意好做,她想讓自己的家族強大起來。大概是被鞭打我的聲音驚動了,她帶著大管家皮特來到販奴場。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麗所折服,她與塔撒大陸女人不一樣地相貌,她的嬌柔與文雅,是我一輩子也沒見過的。

    她喝止那個奴隸販子打我,因為她覺得這實在是太殘忍了。可奴隸販子說就算他殺掉我,別人也管不著,除非小姐買下我。可是當時小姐沒有帶這麼多錢,而那個奴隸販子要賣的奴隸還有不少,而且個個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樣。

    於是小姐當場脫掉了她的鞋子,塔撒大陸上的人從沒見過地鞋子。她說這叫運動鞋,塔撒大陸上絕無僅有地一雙,名叫阿迪達斯。還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掛的紅寶石,聽說是福臨家地阿孟候爵為了慶祝她繼承盈祿家而送的。那不僅貴重,而且代表了極度的好運。

    我憎恨那個奴隸販子盯著小姐美麗的光腳看,但我無能為力,直到那個混蛋意識到紅寶石和運動鞋都是極為貴重的東西,當場答應用賣剩下的所有奴隸來換。其中包括我,小三三,小一和小二二,這四個後來成為小姐心腹的人。

    我們被買了下來,而且被允許洗熱水澡,吃飽飯,換上溫暖的衣服,甚至還允許我們在大車店裡睡覺。這不算是最好的待遇,但起碼她拿我們當人對待。

    但直到那時,我對小姐也沒存了好心。我想利用她的善良,找到逃跑的機會就走,還要偷走她一大筆錢。不過,她給我們戴了一種魔法石做成的手鏈,我每當走出一定的範圍就會頭腦發昏,最後又走了回來。

    因為這,我痛恨過她,覺得她是虛偽的人,假好心,既然同情奴隸,為什麼不放我們走?但隨著我隨她東奔西走的做生意,漸漸的,我開始瞭解了她。

    她是真的反對這種販奴的制度,她把每一個奴隸當成平等的人看。後來她自己也開始販奴,因為她改變不了大陸上的風氣,所以想讓奴隸們能過得好一點。當自由貿易城邦的所有奴隸都希望被她販賣,我開始真心為她折服,最後愛上了她。

    七年,七年的時間不長不短,但多少次生死與共,多少次她真心的信任,多少次我們度過最艱苦的日子,到後來,我發現我逃跑的心願已經完全消失了,更不用提我要利用她的初衷。現在的我只想待在她身邊,如果有機會,就成為盈祿家的人,和她同在一個家族。

    這就是我全部的心願。

    後來,她遇到了一個傭兵之王,保護她的責任就不是我的了,我很失落,但是只要小姐能夠幸福,我就滿足了。我看得出,那個男人雖然可怕,但對小姐真心一片。我是男人,我可以瞭解,當一個強橫的人肯為一個女人柔軟,那麼這一生,他也不會辜負她。

    所以,我放心了。

    不知道盈祿家的領主會不會換成小姐的弟弟,但無論如何,和小姐一起風風雨雨走過七年,就足夠我用一生去回味和追憶。我將成為盈祿家正式的族民,小姐還說會給我一塊封地,讓我成為盈祿家的屬臣。

    對此,我無所謂,小姐高興怎樣就怎樣吧,只要她記得我,偶爾對我微笑,我就滿足了。她釋放了我,可是我卻成為她心靈的奴隸,可是我甘之如飴。

    諸神在上,願她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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