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第七個讀者續集) 實體書版 5、他還會作案
    公安局長主持的案情分析會剛剛結束。在會上,鄧偉詳細匯報了這起入室殺人案的初步調查情況。死者叫姚曉陽,女,32歲,離異,青市師範學院教師。案發前兩天,她剛剛租住了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進入室內後曾與姚曉陽有過搏鬥,最後兇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根尼龍繩將其勒死。之後,兇手喝下死者大約

    )左右的血液。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

    在對現場附近的群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據一名居住在3號樓的居民講,案發當日,她下樓買菜,在2樓樓梯拐角處看見了拎著大包裹的姚曉陽,下到一樓時,與一個正走進樓道的男子擦肩而過。據目擊者回憶,該男子身高大約1.72cm左右,很瘦,頭髮又髒又亂,神色焦慮,眼睛裡佈滿血絲,嘴邊也起了好幾個水泡。懷疑兇手尾隨死者,趁其開門時,突然闖入室內。目前,已經根據目擊者的描述作了模擬畫像,並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

    散會後,鄧偉正要走,局長叫住了他:「小鄧,你留一下。聽說,你讓一個青大的學生幫助破案?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不僅這個案子,類似的做法以後都不要再用了。」鄧偉很驚訝地問:「為什麼?」局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那件事讓我們吃的虧還不夠麼!」鄧偉更加摸不著頭腦,他直愣愣地看著局長。局長一拍腦門兒,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他:「你調來多久了?」鄧偉回答說:「四年了。」局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難怪,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說完,就揮揮手讓鄧偉走了。鄧偉莫名其妙地回到辦公室,剛想找個年長點兒的同事問問清楚,電話就響了。正是剛被局長警告不要去找的所謂天才的方木打來的。

    在親歷現場的第二天,方木就去了圖書館。通過第一次與鄧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方木已經對這一系列殺人吸血案件有了初步結論。這個連環殺人犯的標誌性行為是在殺死被害人後將其血液喝下。很顯然,這種做法並不是為了洩憤或者隱瞞被害人身份,而是出於一種特殊需要。

    那麼,這種需要是什麼呢?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自身血液的「補充」,這意味著兇手一定對自身血液懷有一種強烈「缺乏」的恐懼與焦慮。如果沒有標誌性的「吸血」行為,那麼這四起案件很難想像是同一個人所為。被害人的身份、年齡各異;案發地點有的在樓房裡,有的在平房裡;殺人手法分別是繩子勒殺、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現場找到的利器,使用後都隨意丟棄在現場。而且,這個人似乎並沒有刻意去毀滅犯罪證據:現場到處都是他的指紋,甚至沒有關好房門就離開了現場。

    對這樣的現場,方木能想到的詞只有一個:混亂。沒有刻意選擇的被害人;沒有隨身攜帶的犯罪工具;沒有作案後仔細清理現場。這樣的兇手,不是一個超級粗心的馬大哈,就是一個時常處於精神恍惚狀態的人。那麼,導致他精神恍惚的這種心理障礙,究竟與血液有什麼樣的內在聯繫呢?

    方木在圖書館的電腦裡輸入了「血液」、「精神障礙」這兩個關鍵詞。電腦顯示第三借閱室裡確實有幾本這方面的書。方木抄下這些書名,逕直去了第三借閱室。由於方木經常去圖書館借書,所以借閱處的幾個老師都跟他很熟。沒有過多的寒暄,方木把書單遞給當班的孫老師,問這些書在哪裡能找到。孫老師驚奇地看著書單上的書名說:「你不是法學院的麼?這都是醫學院的人看的書,你研究這個幹嗎?」方木說:「沒事看著玩。」孫老師在眼鏡後面仔細地看了他一眼,笑笑:「在Z1和Z3書架上,就在那個角落裡。」

    方木按照孫老師的指引找到了那幾本書。辦理借閱手續時,方木隨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張報紙,其中一版介紹了剛剛發生的這起入室殺人案,上面還附了兇手的模擬畫像。旁邊一個老師看方木也在看報紙,抖著手中的報紙感慨道:「你說,報紙上一報道,再加上通緝令,這吸血鬼還不趕快跑了啊?」方木沒抬眼睛,隨口說道:「不會,這種人通常不會關心新聞媒體的。」那個老師突然來了興致,「真的麼?你怎麼知道?老師教過?」方木不願多說,笑了笑,說:「我也是瞎猜。」從孫老師手裡接過那幾本書,快步離開了圖書館。

    關在宿舍裡整整一天後,方木給鄧偉打來電話。他告訴鄧偉自己看了一些血液疾病和精神障礙的書,他覺得這個人有可能去過精神病院治療或者咨詢。在電話裡,方木說:「所以,有時間的話,我們一起去精神病院調查一下,不過最好要快,因為,那個人,很快還會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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