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淘寶女王 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舞伴
    阿孟大叔,你可不可以把你家做蜂蜜蛋糕的廚師介紹兒在沉默了一會兒後,突然問,「我記得上回來您家時吃過,非常好吃。zuilu書院」

    阿孟大叔很詫異,因為在他講完阿德斯的身世後,以為孤兒不是會刨根問底兒,就是會感覺憂愁的回房去靜一靜,沒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當然可以,可是你找廚師幹什麼?」他疑惑。

    「我想學習做呀。」孤兒微笑。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廚師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不過你想吃的話,我找他做給你好了,不然把他帶回盈祿家教導一下你家的廚師也行,用不著你一個伯爵小姐親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習慣性的拍拍孤兒的頭,但看她微笑不語的模樣,突然意識到什麼。

    「你不是想親自烤給那誰那誰吃吧?」他驚訝。

    孤兒含羞點頭。

    阿孟大叔看著孤兒,心裡不知道是什麼滋味。這個他當做自己女兒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愛上了那個傭兵了吧?那個男人自然是很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來對他的寶貝孤兒也很有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溫柔才更加珍貴。

    可是麼簡單。只但願,那預言不會實現,否則,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兒見阿孟大叔沉默了一陣,似乎有心事似的,不禁催問。

    阿孟大叔看著孤兒,臉上露出慈愛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裡還是二十歲初來時的模樣。zuilu書院

    沒想到啊,高傲的盈祿伯爵小姐,拒絕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連路易公爵那樣地大人物都看不上,現在居然有了心愛的人,還給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廚師,還有我上好的麵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爐都歸你了。」

    「謝謝阿孟大叔。」孤兒喜笑顏開。

    「謝謝倒不必。不過你親手烤的蛋糕別只給心上人吃,好歹給我老人家留一點才像話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現在就帶你去。還有不到三天就是豐收舞會了,到時候大家忙起來,可就沒人教你囉。」

    孤兒興高采烈的跟在阿孟大叔後面,發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陸最好吃的蜂蜜蛋糕來。

    阿德斯的身世雖然還沒有完全揭示出來,但她還是很震驚地,也知道兩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說不定還是悲劇結局。可她已經愛了,所以只能就這樣走下去,不管結局如何。他出現在她生命裡,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地痕跡,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而已。她相信天無絕人之路,等事情發生的時候一定有辦法解決的。

    七年來,她做生意時遇到多少難題,有的好像根本不能解決似的。zuilu書院她不是都擺平了嗎?旅行以來,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脅,有的已經進入絕境,她不也都挺過來了嗎?有時候所有的絕望,當渡過那一段再回過頭來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須,不通過這一段,就無法得到想要的東西。

    她怕,她憂愁,有用嗎?既然沒有用。不如先過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樣冰冷強悍的人,誰會知道他居然愛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樣好像天生就應該吃生肉,喝烈酒地,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麼就親手給他做一個蜂蜜蛋糕。他一定會喜歡,並且感動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這話她聽過不下一萬遍了,現在她就想驗證一

    看一個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讓阿德斯動心。

    不過,她本以為做個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時候隨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種配方,但一學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個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麼不好掌握。

    兩天多的時間裡,孤兒廢寢忘食,浪費了好多食材,烤壞過好多蛋糕,累得那個廚師半死,因為只要她在練習,就不許那個廚師離開,還燙傷了手指,才勉強能做出一個像樣地。而此時已經是半夜,距離豐收舞會不過還有二十四小時。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賦和毅力,再練習一些日子,一定會烤出全大陸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廚師頂著兩個熊貓眼溜鬚拍馬,不過是為了可以被放走,在豐收舞會來臨之前能睡上一覺。

    孤兒志得意滿,「這兩天謝謝你了,回頭我的侍女會送來賞賜,但是明天雖然忙碌,你也要記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爐留給我,我有用。」

    那廚師一聽賞賜,立即精神了一點,忙不迭的點頭答應,甚至都對諸神發了誓。孤兒親切的打發他離開,感覺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麗出了廚房,回到臥室那邊去。沒想到的是,這麼晚了,她們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從來到阿孟大叔家,兩人就沒單獨說過一句話,連面也很少見,偶爾遠遠看到,眼神糾纏一陣就要分開,雖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卻越來越深。此時兩人站在空寂的走廊兩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邊只有艾麗和詹姆在,孤兒的心突然亂跳成一團。

    阿德斯蒙著面巾,雖然步履穩健,臉色也看不出來,但眼睛卻一刻也沒有從孤兒身上離開。幾天來她地氣色好多了,那種聰明可愛又帶點慧黠的神態又回來了。

    這就是說她身體恢復了吧?再也不用他抱來抱去,這總算了了一件麻煩事。

    但為什麼心裡有遺憾呢?似乎喜歡她賴著他,似乎從司文家到福臨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歡的日子。

    現在離她漸漸近了,卻不知說什麼好,心也不平靜了。從來也沒這樣不知所措過,而正當他為難地時候,卻見她快跑了兩步,一下就到了他地身邊。

    這女人總是喜歡打亂他的節奏,現在也是一樣。

    「你怎麼在這兒?這麼晚還不睡覺?」她仰頭看著他笑,讓他地心軟得沒辦法跳動。

    「隨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豐收舞會你要參加,當我的舞伴好嗎?」他就說了幾個字,她卻好像很開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應該抽開的,可卻反手握住,不想放開,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絕。」

    「好吧,那我不勉強你,詹姆來當我的舞伴好了。」孤兒一點也沒有不開心,平時表現得那樣精明的商人,此刻卻笑得毫無心機。

    詹姆當她的舞伴?他們似乎關係不錯啊。不知怎麼,阿德斯心裡有點氣乎乎的,想到這兒還半轉過身,瞄了詹姆一眼,嚇得這英俊的小侍衛連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經有了舞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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