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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中國的秦帝國和西漢帝國

(公元前221-公元9年)


  在公元前221年,從印度次大陸到直布羅陀海峽,在中國以西的舊大陸文明中心的廣大地區,沒有發生任何決定性的事件。與此相反,這一年對於中國來說卻是劃時代的一年。就在這一年,中國完成了政治上的統一,統一的完成標誌著中國歷史的分界線。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國只是一個文化上的統一體,卻從來不是一個政治上的統一體。從那時起,中國有時也陷入政治上的分裂,但是到此刻為止,在或短或長的分裂和混亂的插曲之後,它總是再次達到政治上的統一。

  公元前221年之前和公元前221年之後,中國在一個方面保持著連續性。從中國歷史的黎明時代開始,華夏世界在地理上就處於不斷的擴張之中。到了公元前221年,它從黃河下游及黃河支流的渭河流域的中心地區,向南擴張到了長江流域。秦王贏政(他在公元前221年成為統一了的中國的第一位皇帝)在他去世之前,將現在廣東、廣西和越南北部的土地並入了他的帝國。公元前111年,漢武帝再次征服了這塊南方的領土。秦帝國崩潰後,這一地區曾一度恢復獨立。公元前108年,漢武帝推翻了漢族移民在朝鮮建立的一個獨立國家,吞併了北部朝鮮,把它劃為中國的4個郡。

  朝鮮和華南地區之所以能夠並入中華帝國,原因就在於它們是可以從事農耕的地區。中華世界的北部邊界(今天的內蒙古則是一塊邊緣地區,既可以作為貧瘠的耕地,也可以成為肥美的草場。對於中國的農民、軍隊和官員來說,歐亞大平原本身就是一條障礙地帶。這裡,遊牧族的經濟、制度和戰爭方式已經形成並適應了當地自然環境,而且,對於定居的鄰人來說,遊牧族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是很難對付的。匈奴族於公元前200年打敗了中華帝國的重建者漢高祖劉邦。漢高祖本人僅只避免了居魯士二世所遭受的厄運。中華帝國政府只得向匈奴割讓土地,交納貢品。而匈奴則於公元前177年、公元前158年兩度侵入中國。漢族的反侵犯開始於公元前128年。但是,匈奴人就像歐亞大平原西端的西徐亞人在其收場遭受大流士一世入侵時一樣,令人難以捉摸。像西徐亞人一樣,匈奴人既沒有被滅亡,也沒有被有效地征服或逐出草原。

  作為漢族人反擊侵犯的序曲,漢武帝於公元前139年派遣了一名使者張騫聯絡月氏(又稱吐火羅)。月氏是一支遊牧部族,於公元前174年為匈奴逐出甘肅而西遷。張騫的使命是說服月氏與漢人合作,在截擊共同敵人匈奴時形成鉗擊之勢。公元前128年,張騫在河間地帶找到了月氏,他未能說服他們再度與匈奴決一勝負,只得於公元前126或前125年回到中國。公元前115年,他第二次出使,這次到了烏滸河流域的大宛和烏滸河與藥殺水之間的粟特。漢朝於公元前104、前102和前42年佔領了大宛。張騫的出使使中國人得以瞭解中國以西的文明的存在,以及文化的發達。當然,至少自新石器時代開始,中國就從自己邊界以外的西部或其他方向,獲得過刺激和知識。從公元前2世紀的最後四分之一時間以後,中國才開始感知到它與歐亞大陸其他地區人類的聯繫。

  中國擴張的勢頭並沒有在公元前221年停止。但是,秦國從公元前356年開始的功業卻徹底蕩滌了昔日中國的其他的一些方面。公元前356年是法家哲學家政治家商鞅開始革命性地變革秦國制度的年代。公元前256-前249年,秦始皇的祖父滅亡了周王室。對於中國社會來說,周王室維護著以禮儀統一的遺跡。到了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亡了與秦抗爭的6個諸侯國。但是秦始皇也宣判了自己祖傳王國的滅亡。他的功業的這一結果與他自己的意願是截然相背的。無疑,他沒有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事情。就像400年以前的亞述和100年以前的馬其頓那樣,秦的滅亡恰恰在於帝國的建立。秦國本地的人口由於軍事傷亡和向外移居駐防而空竭,而這一空虛卻由來自6國的被驅逐者們填充上了,就像亞述空虛的國土上充滿了同樣的被驅逐者一樣。公元前221年以後,被征服的6個諸侯國的全部貴族,都被放逐到了關中地區。但是,秦國實行的自殺政策中最致命之處還不在此,而是迫使它的國民們無法忍受其殘暴統治。

  秦始皇式的政治統一實際上是無法忍受的,殘忍的統一者於公元前210年死後,3年之內秦帝國就被推翻並瓦解了。但政治上的統一本身被證明是不可逆轉的。秦帝國於公元前207年滅亡後,漢帝國又於公元前202年建立。秦始皇的所作所為使得滅亡和重建都成為不可避免。

  秦始皇不僅以放逐貴族的方式破壞了被征服諸侯國的社會結構,而且通過把全中國重新劃分為郡的方式抹掉了各國的邊界。這些郡由秦的官員以法家精神進行治理。農民受到徭役和賦稅的壓迫。秦始皇的法家大臣李斯(約公元前280-前208年),試圖壓制非法家的哲學派別。公元前213年,他煽動了「焚書」,第二年,他又建議坑殺了大約400名討厭的學者,以繼續「焚書」政策。與此同時,秦始皇也滿足了中國社會中一些最緊迫的需求。

  這些需求中最大的政治統一的需求前面已經論及。另一個最大的需求則是標準化。秦始皇統一了文字和車子的輪距,使全中國都與秦的模式一致(在中國中心地區的鬆軟黃土地上,車輪必須在車轍內行走,所以不同的車子輪距限制了車的行走範圍,就像現代蒸汽機和鐵路車輛由於不同的軌阻而受到限制一樣)。秦始皇標準化和統一中的最大功績是把分屬於秦國、秦的北方鄰國趙國和燕國的抵禦遊牧族的長城聯成一片,使之成為連亙一體的萬里長城。秦始皇的萬里長城伸展到了黃河西北部的河套地區。它環抱了今天蒙古的鄂爾多斯地區。但是它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與所要達到的目的是相背的。長城的修築是中國政治統一的明證,但也迫使匈奴自身聯合起來,對付統一的中國。我們已經論述過匈奴的聯合在中國產生的後果。

  公元前209年大起義的目標是恢復遠古的政體。起義者成功地瓦解了秦國的政體,其結果則是起義者們為分贓而相互征戰。最有影響的王位覬覦者是一位前楚國的貴族項羽。項羽建議扶植楚國王室的一位後裔為全中國名義上的皇帝,而項羽自己則作為帝國皇帝後面的掌權者。但是,在公元前205-前202年的國內戰爭中,勝利者卻是出生於淮河下游地區的一名幸運的軍人劉邦(漢高祖)。

  劉邦不得不分封他的同盟者以報答他們,他也不得不恢復一些已經滅亡的王國,以安撫公眾情緒。但他卻將關中秦國原有的領地置於自己的直接統治之下。他在京兆建立了自己的首都,那裡與未來的長安毗連,與西周王朝最後的首都所在地接近,又與秦國的最後一個首都咸陽隔渭河相望。劉邦既吸取了秦始皇失敗的教訓,也吸取了項羽失敗的教訓。他和他的後繼者們認為,他們必須比項羽更有力,而又比秦始皇更為溫和地統一中國。所以,在恢復秦始皇強有力的統一過程中,他們並未表現得很匆忙。

  首先採取迅速的措施,變換受封者和罷黜受封者,使封國變得無害。然後於公元前144年頒布法令,把各封國打成碎塊。法令規定,將來封國國君死後,由他的兒子們瓜分封地,不再是只有長子繼承完整的封國。將所有的地方政治單位和行政單位劃成小塊的積極措施,是漢王朝加強中央政府對它們的控制的措施。漢帝國開國時有15個帝國官員管理的郡和10個正式的自治王國。到了公元元年或2年,則有83個郡和20個諸侯國。這兩類地方單位之間的比例改變了,兩類單位的規模也極大地縮小了。所有新征服的領土都劃為郡。公元前154年7個地方諸侯國的共同叛亂,促使帝國政府完成削弱諸侯國的進程。公元前127年的法令規定,國王死後其長子必須割讓他父親王國的一半給自己的幼弟。

  中央政府積極恢復對廣袤領土上地方行政單位的直接控制,又提出了如何補充帝國政府人員的問題。重新恢復秦王朝式的以軍功者為地方行政官員的方式,是不可能的。秦始皇的法術之士激起了公元前209年的起義,他們自己也為憤怒的起義者所殘殺。對秦始皇獨裁的反對是如此激烈,對遠古政體的懷戀是如此強烈,以致劉邦(他不是一個理論家)在公元前202年即皇帝位後,第一件衝動而行的事就是採納和推行道家深思熟慮的自由放任政策。然而,一位儒生卻使劉邦深信,這種與秦的政策相對立的政策是不切實際的。公元前196年,劉邦下詔給各郡和王國當局,要求為帝國政府輸送優秀的官職候選人,在經過非正式的考試後,再由長安的宮廷進行選擇。公元前191年以後,儒生們重現了被認為是由孔子編定的五經。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曾下詔,任官的條件應是能熟練地寫作儒家經典式的文章,能熟練地解說儒家的哲學,以滿足當時儒生們的意願。

  在理論上,漢武帝向有才幹的儒生大開了進仕之路,但在這一時期,中國的文官考試制度尚不完備,學術聲譽還沒有成為而且也不可能成為任官和陞遷的唯一途徑,仍然看重個人的權勢。無論如何,一個貧窮的家庭若長期支付孩子的費用,讓他準備並學習艱深的科目,也是困難的。此外,採納和研習儒學已經是嚴格規定了的,而且現在的儒學與孔子時代的儒學大不相同。本質上是無神論的孔子的理性主義,已經為虛偽的宗教信仰和迷信所沖淡。這是多種地方傳統混合的結果,這些地方傳統的文化水準也各不相同。在中華帝國的大熔爐內,儒學已經多少包含了一些文化上落後的成份。

  孔子曾在某一爭戰的地方諸侯國尋求入仕,在他作為一名教師的最後職業中,他的目的是維護傳統的中國社會結構。他沒有預見到中國的政治統一,而且有可能並不贊成統一。完成統一的政治家們是法家而不是儒家。孔子也可能不承認公元前2世紀的儒家學說來源於自己。然而,漢武帝尊崇當時混雜的儒家學說的行為,對於孔子的重新解釋「君子」一詞來說,卻是他死後的勝利。至少從官方的角度來看,從那以後,中華帝國是由這樣的一批人管理的:他們擔任官職是由於個人的才能,而不是由於出身血統。

  然而,結果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位官員由於具有儒家觀念上的「君子」的美德而獲得職位,他就有了職位所給予的機會,並經常利用這一機會,使自己成為原始意義上的「君子」。他可以使自己成為土地所有者,可以把自己的財產傳給兒子,還可以供養兒子受教育,使他也成為儒家文職官員。儒家官員們很快意識到要效忠自己的家庭和階級,而這些效忠又會與(而且確實與)他們對於皇帝的效忠和他們對於沒有特權的皇帝的廣大民眾的責任相衝突。這些民眾是由儒家官員們以皇帝的名義進行統治的。

  這種忠誠的分離,在儒生中是不受指摘的。因為巨儒孟子在反對墨子時曾強調,仁德者施愛於他的同胞人類,應是有等級差別的。一個人的最親近的人也應是他最愛的人。對於一個官員來說,他的家庭和階級要比皇帝或一般民眾親近得多。在一個中央政府重新宣告它對民眾有直接統治權的帝國裡,官員對於皇帝的義務就是實施嚴厲的法家體制。這一體制在公元前4世紀引入秦國,又在公元前221年以後由秦始皇強加給中國的其他地區。事實上,在重新集權化了的漢朝政體下,儒家外表之下是堅實的法家內核。政治上統一的中國居民們感到,中華帝國實質上即等同於文明世界。激勵所有的文職官員為全人類仁慈地執行他們職責的中國哲學是墨子的學說,因為墨子強調說,仁德者應該平等地關心他的人類同胞。然而不是墨子,而是為孟子所解釋的孔子贏得了在普遍範圍內使自己的哲學成為官方學說的身後獎賞。

  對於儒家官員來說,漢朝的政體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秦朝的政體。他在政治上是他所統治的皇帝的臣民的主人,在經濟上也是他所擁有的土地上的農民的主人,他和他的同僚們甚至成為統治王朝的潛在主人。漢武帝的儒家顧問董仲舒確立了這樣的學說:王朝的統治實際上來自於天命,而且這一天命可以被收回;天命的收回是由一系列的社會動亂和自然災害來表明的。這一學說不言而喻的必然推論是,儒家文職官員是審判者,他們將評判這些徵兆是否已經宣佈了一個王朝天命已盡。對於無特權的廣大民眾來說,隨著儒家學者-官僚-地主的不斷兼併土地,他們也越來越多地感覺到秦帝國的政體與漢帝國的政體沒有什麼不同。自始至終,中國的農民總是處在忍無可忍的狀態中。對於農民來說,握有政府權力的新私有地主階級的興起,是一系列重壓和打擊中終於使人不能忍受的最後一擊。

  無論在哪種政體之下,帝國的維持必定是把沉重的負擔強加在居民的頭上。他們是絕大多數,他們不是該政權的特權受益者。在漢代,一個中國農民必須每年服1個月的徭役,他還會被徵募到軍隊中服役2年。他們的祖先為地方性的諸侯政府徵募時,曾經離開家鄉。但是,與他們的祖先相比,在統一了的中國的廣袤土地上,他們服兵役時卻更遠地離開了自己的家鄉。毫無疑問,死亡的危險減少了。現在的兵役意味著沿萬里長城戍守,而不是在中國的中心地區進行與死亡相關的戰爭。但是,外出者所冒的經濟毀滅的危險更大了,而且農民的不幸,又成為地主獲得財富的機會。在漢帝國與匈奴的百年戰爭中(公元前128-前36年),當應徵的農民兵士不僅越過長城,而且遠遠深入長城以外的大漠時,地主的機會便也與日俱增。

  強迫徭役有多種形式:在帝國的鐵礦和鹽礦上做工;修築道路,開挖運河,修補現存的道路和運河,以及沿著運河或其他河流逆流而上漕運穀物,以供給位於關中地區,設在漢代首都長安的宮廷和政府,或者供給沿長城一線的駐防軍隊。與長安到生長小麥的東部地區和生長稻米的南部地區的距離相比,長城則更為遙遠。駐屯軍的需要無法從駐地附近土地上的物產中得到滿足,因為長城穿過的地區都是乾旱地區。

  中國與希臘世界的地理結構是截然不同的。它不是由一系列的內陸海洋環繞,而是大片堅硬的陸地。這樣,在運輸問題可以解決的範圍內,就造成了文化上的極大的一致性和政治統一的極大的持久性。希臘世界的絕大部分地區都處在易於到達海濱的範圍之內,除了黑海的內陸地區,河流通航的作用不大。中國象希臘世界一樣,通訊聯絡依賴於水路。中國的河流很多,但沒有一條大河橫貫南北或橫貫東西。而且,漢帝國的糧食生產區位於長城以南和首都的東南。

  因此,河流需要運河的補充;在河流的有效河段內,貨物必定是逆流拖運,尤其是黃河航線的上行水路,河水穿過華北平原西部邊緣地區的山脈,黃河水流在這裡形成了一個由向南轉而向東北的銳角,船隻在這段河流中航行極為困難,前往長安的貨物不得不在峽谷中的自然障礙間艱難行進。運往長城的貨物則必須由陸路運到長城的不同區段,因為那裡與黃河不相毗連。對於私人來說,拖運糧食供給品無利可圖,所以必須徵募服徭役者完成這一必不可少的公益任務。

  因而,漢帝國使用了後備的經濟能量。為了保證自身的存在,它不得不盡力超越自己經濟力量的極限。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帝國的經濟來說,由儒家官僚轉化而來的新地主階級就成了過於沉重而又難以承受的重負。漢朝積極而成功地削減了地方政治和行政區域的規模,以及它們的自治權,但它在制止私人大地主在數量上和規模上的增長方面卻失敗了。漢武帝統治時,董仲舒已經感到了這一問題對於社會和漢帝國的危險性。那時,董仲舒是漢武帝的儒學顧問,他系統地闡述了「天命」學說。公元前6年頒布了一項詔今,確立了個人可以佔有土地的限額。但是,詔令的實施取決於官僚地主,而他們的私人利益又與他們的政府職責相衝突。因而,這一詔令成了一紙空文,西漢王朝也於公元9年崩潰。

  西漢王朝為皇帝王莽所取代。王莽感到自己受命於天,是解決土地所有制問題的使者。儒家官僚們阻止了西漢王朝解決這一問題,他們也挫敗了王莽。王莽死於公元23年。在此之前,公元18年爆發於山東的農民起義,已經宣告了王莽為農民主持公道和緩解他們境遇的企圖的失敗。農民起義者沒有成為漢帝國和它的各種問題的繼承者。公元25年,漢室的一個分支東漢王朝建立,並以洛陽為首都。洛陽曾是東周的所在地。到了公元36年,東漢王朝的建立者光武帝鎮壓了農民起義,恢復了已經崩潰的西漢王朝的儒家官僚政體。

  無論是西漢王朝還是農民,都成了儒家官僚地主的犧牲品。這個新的社會階級是帝國的粘合劑,但也成為「中國的悲哀」。官員們是真正的罪犯,「天命」早就應該從他們的身上收回。做官的儒生們在精神上已經成了法家,他們以法家的殘忍為之盡職的是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皇帝的利益。到這時,這一新的特權階級已經使自己處於牢固的地位。在公元9年至36年的災難中,它成為中華帝國社會中倖免於天譴的一個因素,而上天的懲罰則恰恰是這個統治階級自身招致而降臨於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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