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四章 瘋狂國度(1966∼1971) 十四、家門不幸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的祖母年輕時養成了自私冷酷、飛揚跋扈、花錢大手大腳的性格,再加上祖父去世後長期守寡導致心理有些古怪,因此對這個兒媳婦的到來,她非常不歡迎。因為,這個兒媳婦是農村戶口,來了就是注定要吃「高價糧」的。同時,我母親比我父親整整小一倍,二人年齡差距達十六歲,人又長得漂亮,因此祖母認為我父親和母親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持續多久。特別是,當時父親兄弟姐妹裡只有我父親一個人是單身和祖母住,這樣父親掙的工資就全給我祖母了,祖母可以大手大腳地花;一旦成家,肯定就得顧家,那麼錢就不順手了。故而我母親過門後,我的祖母對我的母親百般虐待,非一般人所能想像。

    我父親與母親結婚時,祖母因為大姑病重正在北京大姑家住著。父母旅行結婚到了北京,二人進門時本以為老人會很高興見到這個漂亮單純的兒媳,都歡歡喜喜的。誰知祖母見到我母親後,臉色一沉,把我的母親涼在一邊連飯都不招呼吃,就把父親單獨叫到一個房間裡「審問」。我母親被安排在陽台一張行軍床上休息,聽到隔壁祖母與父親的爭吵,再就是祖母用枴杖打我父親的聲音。可憐我的母親當時才十六歲,本以為嫁了男人可以有個依*,看到這個情景,頓時如跌入冰窟。

    等回到鄭州以後,祖母就開始虐待母親,每天讓母親把家裡的一切家務都干了。吃飯的時候,還必須吃兩樣飯,我母親得給祖母做好飯好菜的吃,自己只能幹吃粗糧,連菜都不許吃一口。我的母親年紀雖小,但從小挨整謹小慎微、逆來順受慣了,幹起活來非常賣力,想討婆婆的歡喜。但越是謹慎,祖母就越欺負她,經常破口大罵,一遇到父親在家時就天天念叨著「過不成,過不成」,弄得父親成天心煩意亂,就把氣撒到我母親身上。

    祖母這個人,在我少年時來過我家住過一段時間,一開始我還以為她會跟我的外婆那樣善良慈祥,但不久就發現,祖母和外婆完全是截然相反。根據我的觀察,我的祖母非常殘忍、自私、冷酷、欺軟怕硬,甚至有些邪惡。那一年她一來我們家就欺負我姐姐,弄得姐姐放學後不敢回家,在路燈下寫作業。祖母還拉攏我試圖讓我跟她一道欺負姐姐,可我不願意,她就對我這個孫子一點也不親,甚至還給我栽贓,害得父親發火打我,打時她還在旁邊哈哈直樂。不僅我的母親遭受她的虐待,而且我的嬸嬸、伯母,甚至姑父都曾被她虐待,但好在他們都有工作,因而除了生氣、打架以外還沒有別的。但是我母親沒有城市戶口、沒有工作,寄人籬下,因而也就只能任其魚肉。我母親原指望找了我父親能逃出苦海,此時又落到我的祖母這樣的人手裡,真是雪上加霜。

    一九六七年年末,我的大姑病故。祖母、父親聞訊,去北京料理大姑後事。本來父親要帶我母親去的,但祖母偏不讓去,於是留母親一個人在家。一個月之後他們回來,祖母一進門就開始生氣,誣陷我的母親肯定把她的白面偷到大姨家去了,還偷吃了她一顆白菜。我母親剛剛申辯了幾句,祖母就暴跳如雷、砸鍋摔碗。我父親本來就因為大姑的去世而正在心裡難過,再加上祖母這麼一鬧,又聽了母親的申辯,頓時怒從心頭起,伸了母親一耳光,讓母親滾出去。

    我的母親從家裡被趕出來,受了這樣大的委屈,又不敢對外公外婆說,讓本來就在苦海中煎熬的二位老人傷心,於是到鄭州人民公園上吊自殺。當時母親已經抱定了必死的決心,因此打了一個結結實實的結。臨上吊前,母親還寫了一個條子留給我父親,上面有家裡地址,囑咐父親等外公外婆問時就說是出意外死的,千萬不要說是自殺的。剛吊起來時,母親還能聽到遠處高音喇叭裡的聲音,漸漸地什麼都聽不到了……

    也是母親命不該絕,當時幸好有幾位行人路過,行人見狀大驚,連忙將母親七手八腳地放下,並且從她身上搜出了那張條子,隨即按地址通知了我的父親。等我母親緩過氣來,一睜開眼,就看到父親焦急地望著她,而祖母還在一邊幸災樂禍地說:「要死也是你自己要死的,誰也攔不住,政府也不會把我怎麼著。」直聽得圍觀的路人們憤憤不平,紛紛給予斥責。那件事情以後,父親把母親帶到了潼關的工程隊裡,母親算是暫時逃脫了祖母的魔爪。

    大概是祖母年紀不大就開始守寡,拉扯幾個孩子不容易的原因,我的父親對祖母出奇地孝順,甚至到了百依百順,一句嘴都不敢頂的地步,有時明知道是祖母錯了也不由分說地責怪我母親。到了潼關之後,祖母三天兩頭來信,一會兒說眼瞎了,一會兒說腿瘸了,一會兒又說心臟病犯了,實際上都是張嘴要錢,總是鬧得雞犬不寧。我父親孝順,只要一接到信就長吁短歎、六神無主,於是就慌慌張張跑回去探望,卻並沒有事。但總是這麼來回折騰,也頗為破費,冤枉花了不少錢,日子越過越困難。

    後來我母親懷上了姐姐,父親當時又總是隨單位或者宣傳隊流動不能照顧。二人想,有孫女了可能祖母會對母親好一點,於是就把母親送回鄭州。誰知一等父親走後,祖母就勒令母親挺著個大肚子幹這幹那,甚至還要到離家一里以外的奶牛場挑水,冬天在院子裡洗衣服。祖母心壞,故意每天都要換衣服,洗衣服時都監督著母親,一直要洗到盆裡沒有一點泡沫才算,把母親雙手指頭都撮爛了。

    母親懷我姐姐時孕期反應異常強烈,不能聞一點葷腥。可祖母非但不照顧她這個孕婦,反而還讓母親給她炒菜。我母親一邊嘔吐得翻腸倒肚一邊炒菜伺候祖母,還要挨她的罵。等到祖母津津有味地吃炒菜時,母親才能自己擀點麵條,用白水煮著自己吃。孕婦一般貪吃某一樣東西,我的母親當時特別想吃蛋糕,可祖母買了蛋糕一塊都不給我的母親。母親只有在買菜時每次藏下一兩分錢,慢慢地積攢起來,攢夠了才偷偷跑出去買一塊蛋糕。蛋糕買回來不敢讓祖母知道,一個人躲到廁所裡狼吞虎嚥地吃下去。

    後來,由於實在不堪祖母虐待,大姨當時又剛染上肺結核也沒法照顧她,母親只好挺著大肚子回到了滑縣老家。其時文革造反風潮已漸漸平息,外公、外婆已不怎麼被批鬥了,但還是每天必須由民兵押送到地裡勞動改造。當時家裡也沒有什麼好吃的,下工之後,外婆就用小擦子擦一些紅薯,做成涼粉給母親吃。當時,家裡除了外公外婆之外,還有我舅媽。舅媽這個人本是土匪女兒,其父親剛解放時被鎮壓了,於是她的母親改嫁給一個窮人,結果土改時劃作貧農。舅媽好吃懶做、心地不善,文革初期外公外婆挨整時她不但不幫助他們,反而落井下石,對外公外婆頤指氣使。我的舅舅早已對其厭惡透頂,但由於成分不好不敢惹她,窩囊了一輩子。母親回來以後,外婆給母親擦涼粉吃,舅媽也要吃,而且飯量奇大。外婆不得不沒日沒夜地擦紅薯,有時累得擦著擦著就睡著了,醒來以後又繼續擦。外公外婆自己都捨不得吃一口涼粉,結果一少半給了我的母親,一大半被舅媽吃掉了。

    在老家住了兩個月以後,預產期到了,母親要回鄭州生產,於是外婆和外公借了個架子車,推著我的母親送到了道口街把母親送上汽車(「注」道口是滑縣縣政府所在地,離母親所在村莊大約十六里遠,著名的道口燒雞就產在這裡)。外婆在道口買了幾隻燒雞,連同省吃儉用節約下來的幾十個雞蛋,幾十斤小米,一同交給我的母親,準備讓她產後補補身子。結果回到鄭州以後,不知為什麼比預產期推遲了二十多天才生產。在這二十多天裡面,祖母霸佔了母親帶回去的食品,全部吃光喝淨了。

    後來我的姐姐出世時,祖母又使壞不讓父親陪伴母親。我父親孝順,不敢違抗命令,只好待在家裡,任由我的母親一個人在醫院裡掙扎。當時醫院裡產婦,基本上都有家人陪護,只有我的母親一人孤苦伶仃。當時恰逢冬天,窗外滴水成冰,母親羊水破時,就浸泡在冰冷的羊水裡幾十個小時。我姐姐出生時個頭太大,母親年齡又太小,因而極度難產,人都快憋死了。幸虧當時醫院有一個醫生特別好,在她老醫生的指導下,護士們慢慢用寬帶子一點一點往下勒,前後折騰了四十多個小時才生出來。當時我的母親除了頭腦清醒以外,渾身都麻木了,根本就感覺不出疼來。姐姐因為憋的時間太久,哭不出來,護士就提著她的小腳丫,朝屁股後面打了好幾下,才「哇」的哭出聲來。

    孩子出生後,祖母和父親去看我的母親,醫生實在覺得我母親可憐,於是對他們倆大聲訓斥,祖母聽後一言不發。由於母親極度難產,醫生要求繼續住院一個星期觀察。在住院期間,祖母也不讓父親留一分錢給母親,每天像例行公事一般送來三頓飯,放下以後扭頭就走。同屋的產婦和陪護的家屬都看不慣,在祖母來的時候都指責她,還把自己家送來的雞蛋等東西塞給母親吃。祖母看了勃然大怒,說這病房裡住著「牛鬼蛇神」,才住了三天院就非要我母親出院。

    我的母親因為難產,子宮收縮不了,當時還不能站立、行走,可祖母在她回家第二天就叫母親收拾房子,讓還在坐月子的母親大冷天到院子裡去洗被子,我的父親就眼巴巴地看著,一聲不敢吭。晚上睡覺時,下腹痛得簡直就要如同刀割,母親只能慢慢扶著床,一點點往下坐,才勉強能躺下。即便是生了孩子,祖母仍舊要母親做兩樣飯,給她做好飯好菜,母親吃白水煮麵條。

    我姐姐是冬天生的,出生沒多長時間春節就到了,那一年父親和叔叔都回來過年。祖母又讓母親把房子徹底打掃了一遍,把過年的食物全部準備好。一直忙到除夕晚上才最後忙完。就在母親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準備休息一下時,祖母卻突然對母親說:這裡沒有你的事了,你回娘家去吧。這句冷冰冰的話,對母親來說就宛如晴天霹靂:都大年三十晚上了,哪裡還有車回二三百里以外的滑縣?那時大姨雖在鄭州,但病得很重,要是去大姨那裡讓大姨看到自己這副樣子,大姨心裡會多難受?母親頓時有一種走投無路的感覺,又想到自殺,於是心一橫,一言不發地抱起我姐姐走了出去,準備和姐姐一起臥軌解脫。

    我父親雖然不敢在祖母面前說個「不」字,但實在放心不下我的母親,偷偷跟了出來。父親說,別回老家去了,還是找個旅社住下來吧,等年過了就領你回工程隊去。可當時已經除夕之夜,街上的旅社大都已經關門了,他們倆在街上轉了半天,最後在火車站找了一家小旅館住了下來。可是父親所有的錢都交給祖母了,兜裡一分錢都沒有。當時鄭州還有那種寄賣店,大年三十也不關門,於是父親到寄賣店把自己的手錶賣了,給母親交了店錢,還給母親留了三十塊錢。臨走,父親擔心母親出事,再三叮囑旅館服務員幫忙看著母親,所以母親出去吃飯時,旅館派了一個服務員寸步不離地跟著。此後幾天,父親每天只能對祖母編謊話說去同事家裡串門,偷偷跑出來看看母親。

    此事父親一直瞞著祖母,但沒有瞞著我叔叔。叔叔當時尚年輕氣盛,知道後跟祖母大吵了一架,離開家到武漢找我大伯去了。事已至此,父親也只得把母親接回家裡,又忍了幾天,父親和母親就回潼關工程隊了。

    我的祖母就是這樣一個人,無論她走到哪裡,都要虐待、奴役他人,不光是兒媳、女婿,甚至自己的孫子、孫女。雖然子女們都很孝順,但她走到哪裡,哪家都不得安寧,最後竟無一人敢收留她,只得住進敬老院裡。所有的子女要多少錢給多少錢,但條件都是決不能來一起住。我在武漢讀大學時候,雖然也知道祖母和我同在一個城市裡,但為了我母親以前所遭受的那些罪,我一次都沒有去看望過她。一九九六年年初的一天夜裡,祖母死在敬老院裡,時年九十一歲,死前一個親人都不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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