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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一次庭審 

  法院門外,守候著許多記者,李若龍頭部罩著一頂三K黨似的黑布笠帽,匆匆地被押上囚車,記者們追趕著拍攝,囚車呼嘯而去。
  方陽暉也參加了第一天開庭的旁聽,當他走出法院時,立即被記者包圍了。
  記者問:「方先生,被告和死者都與你相識,你對這案子怎麼看?
  「方陽暉答:「我不知情,我也是從報紙上知道這件事的。」
  記者繼續問:「被告是你們四海會所的總經理,對會所有何影響?
  「方陽暉答:「沒有什麼影響,一切運作正常。」
  方陽暉邊走邊答,在金毛駒的護駕下,登車而去。
  李若龍被單獨囚禁,他躺在床上搜索記憶:自己怎麼會錯手殺死沈菲?沈菲怎麼會知道他住的地方?沈菲為什麼拿著毒針?為什麼要奪他的命?他想,沈菲雖然曾因暗戀他遭到拒絕而蒙受羞辱,但這不足以構成要殺他的理由。除了那次羞辱事件之外,他與沈菲再也沒有任何過節。
  因此,對沈菲企圖謀殺他的行為,他實在無法找到合乎邏輯的依據。那麼,她是受到別人的唆使嗎?但誰是幕後的黑手呢?最大的可能是方陽暉。不過,他知道,緋聞事件發生後,方陽暉一直拒見沈菲,如果這次真的是方陽暉利用沈菲充當殺手,方陽暉真是喪心病狂了。但這只是猜測,無憑無據。而自己錯手殺了沈菲,卻是鐵證如山,他面對的控罪是謀殺或是誤殺,無論其中哪一項罪名成立,他都要被判入獄十年乃至終身監禁。是坐十年牢還是終身監禁,這兩種結果,對他而言,並沒有多大區別。因此,他並不尋求輕判,也不需要律師為他辯護。
  囚室的門響了,獄警出現在門口。「3854——」獄警大聲地喊他的囚號。
  李若龍從床上爬起來,在獄警的押解下,被帶進了探訪室。他一眼就瞥見上次來過的叫做魯明的律師。魯明長得胖乎乎的,像一尊彌勒佛,倒真有點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的樣子。
  魯明見李若龍走進來,就立起身,伸出手,李若龍隔著桌子跟他握手。在握手的剎那,李若龍已察覺手心正握著一個紙團,他坐下後,不動聲色地偷看了紙條:請信任他,雨荷。
  看過紙條,李若龍臉上展露出異樣的光彩。
  「她怎麼樣?」李若龍急切地問。「她沒事。」魯明答道。
  沒有比這個消息更令李若龍振奮和欣喜的了。雨荷沒事,太好了——而且還在背後默默地支持著他。現在,他更加坦然,更加堅定,內心充溢著不可名狀的輕鬆和喜悅。
  「李先生,」魯律師開始提出一些預先準備好的問題:「請你回答一些問題。」
  李若龍不置可否,他覺得自己已獲悉雨荷平安無事,其餘的一切已不再重要。
  「你認識死者嗎?」「認識。」
  「你跟她有什麼恩怨嗎?」「我曾羞辱過她。」
  「你認為她要謀殺你的動機是什麼?」「不知道。」
  「她怎麼知道你的住處?」「不知道。」
  「她有吸毒嗎?」「不知道。」
  「你認為這案子還牽涉到其他人士嗎?」「喔……不知道。」李若龍一問三不知,魯律師對他不合作的態度頗為不滿。「李先生,希望你清楚你的處境。你如果不合作,我很難幫到你。」
  李若龍坦然地說:「魯律師,我非常感謝你,也請你轉告我對她的謝意。我很清楚自己的處境,但我確實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個悲劇,我對沈菲的死也表示難過。」
  魯律師覺得李若龍這番話是出自肺腑之言,他站起來,握著李若龍的手說:「請多保重。」李若龍又被押走了。魯律師望著他蹣跚的腳步,瘦長的背影,心頭不禁升起一番感喟。
  6月7日,開庭的日期到了。旁聽席上坐滿了聽眾,方陽暉一早到場坐在前排的位置。
  控辯雙方的代表律師,和由七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也都一一入座。
  李若龍被兩名法警押解到被告欄裡。
  方陽暉望過去覺得奇怪:李若龍被囚禁了一段日子,臉色竟比上一次出庭時紅潤,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站在被告欄裡,神情那麼輕鬆,彷彿不是在接受審判,而是在戲院的包廂裡觀看一場戲在上演。
  檢控官和辯護律師魯明在法庭上展開了唇槍舌劍的激辯。
  檢控官韋立走到被告欄前發問:「你認識死者嗎?」李若龍閉口不答。大法官魏達理下令:「被告必須回答。」「認識。」「認識多久?
  「檢控官續問。「一年多。」檢控官說:「被告曾以五十萬元贊助死者的表演,這表明被告對死者的愛慕。」「反對,這只是主觀推測。」辯護律師魯明站起來說。
  大法官裁定:「反對無效。」檢控官說:「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證人張玲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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