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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4)
  1936年7月28日我在兩院保守黨議員代表團謁見首相時的發言1
   
  1見(原書)第204頁。
   
  在和平時期,我們的小小陸軍的需要,以及在某種限度內也包括空軍和海軍的需要,尤其是武器和彈藥,是統由陸軍部供應的。陸軍部為此目的,擁有若干由政府設立的工廠和經常打交道的私人承辦廠商。這種辦法只能應付和平時期的日常需要,其所貯存的物資,只能供給我們數量有限的正規軍幾個星期的戰鬥之用。在幾個月以前,除此以外,便一無所有了。大約在三四個月以前,才准許陸軍部的訂貨範圍擴大到一般民用工業上去。
  可是,在所有的大陸國家裡,若干時候以來整個工業已經加以穩妥地和科學地改組,使之從和平體制變成戰時體制了。其中最突出的當然是德國,甚至在希特勒上台以前,這個問題就已成為德國政府最重要的研究課題。根據和約,德國被禁止設有海軍、陸軍和空軍,但它在矢志復仇的衝動之下,事實上已集中全力加緊把整個工業加以改造,使之適合戰爭的需要。在別人早已把問題解決之後,只有我們,現在才開始認真研究這個問題。在1932年和1933年,我們仍有急起直追的時間。三年前,當希特勒取得權力的時候,我們大概有十幾位官員在研究戰時工業體制;而在德國,不斷研究這個問題的,卻不下五六百人。希特勒政權把這個龐大機構開動起來了。他們非等每種工業都開足馬力絕不敢冒險破壞和約有關陸、海、空軍的規定,因為他們希望,到那時只要他們沒有立刻受到協約國的攻擊他們很快就會成為一個武裝起來的國家。
  現在是怎麼做的呢?政府除了提出過或許能迷惑那些不瞭解情況的人一些零碎項目之外,沒有向議會提到別的情況。
  例如,我們在上星期聽說,政府曾視察五十二家工廠,並同它們訂立製造軍火的合同;諾丁漢的舊的槍炮工廠要重新開工,伍爾維奇加油站要搬到西岸。但在三個月之前,還沒有發一份定貨單,而這些軍火製造,從訂貨日起至少有十八個月沒有一項能夠達到大量交貨的階段。假使軍火指的是投射物(炮彈和炸彈)以及裝有發射火藥的彈殼,那麼所有這些工廠就必須添加若干特殊用途的機械工具,還必須變更這些廠房的現有的佈局。此外,還必須製造供實際製造所需的鑽模和規測器,……這些特殊的機械工具、鑽模和規測器,在大多數情況下必須由不同於承造炮彈的工廠的另一些工廠來製造。在這些特殊機械工具交貨以後,把它們裝設在工廠裡並投入生產,還需要有一段時間。那時,只有到那時才能發貨,最先是一點點,然後是一批批,最後才能大量生產,源源不絕。只有到了那個時候,軍用物資的積聚才能開始。這種不可避免的長期過程,我們到了現在還只是以極小的規模進行。訂貨的工廠,共有五十二家。其中十四家在上星期接受了合同。在現在這個時候,可以毫不誇大地說,德國軍火工廠也許已增加到四五百家,並緊張地進行生產已近兩年了。
  至於大炮的問題,我所說的大炮,是指發射爆炸性炮彈的炮。建立一個大炮製造廠所經歷的過程,必定是很長的。特殊的廠房和機械工具更加繁多,其佈置亦更為精細。過去十年中,我們通常的和平時期的大炮產量,除了軍艦上所用的大炮外,實在是微不足道。因此,我們在今後兩年之內,肯定不可能有大量的野戰炮和高射炮交貨。去年德國恐怕至少製造了五千門炮,而在戰爭中還可以大大增加。所以我們當然應該建立炮廠,以便在必要時使我們能夠建立和裝備相當規模的國家軍隊。
  我之所以提出投射物和大炮的問題,是因為它們是國防的核心;但這些理由和條件,只要略加修改就可以適用到整個裝備問題。英國工業具有彈性,如果立刻開動起來,應該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生產出各式各樣的裝備,例如卡車以及像坦克和裝甲車一類的武器,還可以生產陸軍所需的各種輕級裝備。但究竟開動了沒有呢?我們聽說,非等到正規軍裝備好之後,本土防衛隊才能得到裝備,這又是為什麼呢?我不知道步槍和步槍彈藥的情形。我希望至少有足夠的數量以供一百萬人之用。但是從新的供給來源提交步槍,要費很長的時間。
  機關鎗的生產甚至更需要提出來。我根本不知道勃朗寧機關鎗和輕機關鎗的生產計劃。但是,如果在幾個月之前才發出命令來建立必要的工廠,那麼在1938年初以前,除了向外國直接購買以外,我們不可能期望有滿意的交貨。在德國,類似的工廠已經開工,並且能夠大量供應,足夠供給能使用機關鎗的全國男子而有餘。
  這些道理也同樣可以適用爆炸物,發射火藥、信管、毒氣、防毒面罩、探照燈、迫擊炮、手榴彈、空襲炸彈等等的生產,也可以據此來考慮海軍所需要的深水炸彈和水雷的生產問題。我們不要忘記,海軍所需的許許多多較小的軍需品是依賴陸軍部的,是依賴全國工業的發展的。如果缺少了一樣,就會使海軍受到極大的損失。在這一切的後面,當然還有原料供應及其各種無限複雜的問題。
  結論是什麼呢?在國防物質裝備上,至少從陸軍部以往所負責的全部供應量以及海軍部和陸軍部由此產生的一切反應來看,我們要在約兩年以後,才能有滿意的改進。但如果按照我們現有的規模來進行,即使在兩年之後,我們的供應情形,同我們在戰時的需要,或者同別國在和平時期所達到的程度比起來,將是相差很遠的。
  顯然,如果這些事實接近真實情況——我相信多半是估計過低的——那又怎麼能夠說不存在緊急狀態呢?怎麼能夠說我們絕不能對國內正常貿易進行干預呢?怎麼能夠說我們無須同工會接觸以解決勞動力削弱的問題呢?怎麼能夠說我們可以安然信賴國防協調大臣所說的「按工作需要多訓練一些工人」這句話呢?怎麼能夠說我們不要做出驚擾公眾的事情,不要做出使公眾感到正常的生活習慣受到擾亂的事情呢?
  有人抱怨說,國民不能體會國家的需要;工會不起作用;
  陸軍和本土防衛隊的徵募工作搞得鬆鬆垮垮,而且受到輿論界的阻礙。但是,只要政府向他們保證,說什麼根本不存在緊急狀態,則這種阻礙是不會消失的。
  法國政府曾秘密給我一份對1936年德國空軍力量的估計。這個估計,同我在去年12月在帝國國防委員會上提出的估計數字幾乎完全一致。現在空軍參謀部認為法國的估計過高,我個人則認為估計過低。德國現時可以同時出動的飛機數目,恐怕不止一千五百架而是將近二千架。況且,沒有理由認為他們到了二千架就會停止。德國空軍的整個設備和佈局,其規模是十分巨大的,他們也許已在規劃一個前所未有的巨大發展計劃。即使我們接受法國估計的約一千四百架這個數字,那麼,按照可以出動作戰和連續作戰的有訓練的飛行員和軍用飛機來估計,這時德國的實力就比我們首都的空軍多一倍。而判定兩國的力量對比,就必須考慮到兩國補充能力。德國工業的組織,使工業肯定能夠發揮最大限度的作用,一個月生產一千架飛機,以後還可逐月增加。現時英國工業能每月生產三百架到三百五十架嗎?我們要經過多少時候,才能達到和德國一樣的潛在的軍用生產數量呢?兩年之內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我們考慮到戰爭中極高的損耗率,那麼,兩國開戰以後,不到半年,我們的實力就不及他們的三分之一了。最迫切的事情,似乎莫過於為戰時工業擴張做好準備,至少擴張到現時規模的三倍。今年,至少就今年的情況而論,我們顯然沒有趕上他們。恰恰相反,我們遠遠落在他們的後面。這種情形到明年還會繼續多久呢?誰也說不定。
  據宣佈,建造一百二十個空軍中隊和第一線飛機一千五百架的本土防衛計劃,將在1937年4月1日完成。這個計劃,在飛機、人員、組織、或補給方面究竟如何執行,議會從未獲得任何消息。我們對此毫無所聞。我在這裡並不是要責備政府不向議會提供詳細情況。因為現在這樣做是太危險了。不過在完全不瞭解情況時,就不免使人感到十分焦慮,也自然會引起私下的議論……我很懷疑,到明年7月,我們是否能有三十個配備新式飛機的空軍中隊。據我所知,在一年或十五個月之內,新式飛機不會真的開始大量的交貨。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手頭有的是老式的陳舊的配備。
  關於這些新式飛機,還有第二個問題。當這些飛機在十五個月後從製造廠中大量生產出來的時候,它們是否都裝好一切必需的機械裝置呢?就拿機關鎗來說吧。如果我們要想得到二千架最新式的飛機,這就是說,從現在起十八個月之內,增加一千五百架,另五百架後備飛機,那麼,對於這些飛機所需要的機關鎗,究竟準備了沒有呢?有些新式戰鬥機,機翼上裝配的機關鎗有八挺之多。即以平均每架飛機需四挺機關鎗來計算,加上適當的儲備,那麼總數就需要一萬挺機關鎗。大規模製造勃朗寧機關鎗,不是只在幾個月以前才作出決定的嗎?
  現在讓我們按投擲重量和射程範圍作為測驗轟炸力的標準,來考察我們已經建造和正在建造的航空隊吧。在這裡我又必須和德國作一個比較。德國今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派遣這樣的一隊飛機,在一次出航中,向倫敦至少投下五百噸炸彈。從我們的軍事統計中,我們知道,一噸炸彈平均炸死十人,傷三十人,並可造成價值五萬鎊的損失。認為德國的全部轟炸機隊會連續不斷地轟炸英國,這當然是無稽之談。因為其間也還有種種別的考慮因素。儘管如此,要實際估計兩國轟炸機隊的實力對比,那麼,每次飛行投彈的總重量,仍不失為一個極為合理的標準。現在,我們假定,如果德國全部轟炸機隊每一次飛到倫敦至少可能投下五百噸炸彈,那麼,我們對德國又能夠給予什麼報復呢?他們從現在起,就可以這樣做了。我們能做些什麼呢?首先,我們如何對柏林進行報復呢?在目前,我們還沒有一隊飛機能夠裝有相當數量的炸彈飛往柏林。明年這個時候,我們會有些什麼呢?我請你考慮,明年這個時候,德國的航空隊很可能可以裝運約一千噸的炸彈。而那時我們還不能以六十噸以上的炸彈空襲柏林作為報復。
  現在我們不談柏林。新的轟炸機隊的最大缺點,莫過於航程短。我們大部分新式重型轟炸機和中型轟炸機,從本國起飛,僅僅能夠飛抵德國的海岸。只有與我們距離最近的德國城市才處在這些轟炸機的航程之內。所以,實際上到明年這個時候,我們如從本國起飛對德國施行報復,就投彈的重量來看無異兒戲,而且攻擊地點又只限於德國的邊境。
  假使我們的飛機可以從法國和比利時的機場起飛,情況當然會好些。果然如此,則德國一些巨大而重要的工業區就在我們飛機攻擊所及的範圍以內。假使我們的空軍同法國和比利時的空軍聯合作戰,就會比我們單獨作戰有效得多了。
  我現在轉到另一方面的問題。這就是關於我們本土的積極空防和消極空防、地面空防和空中空防的問題。顯然,我國大城市和重要的運輸港口可能要經受人類社會從未受到的嚴重考驗。請問在這個方面,究竟作過什麼佈置呢?就拿倫敦和它的七八百萬居民來說吧。將近兩年以前,我曾在下院提出鋁熱劑燒夷彈空襲的危險。這些比橘子稍為大一些的炸彈,即在那時的德國就已經製造出幾百萬個了。一架中型的飛機就可以散投五百個。我們必須設想到,在一次小規模的空襲中,真會有好幾萬個這種炸彈投落下來,使地面的房屋一層一層地燒光。假定只有一百處起火,而消防隊只有九十隊,我們又怎麼辦呢?真正的攻擊,顯然要比這個假定嚴重得多。我們必須料到,重磅炸彈會在同一時間投落下來。自來水、電燈、煤氣、電話等各種系統,都會受到嚴重的破壞。
  試問這將發生什麼事情呢?這是在世界歷史上亙古未有的。很可能要撤退大量居民,於是政府就得碰到公共秩序、衛生、食物供給等問題,這些個問題都要他們特別加以注意,而且說不定還要出動一切受過訓練的隊伍。
  各補給海港,尤其是泰晤士河、索斯安普敦、布里斯托爾和默爾西河,沒有一個不是在敵人攻擊範圍以內,假使受到攻擊,事情又將如何呢?怎樣從許許多多的補助途徑來運進食物,這方面又作了什麼部署?對於保衛我們的防空中心,又作了什麼準備呢?所謂防空中心,我指的是我們繼續進行抵抗所依靠的中心。關於居民和他們的苦難問題是一件事;我們能夠藉以作戰的手段,是另一件事。我們是否已安排好和建立了另一個政府所在地,以便在倫敦陷於混亂時把政府遷到那裡去呢?當然,這個問題,在紙面上已經有人討論了,但是否已經準備好一兩個可以作為備用的指揮中心,備有深埋的電話線和無線電,使某種有系統的出主意的機構能夠從那裡發出必要的命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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