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遇上穿越男 第四卷 第八十一章 掉進錢眼的姑娘
    夏雪的燈籠對聯一炮走紅,既可以當對聯,又能用來作燈籠,幾天時間,長陽城就掛滿了夏雪店裡的燈籠,用夏雪的話說,走錯路都能看到自家店裡出售的燈籠。

    開心燈籠店的燈籠是別人仿製不來的,不僅僅設計和做工特別,每隻燈籠上更是有一種植物的香氣,有的是濃郁的梔子花香,有的是淡雅的荷花香,還有安神的薰衣草香等等。聞香氣而辨其燈籠,就知是不是開心燈籠店出售的。

    幾天之後,夏雪又誇下海口:同一幅對聯,絕不會在開心燈籠店出售兩次。任一幅從開心燈籠店買到的燈籠對聯都是獨一無二的,衝著這「獨一無二」,上門購買燈籠對聯的人更多了。有些人卻等著看好戲:開心燈籠店一天少說也要賣出幾十上百副燈籠對聯,有誰有這麼大的能耐,能夠每天想出這麼多對聯,而且才思不會有干竭的時候?

    有好事者書成《開心對聯榜》,專司記載開心燈籠店出售過的對聯,等著看開心燈籠店將所有對聯用完的一天。

    流光容易把人拋,不知不覺中,正月十五就在眼前了。

    夏雪沒有父母,九王爺王妃是她的乾爹乾媽,卻又正好是男方。所幸夏雪這方面的事,都有曲不通和蕭慕容作主。蕭慕容和曲不通沒有子女,只有這麼兩個寶貝徒弟,這婚事當然辦得盡心盡力。曲不通更是大筆一揮,通知他名下的568家藥店,正月十五當天,每家藥堂擺流水席,供應各種湯元,晚上猜燈謎,猜中者不僅可以得到一隻花燈,還送一個裝著10個銅子的紅包,用此來慶祝他們的少主結婚。

    夏雪每天早出晚歸,很放心的把自己的婚事拋給兩位師父。婚事女方要做的事比男方要少,蕭慕容和曲不通帶著李府上下忙著婚事的同時,還要忙裡偷閒,幫夏雪做燈籠。

    正月十三請期,不僅王爺王妃帶著李恪來了,就連皇上也來了李府,有柳亦安幫忙看店,夏雪決定休息一天,杜曉寒結婚時,她跟著王爺王妃四處跑,這請期她是在場的,看過了別人的熱鬧,她想看看自己的熱鬧。請期這天,女子是不能出來與男方及家長見面的,蕭慕容知道夏雪好奇心來了,讓她不看她自己也會想辦法看,就叫藍管家事先在大廳放了個屏風,讓夏雪搬條凳子躲在偷聽。

    得知曲不通頒布的金龍令,皇上大笑,「好個醫聖,朕的聖旨力有未逮,只能讓天楚國內共同慶祝,醫聖的金龍令才真正做到了普天同慶。」

    九王爺也笑道,「這次為了行之和夏雪的婚事,醫聖真是破費了。行之還不快謝過你兩位師父。」

    李恪正要拜謝,曲不通和蕭慕容不讓,「都是自家人,何必如此拘理。」

    「錢啊!黃燦燦的銅子,就這麼流出去了。」夏雪一臉氣憤地從屏風後閃出來。

    夏雪又掉進錢眼了。李恪玩味地看著,「師父花錢為我們慶祝,怎麼不見你感謝,卻只記得錢。再說,那花的錢是二師父的,他都沒心疼,你幹嘛心疼。」

    「錯了,我的錢是我的,師父的錢也是我的,二師父,若是我要用錢,你不會不給我,對不對。」夏雪求證的問向曲不通。

    「那當然。」曲不通從不是個小氣的人,對徒弟更是如此,把龍牌和鳳牌給徒弟之時,就等於是把他名下的586家藥堂送給他們了。

    「我的錢啊!那麼多錢,我的開心燈籠店得多久才能賺得回啊。」夏雪繼續哀歎。「二師父,要不,趁今天還是十三,你再飛鴿傳書取消你的金龍令吧。」

    大廳裡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看著夏雪,本以為她只是開玩笑,沒想到她還來真的。

    藍管家很辛苦地忍著笑,這麼多主子在,如果他大笑出來,會不會讓人覺得很沒修養呢?曲不通幫他解決了這個難題,大笑著拍了拍夏雪的肩膀,「傻丫頭,這花不了多少錢的。你若是要,我就把我名下的藥堂全送你做嫁妝。」

    大廳裡的人都笑了。

    夏雪想了不想就拒絕,「我不要。」在大家愣神的時候,她又接著說,「二師父先留著,我不會管理藥堂,還是由二師父管理,我要錢再找二師父好了。」

    蕭慕容笑罵,「小丫頭,把你二師父當金庫了啊。」

    「沒錯,事實就是這樣的。」夏雪一本正經的回答,把所有人再次逗樂了。趁人不注意,夏雪往大門跑去,打算去店裡看看,此時不走,更待何時。天楚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請期這天,將要結婚的女子不能和她要嫁的男子見面,若是不小心見了面,那是大大的不吉利。要想化凶為吉,女子就得被鎖進自己的閨房,直到結婚的那天才能出房門。鎖進自己的房子,不能四處亂晃悠,不能進店裡,那不如直接給她一刀來得痛快。遠遠地聽到蕭慕容的聲音,夏雪逃得更快了。平時她肯定跑不過蕭慕容,不過現在大廳裡還有客人,蕭慕容不會丟下客人不管的,她只要成功逃出李府就安全了。

    成功逃脫,夏雪對著李府的大門做了個鬼臉,優哉游哉地往前踱去,考慮著今晚是不是該留宿在店裡。

    ——————

    話說,偶有罪,已經幾天沒更文了,這兩天藍色實在有事,讓大大們等了這麼久,向大大們鞠躬。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